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献计夺城
太平军络绎不绝,沿着官道向金陵城进发。枪破声不断从金陵城的方向传来。
听李开芳的语气,太平军刚到金陵,志在夺城。古老的金陵城下,又要有一场恶战了。
中午时分,正在行军的太平军停下来吃饭。野战进餐,自然没那么讲究。饭菜都是早上就烧好的,无非是白米饭、马肉、咸菜丁。
开饭之前,太平军围坐在一起,嘴里念念有词,神情庄重,煞有其事,虔诚地饭前祈祷。
祈祷完毕,太平军将士才狼吞虎咽起来。开饭时,巡逻哨来回警戒,将官亲自端饭菜给伤兵吃。
忙了一上午,陈城排里的人也饿得够呛。太平军十分好客,分给他们不少食物。
吃完饭,太平军各部兵马列队前进,将官把战马让给伤兵骑,秩序井然,其气象和清军截然不同。
陈城无处可去,等着东王召见。他下令全排将士砍伐树木,用树枝将汽车伪装起来。
不多时,一队服饰华丽的轻骑疾驰而来,其中一个少年飞马下拜,自称受东王九千岁派遣。
那少年英俊机灵,对陈城说:“东政繁忙,不能亲自过来迎接,请天将原谅。特请天兵天将到太平军大营一叙。”
少年一摆手,随从奉上一个精致食盒,一个紫檀宝盒,说:“这是东王的一点心意,请天将务必收下”。
陈城让王伟接过礼品,说道:“兄弟,我上午就想到东王大营拜访,无奈战车受损,不能行动……”
少年非常聪明,接过话说:“这好办,我调来一队人马,推着战车到大营。”
见陈城还在犹豫,他走近小声说:“请天将可怜小的,务必到大营见一下东王。不然,东王怪罪下来,小的可担待不起。”
这话绵里藏针,让人不悦。史书载太平军中有童子军,正式的称呼是“牌尾”,其思想经过洗脑,异常凶悍顽固。
据说后期北王韦昌辉发动天京事变,屠杀杨秀清余部时,因为老兵不忍心同室操戈,韦昌辉便命令一批童子军做刽子手,将杨秀清的余部全部虐杀。再如后期的英王陈玉成、慕王谭绍光等,都是童子军出身。
眼下这个少年,大概也是个童子军,能够传达东王口谕,也不会是个简单人。陈城不能得罪东王,只得点头同意。
少年从路过的太平军中叫过一员头目,说:“大人,你管多少兵马?”
那头目初有不悦,一双小眼来回瞅少年。他肯定不服气,老子在外面刀头舔血,衣衫褴褛,你小子却绫罗绸缎,吃香喝辣。别的童子军冲锋陷阵,你却养尊处优。岂有此理!
头目正要发怒,少年却拿出撩起上衣,露出一块木牌,木牌上文字繁多,只有三个字最显眼-“东王印”。
头目立马换上一副谄媚的嘴脸,说:“小的不知老弟是东王的人,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小的麾下有五百人,听李开芳大人调遣,要疾赴聚宝门围城。”
少年笑道:“大人既然有要紧军务,就请便吧,我找其他人就是了。”
那头目惶恐道:“不不不,能帮东王做事,小的求之不得呢。全靠老弟栽培。”说完,他一声令下,下令全营集合,马拉人推,带着车队朝城外雨花台走去。
行至傍晚,来到东王大营。此处周围绵延十来座军垒,太平军甲胄鲜明,士气如虹,正在加紧准备攻城。
东王有令,准天将带一名天兵入营,不得携带武器。陈城略想片刻,将手枪藏至防弹衣内的口袋内,带着三班长李想晋见东王。
这三班长李想是广西人,服役十二年了,干工作踏实,不摆老资格,人缘很好。缺点嘛,就是文化程度不高,做事有些死板,但陈城很喜欢他。
大营里灯火通明,刀枪林立。中军账处戒备森严,美少年进进出出。陈城和李想还在狐疑,只听见中军账里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见两个包着黄头巾的太平军将帅,衣着华丽,快步从中军账处走出来。
为首的身材清瘦,个子中等,目光狡黠阴狠。另一个脚步谨慎,故意落在后面,微低着头,显得顺从谨慎。再后面跟了一个红头巾的美少年,大概是个仆役。
陈城不知该如何行礼,正在犹豫之间,听见对面有人骂道:“你这厮好不知礼,见到东王九千岁,怎不下跪?”
讲话的人,正是第二个神态小心谨慎的人。
陈城已打定主意决不下跪,亦不言语。
时间静止了数秒,为首的杨秀清哈哈大笑,说道:“凤祥不得无礼。既然是天兵天将,又帮我们杀了清妖头,那必是天父的子女,同遵天父的教诲,何必拘泥于世俗礼仪呢?”
