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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喝个文化酒


“算了,想不明白也不想了”小苏看了看手表,我看见,他带的是一个金黄色的手表,从表面到表带,如同土豪的志趣。我笑了:“小苏,装什么装,搞得跟个土豪,不怕别人笑话?”

        “劳力士呢,我的庄哥,这是丈母娘给我买的结婚礼物,是用他们两位老人的家底买来的,怎么敢不戴?”

        “我以前怎么没看见你戴?”

        “这几天岳父母两大人来了,戴起,图他们高兴。”他说到:“时间差不多了,该吃中午饭了,我请客,这样,我跟李茅打个电话,如果他有时间,我们三个人吹一场,怎么样?”

        “李茅不忙吗?这段时间?”

        “庄哥,你太官僚了,人家这段时间,准时上下班呢,公司已经上轨道了,有时半天不去也没啥。”

        “是我联系少了,到时候,我认罚。”

        “没事,总是请客,你一个人我要请,两个人也是请,不如把你两个都请了,我也多图个人情。”小苏故意露出他小买卖人的本性,这其实是为了让喝酒的理由更轻松些。

        在包厢没坐一会,李茅风尘仆仆地赶来,手里提着个东西,还没等他打开,我们就闻出来了,这是烧腊,原来我们租住的那个小区楼下,山东人卖的烧腊。这味道太熟悉了,我们三人单身的时候,这可是下酒最好的东西了。

        “你看你看,李哥,我请客,你带菜,这算是哪个的?”小苏说到。

        “我觉得,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如果没这个味道,喝酒,放不开。”

        他说得对,我对服务员喊到:“拿个盘子,盛起来。”

        “听小苏说,最近你不太忙了?”

        “庄哥,没人有你忙,好多年不见人,也没个电话。老实说,我是又忙又不忙。”

        “什么意思?”

        “公司的事情不忙,工作上的事情呢,除了那个设计团队,就是我们手机的设计团队的事,我操心一下,其余没多少事。这叫不忙。什么忙呢?然然安排的事情比较忙,兄弟,如果你们有一个学文科的老婆,你就体会得到,什么叫做事儿妈。”

        李茅解释到,原来然然有孕已经好几个月了,要为孩子出生做准备。她的计划是,孩子出生后,养育的事要从长计议。李茅能做什么呢?给孩子朗诵诗词做得到吧?

        李茅说到:“我只能接这个任务了,弹琴我倒是能够弹响,但跟音乐没多大关系。画画我倒是学过,那是机械制图,孩子太小,估计也看不懂。表演我也不是不会,但主要是本色演出,只能演爸爸。好在,本人家学渊源,古代诗词,学起来,稍微有基础。但是如果按然然的要求,这可不是个简单的活。要朗诵得有美感,要能够讲出诗人的故事,要表达出诗人情感。你们知道,然然是学文科出生的,她所讲的画面感、代入感、故事感,究竟是些什么东西,我都说不清楚。”

        “你这优生优育,到这地步,啪地一下,生个金娃娃吧?”小苏这家伙,刚才跟我拿书“啪”地一下,现在生孩子也用这“啪”地一下,刚才看手表是金的,现在形容娃娃也是金的,拜金心态,毫无遮拦啊。

        “你小子没遇上这麻烦,不说了。”李茅看了我一眼,及时制止的小苏。估计他自己也意识到,过多地谈论孩子,我会敏感。其实,我倒不在乎,如果朋友谈论下就第三了,我还活不成了?

        李茅转移话题,问到:“庄哥,你是行家大师,这古代诗词,正是我今天要请教的内容。要不是说你在这里,然然不会批我半天假。”

        “半天?我面子够大,好!就为这,咱们好好扯一扯。这东西我也算不上行家,也许知道的内容跟你熟悉的不同,算是互相补充吧。”

        小苏反应过来,回头对服务员说到:“中午吃完了,我们不走,包厢留下,你上些茶,晚餐还在这里,跟你们经理说一下。”

        “好的,苏总。”服务员出去了。看样子,小苏是这餐馆的常客。

        “晚餐我买单,小苏,学了人家的知识,不付费是不行的。”李茅喊到。

        小苏跟我对视一笑,对李茅说到:“我也是为庄哥的知识买单,哥哥,我们今天是殊途同归呢。”

        李茅说:“少跟我来那一套,各是各的账,但需求是一样,要不,我们三个怎么是兄弟呢?”他率先拿起酒瓶,说到:“杯子拿到这边来,我先倒上,今天谁也不许耍滑头。”

        这酒席就开始了。

        我问到:“李茅,最近,你在读什么诗词呢?”

