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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张逐轻在漆黑的夜里踽踽独行,他并不害怕被巡城的士兵发现,走得慢悠悠的。

        也许他活得太像黑土里的蛆虫蚯蚓,甚至无法引起旁人的注意。就这样轻飘飘的,找到了那个敦厚庄严的宅院。

        东厢房,灯火通明。

        一支冷箭打破了夜的寂静,刺史沈仲舒扶正衣冠匆匆赶到议事花厅,接过管家递来的密信。节度使府那边“送”来的,让他尽快确定婚期。

        看到那鬼画符般的字迹,和“不从,人头落地”的警告,沈仲舒的心先凉了半截。

        宠妾林氏和他分坐在太师椅的左右侧,愁容惨淡。在林氏旁边,一个衣着华美,姿容绝丽的女子用绣着风荷的帕子不住地掉泪。

        得到赐婚圣旨后,沈又可一直在哭。

        今天哭得都快断过气,两个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泪雨滂沱:“阿耶,阿娘,我不想嫁给张逐轻,他就是个短命鬼,女儿嫁过去定要守活寡,被那群牙兵□□。与其这样,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沈又可虽是沈家庶女,但自小都是林氏捧在手心里的明珠。沈又可从小吃穿用度都和嫡女没有分别,甚至在教学方面,沈仲舒也偏爱她,盼望着以后她能风光大嫁,没想到还没出阁就遇到了这种事。

        沈仲舒何尝不头疼:“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快起来。”

        沈又可却只是哭。

        林氏闻言也绷不住了,眼泪决堤似的滚落:“三郎,你就是见死不救,想要我们母女俩的命罢了。我早就说,东厢房里头还有一个,你怎么不去求她,圣旨上又没有指名道姓要我的女儿,让她去嫁不就行了?”

        一番话说得沈仲舒脸色变了又变。

        他有两个女儿,只是平时常示于人前的是偏宠的沈又可,还有一个,就像被人豢养的金丝雀,深居简出。

        沈仲舒是老眼昏花了,但让他用另外一个女儿的命换沈又可的命,他又觉得自己卑鄙。除了良心不安之外,对于那个不常和前院来往的女儿,沈仲舒心中是忌惮的。

        林氏也知沈仲舒护那个女人,但要让他献出沈又可,不如就地杀了自己。

        沈仲舒终于招架不住林氏母女的哭哭啼啼。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他自私地想,她那样的本事,或许能逢凶化吉。

        “三娘子,太高了,你快下来。”东厢房假山旁,婢女春雪提着一盏雕花灯,抬头焦急地说。

        在一棵约五米高的杏树上,一只皮毛雪白的小奶猫蹲在树杈的地方,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似乎吓傻了。

        谁也想不到会有这么傻的猫,因为爬得太高,自己不敢下来。

        在树杈三米左右的地方,沈长袖正抱着树干,努力地朝上爬。

        她梳螺髻,鬓角簪黄色山茶,戴孔雀开屏簪,穿湖水蓝色白莲花纹样垂璎珞上衫,茶白色绣牡丹芍药束裙,臂环彩色披帛,脚下一双嵌珍珠蓝宝石云浪纹样的翘头履,打扮甚是单薄。

        年幼时她曾为救落水的沈又可落下了病根,见风容易咳嗽,可是傍晚看到这只可怜的从别院过来的傻猫,沈长岫不顾病弱的身体,愣是要上去救它。

        她的愚善性子,春雪也觉得头疼。

        现在已经快酉时二刻,沈长岫没有用晚饭,才上树三米。这也罢了,彩鸢到前院喊人,现在还没回来。

        “还差一点。”沈长岫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因为乏累的缘故,上气不接下气,“春雪,咳咳,你不用在这看着我,去把火炉子升起来,给我烫一壶酒……咳咳咳……顺便把彩鸢叫回来,我要沐浴的汤水还没烧。”

