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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客(二)


常开心一家四口登门当日,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果然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
        一家四口刚进门就跪下了,常开心激动得声音发颤:“团聚之恩,永世难报,  惟愿来世结草衔环,  略表万一!”
        他虽然是个豪商,却也是个雅商,  平时惯好读书识字,  颇有几分斯文模样,言行举止从不失礼。可今天,  却也很有几分失态,当真是骨肉连心呐。
        度蓝桦和肖明成受了他们的礼,磕过头之后忙叫起来,这才有空细细打量两个跟来的少年。
        常开心和正妻杜玉茹都是好相貌,  他们两个生出来的儿子自然也丑不到哪里去,  显然失而复得的长子更像常开心,  浓眉大眼,  轮廓硬朗;而次子常欢则眉清目秀,  面目柔和,  更像母亲多一点。
        但两人坐在一块儿时,一眼就能看出是亲兄弟,  五官间至少有三四分相似。
        只是七年的被拐生涯显然在常悦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他的身形极其瘦削,  脸色也不如弟弟白皙红润,  气质方面更是差了一大截。
        常开心夫妇和次子都是聪明人,而刚被找回来的常悦双目明亮有光,显然也颇为机灵,  但他这种机灵并非源自优渥的家庭条件和出色的教育,而是一种长期处于困苦、压迫和不安中被迫磨练出的警惕。
        说的残酷一点,弟弟常欢的聪颖是一种平等,甚至相较普通百姓而言高高在上的从容自信;而常悦,则是一种出于习惯成自然的察言观色的机灵,为了求生……
        常家乃一方豪富,在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座上宾,无论常开心夫妇还是幼子常欢都是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礼仪形态无可挑剔。
        刚被找回来半个月的常悦分明已经很努力了,但偶尔不经意间还会本能地弓腰缩背,流露出不安和紧张。
        而这种形态,最常出现在下人身上……
        这些细节自然逃不过度蓝桦的双眼,她心中暗叹,真是造化弄人。若非天杀的拐子,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必然也是人中龙凤,学有所成。
        好在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希望老天可以在今后的日子里善待这个可怜的少年。
        常开心今年三十三岁,正是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最富有魅力的时候,只是今天这份魅力却因为稍显红肿的眼睛而稍稍打了折扣。
        他唏嘘了一回,又介绍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这是长子常悦,那是次子常欢,若不是托大人和夫人的福,这兄弟俩也没有重新并肩站在一块儿的机会了。常悦,来,见过大人和夫人。”
        常悦应声而起,往前走了两步,再次想向上座的肖明成和度蓝桦行大礼。
        “不必多礼,”对这个与自己的儿子同岁的少年,肖明成颇多怜爱,及时叫停,视线在他稍显僵硬的左腿上扫过,温和道,“你小小年纪便遭此劫难,如今归来,且好好养着吧。”
        第一次见到四品大员,就连常年跟着父亲在外走动的常欢都难掩拘谨,更别提常悦。不过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工夫,他苍白的额头上已经沁出细密的汗珠,坐回去的姿势也有些僵硬。
        常家人两两分坐两侧,杜玉茹下首正是常悦,打从还没进门起,她的眼珠就跟钉在长子身上似的,一错不敢错,宛如在看失而复得的绝世珍宝。
        她闻言却忍不住哽咽道:“大人,夫人,您不知道,民妇到现在都跟做梦似的,生怕一睁眼就又找不到了……以前总是难过的睡不着觉,现在见了他,心疼得睡不着!”
        她的亲儿子,他们常家商号的嫡长子,名正言顺的少东家,竟然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小镇上,给一个八流商户家当了五年的小厮!
        这都养了半个月了,常悦身上才略微挂了点肉,刚接回家那会儿简直瘦得跟个骷髅架子似的。他身上全都是伤,有早已长好的旧伤疤,还有这几个月新添的,杜玉茹每次想起来都要哭一场。
        其他的都算皮外伤,常悦年纪小,能养得好,倒不打紧。唯独左膝盖,因早年无缘无故被罚跪在雪地里冻伤了,每逢阴天下雨就疼。
        他才几岁啊?就落下这样的病根!杜玉茹一想起来就恨不得将那家人生吃了!
        “外头的人说,好歹人家给全须全尾的送回来了,”她抹着眼泪道,“我们该满足,也该谢谢人家。可大人,夫人!民妇实在感激不起来!”
