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真假(上)
金城死死盯着秦望舒手中的蝴蝶发夹,金家的小姐手里一向没少过钱,而金伊瑾买过的东西太多,他根本记不住,更别说只是一个不值钱的发夹,更是毫无印象。
但他不认为秦望舒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见证的人太多,一戳就破,不过是单纯的要激怒他而已。
他点了点头,挺着肚子走上前,从她手里拿过发夹,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只有一股说不出的焦味,带点点些微的肉香。他记得金伊瑾有一段时间很是迷恋西洋的香水,尤其是玫瑰花味,味道浓烈、馥郁馨香,每当她喷身上时,走路总是带着一股香风,在家里走上一圈,整个屋子都是这个味道。
他记得其一是因为确实好闻,其二是那昂贵的价格,让他感叹女人的钱好赚,若不是金家没这个渠道,他都想插一手,谁会嫌钱多呢?
“秦作家这张嘴真是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要我说,这还可能是张小姐的呢?”他两指夹着发夹,伸到秦望舒面前,手指一张,发夹就直挺挺地掉在地上。
他看着她,无所谓地抬了下眉宇,有点像是挑衅。
秦望舒没反驳,只是半蹲下捡了起来,放在嘴边吹了吹,见新染上的泥渍弄干净后,颇为爱惜的放进口袋。她无不赞同道:“是我记错了,张雪自从看过了西洋的童话故事,就爱戴这些发夹,总以为自己是书里的公主,是我惯坏了。”
“金会长,见笑了。”她又从口袋掏出银制的链子,当着金城的面套在脖子上。链子下方缀着一个小巧的十字架,并不规整,有两个微微内凹的印子。
她拿在手中转了转,白日里,金属的冷光更是无法忽视,晃过她下巴,也刺在金城眼睛里。她道:“这根链子是我来时第一天给张雪的,神父把它赠予我时,赐福我会得到庇佑。我以为张雪也会如此,没料到才不过三天,就在昨天,这根链子就在铜牛边被捡到了。”
“说起来也是报应,金小姐第一天晚上跌落山坡,她本有机会获救,是张雪害怕所以扯开了金小姐求救的手。不过是个不高的山坡,我们都以为不会有事,所以打算到秦家村后求助当地人,我和金小姐其实有过交集,她是个思想先进的人,在第一时间会做出最有利的选择,所以她会在山坡下等我们,毕竟她穿得是高跟鞋,摔下去一定会扭到脚踝,她没别的选择。”
金城神色不定,他看了眼夏波,对方轻点头后,他面色反倒轻笑了一声。他问道:“秦作家不是说秦家村闹鬼吗?我女儿一会是被地底下伸出的手抓走的,一会又自己摔下山坡,还倒挺忙!”
他话里嘲讽之意太浓,夏波忍不住清了下嗓子,秦望舒却岿然不动。
单论脸皮子厚薄程度,她和金城都属于顶尖那种,不是堪比城墙,是压根不要脸。或许是之前的话让她成功将了金城一军,也可能是身上没了束缚,总之她现在心情格外舒畅。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金会长修身养性的功夫还差了些,不如叶大帅。”她戏谑道。在金城把遮羞布扎成了筛子后,她索性撕了个干净。“打开天窗说亮话,金小姐是被地底下伸出的手抓下山坡的,但我们事先并不知情,看见的只有张雪一人。一个貌美如花的弱女子,为自保隐瞒不报,也没什么问题吧,金会长?”
金城点头赞同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张小姐所作所为挑不出毛病,若我是张小姐,我只会下手更狠——”
他伸出手,在自己粗短的脖子上一划道:“我会以绝后患。”
秦望舒拍手赞道:“所以金会长是个人物,而张雪只是报社的一个小记者。眼界不同,手段不同,怎么会有公平可言?”
金城哼笑一声,他低下头,慈眉善目的脸突然沉道:“但她是我的女儿!”
“金家的小姐是什么身份?张小姐又是个什么东西?这世间本就没有公平可言,她也配?”
他倾身压向前。他虽与蔡明一样身材圆润,却因为少见的高身量看着天差地别,如今靠近时,秦望舒才发现他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在国内这样的个子并不常见。
她后仰拉开距离,又觉得不够,退了一步,随后以手做扇,在鼻前扇了扇,才道:“金小姐是有金家,但张雪有我,我有教堂。金会长现在说说,她配还是不配?或者说,我配不配?”
