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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蛊虫的厉害


阿肃不理解,陆湛明救人就救人,用嘴糊她是什么意思!

        还有这个郁宁,寻什么死啊!

        还咬舌,知不知道这舌头有多宝贵,品尝美食都得靠它,咬断了舌头下了地府连跟阎王爷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阿肃白了一眼还在啃她的陆湛明撇过头去,含糊不清的开口,“你既想我活,那你便去死。”

        那个凡人老道是有些聪慧在身上的,拾到了个金簪仙物还能学会掐诀使用,之前阿肃便觉得眼熟,如今才想起来,这金簪是她飞仙后的天神赏她的,因为那年下凡降服爱吃人脑的怪物傲因,施法打斗之下才丢落凡间。

        收拾完残局后,阿肃再来下凡寻找,却被一个俊俏书生捡到,阿肃看他长得着实好看,哦,不,当时她回禀天神是说那书生可怜,便没有收回,本想等书生百年逝世后再来取回,结果时间过得太快就忘了这事。

        不过这些普通道法对她并无作用,她现在又不是神仙!

        反而是那个叫铃兰的小姑娘下的蛊虫,让郁宁的这副身体有些蚀骨得疼。

        郁宁的身体本就柔弱,被那老道一打又得没了小半条命,这又来些巫蛊之术,难免身子寒凉。

        以往她总是午后躺在流苏树下晒晒太阳取暖,如今这蛊虫又是十分阴寒,两者猛攻,怕是要用千年人参吊着才能活到寿终正寝吧。

        约莫是这蛊虫走通了郁宁的五脏六腑,阿肃也拥有了郁宁的全部记忆,这回可不是合欢告诉她了,而是她切切实实的在脑中过了一遍。

        原来这陆湛明真是个白眼狼!

        在郁宁的记忆里,她跟陆湛明是在三年前大成国的乞巧节上遇见的。

        那时候的陆湛明叫做阿难,是个衣衫破烂、褴褛不堪的小乞丐,全身惨白瘦弱,骨头几乎是一碰就断,真是让人可怜。

        那天,郁宁救下了被众人围殴的陆湛明,施舍了饭菜钱财,还给陆湛明在青明山上安了家,找了份救济自己的活,两人像朋友一般,郁宁也从未嫌弃过他。

        那句“阿难不难”也是郁宁安慰他的话。

        原话是这么说的,“以后,我丁宝便是你的朋友,你有难来萧国公府找我就是,青明山上,阿难不难,有我丁宝,万事不难。”

        直到一个月后,郁宁再次出宫探望小乞丐,却发现青明山上的外宅失了火,小乞丐被活活烧死在家,她再次见到时已经是一具漆黑瘦弱的尸骨。

        回宫后的郁宁十分自责,下令彻查了此事,发现是有人寻仇,放火烧家。

        郁宁按照大成律法处置了寻仇滋事之人,又亲自操持了小乞丐的葬礼,将小乞丐葬在青明山上。

        可郁宁万万没有想到,她亲手下葬的小乞丐此时变成了天渊国的太子。

        阿肃也觉得奇怪,甚至合理的怀疑陆湛明当乞丐是假,结识大成国的康宁公主才是真,毕竟在阿肃的心里,陆湛明可不是个心思单纯的人!

        “你不会死,我也不会。”

        陆湛明见郁宁不再有轻生之意便起身穿衣,他的手上有足够多的筹码,而这个筹码也足以让郁宁活下去。

        “你好好活着,陪在本王身边,本王保你兄长和大成百姓一生平安。若你执意寻死,那本王便一天屠一城,直至大成国九州十八郡百姓为你陪葬。”

        听闻陆湛明说这话,阿肃很是欢喜,这简直是不用吹灰之力就能达到目的啊,差点都要高兴的露馅了。

        要是郁宁一死,便可让他杀人成魔,那再简单不过了。

        但阿肃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太过便宜陆湛明了。

        此时她不敢莽撞,毕竟阿肃现在非常有自知之明,陆湛明他要的是郁宁又不是阿肃。

        若被他发现郁宁只要有寻死的念头,阿肃便能出现,那他一定会千方设法,哪怕逆天都要让阿肃魂飞魄散。

        无奈啊,阿肃只能学着郁宁的语气,先咒骂陆湛明两句卑鄙无耻,再要求查看兄长是否安康,后假装得十分勉强,不情不愿地答应。

        看着陆湛明放心远去的背影,阿肃才敢将悬起的心稍微放下。

        阿肃自然知道那傻子哥哥已经平安了,但是郁宁不知道啊!

        这陆湛明果然腹黑,这明摆着给她下套,万一她一不小心说话不过大脑,说漏了嘴,岂不是直接爆了。

        她躺在床上翘起腿抖动着,这司命星君如此敷衍了事吗?