        杜玉茹死死拉住常悦的手,边哭边道:“他们的孩子是宝,人家的孩子就是草了吗?他才几岁啊,做错了什么,值得这样的打骂……”
        那样的小门小户,给自家提鞋都不配的,却在过去几年中肆无忌惮地折磨着她的儿子,叫她怎能不恨!
        见母亲难过,此事最大的受害人常悦却反过来安慰起来,“娘,都过去了。我已算好的了,跟我一批被拐去的孩子,有的直接病死了,有的因为不听话被打断手脚,丢出去乞讨……”
        “再说了,我也没受几年苦,”他笑了笑,“前几年我选上了少爷的陪读,也跟着学了读书识字呢,他因要指望我替他抄书、作弊,并不如何磋磨。”
        他被拐的时候只有五岁,记不清家人和住址,但潜意识里却知道自家家境不错,好像曾有人反复叮嘱一定要多读书,所以他拼了命地抓住任何一点机会学习。
        只要学了本事,以后他就有可能为自己赎身,然后去找亲生父母。
        “他算哪门子的少爷!”常开心一听这话,越发怒不可遏,眼圈都红了。
        常悦愣了下,微微垂了眉眼。习惯了……
        他用力掐了掐掌心,复又扬起笑容,带着一种少年人特有的羞涩和得意,“回来的时候,我还攒了二十多两一包银子呢。”
        屋里顿时一片安静。
        过了会儿,杜玉茹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她用手帕捂住脸,哭得浑身哆嗦,“儿啊,真是剜了娘的心啊!”
        她平时随手打赏下人的东西都不止这么点儿,可她的儿子,本该在蜜罐里长大衣食无忧的儿子,竟然要与人为奴!
        常悦本想安慰的,没想到却反而惹得杜玉茹崩溃,也有些无措,顾不得在做客,忙跪在她身前,拉着她的手反复喊道:“娘,娘……”
        常开心也跟着泪流满面,一边朝上首赔不是,一边抹眼泪,“失态,失态了……”
        一直没出声的二公子常欢出言安慰道:“娘,您莫要哭了,当心伤身。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兄长再也不走的,您这般难过,反倒惹得兄长伤心呢。”
        可整整七年的思念啊,又哪里是一时间止得住的,杜玉茹几乎哭得昏死过去,常开心告罪一声,大着胆子借了花厅,带妻儿去外头稍作休整。
        杜玉茹的哭声渐渐远去,度蓝桦和肖明成对视一眼,都十分触动。
        唉,天杀的拐子!这不过是千千万万个破碎的家庭的缩影罢了。
        常悦的遭遇固然悲惨,但在被拐卖的孩子中,却也算得上幸运。他总算是能归家与家人团圆,可还有更多的无辜的孩童,早已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世间,再也不识回乡路,徒留冤魂在人间。
        度蓝桦重重叹了口气,回想起刚才的场景又忍不住摇头,对肖明成道:“你瞧,成长环境对人的影响多大啊,那常欢才十一岁,坐立行走间已经颇有常开心的风范,遇事也很沉得住气。本该是哥哥的常悦反而落了下风,唉,真是世事无常啊。”
        肖明成点头,“不过他深陷泥沼仍知上进,实属不易。我观他思维清晰,说话也算明白,若得好生教导,必然青出于蓝。”
        常悦是那户人家外头买来的,可小小年纪竟然能越过一干根基深厚的家生奴才,一跃成为少爷的伴读,可见必然有勇有谋。
        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惋惜,可惜啊可惜,白白浪费了七年时光。
        度蓝桦看出他的爱才之心,安慰道:“都说祸兮福之所倚,那孩子经了这番劫难,以后再没什么事能打倒他了。他有那样的心性,就算晚几年又如何?该立起来的,早晚能立起来。”
        小小少年孤身一人能在外面混成这样,说实在的,她都佩服!
