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54、开庭
施万上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团结一致。
法务部的会议室不再争吵。以宋清为核心,法务部成立应诉小组,与律所一起筹备开庭,穷尽可能研究对策。周通则收敛起自己的脾气,对宋清客客气气,要求生产部门全面配合诉讼工作,对法务有求必应。
未来的不确定,倒逼施万努力把握眼前的确定。
研发部那几个元老工程师,有的本来打算离开施万。但因为这一系列的变故,要退休的没退休,要跳槽的没跳槽。他们全部留了下来。
因为这桩知识产权官司,施万原先被荒废的磷酸铁锂项目被重新提上日程——就为了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跟日本企业光明正大打一仗。
生产部门全面推进智能改革方案落地,不仅在全集团范围内推广成本及质量管控,还将上游供应商纳入管控体系中。智能改革初见成果。六个老厂加上两个新厂实现全面协同。三季度施万各个工厂的产量、效益、产品质量,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市场与销售部门一改往日坐办公室等订单上门的姿态,主动出击,维护重点客户,发展潜在客户,并就施万负面消息做出澄清。订单量一时井喷,好几个厂的生产任务排到两年后——逼着施万进一步扩大产能。
尽管在舆论上面临重重压力,施万三季度业绩却创下历史新高。行业研究机构预测施万全年装机量将超过30gwh,市场份额提高10个百分点,将占下动力电池市场的半壁江山。
而另一方面,施万董事长项天歌,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消极怠工。
项天歌将日常运营工作全部交给张红。他唯一还参加的项目,是新锐的并购重组。
在项天歌的要求下,施万工作组与新锐合作,重新做了一版重组方案。施万不再急于介入新锐事务,而是致力于发现新锐自有人才,并给他们创造发挥空间。
施万工作组不再盛气凌人。他们变得更为专业,态度更为诚恳,反复强调与新锐共进退的决心。原本十分强硬的裁员及关闭门店的一系列降本措施,都被重新讨论。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新锐部分城市门店得以保留。原先被否决的流星系列,也在被重新考虑。
与此同时,施万总部对新锐给予了更多支持。施万研发部进行架构调整,正式成立整车研发项目部,并将新锐研发团队纳入其中;新锐研发人员享受施万总部待遇。生产及销售部门也向新锐派出工作组,帮助新锐重建供应商体系,打通经销商网络。
除去新锐相关会议,项天歌不再介入施万的其他事务。而对于自己面临的法律危机,他似乎毫不在意。法务部应诉相关的会议,他根本不参加。
开完新锐的会,项天歌就回医院。此时的曲项被转送至一家私人看护医院。病房整洁空旷,没有留给他的床。可他每天都在医院过夜——就守在曲项床前。
张红看不下去。
“你是第一被告。法庭传唤要问你问题。宋清他们准备了一堆话术,你现在不赶紧准备,难道真等着进监狱吗?”
项天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消沉。他低声回答,“如果她不再醒来,我身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
张红叹气,“那如果她醒来呢?”
项天歌沉默半晌,低声说,“如果她醒来,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她。”
开庭日。
先锋对施万的诉讼,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门口,施万和先锋的律师团队,分别被媒体记者包围。
施万对记者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先锋方面却俨然开起新闻发布会。
先锋董事长陆国岑亲自到场,立刻被人群簇拥。陆国岑对着镜头侃侃而谈,“我们对施万侵权案高度关注……先锋要做行业知识产权的标杆,将对一些侵犯先锋公司利益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
施万董事长项天歌身为被告,同样引人注目。一下车就被记者团团围起。
“请问项董事长,施万是否确实盗用了先锋的技术?”
“施万与先锋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否有私人因素?”
“您能解释一下跟陆水女士的婚姻情况吗?”