        语气是虚弱的,但口齿清晰,头脑冷静。这也是她的一贯作风,仿佛天塌下来也只会落她额前一点灰。

        “三娘子,您都咳成这样了,还喝酒呢?”春雪心疼自家小主人,当然不肯走,沈长岫不再吩咐。

        好不容易才到了猫蹲着的那根树枝,饶是沈长岫身轻如燕,还是怕惊扰了傻猫。

        奇怪的是,白猫似乎知道她来是为了救它,没有跑开,身体也不那么抖了。

        沈长岫救它,一方面是觉得它蠢,另一方面是喜爱它雪白的毛发,和那一只碧蓝一只金黄的异瞳。倒不像是花色毛的野猫,而是从哪户人家溜出来的宠物。

        既然被她撞见了,就属于她了。

        沈长岫用力地抱住它,白猫就像个小婴儿一样,喵喵喵地叫起来,两只爪子钩住了她的衣衫,差点把悬在束裙前的璎珞拽下来。

        连沈长岫都听出了白猫的心里话,安慰说:“别怕,一会我们就下去了。”

        白猫又喵喵地叫,声音又软又奶。沈长岫只觉得骨头也被撩拨得酥酥软软。

        她沿着原路返回,在下降了两米左右,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就是沈仲舒之女?”

        沈长岫抬眸看去,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家的院墙上蹲着一个男人。

        他背着月光,吊儿郎当地蹲在那里,衣衫朴素,长发只用一根木棍松松地绾着,样子是极秀美的,只是眼圈有点青黑,脸上还带着伤,有点狼狈。

        沈长岫差点就因为失神从树上掉下去了,幸好杏树就在院墙旁边,男人伸手就能够着她,就拽住了她。

        大昭,一直来都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男人却堂而皇之地抓住沈长岫的皓腕,还若有所思地评价了一句:“好瘦的小鸡仔。”她的腕不足他虎口一握,仿若没有骨头。

        末了,他又抬眸,眼神盈盈地盯着沈长岫,展颜一笑,“但长相果然和传闻一样,冠绝潮州。”

        男人拽人的力道一点也不大,身形亦不似训练有素的武人,衣服松松垮垮的,风一吹就露出大片雪白的胸膛。

        普通人要是见了,肯定会骂一句“登徒子”,但沈长岫只是稍稍错愕就回过神。她对他的评价无动于衷,也不在意自己是否绝色。

        “你大半夜私闯民宅,还摸我的手,不怕我告你?”

        “我有名字的。”男人笑了笑,像是习惯了被骂,并不还击,只是语气轻松道,“我是河东十六州的节度使张逐轻。”

        张逐轻……沈长袖豁然睁大眼。

        不等沈长袖说话,张逐轻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用红绳绑着的骨头,熟练地系在了沈长岫的手腕上。一小截完整的骨头,在月色下还透出些许彩釉的光华。

        “你干什么?”沈长岫皱眉。

        张逐轻又笑了:“小皇帝给我们赐了婚,你不久就要嫁给我了。”他慢慢地凑近沈长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就像呢喃一样:“这是我被王守德砍下来的左手小指骨,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一定要好好保存……我会看着你的,直到你成为我的新娘。”

        他身上带着长街上绽放的丁香花味。话音落下,人已消失不见。

        来时犹如鬼魅,去时亦如此。

        风吹散了空气中的丁香花味,沈长岫一时呆滞。

        可笑,如果这是张逐轻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天底下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一根骨头。得到了这份礼物,半夜睡觉都会做噩梦。

        张逐轻一定是误会了,他半夜穿城而来,不走正门,只在后院看见了她,误以为她是沈又可。不过,沈长袖仍收紧那根小指骨。

        骨头很凉,比他的手掌还冷。

        怀里的白猫喵地叫了一声。

        “你喜欢它?”沈长袖惊讶。

        但把小指骨凑过去,白猫明显一脸嫌弃,伸出两只前爪抗拒。沈长袖想了想,灵光乍现,又问:“你饿了?”

        白猫果真喵喵地叫,仿佛是肯定。沈长袖掂了掂它,再没见过如此轻的猫咪了,原来它肥美的外表,都靠一身蓬松的毛发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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