        “那当然是唐诗了,孩子在上小学之前,宋词肯定是读不懂的,对不对?”

        “宋词也有浅显的,当然,作启蒙教育的,唐诗是对的。你给孩子读诗,孩子虽然不一定懂,但收益却是明显的。至少有两种收获,然然估计是考虑到这两点,才给你下任务的。”

        听到我肯定然然的观点,李茅来兴趣了。“庄哥,细讲细讲。”

        “第一点,语言美,中国文字的语言美。孩子在听你朗诵时,他听到了平仄起伏的音韵,他听到了抑扬顿挫的节奏,对不对?”

        小苏迅速说到:“是的啊,唐诗的节奏,几乎就是汉语最普通也是最美的节奏,五个字的,七个字的,等等。”

        “还有新乐府呢,还有古诗呢,好多字一字,但都有节奏。”李茅补充到。

        “你们说得都对。汉语本身的美感,对孩子熏染的是美育。可以这样说吧,我们每个读唐诗长大的中国人,都有相似的审美情趣,比如对比、铺排、拟人、对仗、赋、比、兴等,这是进入我们骨子的东西。可以这样说,不论国籍肤色和地区,只要能够充分体验唐诗中美感的人,都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

        两人突然鼓起掌来,这让我有点意外。

        “第二,许多唐诗,都包含了相应的故事。比如《长恨歌》中的大历史,比如《长干行》的小爱情。这些故事,恰恰是中国历史最生动的传承。当你发现,你与古人在同一件事情上有同样的感情冲动时,你是不是觉得,中国人历来就该是这样子?这是什么?这是文化传承,这是中华文脉几千年不断的秘密,将情感、故事都凝结于美中,怎么割舍得了?”

        两只杯子举过来了,都是双手捧着的,他们敬我酒,我也不客气,饮了。

        “这些故事中,有普通简单的情感和态度,也有复杂的人生启迪。可以这样说,一本全唐诗里所包含的内容,既可以给一个刚说话的小子启蒙,也可以给最具思想能力的教练的哲学家思考。也就是说,它所包含的内容,下没底线,上不封顶,真正是个海洋,甚至比海洋还大,如同无边的虚空。”

        “这就高妙了,这就高妙了。”李茅感叹到:“估计然然都没考虑到这么远,我记下这个观点,下一次跟她讨论时,也可以居高临下一盘。庄哥,今天,我们兄弟三个人在这里,要不,你挑个故事来讲,让我们也启迪启迪,好回去给老婆上课?”

        我看了看小苏,他居然也感兴趣:“我老婆也天天给孩子念唐诗,不过,我要让她知道,我才是高手,庄哥,教我们呗。”

        我想了想,想找一个复杂的有内涵的故事。

        “我们三人喝酒谈诗,是不是有点装?”这是李茅的声音。

        “难道,我们三个不是文化人?都上过大学的。我们三个不是朋友?都在一起睡过,啥事谈不得?女人谈得,诗就谈得!”这是小苏的铿锵。

        “对了,关于三个朋友的故事,我想起一个故事来,与唐诗里三个著名的诗人有关,他们三个也曾经好到,睡在一起的程度。”我立马想到了一个事情。

        “什么?这就有意思了,哪几个?”李茅明显激动起来。

        “这三个人的名字,我一说,你们都知道。”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等他们的胃口被吊起来后,再慢慢说到:“我只说两句他们的诗,你们说出作者,不就知道了?”

        “你这是要考试啊,庄哥?”小苏摩拳擦掌,然后又有点层紧张:“不要太难,要不然就给提示。”

        “最简单的,保证你们中学学过,怎么样?”

        “放马过来!”李茅开始卷袖子,仿佛要运用武力,才能解决这个智力问题。他是个考试型选手,久经考试的胜利者,一听答题游戏,就会兴奋。

        “床前明月光。”我刚念完半句,他俩就异口同声地说到:“李白!”我点点头,继续念到:“夜宿石壕村”,他们也几乎同时开口,但说的不一样,一个说《石壕吏》,一个说杜甫。

        李茅马上指着小苏说到:“你错了,人家问的诗人,你答诗歌的名称。你知道你高考为什么没考好吗?不是你没知识,而是你没理解题意,对不对?喝酒!”

