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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林渔,一个双一流高校毕业,经营着一家货物齐全、应有尽有的超豪华小超市,混吃等死的摸鱼达人。

        眼看着二十一世纪从生物世纪转换成信息时代,林渔抓住计算机春风的尾巴,成为一名光荣的码农,严谨一点是在家接私活的码农,介于他行走不便,当然依靠现代科技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怎么能成为问题,主要他懒。

        钱嘛,够用就好。

        林渔的人生格言是走一步看一步,对未来的计划是船到桥头自然直,简而言之没有计划。

        这未尝不是一种长远的眼光,以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一真理来说,真理?这句话谈不上真理,科学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牛顿的理论都有被推翻的一天,推翻他的爱因斯坦迟早也有一天会被别人推翻。

        哪个狗屁网友说的这是真理,林渔对这条评论点过踩,并不打算进行回复,因为真正的杠精只在现实生活里重拳出击,网络杠精才把键盘当武器,林渔在附近三公里,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大妈大伯,叔叔阿姨——中国深深扎根于群众中的007,对于抬杠这件事情,不说打遍天下,至少他们小区,从来无敌手。

        由上述两段内容表述可见,林渔发散思维很强,或者换成人话说:满嘴跑火车。

        说回主题思想,既然人生格言、未来计划都谈到了,那避不可免会有人问:你的梦想是什么?

        旁白:并没有人。

        林渔的梦想:混吃等死(划掉),那是十年前的梦想,拜他死去的爹娘所赐,赔偿款让他轻易实现了这个梦想。所以他的阶段性新梦想变为:找到一个男朋友。

        是的,他是一个女人,那为什么要用单人旁?因为林渔骗人。

        重来,是的,他是一个同性恋。在二十一世纪要初不初,爱初不初的今天,他,林渔,是一名抽风性网络、现实双料杠精的同时,还是一名性向弄潮儿。

        旁白:你不是不在网络上杠吗?!(尖声)

        所谓抽风性,就是说,当遇到明显就是弱鸡的键盘侠的时候杠一杠,而那类最新脏话、骂人新词连输入法都只需首字母的人,林渔酌情放过。

        ps:这和骂不骂得过没有半毛钱关系。

        重点偏了,偏了!是的,他是网上一抓一大把,现实扫描一小区抖不出来一个的同性恋!

        他自豪了吗?没有,不仅没有,还柜门紧锁。这和林渔怂不怂没什么关系,他没什么出柜的必要。

        电影断背山里,男主们需要考虑世俗的目光,要冲破时代的枷锁,饱尝相思之苦,中年了还不得善终。

        小说里,攻受要么顶住家庭压力,要么遭遇现实非议,好一段你死我活,天涯相隔,荡气回肠的虐恋。

        林渔要面对的现实:没有对象,没有父母。大爷大妈只关心你面包是不是临期,两个捆绑卖否?大叔上班匆匆忙忙,买包烟跟特务接头似的,进店:红双喜,扫码,付钱,拿烟,走人,一套流程走下来用不上一分钟,非常熟练。

        从重整旗鼓打起精神坐到大树下,林渔以为过去了半天,其实只不过花了半小时的时间,没办法,太冷了,贫贱命打不死的小强属性是刻在骨子里的。

        既然事实已经是这样了,现在看来除了接受也没什么其他的好办法。

        他试图回忆一下剧情,林渔不怎么看小说,理工直男的属性强到除了弯其余都点满了,高中毕业之后打游戏看人设都费劲巴拉,更别说看什么狗屁小说。

        穿进来这本小说,是楼下刚上初中的小孩按头安利的结果,他一脸便秘看三行字吐槽一行字,眼看小孩黑着脸被气走了,晚上又躺在床上抓心挠肺地想知道结局。

        林渔发誓,他做贼心虚地躲在被窝里通宵看完那本管他单美还是双美的小说,羞耻程度不亚于第一次看颜色片被堂妹当场掀桌。

        但奇怪的是,无论林渔怎么回忆,都只能记起来一星半点,像男主叫什么,甚至连那本书叫什么都一点印象也没有。

        林渔颤颤巍巍地把自己缩成一团,企图用减少散热面积的方式,阻止热量的流失。早知道就不该假惺惺地把那件质地上乘的衣衫留给那个显然必死之人。

        响起那容貌俊美的男人,他蹙了蹙眉头,总觉得忘了点什么。

        不管,先想想小说情节,搞清楚形势比较重要!

        林渔又是扯头皮又是捶太阳穴,除了那破庙,还有此地是洛州,他脑子里还能挤出点什么。

        哦!林渔一拍脑袋,破庙里的那个快死的男人好像就是男主,好像就是男主,还是个侯爷,不对,好像后来才成的侯爷。为什么呢?林渔一拍手,打了胜仗!

