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X类案件


王正从李立德那里拿来的这份X类案件档案中包括:一张记录单,是这个案子被输入电脑系统时自动生成的;一张纸,上面是罗兰用笔写的几条零零散散的备注;一封长信的复印件。档案里并没有说明有没有这封信的原件,还是只有复印件。长信是用电脑打的,很整齐,但看起来还是不够专业,页边的空白留得太窄。举报者显然知道怎么打字,但应该不经常打字。也许是个家庭主妇,也许是个伪装高手。

        王正已经把这封信看了四五遍了,这次又看了一遍,葛蕾看完一页,他就从她手里接过一页继续看。

        尊敬的李立德检察长:

        我之所以给你写这封信,因为我觉得你是个正直的官员。我敢肯定,你对我信里所写的这件事一定毫不知情。实际上,我觉得你应该会想要对他们作出处理。但也许你什么都做不了,因为这一切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无论如何,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你还只是一名检察官,这件事关系到你手下的一名副检察官,我认为这个人在暗中接受贿赂。

        九年前的夏天,一个叫猴子的人被捕了。猴子不是这个人的真名,但如果我告诉了你他的真名,你就会去找他,你会说到我在这封信里写的很多事,他就会知道是我出卖了他,然后他就会报复我。相信我,我非常了解他,我知道他的手腕,他会让我生不如死的。总而言之,这个猴子当时被捕了。我觉得,他为什么被捕并不重要,但我会告诉你,是因为一件他觉得很尴尬的事。他就是那种人,他觉得,如果和他一起工作、一起玩的朋友发现了这件事,他们就不会再想同他打交道了。其实如果真是这样,那些人也算不上是什么真正的朋友,但这就是猴子的想法。猴子的律师告诉他,他应该在法庭上坦白认罪,才能获得轻判,而且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猴子是个非常矛盾的人,他一天到晚担心,如果有人发现了这件事怎么办。很快,他就开始宣扬,他能找到人出钱摆平这件事。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猴子也许在很多事情上都没什么原则,但行贿确实不像他的做事风格。如果你了解他,你会明白的。但他一直跟我说他要这么做,要花五万元。长话短说,我之所以知道这一切,是因为那钱是我给他的,所以我觉得,我最好去确认一下,钱是不是真的用到了他说的那个用途。我们一起去了井冈山大道的检察院分院。我们在外面等着,还不到一分钟,就有一个秘书走过来,她似乎认识猴子,她把我们带上楼,走到了检察官的办公室。我还记得,门上写的是你的名字,李立德。猴子让我在外面等着。当时我太害怕了,根本没来得及反对,这很蠢吧,我大老远来就是为了亲眼看他把钱交给某个人,但最后居然没有陪他进去。不管怎样,他进去了没有两分钟,就出来了。他开始是把所有的钱都放在一个文件袋里,当他走出来的时候,他给我看了文件袋,里面已经空了。当时,我恨不得从那里赶紧逃走,但猴子却很冷静。后来,我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并不想细说。他说,他这是在保护我。太可笑了。我敢确定,他是想着,如果能让我忘了这件事,也许我就不会记得找他要钱了。他多多少少还是说了一些,他说那个女秘书把他带进一间办公室,让他在一张桌子边等着,然后,有一个男人在他背后开口说话了。他让猴子把带来的钱放在桌子中间的抽屉里,然后就可以走了。猴子说他头都没有回一下。

        十天后,猴子要上庭了。他像疯了一样,不停地说被骗了之类的话,但我们到了法庭以后,检察院的律师却告诉法官,案子已经撤销了。我一直努力回忆这个律师的名字,但就是记不起来。有那么一两次,我问过猴子那个人叫什么,我也说过了,他真的不想说,他只是告诉我,让我别多管闲事。我现在给你写了这封信,我已经差不多两年没见过猴子了。老实说,这并不是他做过的最坏的一件事,如果你了解他,你会明白的,但这确实是唯一一件我亲眼看着他做过的坏事。我不是想惩罚猴子,但我认为,这名检察官收受贿赂、利用别人是很不对的,我想给你写信,希望你能有所行动。我曾经跟几个人说过这件事,当然,我没有告诉他们任何人的名字,他们都说,你对这件事恐怕是无能为力了,因为时效已经过了,但我认为,这样的事不可能只发生了那一次,也许他们现在还在做着同样的勾当。老实说,我甚至都认为,我刚刚写下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也希望你能惩罚猴子,但我不想让他知道是我告诉你这件事的。如果你从别人那里知道了他是谁,我求你不要给他看这封信。我相信你。

