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煮一碗清粥 11
我向来不知路凡竟然这么缺乏安全感。
我接触的人不多,尚未达到识人地境界。
一晃在他身边已经三年多,还是没能了解他更深。
他侧吻在我脖子,语气是我从未见识过的温柔。
“薄粥……”
“嗯。”
其实我很怕,我很怕之后我就不一样了。
毕竟我从来没经历过的事,只是偶尔会听到班上女生讨论。
所以,我才会怕。
觉得这种事,不应该发生在我身上。
经历之前,难以想象。
路凡的动作也不熟练,他摸摸索索,把我的T恤推到锁骨下面一点。
“不要怕!”
我一直在抖,脑子里一直在挣扎,要不要推开,要不要。
可是,等我想清楚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他很生疏,但是又不太着急。
整个过程的体验,没有想象中那样恐怖,反而,路凡很疼我,很照顾我。
我想,这已经很幸运了吧……
最后他侧躺在我旁边,一只手放在我肚子上跟我说了他前十八九年,兵荒马乱,无助又孤独的漫长。
……
路凡家在乡下。
三岁的时候,父母把他从乡下带到了荆城,为的是能接受好的教育。
他们特别辛苦,每天早出晚归,为的是买个小房子,能让路凡过得好一些,安安心心在荆城这座城市,稳定。
路凡三岁到十三岁,十年搬家六次。
他说每一次搬家,就是遭受一次巨大灾难。
因为,你有不得不丢的东西,你没有归属感,你会有支离破碎地感觉。
总之,太糟糕,太糟糕了。
房东都不会太好,甚至会提前,凶神恶煞告诉你,该交房租了。
这种感觉实在……
矮人一截,永远不顺。
所以,他就这样东奔西跑,没有一丁点儿归属感和安全感。
所以,他最想要的,是有自己的房子。
无论大小不用搬家就好。
终于,在他十三岁这年,他爸妈买了一套房。
只买得起一套房。
之前的家具是房东的,这次他们的家具都是从乡下老家搬来的,半新不旧的。
但一家三口都很高兴。
他没有奶奶和外公,就爷爷和外婆。
他们分别住在旧家里,很大年纪了还种地。
可是,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果。
他学习成绩特别好,比别人都轻松。
但是,就在他初三上学期,爷爷和外婆两个人想约到城里来看他,给他带了鸡和鸡蛋,还背了秋收的米。
出事儿了。
他们搭乘的那辆车翻进了山沟。
车毁人亡。
他们过去的时候警察已经到了。
认领自己家人的尸体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
路凡没哭,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
可是他心里已经山崩地裂了。
把外婆和爷爷地后事安排好,爸妈把乡下老家的房子全便宜处理了。
存了钱,给路凡以后大学用。
他爸妈没什么文化,就靠卖力气干活。
所以,钱也不多。
对他们来说,卖掉祖宅是唯一能让路凡在大学过得好的办法。
他们也老了,卖力气没办法卖到六十岁。
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没办法。
可是,路凡心里却一天天阴沉下去。
对他来说,穷就是原罪。
所以他安安静静一心读书。
衣服不穿坏不扔,鞋子可以一直穿,属于他的东西,从来就不多。
第一只钢笔用到笔尖不成型了,很奇怪,写不好字。
他把它放在抽屉里,再也没碰过。
其实,他是怕他拿多几次,它会越来越坏。
路凡是个珍惜自己东西的人,因为他东西本来就不多。
原本以为,最糟糕的事就是这样了。
但现实又一耳光打在他脸上。
工地出事,爸爸妈妈,以及别的好几个人,走了。
一个人会做多少可恶的事,才会有这么多血光之灾。
又或者,一个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为什么会这样。
接二连三地血光之灾让路凡越来越沉默,他本身因为家境的关系,就没有朋友,导致他到现在,孤立无援特别无助。
他跟着别的死者家属去讨公道,拉横幅,找开发商。
可是开发商和工头找了个替罪羊。
他拿到一些钱,不多。
他给他们买最奢侈最好的墓地之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妥协了,他一个未成年人,又能怎么样?
