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锦江飞燕入庙堂
李景天眼看初九害怕后退,他也不急着将手中匕首刺过去,后面便是水潭,虽然不深,但她一个小丫头能跑到哪里去?
他抬起那条几乎已经看不清轮廓的腿,闲庭信步似的向少女走去,嘴里一边说道:“你很清楚自己要走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吧?你知道自己脚下埋着多少人的尸骨吗?午夜梦回之时,你不会觉得后背发凉吗?”
初九脸色煞白,她捂住耳朵使劲摇头,嘴里大声喊着:“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从来没有害过一个人,也从来没想过害人,你不要再过来了。”
李景天脸上浮现出一抹怜悯之色,幽幽长叹一声:“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啊。”
话音落下,也不见他脚步有多快,可是身形却如风疾掠,初九只是抬起头的功夫,两眼就看见闪着点点寒芒的匕首已经快要抵在自己额头上了。她‘啊’的惊叫一声,下意识的就要抱头蹲下,她不是吴启仁,也没学过任何保命的功夫,自然更不会江湖中久负盛名的铁板桥和鹞子翻身,就连流氓打架时的懒驴打滚也因为两腿抖得厉害而施展不出来了。
所以,按照常理,在李景天的一击之下她肯定是必死无疑的,可世上有些事偏偏就不会按照常理出牌。就在李景天认为少女要血溅当场的时候,初九手腕红绳上的那个金莲配饰突然飞出,不等红绳断落,她耳中便传来‘叮’的一声金铁交击声,接着又是李景天一声闷哼。
过了片刻,想象中的疼痛感没有出现,初九这才缓缓抬起头,入眼却是看到李景天无奈的眼神,此时他正站在距离自己一丈开外,手中匕首不知为何竟缺了一块刃,而在他胸口则多了个窟窿眼,还在往外透着光。
少女愕然半晌,这才发现在自己身侧正悬停着一朵指甲盖大小的金莲,正是吴启仁在宁州城赠与自己的那个红绳手链,名字很简单,就叫飞花。
李景天拧眉看了眼自己胸前的窟窿,此时的他就如同风中残烛,仿佛一阵风刮来就能将其吹散。他缓缓举起匕首,脚步坚定的继续向少女走去,即便那旋转着的飞花小剑杀机萦绕,他的眼神依旧果决。
就在这时,少女身后的潭水突然荡开一片涟漪,李景天脚下一滞,便看到涟漪之中一匹雪白骏马跃然而出,马背上坐着一人手提书箱,犹如神兵天将。
吴启仁刚从石潭小天地出来就看见李景天拿着匕首走向满脸惊恐之色的初九,当即也没有犹豫,直接将手中书箱甩了过去,李景天侧身躲过砸来的竹编篓子,收刀而立,看着面前高头大马上坐着的那个人,苦笑说道:“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来了。”
“有些东西你是算不到的。”落地之后,吴启仁冷冷的回了一句。
李景天目光移到雪白神骏身上没有说话。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吴启仁见他默不作声,心中更加觉得愤怒,若不是玉麒麟速度够快,等他慢慢走出那方小天地,小丫头早就凉透了。
少女到现在都还没从恐惧中回过神来,她怔怔看着眼前这个并不算高大魁梧的背影,过了良久才抬手胡乱抹去脸上的泪水,紧紧攥住男子衣袖,再也不肯撒手了。
李景天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只是当他视线转向天边铺开的曙光时,却将已经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最后只无力的念叨了一句:“天意难违啊。”
初升的朝阳驱散了天地间的阴霾,李景天在消失之前与吴启仁的一番对话初九并没有听见,她只看到两人四目相对嘴唇张合,直至李景天的身影融入晨光之中。吴启仁的表情却是变得凝重了许多,他遥望东方红日,轻叹一声转头对初九说道:“咱们该下山了。”
在伏牛山下十里之外靠近锦江边上有一个小渔村,名叫涂泥村。村子不大,却有着一个不小的码头,平常多是供货船和客船停靠。北江那座皇城里的权贵穷极几代人的家业花了大笔银子投入军中,组建了一支威震九州的龙骧军,可是对于水军却并不怎么上心,反倒是江东那个外姓藩王在这条巫江最大的支流上不遗余力的排兵布阵。
也就这两年的时间,皇宫里坐在高位上的大人物终于感受到了来自江东水师的压力,这才象征性的在码头边上盖了一座简陋的船坞,顺便留下千余人在此安营扎寨,至于这千把号人的日常训练,或者说平常有没有训练,朝廷却是无人问津。
甚至过了一年,这个编制外的军队连朝廷俸禄都领不到了,好像那个高坐朝堂之上的大人物已经忘记了还有这么一支捍江营的存在。
就连涂泥村的渔夫都戏说捍江营里圈着一群旱鸭子,撒张网都能把自己扔到江里去。
简陋的船坞里并没有一艘战船,而是用铁索连着一片渔船,一直延伸到了江里,大小不一,共有百十来条,一眼望去确实还挺壮观。
守着这些渔船的是一个花胡子老头,不修边幅,据说年轻时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主,只是后来有了家室,这才收起了花花心思。组建捍江营之初,他还能拿到从朝廷里发下来的俸禄,虽然不多,却也能够勉强养家糊口了,而且平日里也没啥事要干,用他的话说就是与其守着家里那一亩三分地,还不如捞个轻松差事干干,反正都是混日子嘛。
老头是渔村土生土长的人,做惯了在船上修修补补的活计,安排在船坞里做事倒也算得上是人尽其用了。
只是如今朝廷断了银钱,老头被家里儿子儿媳逼着,也只能挺着一把老骨头在这锦江两岸拉客接货,好歹没有被自家凶悍儿媳骂作老废物。
其实也有人劝老头回家照看庄稼,锦江的水不太平,隔三差五的就要掀起一阵大浪,哪里还有年纪这么大的人当船夫啊。只是老人倔强的很,愣是梗着脖子说道:“老子好歹也是个船检官,怎么能自降身份去种地?”