        怎么还能有这种情况出现,她附身后就应该是郁宁,怎么会出现两种灵魂在同一具身体中。

        等她渡过这劫,回到了仙界,一定要在天神那诉苦告状,狠狠敲司命一笔。

        外面一阵嘈杂,阿肃忍不住好奇,伸个懒腰起了身向院中走去,陆湛明已经允许她可以自由行动了,门外守着的婢女也不再对她限制。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陆湛明这个该死的狗男人,他吩咐下人砍了院中的那棵流苏树,还说叫阿肃的人晦气,连谐音都不允许,将别院中叫阿树、阿苏和所有被叫大叔的人全部赶走。

        好家伙,这不是明摆着针对阿肃嘛!

        她招谁惹谁了?

        阿肃拍了拍心口的躁动,强行压抑着心中不断燃烧起愤怒的火焰,她咬牙切齿却只敢发出蚊蝇般的声音自我安慰着,“我是郁宁,我是郁宁,我不气,我不气,人不能与狗斗,我不能与陆湛明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成功的人要学会煎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到时候将他千刀万剐,让他体验一下被实力碾压的感受……”

        直到流苏树应声倒地,花瓣撒了一院子,似雪一般,真是好看极了,阿肃就坐在院角的石阶上静静地看着,她想,砍了也好,流苏的花期也就如此短暂,在等下去就要结果了,不如在花期正浓时砍了,留个美好在心中。

        如果师傅在,他会怎么说呢?

        他应该会说,“人真是可怕,人心真是歹毒,大成国百姓做错了什么,怎么就被陆湛明拿来当成逼迫郁宁妥协委身的筹码呢?”

        也许还会说,“他们都是人,不是蝼蚁,不应该被陆湛明践踏残杀。”

        其实阿肃知道,郁宁是那么善良,她身为公主高傲却温柔,柔软却坚韧,对百姓体贴关怀,对父母孝顺,对兄长恭敬,对朋友纯真,对小乞丐的陆湛明都是那般好,她不该被这般对待。

        阿肃决定了,为了不让自己愧疚,她要先带着郁宁这副身体逃出去,去找她喜欢的那个叫做云载的男人,然后和那个傻子哥哥快活潇洒一阵子,再回来复仇。

        现在阿肃想到一个好办法,只要能偷到,不,是拿到,那本来就是她的,这叫物归原主。

        等她拿到金簪仙物逃出去,她就可以让郁宁回来,完成郁宁的愿望。

        至于金簪在哪,张老道她现在见不着,不过铃兰跟陆湛明关系应该不错,她一定知道。

        阿肃所在的别院看着没多大,其实别有洞天。

        小院名叫挽花,顾名思义,满院的潋滟鲜花,想必是第一次见陆湛明那句随口而出想要带花的小院子,所以陆湛明才给她找个这块福地。

        这是阿肃第二次出院子,上次是陆湛明抱着她去初晓楼看月亮,可她当时没注意院子的布局,只记得院子很大很长。

        如今出了院外才觉得广阔,从挽花院出门得走过弯弯绕绕的长廊小桥再绕过好几个假山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找到铃兰所在的归来园。

        铃兰见阿肃前来并不奇怪,反而十分客气地邀请她吃茶。

        阿肃坐下后先夸了夸她,“这小院子取名取得好,归来归来,总会归来。”

        铃兰笑的开怀,眼神却瞥向远处的那个身影,“是啊,这名字是位对我很重要的人取的,我很喜欢。”

        阿肃瞧她这样便也明了。

        只是这次她有着郁宁的全部记忆,再也不怕露馅了,她开门见山,“你的湛明哥哥要我做他的皇后。”

        银色头饰在低头端茶品尝时叮当撞响,发出一阵阵清脆动人的声音。

        归来园也有很多鲜花植物,可都不是观赏的花束,而是入蛊的药草,风一动,花香便浮动。

        铃兰抬头露出她招牌的月牙笑容,眉眼弯弯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她歪着头笑着问阿肃,“那你同意了吗?”

        阿肃有些错愕,戏本上说了,天下男女没有不为情爱争风吃醋的,可铃兰却丝毫醋意都没有。

        “还没有。”她被这么一问倒有些犯怵,只能轻声回答。

        铃兰将手中泡好的野雀舌推到阿肃面前,接着说道,“湛明哥哥很好,是个很好的男人,他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我觉得你应该同意。”

        杯中的野雀舌如蛊虫一般浮动,阿肃不解,“你不是喜欢陆湛明吗?难道你不会争风吃醋?你现在还没有名分吧?”

        铃兰的笑声回荡在归来园中,她的身边并无侍女,只是小小的一个人,“我喜欢湛明哥哥,可我为什么要吃醋?他喜欢你,我知道。我喜欢他,他也知道,只要他知道我的心意不就可以了吗?至于名分,要那般桎梏做什么?湛明哥哥给我建的归来园很好,可我却不属于这个归来园。”

        铃兰本就是离经叛道之人,看上去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心思却极其老成。

        她来天渊也只是因为陆湛明请她来天渊帮他见一个故人,她喜欢陆湛明,但她更喜欢的是发扬光大巫蛊之术,她要成为天下第一蛊虫师。

        悄无声息地杀皇子是第一步,帮陆湛明夺得皇位,发扬巫蛊之术是第二步!