他把所有钱都花到了爸妈身上,自己没有花一分。
因为,这钱是他爸妈用命换来的。
他不绝对不可能自己花丝毫。
所以,他仍旧一无所有。
好在他考上了高中,用暑假时间,找了份工作。
他本身长得挺高,跟人说自己已经有十八岁。
在餐厅打工的钱,也只够一个学期地学费和精打细算后特别少部分的生活费。
上学就没办法上班,所以……
他省吃俭用,不饿就不吃。
自行车是他爸妈上班用的,他就骑车上学。
遇到我是他没想过的,更没想到我会如此死缠烂打。
他一开始很抵触,尤其在他印象中,见我第一次,也是在墓地。
我的家人,每一个都穿得很讲究,一家人也热闹。
尤其,是我。
我比妈妈稍微矮一些,比哥哥和爸爸就矮更多了。
但他还是看到我了。
大概,多多少少有异性相吸地缘故吧。
没想到会再遇到我的,在他打工的餐厅。
他也没想到,我会主动搭讪。
以至于,他被我吓到了。
我是第一个给他搭讪,让他会紧张的人。
以前搭讪的那些小姑娘,都不会。
他都特别漠视。
只是更没想到,我会每天给他一个鸡蛋。
其实那会儿,对他来说,一个鸡蛋很奢侈。
他打工的钱不足以撑起让他买鸡蛋。
所以他接受了,他也不想拒绝我。
只是,他……
他怕我只是玩,他知道我家里特别有钱,也知道我家住哪儿。
但是我维护他自尊心,他也就接受了。
他知道我是个难得一遇地好姑娘。
可他不敢接受,怕这是一场美梦,怕梦会醒来。
所以,他一直不太想跟我在一起。
直到我第一天中午,去他家睡觉。
睡着了,他就一直看着我。
第一次接吻,也是他的初吻。
他终于知道女孩子的味道。
从那天起,他越来越有安全感,是我给的。
尤其我每天终于陪他吃饭,让他觉得,嗯,他好像不是一个人了。
他一个人已经,很久了。
所以,我们在一起了。
……
听完路凡说的,我几乎要哭了。
但强忍着没哭。
我跟他说痛。
他问我哪里。
我说是心和那里。
“哪里?”
我把他的手拉着放在我肚子上。
没想到他很抱歉地跟我说,对不起。
然后,他跟我说,他下次会很小心,让我不要讨厌他,让我不要走。
这下,我终于哭了。
我跟他说,我已经喜欢他这么久了,也不会不要他这么久了,怎么可能……
他跟我说,他终于不是一个人,真好。
可是他不愿意离开爸爸妈妈,不愿意离开这里。
他一旦离开就不会有安全感。
“路凡,总有这一天的,你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你还有工作,你还必须……还必须……还必须出去见见世面。”
“你会回来的,对不对?”他直接抛给我这个话题。
可是,我不能说不回来,也不能说让他一直等我。
这一晚上,我们不是开始,是结束。
意识到这点之后,我瞬间就清醒了,也回归理智。
第二天,我自己洗漱好走了。
我不想再给他机会,他也不要再想跟我在一起。
我们压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原谅我,还是走了。
原谅我还是,把他的安全感带走了,让他一无所有。
两个月后我走了。
去了首都,而且是覃森予来接我的。
他说,一定要亲自带我去。
让我永远记住,我第一次去首都,是跟他一起。
要我记住,他……
他等了我两年。
两年?
以前我觉得两年很多,现在不会,现在我只觉得,眨眼间。
哥哥和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和他很适合在一起。
他们虽然支持我追求爱情。
但是他们并不希望我找一个和我相差太多的人。
因为相处很难,虽然相爱简单。
首都和我想象中不同。
我以为,会让我有种特别陌生的感觉。
可是覃森予说,我天生适合各个地方,尤其是大城市。
因为我身上就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
家里有钱,却不焦躁。
而且,我会画画,有艺术气质。
大都市海纳百川,也是艺术气息很浓郁地地方。
所以,它不适合穷人,也不是个只有梦想的穷人。
忽然觉得,路凡的选择很对。
他可以在荆城随便找个好的大学,过得很好。
顺便,他有房。
毕业后,没有别人的租房压力,没有找工作的压力。
但是,他以后也许会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没有见过世面的人,总不会觉得自己欠缺。
覃森予带我,花了两个星期时间把首都最好玩地地方玩遍了。
我没有归属感,可是我很享受这种新鲜感。
或者说,我离路凡的世界越来越远。
我有了一种挣脱舒服地感觉。
这种,有得有失。
午夜梦回,会觉得失落。
白天,又觉得庆幸!
太庆幸,没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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