……
胖胡挡开记者。项天歌压低帽檐,快步走向法院大门。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东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旁听席坐得满满。先锋与施万来的人,各占了一半。
陆国岑亲自坐镇,占据旁听席前排。
项天歌则坐在被告席上,眼中古井无波。
审判长是一位架着金边眼镜的塌鼻梁法官,年纪轻轻已秃了头。
核对当事人信息无误,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委托代理人陈述各自事实理由。
原告方指控被告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七年前从先锋集团盗窃磷酸铁锂电池的数项技术机密,并利用这些技术机密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抢占先锋客户,造成巨大损失。原告提出诉求,要求施万新能源赔偿先锋集团损失50亿元人民币,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刑事追责。
原告方面的主要证据,是一个经过公证的产品比对分析报告。这份报告对比了施万在七年前生产的l314、l315等多个型号的磷酸锂电池产品,和先锋当时的电池产品,证明两家公司的产品高度相似;施万产品使用了“碳热还原法控温焊接工艺”、“铜基材石墨涂层技术”等多项先锋的关键技术,这些技术均来自田中株式会社的授权。
“先锋集团作为最早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制造企业,花费重金从日本引进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却被人白白拿走了技术成果。”原告代理人胜券在握,慷慨激昂,“施万偷走先锋的技术后,利用成本优势抢夺先锋市场,导致先锋在磷酸铁锂电池领域的市场份额连年下降。施万侵害了先锋的商业机密,给先锋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宋清作为施万法务总经理,是施万方面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代表施万做上庭陈述。
相比原告方的有理有据,被告方的答辩却仿佛在偷梁换柱。
只见宋清摸着他日渐光秃的脑门,一面对着电脑读稿,“生产l314、l315等多个型号的磷酸锂电池产品的,并不是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而是施万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主体。构成侵权的是施万电池有限公司,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宋清说到这里,冲审判长嘿嘿一笑,从桌子底下摸出两本营业执照,“法官您看证据。确实是两家不同的公司,有两本营业执照。施万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2月,而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
张红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没有参加法务部最后一次应诉筹备会。她听到宋清所谓的“证据”,压下胸膛一口老血。
宋清继续他催眠的读稿腔,“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原告先锋集团有限公司对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指控和赔偿诉求是无效的,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审判长听得挑眉毛,“所以你承认,施万电池公司的确存在侵权行为?”
宋清点头,又加重音强调:“对,我们承认施万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
周通坐在旁听席上,差点破口大骂。碍于法庭纪律,他不敢造次,只是小声骂咧咧,“这都承认了还打个屁官司!”
张红一般的生气。但退一步想,施万创业初期未经授权使用先锋的技术,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能让子公司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那么在赔偿金额上,就有回旋的余地——哪怕让子公司赔到破产,母公司也能全身而退。
审判长问完被告,转而问原告:“你们是否变更起诉对象?”
原告方的两名代理人紧张地交换意见,五分钟后,答复法庭,“不变更。理由如下,施万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是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系关联企业,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并且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
接下来是一段冗长的法庭辩论,争论施万集团是否应为子公司施万电池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原告方强大的律师团队,很快给出了多个母公司给子公司兜底的案例,论证集团公司应为电池公司担责。原告方同时强调,施万集团发展初期的资金来自施万电池,而施万电池的资本积累受惠于先锋的电池技术;施万集团与施万电池一样负有赔偿义务。
原告方咄咄逼人,被告方节节败退。合议庭最终接受了原告方坚持起诉主体的请求。这就意味着,先锋集团对施万集团的赔偿诉求,已经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法庭辩论接着转到下一个阶段:施万的侵权到什么程度,应该承担多少赔偿。
这一个议题,宋清除了擦他脑门上的汗,再也帮不上什么忙。
原告方准备充分,每一项被侵害的技术专利,都在产品比对报告中清楚地列出。而除了比对报告,他们还拿到了施万自己公布的销售数据——l314、l315等产品的两年累计的销售金额,超过20亿。算先锋方面的经济损失,再算上通货膨胀,50亿,很客气。
局面倒向越来越不利于施万的方向。被告方的答辩十分被动。宋清并非技术人员,只能拿着技术部给的纸照着念,连那些技术专利的名字也说不清楚。让他反驳对方的指控,他显得力不从心。
而坐在被告席上的项天歌,明明懂技术,却全程沉默,仿佛已默认施万侵权的事实,只等着赔偿了。
旁听席上的施万高管,一个个如坐针毡。有的在低声商讨对策,有的在骂宋清。
在过完十多项技术专利后,原告方委托人重申诉讼请求:“被告方施万新能源严重侵害了先锋集团和田中株式会社的商业机密,我们恳请合议庭尽快做出裁决,补偿先锋集团的重大经济损失……”
就在那时,审判大厅旁观席后方的大门被人敲响了。
庭审进行中,不允许人员自由出入,更不允许外人进入。
但隔着厚重的木门,外面传入清亮的女声。
“开门——请开门——我们有——新证据——”
司法警察还没来得及动作,张红便从座椅上跳起来,飞快冲过去,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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