        可阿肃不明白,她只以为铃兰是个心中博爱的人,一心奉献不求回报,又试探道,“你对他的喜欢是想给他生孩子的喜欢吗?”

        “如果湛明哥哥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生个孩子啊!”陆湛明对铃兰有天大的恩情,铃兰也仔细想过,如果陆湛明要她付出生命,她也会的。

        不过只是生个孩子的话,那就太简单了。

        铃兰的这番回答让阿肃有些措手不及,杯中的茶都快洒出来了,还好铃兰并不知道从前的郁宁是什么样的秉性,不然阿肃这般莽撞,一定会露馅的。

        阿肃又接着试探铃兰对陆湛明的喜欢程度,如果不深,想看看能否策反,可铃兰却说,“我喜欢湛明哥哥是自心而起,从不求任何回报。”

        铃兰对阿肃的问话也是十分不解,在她的世界中,喜欢一个人告诉他便行,而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她做事向来只求自己开心,从没有想着要顾及别人。

        她今天喜欢陆湛明,便可以为陆湛明牺牲奉献;她明日不喜欢陆湛明,便可以脱身离开。

        阿肃佩服铃兰才十五岁便这般心思通透,情爱这事本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在芸芸众生有太多可做可行之事。

        阿肃飞升前没经历过情爱,不懂这小情小爱到底有何魅力能让戏本上的人都为之迷失,为了对方委曲求全。

        “可你之前不是巴不得我死吗?”可阿肃转念想起郁宁刚醒时,铃兰对她说的话,那可不像是友善的样子。

        “对啊,你太浪费我的蛊虫了。平常下蛊只需一只便可奏效,可你太怪异了,我连下一百三十八只才把你唤醒。”不说不气,一提起这个,铃兰倒是表现得十分气愤,甩手夺了阿肃刚凑到嘴边要喝的茶水扔在地上。

        “你到底是什么怪物?”铃兰接着质问。

        养了这些蛊虫五年,整整五年才养出一百三十八只,没想到全用在她身上。

        阿肃哭笑不得,难怪郁宁会回来,这一百三十八只蛊虫不得跑遍她全身经脉,“你是不是连我全身血脉都换了一遍?”

        “是啊,张老道用道法给你吊命,我驱使蛊虫将你全身血脉换了一遍才能让你苏醒。”

        “谁的血?”将全身血脉换一遍那必定是要用人血换血的。

        “湛明哥哥的。”

        所以陆湛明最近脸色惨白是因为给她换了全身血脉?

        阿肃不得不钦佩陆湛明对郁宁的爱意,不过又很可怜陆湛明,若他知道他换了血脉只换了郁宁意识的片刻回来,他会不会失望啊?

        “那为什么,我身上的蛊虫还在?”按道理来说,血脉经络已经全部走通,只要郁宁没有求死的念头,阿肃便很难占据身体,蛊虫也已经不奏效了,可阿肃明显能感受到身上还有蛊虫在血脉里游动。

        “你和湛明哥哥欢好了吗?”

        阿肃的脸瞬间红了,原来郁宁和陆湛明所做的就是欢好吗?

        她哑然的点点头,默认了。

        “那就可以告诉你了,你身上的一百三十八只蛊虫已经被湛明哥哥吸入了,所以你以后不会再疼痛。身体里的那只是你们二人欢好后产生的,名叫情人蛊。只要每七天喝一次湛明哥哥的心头血便可无恙。”铃兰知道,她做得再多也不会被他看见,不如告诉郁宁,教她知道陆湛明的一片情深。

        阿肃心里一阵咒骂,寻音玉镯本就有寻人功能,打碎了后,拿了金簪便可离开,没想到陆湛明心思如此腹黑,会给郁宁下情人蛊,每七天喝一次血那岂不是说每七天得见一次陆湛明,那不就是不能离开这里嘛!

        “我听说院子里的丫鬟说那个张老道意外死了,那金簪在你这?”可惜了一个成仙的好苗子,没选对人啊,白白送了性命。

        陆湛明这院中的丫鬟侍卫都是一百个心眼子,每次都是答非所问,她费尽心机也套不出话来,只有这个铃兰天真单纯,轻易就可以套出她想要的回答。

        “不是意外,是湛明哥哥杀得,他那般无用还损了你的身体,杀了便杀了吧!至于金簪,在湛明哥哥那,不过湛明哥哥说了,如果你问起,我要告诉他。”铃兰所说不假,陆湛明就在远处听着呢,也早就料到她会来,只是没想到如此之快。

        听到铃兰用极其平淡的语气说出那般轻飘飘的话语,阿肃却如石化一般僵硬,没想到啊,没想到,陆湛明在这里防着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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