        哄笑声中,小苏自罚一杯。

        他们紧张地听我第三句,摆出一幅随时准备抢答的姿态。

        “莫愁前路无知己”当我说出这一句时,谁知道他们两人同时说出了下句“天下谁人不识君”。然后,李茅和小苏相视一笑,我们都不管这题是否答对,先三人共饮了一杯,小苏才小声地说:“是高适吧?”

        我点点头,说到:“你知道,他们三人曾经是好朋友,我今天就是要讲讲他们的故事。”

        “李白呢,名气大,出名早,但混得大起大落的,结局不怎么样,有点悬疑的特点,后人老猜测他的死因,至今也没破案。”我之所以采取这种叙述方式,是力图按现代人的审美情趣,来讲好古代的故事。

        “杜甫呢,成就大,没混出多大名堂,如果他不是诗人的话,估计大家连名字都不记得他。但他本人却撑起了一个宏大的诗歌大厦,既是诗圣,又是诗史,古往今来,没第二个了。”

        “高适呢,出名晚,但后来混得不错,这个人诗歌虽然写得没前两位有名气,但政治素质却相当高明,属于人生赢家。”

        当我把这三个人以这种方式介绍完毕后,问题就来了。比如李白究竟是如何死的,杜甫究竟当了多大的官,最穷的时候穷成啥样。当然,问题最多的是高适,这两位,对他的故事不太熟悉,只晓得他是个边塞诗人。

        “李白死的时候,境遇是比较糟糕的,因为永王的事,他吃了官司,后来在同族家里寄居,估计是喝多了酒,死了。妻子不在身边,也没什么朝廷名分,属于结局最差的那种。杜甫嘛,有人叫杜工部,因为他当过工部员外郎,大概相当于科处级干部。有人叫他杜拾遗,相当于厅级了,这是他最大的官了。但是,他贫困的时候,真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高适就不同,他次次跳槽都成功了,每次政治押宝都胜出,后来当刺史当大官,大概当到国务委员的地步,非常厉害了。”

        我简要地说完三个人的大致情况后,话锋一转,说到“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三个人坎坷的一生中,有一个交集,在那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吃住在一起,简直是三位好基友,虽然,后来他们境遇不同,但这段历史,却是有实物见证的。”

        “什么实物?今天还见得到吗?”这是李茅的问题。

        “今天在故宫里,还有李白唯一的真迹《上阳台帖》,这可是李白留在今天的唯一的真迹了,当时写这东西时,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这就是见证。”

        小苏此时提了一个搞笑的问题:“上阳台写的帖子,难道,唐代的阳台与我们今天的阳台,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差点喷饭,李茅厉声吼到:“小子!有辱斯文!有辱斯文!罚酒罚酒!”

        “我也知道此阳台不是彼阳台,但是究竟是什么阳台,我要等庄哥解释过后,我才喝酒,罚我认罚,起码得点知识,不错吧?”

        就这样吧,我们也不坚持了。我解释到:“这个阳台,是指当时王屋山,就是愚公移山里面那个王屋山,当时山上有一个道观,叫阳台观。他们三个是在这个道观找仙人去了,结果仙人不在,李白写的这幅字却保留了下来,成为历代珍品。从书法艺术上来说,李白的字与他的老朋友,酒鬼张旭有点像,把字写得像画一样,豪放潇洒中,朴面而来的美感,人人见了,都会有,包括我们这不太懂书法的人,见了也会爱,如同他的诗歌。”

        “张旭我倒是听说过,杜甫写过一首《饮中八仙歌》,前几天读到过,说是张旭爱喝酒,醉酒后的书法,简直是神品,对不对?”李茅果然是做过功课的,这首诗,一般人没怎么细读过。

        “对,在中国书法史上,张旭是草书圣手,他的字今天也看得到。张旭跟李白一样,是个爱酒的人,是个潇洒的性格,当然,张旭的年龄比李白大些,所以在书法上,李白受他的影响也很自然。当然,他们的故事再扯就扯远了,我们还是说说这三个人。”