捍江营在兵部册子上就挂了两个名字,一个水军校尉,另一个则是监军,哪有船检官这个职位,连普通渔夫都知道这个官职是老头自封的,可奈何老家伙天生一副犟驴脾气,你要跟他辩的凶了,他甚至会撸起袖管子露出那截比竹竿粗不了多少的手臂跟你干架,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再管这等闲事了。
“其实吧,朝廷并没有真的把咱们这些捍江营的兵给忘喽,只是现在无仗可打,不然就凭咱的实力,绝对能赶的江东那群水王八往岸上爬。”
老头坐在船头悠闲的划着桨,嘴里叨叨着他年轻时是如何的风流倜傥,只是手上那根烟杆子抖个不停,应该是羊癫疯留下的后遗症。
他这条小船上还另外坐着四个人,一边坐两个保持住小船的平衡,左边的是一个年轻男子,身旁跟着个背书箱的少女,这二人男的俊秀女的更是面若桃花,好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一对璧人。
坐在右边的则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的手紧紧牵着一名男童,初看还以为是父子,只是仔细看的话就发现两人长相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那名男童似乎很是拘谨,时不时的会用眼角余光偷偷瞥一下对面的少女,看到少女眼波流转,立刻又低下头来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实乖巧的孩子。
年轻男子听完老头的话,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容说道:“您老这身本事总能有用得着的时候,都说真金不怕火来练,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这锦江波涛之上正需要您老这根定海神针才能打胜仗。”
老头一双浑浊的老眼眯了起来,脸上褶子一道道的浮现出来,哈哈笑道:“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不像那些个满身鱼腥味的土鳖,讲话不招人待见。”
“您老谬赞了。”年轻男子恭谦施礼,转而又看向对面那个中年人说道:“兄台看着也是个饱读诗书的士子,不知此行意欲何往?”
那中年人见年轻男子与他搭讪,亦是不卑不亢的还礼答道:“本来是想着去北江省亲的,奈何公务缠身,只得中途折返。”
此言一出,年轻男子顿时尴尬的呵呵笑了两声,尤其是那划船的老头,一张老脸都透出了红霞,自己居然当着一个江东官员的面夸夸其谈,甚至还大骂江东水师是一群王八,这不是找抽呢嘛。
中年人似乎是看出了二人的尴尬,笑着解释道:“我老家也是北江的,朔方郡,其实若不是大梁局势动荡,锦江两岸的百姓谁不是一衣带水沾着点亲呢,哪用得着像现在这般回家乡看一眼亲人都像做贼一样。”
中年人说到这似乎是触及了心底的伤心事,叹息一声,接着又继续说道:“我乾元年间中举,原本是面见过元圣皇帝的,只是因为性格过于耿直,在京为官时日不久便被调到了漳州做了个县官,好在我的家族与当时漳州的知州大人私交不错,在家里人的打点下,我才辗转到了江东江城郡做了个郡守,虽说比不上京官风光,却也好过在漳州当县令啊。”
听了中年人的这番话,年轻男子顿时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与自己同船的中年人竟然是执掌一郡的太守大人。
年轻男子当即便要起身作揖,却见中年人摆手说道:“我只不过是个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今天待在江城郡,明日又不知要飘往何处去了,人在这时尤其念家,此番忽闻家中噩耗,长辈受我拖累被揭去了府上匾额,虽不至于落入寻常百姓家,却也不是当年那个堂前燕了。”
中年人说到后来声音中竟是带着些许哽咽了,年轻男子却是听出了他话中深意,不禁又深深看了中年人一眼,却是突然笑了起来,指着那江上晴空说道:“你看这锦江之上也有飞燕,它们搏击风雨,虽然也没有落脚之地,却凭着一股韧劲最后也能上岸落入庙堂之中。莫道浮萍无根,待到水暖之时照样绿衣盖横塘。你可知日后又是谁家新燕啄春泥?”
那中年人闻听此言,霎时间从眼眸深处射出一道精光,他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这个比他小了十来岁的年轻人,忽的长笑一声说道:“当真是江中后浪推前浪啊,在下李纲,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年轻人抱拳还礼道:“学生吴敬亭。”
船头那边,划船的老头撇了撇嘴,只觉得一阵牙酸,这些个读书人啥都好就是不会好好说话,什么燕子啊,浮萍啊,自己还没明白啥意思呢,他们却一个个的谈笑风生,是不是读书人的脑袋都有些异于常人啊?
老头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理,在听他们各自报上姓名后,他竟也鬼使神差的跟着嘿嘿笑道:“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起的名字一个比一个顺耳好听,不过我爹妈给我起的名字也不差。”
中年人收起笑声,对那划船老头微笑说道:“还未请教老人家高姓大名。”
老头一脸洋洋自得之色,挺胸抬头说道:“莫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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