金城看了她一会儿,从浓重又英气的眉,到形状尖锐的眼睛,又再是挺直的鼻梁和鼻头,最后是向下的嘴角。他转话道:“我年轻时所学甚杂,其中就有面相这一门,秦作家虽漂亮有名,可看这面向却不太好,父母缘浅,一生清苦,实在不配。不过命数这一说,千变万化,祸福难料,但人若是要仗着自己出生好就胡作非为,有一句古话很适合,秦作家这么有学问,肯定知道我要说什么。”
秦望舒沉思了几秒,肯定道:“金会长身居高位也是没少读书,那也一定听过一句话。”
金城眼神一锐,随即又缓和道:“我要说的古话是,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巧了!”秦望舒神色一亮,她以手遮掩道:“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金城一愣,对上秦望舒目光,立马虚心接受道:“秦作家好学问,就是不知秦家村怎么闹鬼了?若是我没记错,秦作家可是西派女性,不应该是崇尚科学吗?自相矛盾了!”
秦望舒突然抿嘴一笑,年轻的面容饱满、鲜活,像是充盈蓬勃的生命力。“我若不这么说,金会长会来看铜牛吗?”
金城面上佩服,赞叹道:“少年聪慧,秦作家好算计,未雨绸缪。不知可读过《伤仲永》?”
他刚说完,就故作姿态地轻打嘴巴,歉然道:“秦作家是西派女性,怎会读国学呢?”
“不知金小姐可是读了国学?”秦望舒没接他的话,反问道。她知道金城是只老狐狸,几十年的盐没白吃,表面上看他们两个是争锋不让,但时间一久,她不但不可能从对方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消息,反倒是凭白耽误了她的计划。她不想如他的意,便道:“当夜到秦家村后,夏军官前后去找金小姐两次,第二日亦是如此。我虽与金小姐不是手帕之交,却也一见如故,不料,还真被我找到了一些线索。”
金城没说话,秦望舒要的就是他闭嘴。
她继续道:“金小姐摔下的地方有一棵树,发夹在树上。人摔跤的时候重心不稳,尤其是这个头容易砸到,可不就是巧了,金小姐砸到了脑袋,才导致发夹跌落,更巧的是,树下没有金小姐的脚印。张雪这个人我了解,她虽自私自利,却也不是狼心狗肺,所以她事后坦白了金小姐跌落山坡的真相,我寻思着,这手怎么会从地底下伸出来呢?”
“又不是死人?”她面上的笑意有些古怪,金城眼皮子一跳,下一秒就见到她转向秦老爷子道:“老爷子是村长,应该知道的吧?那钻出手的泥地比周围的泥土都松软些,从树上看去,还凹陷了一块。金会长博学广识,您说呐,什么样的地会松软还凹陷呢?”
她低低笑了出声,好一会儿才吐了口气,或许是站累了,干脆一屁股坐地上。槐树遮天蔽日,树下淋不到雨,外加铜牛腹下已经不知烧了多少日的火,周边泥地烤得干硬,坐得屁股不舒服,却不会弄脏衣服。
“夏军官,”她转头对夏波道。这是金城出现后,他们第一次说话,她道:“能否打些水来?不需要多,一桶就好。”
夏波立马反应过来,问道:“你要让铜牛奏乐?”
“对,有些事总要亲眼见证,这人才会死心。”她指着铜牛的腹部建议道:“金会长要不要把金小姐的尸骨带走?虽说面目全非,总比尸骨无存好,日后还能留个想念不是?”
金城这次没有反驳,他又是手一挥,早有准备的下属立马伸手去捞人。尸体被烧得焦黑,不知是不是金城威名深入人心,众人对待这具焦尸都格外谨慎,可就如秦望舒所说那般,铁锅炒菜,长久不翻炒就会皮肉粘连,哪怕焦了也是一样。
这不,他们态度越是小心,那点阻力就越发让他们汗流直下。一时间,扯也不是,松也不是,急得团团转,却偏生又不敢看金城,只得把求助目光转向秦望舒。
秦望舒没想到自己坐得好好的,都有事找上门。她一拍裤子,站起身,冲天的焦味直往鼻子里钻,细闻下还有丝丝肉香,她觉得自己昏了头,怕是这几天在秦家村没沾荤腥,导致出了幻觉。她耸了耸鼻子,面上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寄开那些下属,也嫌脏,直接双手穿过焦尸的背后,手掌反抓,一个用力。
她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皮肉撕扯的声音,心里道了句罪过,可手上动作没一点停顿。铜牛设计的确实精巧,她手臂一点点移到焦尸的膝盖,想折起来,却发现已经碳化的尸体又硬又脆,她大力下只听见“嘭”的一声断裂,尸体直接分成了几段。
她愣在那里,轻咳一声掩饰尴尬,手脚十分利索地捞出了里面的焦块,慎重其事地挨个交给那些下属,最后剩下的上半身和脑袋,她到底没那么缺德,也正好是因为铜牛的开口够大,她拿得出来。
她到底是不要脸的,半个身子连着头的焦尸格外珍重地托付在了下属手上,自己拍了拍袖子上的痕迹,走到金会长面前道:“不客气,不枉我与金小姐一番结识。”
金城气得翻了一个白眼,直接怒极反笑,其他人不敢看得纷纷低了下头,反而是秦老爷子一副目瞪口呆没见识的模样。她面皮子难得有点烧,但她大风大浪见惯了,又道:“金小姐应该是没穿衣服,裸着塞进铜牛的,不然有衣物的话,不会皮肉粘连,肌肉和组织多少能保留一些。”
“胡闹!”金城面色铁青,突然叫道。
毫无防备之下,秦望舒被吓了一跳,随后她又反应过来。她笑了一下道:“人都死了,还计较那么多虚名做什么,金小姐又不能复活。”
眼见金城又要开口,她立马道:“金会长不好奇吗?金小姐是被谁拽下去的,又是什么时候死的?死之前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裸着进去,又为什么会被关进铜牛?这些问题,金会长都不想知道吗?”