        一个有良心的市民的举报。

        当然,这封信没有署名。检察院办公室每天都要收到很多这样的来信,他们还安排了两个专职文员,基本上别的什么都不干,就是给这类信件回复,再就是和各种各样亲自上门找碴儿的人打交道。如果投诉的内容越严重,也就越容易往上传送,大概这也是这封信到了李立德手中的原因。有很多信件的内容都是垃圾,但这一封,让人感觉是确有其事的。当然,也有可能这位告密者只不过是被他的朋友猴子骗了钱,而在这件事情上,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李立德不愿意让这份档案在换届期间到处流传,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彭为民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会非常高兴,因为它能证明李立德在掌管检察院期间确实用人失察。写这封信的人也在猜测,他朋友猴子的这件事可能并不是个例。

        现在他们手头上拿着的是一个惊天丑闻:一个正在检察院里的某个地方秘密活动着的受贿圈子,更糟糕的是,一切还无人察觉。

        葛蕾沉默着。她已经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你觉得这是无中生有?”王正问。

        “那倒也不是。”她说,“应该确实是发生了点什么,也许不是这个写信的人想的那样,但确实有点什么。”

        “你觉得要调查吗?”

        “调查一下也无妨,可能是条线索。”

        “我也是这样想的,罗兰觉得这个猴子可能是因为同性恋被捕的。”王正说。“我觉得,她这个方向可能是对的。”他指着罗兰写的备注,她写下了刑法法典中社会公德部分一些规定的编号,还在旁边打了个问号。“我还记得以前在城郊小树林的那次突击扫荡,应该差不多是那时候,我们当时抓来的人都是一车一车装的,而且这个案子被分到了分局。”

        葛蕾在仔细地听,一切都对得上号。那个案子确实有些令人尴尬,难怪猴子要努力遮掩。从时间上来说,也是对的。在李立德第一任任期内,他的一个重要政策就是,如果性犯罪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你情我愿的成年人,那么基本上会既往不咎。警察把案子递来,但他们一般都不会起诉。到了李立德开始第二任任职时,有一些群体,尤其是妓女和同性恋,已经有了很浩大的声势,基本上快失控了。那些妓女和同性恋经常在城郊的小树林进行各种不堪入目的活动,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普通家庭在周末的大中午都不敢去那里,生怕小孩子们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很多人到警局投诉,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光天化日之下在野餐桌上发生的不端行为。当时,距离换届还有九个月,他们开展了一项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每天晚上,都有几十个人会被警方逮捕,往往还是被抓个现行。他们的案子一般都判定为法庭监管,也就是说,只要肯认错,基本上都能消除记录,之后,这些人也就消失不见了。

        但这正是问题所在。葛蕾和王正都意识到,要找到这个猴子非常困难。那年夏天被警方逮捕的总人数大概有两百多,而他们连猴子是不是他的真名都不知道。罗兰的调查有没有结果,档案中没有任何记录。记录单上的日期表明,她是在被杀前五个月拿到这份档案的,她写的备注中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在那张纸的一角,她写了“猴子”两个字,然后在下面画了很多道横线。一开始,王正没看明白,后来他想到,她一定是觉得猴子应该只是化名,而真名很可能是和猴子谐音的两个字。最后,在纸的最下角,她又写了另外一个名字——“吕利”,还有他所属的分局。吕利是名很好的警察,现在已经是警长了。

        “我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案子。”王正对葛蕾说。他想象不出李立德不告诉他这件事是出于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它为什么最终会落在罗兰手里,因为罗兰根本就不在检察院的反腐部门工作。

        他在这个问题上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令人伤心的结论:他对李立德的信任在减退的同时,李立德对他的信任也一样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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