        我把话题往回扯,看到小苏喝完这杯罚酒后,我继续。

        “这三个人,年龄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境遇一个共同的特长一个共同的爱好,当时他们三个就走到了一起。先说共同的境遇,他们三个都是科举中的失败者。李白靠权贵介绍,好不容易见到皇上,结果只是个御用文人,根本不是李白想像的帝师宰相之类的,再加上这个家伙不守政治规矩,所以被赐金放还,大概属于给两个钱,你跟我走人的地步。这还算好的。高适本来算是出身好的,官宦之家,但也是考试不第,三次科举三次失败,考得他怀疑人生怀疑自我。杜甫呢,更惨了,考了十年,失败十年,他一个人在长安到处求人,最后得一个门卫小官,连自己都养不了,最后回老家时,家里的小女儿都饿死了,故乡迎接他的,是他妻子撕心裂肺的哭声。这是共同的际遇:高考失败者。”

        “共同的特长我知道”小苏主动发言“他们都善于写诗,我说得没错吧?”

        我点点头,听李茅说到:“那么,他们三个共同的爱好是什么呢?”

        “当时,他们三个有共同的爱好,就是找神仙,寻仙丹,追求长生不老之法。”

        我们三人共同碰了一杯。

        “当时李白算是明星,杜甫算是晚辈,毕竟比李白小十一岁,他们从长安出发,两位好兄弟在河南碰上了好客的高适,有酒有菜,搞得两位京城来的很是巴适。”

        “高适当时在河南吗?”李茅问到。

        “对,他当年长安考试失败,先到河北,当时的燕赵之地当个下级军官,也就是他写边塞诗的地方。后来估计前途不太好,就到河南农村当地主了。当然政治上不行,他经济上还算宽裕,毕竟官二代嘛,有底子。他们三人结伴上王屋山找的人呢,也是个名人,叫司马承祯,唐玄宗的时候受到过皇帝的接见,并奉旨在此修行。这个人跟李白有交情,李白此时想拜访他,也是想听听天书、吹吹大牛、看看神圣。这么大的神仙似的人物,能够有机会拜望,当然吸引了杜甫和高适。一众三人向阳台进发,期间好到什么程度?杜甫有诗: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关系好不好?”

        “哥仨好!”小苏又举杯了,我们三个又碰了一下。

        李茅看着我俩,自己笑了起来,眼神和声音中,明显内容复杂。

        “笑什么笑,想什么呢?”我问到。

        “我们三个毕竟没他们三个好,毕竟我们没有同一个被窝。”

        喝了这杯,我把话题一转。“其实,当时的带头大哥,之所以能够吸引下面两兄弟做这种不靠谱的事情,除了他名气大以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有共同点。三个人都没当成官,当然李白毕竟当过翰林,毕竟见过皇帝和杨贵妃,属于见过大场面的,这点,当时杜甫和高适就比不上。”

        “翰林不小了,李白这也是心大。”小苏说到。

        “瞧你那点出息!人家李白是什么志向?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人家是要出将入相,想成帝师的人。”李茅这一说,我看得出,他最近是真下了点功夫的。

        “但是,李白确实不适合当官。在政治上,他任性、糊涂,后来的经历证明,他根本没有起码的政治常识,如果杜甫和高适跟着他混,迟早会被带进沟里,死得还惨些!”

        “他们找那个仙人,那人已经在几年前死了,成了鬼了。两位小跟班也就准备散伙了。我猜想,当年要离开李白,杜甫和高适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对于杜甫来说,太穷,这样流浪折腾下去,老家的妻儿真的是要饿死了,跟这酒疯子浪,耗不起。对于高适来说,他估计发现李白这人,不仅没有当官的政治敏感性,甚至没有当官的理想了。整天想那些长生不老的事,找仙人仙丹之类的东西,说得跟真的一样,怎么样呢?他心目中的仙人,还不是跟常人一样,死了?”

        李茅说到:“我估计,他们当年跟着李白,除了找仙人这事外,估计也是想沾沾李白的豪气。毕竟大明星,身上的人格魅力还是有的。”

        我看了看他,他显示出认真的样子。“李茅,不要跟同姓人帮腔。认真,你就输了。李白这个人,相当自以为是,相当不拘小节,没钱也任性。跟他在一起,混几天新鲜,混久了,你也会疯。整天没正形,搞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也是这两个家伙无聊,还当真的。你们两个也是,真把我当成国学大师,你们蠢不蠢?”

        他两个终于听明白我话里有话,一齐把凶恶的表情来对我。我以为他们要罚我的酒,谁知道李茅举杯时,对小苏说到:“来,我们两个蠢人干一杯,聪明人,让他自己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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