金城一线眼皮子,道:“你知道?”
“我知道。”她勾起嘴角。
金城睁大了眼睛,他眼皮子的折痕很深,和秦望舒一样像是刀狠狠划过一般,留下了一道深深的沟壑,干净到不近人情的利索。只不过他老了,岁月的无情终究是在这张养尊处优的脸上留下了痕迹,越是明亮的眼睛随着年岁就会越加浑浊,眼眶也一样,越大越是缺少骨骼的支撑,肌肉的衰老和地心引力的牵扯,让它们逐渐耷耸,像是老狗身上日益松癞的皮。
半晌,他也跟着笑道:“秦作家真是年少有为,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他口中的可惜,他知道,秦望舒哪怕开始不知道,也在他那番挑拨下知道得一清二楚。两人各有自己的算计和小心思,她想起神父说过的一句话:恶魔在人间。
她靠近了一些金城,他个子高,她说话时,他需要微低着些。其实他本不用如此,但两人都喜欢,这看上去更像是一丘之貉的图谋,气氛对了,计划才能更好进行。
她没有直接说出金城想知道的事,反而提了个不相关的事道:“好几年前,神父还在世时,主教曾说过一句话。他说:‘这个世界没有上帝,也没有恶魔,只有我们,只有我们!’但佛家又有言,地狱空荡荡,恶鬼在人间。”
“金会长现在看我们两个,像不像披上人皮的恶鬼?”她指着头顶上的槐树,又道:“这棵树是槐树,槐树属阴,不招惹人,只招鬼,尤其是我们这样的。”
金城心领神会,他捻了捻嘴角边的小胡子,半瞌着眼睛道:“秦作家有什么打算?”
“叶大帅和夏军官的打算我都知道,他们最大的失误是看轻了我,也看小看了金会长。我一个女人家,所图不广,但金会长就不一样了,交易在哪不是做?和谁不是做?只要利益够大,换个人也是一样的,若是有本事,一吃三也不是没有可能。”
金城没急着答应,秦望舒知道这老狐狸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她又道:“金家和叶大帅的交易,教堂是知道的。叶大帅老了,可主教还年轻,金小姐也还年轻,这次铜牛之行,我们都心知肚明,您瞧,我活着,但金小姐死了。叶大帅真要保金小姐的话,她第一时间被手拽下去时,夏军官就应该去救人,而不是先到秦家村,金家是叶大帅的钱袋子没错,可这钱袋子被别人保管着,又哪有在自己手上舒服?”
金城微微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秦望舒肚中早已打好腹稿,只待支开夏波,找个机会。盟友一事,她不是说笑也并未骗过夏波,可她也说过,世上没有所谓的一诺千金,无非都是筹码不够罢了。她的筹码充足,就看金城舍得拿出多少。
“叶大帅早年是金姥爷资助起家的,换做以前算是从龙之功了,金会长的女儿不管怎么说都应该有几分薄面,何须作践人去当小妾呢?换个说法,就算是当了皇帝的妃子,再不济也该是个皇贵妃好好伺候着,何至于此。实不相瞒,我这次来的目的有两个,一个和夏军官一样,另外则是拉拢金家。我们信仰上帝,死后不想去地狱,所以做人总会留一线,让日后好相见。叶大帅的打算无非是让夏军官先杀了我,再之后找个机会把金小姐做了,事后把夏军官推出去当替罪羊,他一个人面子里子都做了,干干净净地摘出去,可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他叶大帅想要名利双收,我教堂就是黄雀在后。”
金城顺着她的话想了一圈,没发现疑点。他和叶大帅的合作确实如秦望舒所说那般,但此事只有三人知晓,排除他和叶大帅外,就只剩下夏波。他不会贸然怀疑夏波,因为秦望舒这个女人有多狡猾,这几次交锋他算是彻底清楚了,可金伊瑾死了。这本不是计划中的一环,可以归结到意外,也可以算是蓄谋已久,他不是不在意真相,只是现在已经不重要,关键是他怎么选。
他道:“张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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