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打探
那两个门童躺在血泊中,被人一剑封喉,药架子被砸烂,药草胡乱洒了一地。
血迹干涸,尸体僵硬。
他们大约死在破晓时分,那时这一群人正满怀着欣喜与期待奔赴凌云山而来。
宋淮安立即拔出腰间长剑,随行的侍卫也立即拔出匕首,警惕的看着四周。
宋夫人被这死状惊的退后几步,身形踉跄险些摔倒,幸而被宋清檐扶住。
她捂着嘴久久不能从惊恐中回过神,眼泪汹涌落下,话不成句,“怎么会、怎么会……檐、檐儿,我的檐儿……怎么办啊?”
老妇人受了惊吓直接晕了过去,那对夫妻抱着孩子仓皇后退。
宋云嘉满目惊慌,愣愣流泪道:“二哥哥……”
宋清檐神色只乱了一刹,又立即镇定,院中没有莫老先生的身影,不知道是已遭不测还是藏在某处躲过一劫。
他担心贼人尚未走远,不能轻举妄动,虽然随行的小厮个个武功高强,但是眼下他们身边有妇孺幼童,更不能冒险。
他安抚道:“别怕,我和兄长都在这。”
宋云嘉的眼泪却流的更凶了,她哽咽道:“我、我……我怕没人能救你了。”
宋清檐让阿福照看着母亲和云嘉,对宋淮安道:“兄长,我们进去看看。”
宋淮安原本担心宋清檐的身体,想让他留在原地,但见他神色冷峻,又深知他不愿躲在后头受人庇护,便一点头,一同进去。
他握紧长剑,一步不离的跟在宋清檐身后。
宋清檐仔细将庭院前后看了个遍,也没有莫老先生的踪影。
书案上的墨还没干,写了半张的药方上满是缭乱的墨迹,像是挣扎时胡乱挥出的,可见方才还有人在这写字。
大约是被人掳走了。
桌上的书被翻的乱七八糟,尤其放书籍的地方空了一大片,像是被偷了,院子里半块种药草的田地也被践踏的不堪,是故意要毁去。
宋清檐从放中找出几块未还来得及裁剪的白布给两人盖上,然后叫阿福派人去报官。
那老妇人的儿子哆哆嗦嗦着说莫老先生可能是被仇家劫走了,莫老先生从医只看缘分,多少金银都不入眼,从前就有掷千金求医却不得的大财主,恼恨的囔囔着要大火烧了这凌云山。
他背着昏迷的母亲下了山,那妇人也被吓的不轻,若非她相公扶了她一把,说不定也要同那老妇人一样吓的晕过去。
夫妻俩不敢再看这血腥场面,抱着孩子匆忙下山去了。
宋夫人终于不哭了,却依然没有从悲痛中缓过来,这三日她没有一刻钟不是在想着宋清檐被医好的情形,她求了五年,终于求来一个好消息,期待涌至最高,却在这一刻轰然坍塌,比粉身碎骨更叫人痛苦。
阿福一直搀扶着她,安抚道:“夫人,莫老先生若是被掳走了,我们便还有机会找到他。”
宋夫人低声道:“落到仇敌手中,还能有多少活命的机会。”
他们都心知肚明,那种情况下,必定是生不如死,只怕是找到人也是性命堪忧了。
她看着那匆匆离去的几人,心中忽起不甘,为何三岁小儿能救,顽劣浪子能救,偏偏她的儿子不能被救。
偏偏要差在这须臾之间。
三日之约,竟然是为时已晚。
宋清檐看向满目悲痛的母亲,心生不忍与愧疚,低声道:“母亲,别伤心了,我们已尽人事,剩下的,便是听天命。”
他鲜少如此温柔,却更叫宋夫人心生悲怆。
官府的人来后,宋府人便下山,一路上只有宋云嘉隐忍的抽泣声,无人说话,气氛低沉。
上了马车后,阿福一直偷偷看着宋清檐,他心中也难过,但更担心自家少爷的情绪。
宋清檐察觉,叹息道:“不知莫老先生现下如何?若真是被仇敌掳走,怕是不会好。”
阿福低头,心里苦涩,“二少爷,那你怎么办?”
“世事无常,你也不是第一日知道,既要受着,便想开些受着。”
两三年有两三年的活法,他不会自暴自弃,也不会异想天开,安生过完这些可数的日子,他这或明或暗的一辈子也就圆满了结了。
说他逆来顺受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他也不过是个□□凡胎的寻常人,行于世间,便遵着这世间的命数。
阿福眼眶红了,眼泪差点兜不住,“二少爷……你不能撇下阿福。”
阿福打小跟在宋清檐身边,两人情义很深厚,宋清檐微叹一声,“我也不是立即要死了,何故说这些让自己难过呢?”
“我知道少爷你也很难过,不可能不难过的,哪有人不想长命百岁的。”阿福声音很轻,哭腔却更重,整个人像只委屈的小狗一样耷拉着。
他有一身好功夫,打起人来绝不留情,可在宋清檐面前,还是个傻头傻脑、藏不住情绪的小跟班。
宋清檐倒了两杯茶,自己喝一杯,另一杯给他,略有无奈,“好了,安静点吧。”
马车路过弯月河,他偏头看了一眼,却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转而一想,都这个时辰了,早该回家去了。
回家去了,也好。
这一晚,整个宋府都过分安静,气氛依然低迷。
宋清檐坐在窗边看书,白色里衣外披着件色披风,烛光映着他清俊出尘的脸,像为他整个人镀上一层暖色,可在这温和光影中,他孤冷的眉眼却更显棱角。
方寸烛光不足以让雪岭消融,反而更显其冰雪寒气,遥遥孤寂。
只是春日暖阳才能让冰消雪融。
可这无边夜色中,连月色都难寻,更别论暖阳,叫人听了都觉得荒唐。
阿福坐在一边的矮凳上,他白日哭的伤心,眼睛酸胀,此刻正撑着下巴打瞌睡呢,小鸡啄米似的有一下没一下点着头。
房间里出奇的安静,静的连小雨下的淅淅沥沥的声响都格外清晰,他在这细微的动静里,又出了神。
终究还是下雨了。
他在这不轻不重的雨声中,无端想起起那人被风吹起的裙边,她穿的很素净,挽起的发髻也简单,只戴了一根木簪子。
他见过婀娜多姿的明艳,也见过出水芙蓉的皎洁,大多是在宴会上匆匆瞥过一眼,他既无意牢记在眼底,更不曾惦念在心里。
可她不一样,她只是在春色里笑了笑,他就入了心里,害了相思。
窗外的雨竟越下越大,像是读懂了他无人会意的静谧心事,又像是笑话他在二十二岁的年纪才情窦初开。
他在这夜色中放纵自己,大胆而热烈的期盼来日方长,放肆而可耻的妄想朝朝暮暮,他听见自己心口的跳动,比外头越来越大的雨声还猛烈。
春潮带雨晚来急。
他在这雨声中清楚窥见自己的心意。
“阿福,明日,去探探吧。”
“啊?”阿福从瞌睡中惊醒,茫然的眨眨眼睛,面露惺忪,“探?探什么?”
探那位姑娘年芳几何、姓甚名谁、脾气秉性、家住何方、父母何为、兄妹几个,以及,可有婚配。
可是,他这病也许连一丝转机都没了,他终究没机会走入春色中与她遇见,更不能以这两三年的寿命许诺什么。
他顿了顿,只轻轻吐出两个字,“名字。”
他自知留不住春色,也绝不招惹。
只知道名字就够了。
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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