        但他现在为什么会沦落至此,林渔抚摸下巴做沉思状,几个刹那之间林渔猛咽了口唾沫。

        洛州是哪来着?好像似乎也许大概就是躺在破庙里那位未来侯爷攻下来的敌国城池?

        为何沦落至此,林渔依稀记得是被坑了,还是他的副将。

        现在洛州城戒备森严,进城的人都要搜身,但要说搜得有多细致也不见得,林渔瞧那架势,倒更像是在找什么人。

        林渔被那一阵一阵的寒风吹得都服气了,打地鼠似的,吹一下他缩缩脖子,保暖设施完全不够,身上被他裹得没一处露出来,却也没一处暖和。

        他绕着树挪腾着换了个方向,也好挡挡风,继续尽量冷静地分析。

        坑了他的副将没见到那倒霉侯爷的尸体必然不会罢休,一方面还得防着洛州城败将残余,落两边手里都不讨好。

        林渔都有点可怜他了。

        正这么想着,肚子一轱辘叫起来。

        林渔:“”

        得,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

        想法儿回去目前来看是没什么头绪了,还是得先解决温饱问题,林渔振奋精神,来着破地方大半天了,总算有件能让人喜上眉梢的事。

        想他林渔也算是饱读诗书,承受住了九年义务教育不说,还进入高等教育殿堂,得到了现代化科技的洗礼,不说在这农耕时代呼风唤雨,少说发家致富没什么问题吧!

        林渔琢磨着,心想拿出点什么高新技术震慑一波这群食古不化的人好呢?太厉害了不行,人们往往不能接受过于超能的人的存在,这样会让他们质疑自己的智商,愚蠢的古代人说不定还团结起来把他打成异端。

        太简单的也不行,这不易于他一鸣惊人,获得崇高的社会地位。林渔想想自己随便从脑袋里倒出点什么破烂,就能获得一堆人追捧,越想越乐,支着头呵呵地笑。

        “诶,你懂不懂规矩,怎么又过来了,上一边去!”

        林渔正乐着呢,猛地被这么推一下子,另一只腿又指望不上,歪斜着眼看就要扎进地里去,好歹手撑一撑,缓住了。

        他偏头去看推他那人,一头放荡不羁的乱发就这么朝□□地地炸着,身上那件衣裳从完整度和洁净度来看都和林渔不相上下,脸和衣服匹配度很高,脏得很有凌乱美。

        再看脚上一只露出大拇指的鞋,要不是他真的套在脚上,他都不忍心管那叫鞋。

        那人见林渔愣愣地看他也不说话,很不耐烦地样子,把手中的破碗夹在腋下,拿起拐棍就要挥过来。

        “你你你,你干嘛!光光光天化日之下怎么还,还想打人!”林渔还没被他口中食古不化的古人拥护,这一棒子下去,可能要先被供奉了。

        “昨儿就跟你说了,没张耳朵是不是,这片,”那人拿着拐棍划拉了半个圈,“那是本大爷的地盘,你要饭上别的地方去要!”

        林渔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什么玩意?要饭?

        他也就图个乐,脑中有一秒想过自己兴许是个叫花子,从来没想过也许是真的的可能性。

        “装什么死呢,赶紧走赶紧走,滚!”这会儿人正多,兴许还能讨到点什么,那管辖了一大片的片区丐帮帮主有点不乐意了,脚一甩,那露出整个大拇指的鞋就朝林渔飞过来,这么冷的天,林渔都能顺分闻到哪位,他偏了偏身躲过去,歪头干呕了几下。

        这回没让人赶,自己杵着半朽的木棍,一正一歪地走了,走远还心有戚戚地回望那疑惑着闻自己鞋的帮主一眼。

        惊悚!

        林渔一歪一扭地在大街上走着,脚上的鞋不知哪来的,比刚刚那炸毛帮主好这么一星半点,也不能再多了。

        他看什么都新奇,有的在他看的为数不多的电视上见过,一些景区也有,但真这么近距离接触了,来来往往都是些穿着粗布对襟,或是锦罗绸缎的人,有种让他以为在拍电视剧的错觉。

        只是那些人都离得林渔远远的,跟见了瘟神似的,林渔在他们嫌弃的眼神和动作中想到一种可能性。

        如果穿衣打扮和那炸毛忙住差不离,脸的话,林渔急急忙忙找来个积水的塘子,猛一看水中的自己,甚至不能和叫林渔的人对上号。

        这哪来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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