好个杨秀清,真是巧舌如簧,精明机变。
陈城说:“实话告诉东王殿下,我们是从火星来的。”
此时星汉灿烂,繁星闪烁。陈城并不知道火星的方位,随手指道:“大王请看,陈城手指的方向就是火星。因为火星发生灾难,烈火焚天,只有我们这些人逃了出来。”
“哦。”杨秀清似信非信,狡黠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正如历史所载,他一只眼睛损坏,晦暗无光。
杨秀清接着说:“不知贵天将、贵天兵怎么称呼?”
“我叫陈城,他叫李想。”
“好好好,这是天官副丞相林凤祥,我们天国的一员骁将。”杨秀清看起来很高兴,把林凤祥介绍给陈城,而后带陈城到旁边一顶大账内,吩咐亲兵安排酒宴。
酒过三巡,气氛有所缓和。杨秀清借着酒气,问陈城道:“你们既然来自天外,想必器物非常发达了。武器之玄妙,非我辈所能及,能在一里之外杀敌。”
杨秀清话锋所向,指的是陈城的81-1步枪远距离射杀清兵的事。太平军政令畅通,行政效率之高,消息传播之快,实在不容小觑。
反正杨秀清也不懂,陈城诓他道:“我们所用的武器,俗称‘血滴子’,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
杨秀清脸色一变,小心问道:“不知这‘血滴子’,是怎么杀人的?”
陈城说道:“百里之内,随意杀敌。百里之外,需要两个人配合,甲人藏在敌人附近,能够目视即可,乙人可在百里之内,远程召唤甲人,进而杀敌。”
杨秀清残留的一只眼珠子来回乱转。但他很快镇定下来,说道:“天兵天将和我辈一样,都是天父子女。秀清斗胆问一句,不知陈天将可否将这‘血滴子’借我用一下?眼下太平军正囤兵金陵城下,师老兵疲,借‘血滴子’杀几个清妖头,金陵岂不唾手可得?”
这杨秀清虽说不识字,成语倒用得很对,思路清晰,话锋逼人,令人难以招架。
陈城犹豫片刻,说:“‘血滴子’虽然厉害,然而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用一次,精气就要减一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们是决不会使用‘血滴子’的。况且这血滴子都是量身打造的,自男婴降生,每年都要取他的精血作材料,历时十八年之久。男婴十八岁成人后,血滴子才算制作成功,成为十八岁男人的独家武器,其他人都无法使用。”
“原来如此”,杨秀清脸上露出一丝疑惑的神情,“目前,我军从武昌顺流而下,不日将合围金陵。这金陵乃是六朝古都,城坚墙高,我是担心我军久攻不下,士气松懈,反被清妖所乘呀!”
陈城连忙恭维道:“殿下,太平军起于广西,东王振臂一呼,天下响应,短短几年内就数克名城,屡斩妖头。眼下太平军士气高涨,兵锋正健,金陵城已是囊中之物,不必担忧。”
“哦?”杨秀清得意地问:“陈天将也这样认为?不知陈天将有何锦囊妙计?”
陈城早有准备,侃侃而谈道:“金陵城墙虽高,并不足恃。清妖头陆建瀛纸上论兵,不足道耳。依鄙人愚见,殿下不如按照旧例,在城墙下挖掘地道,深埋火药,炸塌城墙,然后派重兵一拥而上。现在,太平军水师称霸长江,而仪凤门离江最近,旁边又有个静海寺可作掩护,可以此为突破口。”
杨秀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拍桌叹道:“英雄所见略同!”
陈城大受鼓舞,献计道:“大王知道孔明灯吧。我们可以用牛皮代替纸张,仿着孔明灯做一个大型的热气球,底下烈火烹油,鼓起热风,带动气球飘到空中。气球底下可坐五六个勇士,从雨花台旁的聚宝山起飞,落到聚宝门附近,杀死守城清妖,而后打开城门,金陵必破。”
“甚好甚好”,杨秀清思索片刻,对旁边的林凤祥说道:“事不宜迟。凤祥,你现在就行动起来,派人传我手谕,让李开芳到仪凤门挖地道,攻破仪凤门。你连夜寻觅工匠材料,按照陈天将所说制作五个热气球,攻破聚宝门。”
林凤祥正在告辞,杨秀清忽然将他叫住,说道:“慢着!凤祥勇猛绝伦,开芳机巧无双。林凤祥听令,着你攻仪凤门,着李开芳攻聚宝门,五日内破城。仪凤门水陆两便,将成为破城的关键,能取仪凤门者取首功。凤祥,你千万不可辜负我的期待。”
林凤祥深深一揖,说道:“东王栽培,凤祥愿为东王肝脑涂地!请东王放心,我必与开芳精诚协作,五日内必破城!”
杨秀清很满意,疲惫地说道:“你走吧,放手去干,天父会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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