        没准儿再过几年,他还真能替自己赎了身,转头去考科举什么的呢。
        “不过,”她难掩担忧道,“这么一来,常欢的处境就有些尴尬了。”
        肖明成喝茶的动作顿了顿,“是啊。”
        作为本地父母官,他很清楚常家商号的价值,说百万之巨都有些低估了,任谁面对这样一座金山都很难不心动。
        况且常悦本来就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回来的时间点又很微妙:若再小几岁,说不定常开心还没能从长子走失的伤痛中走出来,压根儿没来得及培养次子,自然没有冲突;
        若再晚几年,常欢正式参与商号经营,地位稳固,即便常悦再回来也难以撼动,顶了天最后是兄弟俩共治的局面,也不会有太大风波。
        偏偏兄弟俩年龄相差无几,而这会儿常欢才十一岁,说上道吧,也算上道;可论精通老练?又着实算不上,顶多不过入门而已。而兄长常悦又通过自己的经历侧面证明了他坚强的心性和与生俱来的天赋,若常开心重新开始用心培养长子,想必要不了几年就能将那点差距抹平……
        看似一切都重归原位,但对常欢而言,是否又太过残忍?
        他曾付出过真心的汗水和努力,是所有人眼中的少东家,可突然有一天,消失七年的哥哥回来了!那么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光鲜亮丽都要重新交还出去,从原本风光无限的“少东家”变为“二公子”,这样巨大的落差莫说刚满十岁的孩子,就算成年人都难以承受。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本来可以忍受,但外界必然议论,那些诸如同情、惋惜,甚至是幸灾乐祸的目光和话语,会不会终有一日将他击溃?
        度蓝桦和肖明成望着对方,都觉得替常家人头疼。
        分明来别人府上拜谢,客人却躲到一边痛哭流涕,显然不合规矩,所以过了会儿,常开心自己就先回来了。
        当初夫妻俩得知长子的下落之后,就曾亲自带厚礼到衙门登门拜谢,说尽了感激的话。可任他们如何感激,度蓝桦和肖明成还是没有收礼,只象征性地留了一对常家瓷窑产的花瓶。
        有了上次的经验,常家夫妇这回只准备了一些风雅精巧却不奢靡的玩意儿,倒是让人不便回绝了。
        度蓝桦无意中瞄了一眼礼单,见上头第二栏赫然写着“新式红枫洒金寸纸若干”,不由触动心事,思绪好像一下子回到当初跟朱浩交锋的时候。
        三年了啊……
        常开心是个很精明的商人,惯会察言观色,见状忙道:“肖大人是榜眼出身,肖公子年纪轻轻便下场了,度夫人也是写得一笔铁画银钩的好字,唯有这红枫纸方配得上。”
        听到“铁画银钩”四个字,度蓝桦下意识看了肖明成一眼,正巧见对方也正眼带揶揄的望着自己,当即也是一笑。
        字如其人,且不说肖明成是不是内切黑,为人确实有君子之风,温润如玉,写出来的字也飘逸潇洒。
        度蓝桦是后半截被强拉着练的,但她也是个对自己狠的人,既然决定要做,那就要做到最好。几年下来,肖明成的字帖没临好,倒是转头写了一笔狂放不羁的行草……
        肖明成的书法更内敛,若真以世俗眼光来看,显然度蓝桦那字里行间都透着锐气的张扬字迹更像男人写的。
        “说起来,”常开心道,“肖大人之前曾在平山县任职吧?这红枫纸正是出自下辖的红枫镇呢,应当并不陌生,倒是草民班门弄斧了。”
        肖明成点了点头,下意识朝度蓝桦递了个眼神,夫妻俩火速通过眼神完成了一场对话:
        是啊,何止不陌生,还印象深刻到此生难忘呢。
        直至今日,他们也没忘记关注朱浩。
        唯一的儿子死了,还是自己的老婆害死的,朱浩着实博了一阵同情,然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疯狂的媒婆和亲戚登门。但对方两年前就断了各路亲朋好友过继的念想,明确表示也不会再续弦,因为他已经有了合适的接班人选。在肖明成离开平山县之前,朱浩就已经正式带着女儿朱玉出入各种场合,俨然已经将她当做继承人培养。
        此事还在平山县引发了轩然大波来着,毕竟在绝大多数人眼中,男孩儿继承家业才是正道。
        但朱浩本人不在乎,而朱玉也确实有天赋也肯吃苦,并不关心外界流言蜚语,三两年下来,竟将许多事情打理的妥妥当当,任谁都挑不出错儿来。
        朱浩更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阿玉似我!”
        朱浩从未掩饰过自己在商场上的野心,过去几年中,朱家商号在他的努力下进一步扩张,大禄朝半数以上的府城中都有红枫纸出售。因风雅新颖,一度风靡万千,备受文人雅客追捧。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一直不太舒服,昨天到达巅峰,今天少更新一点哈,休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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