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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第九章 红柿之下,嬉闹顽童刀剑之梦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槐柳村的目前郁郁葱葱,树木繁茂,人行其中,若非目力奇强,或是常年生活于此,对此地甚是熟悉,否则难免会在此中迷失方向。

小村庄依山而建,这座大山,世世代代不知养活了多少人。

小孩子心性,一眨眼的功夫便成群结队的往后山跑去,没入林中,不见了踪影。

“一,二,三……”

“快快快,藏起来,你可千万别耍赖啊,可不准偷看!”

王远望找了好多地方,好似都不算是个太好藏身的地方。

这时,他看见有个小土堆,土堆旁有一棵树,树上结着很多如同红灯笼一般的大红柿子。

“这里是个好地方!”

乡野间的孩童,上树下水,这些自幼便被印刻在骨子的记忆,对于一颗柿子树而言,根本不在话下。

王远望跳起,一把抓住树枝,随后双脚在树干用力一蹬,爬到了树杈之上,接着绿叶以及傍晚的天色,他很好的隐藏了起来。

许久过后,他只听到伙伴一个个被找到了之后发出的欢声笑语,而他此刻确是得意洋洋。

“这里真是个捉迷藏的好地方,这么久了也没人能够找到我。”

想着想着,王远望只觉口干舌燥,看着树上的大红柿子,他忍不住摘下一个来,张口便咬了上去。

“哇,好甜啊,这柿子真是好吃!”

王远望吃了一个大红柿,觉之尚不过瘾,于是站起身,狠踹了两脚树枝,顿时又掉下好些个柿子,他高兴的跳下树,低头大口吃了起来。

找寻许久无果的孩童,见土堆处有动静,急忙赶来,见王远望动作,大喊道:

“远望,找到你了,你在干嘛呢?”

王远望转过头,嘴边满是柿子的红汁,为首孩童见状不禁大呼出声。

“王远望在喝血!你们快来啊,王远望在喝血!”

见其余孩童纷纷感慨,王远望笑着将手中红柿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

“看,这里的柿子又大又红,可甜了,你们快来尝尝!”

几个孩童俱是双眼放光,个个低头捡起柿子,大口吃了起来。孩童身上都已经占满了汁水,有些都已凝固成痂,家里娘亲就算洗都要洗好几遍。

可这有能如何?

乡野之间本就没什么太多的吃食,一日三餐但求个温饱,孩童们见到如此红柿如何不流口水。虽说将身上的衣服弄脏,回到家必定会被家中长辈责怪,可他们几乎每日都会因为各种事而被骂两句,相比之下,能吃到这么好吃甘甜的红柿,骂两句也就无所谓了。

吃完了柿子,打着饱嗝,几人哼唱着乡间的歌谣,朝着山下走去。

王远望娘亲看到自己儿子身上已是褐色的汁水,顿时气不打一出来,拿起脚下扫帚便欲打上一顿,一旁的王家老母却是立马一把拉过自己的宝贝孙子,安慰了起来。

“不就是吃几个柿子吗?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心疼远望,我老太婆还心疼呢?”

被责怪了一番的年轻妇人求助式的看向了一旁自己的丈夫,但见王根生没有说话,也就悻悻然作罢了。

奶奶年纪大了,一人含辛茹苦的将丈夫拉扯大,如今好不容易抱上孙子,所以对这个孩子尤其的溺爱。平日里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农村饭菜虽然并不是很美味,但却很是温馨,一家四口围坐在一起,年轻妇人为婆婆夹菜,男人笑着看向妇人,生活恬淡而温馨。

魏子庚几人此刻也在村长家吃着晚饭,他们出了十两银子的借宿钱,虽然被那不成器的儿子又拿去赌了,可终究是花了钱。

今天,老村长家杀了两只鸡,一只老母鸡炖汤,一只小公鸡红烧。

期间,许岳将腰间葫芦打开,为老村长也倒了一碗酒。

“今晚叨扰村长,还望海涵。”

村长闻着酒香,这酒的滋味绝对不是他们乡野之间的米酒可以比的,酒香醇厚,色泽淡黄,入口绵而不烈,一晚酒下肚,自喉咙到腹部,俱是一阵暖流,当真好不惬意。

喝了一碗酒,村长一抹胡子,笑着说道:

“见几位气度不凡,想必是行走江湖的年轻侠士吧。”

魏子庚见村长语气平缓,更有一口喝一碗酒的豪气,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哦?村长何出此言?难道就凭我们骑着马?”

村长摆了摆手,说道:

“非也非也,几年前也来过一位与你们一般气质的大侠,那时村里出现了一只狐妖,为祸乡里,小老儿有幸远远看了一眼,仅仅用了一剑,便将那只狐妖斩杀,真是叹为观止啊。”

许岳嘴里啃着一块鸡骨头,又夹了一个鸡腿到梁丘画人碗中,后者刚欲拒绝,却被许岳一筷子按住,转头对一旁蒙头吃饭的梁丘话人恶狠狠的说道:

“你妹妹跟你吃了这么多年苦,你就只知道蒙头自己吃饭,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吗?”

梁丘话人被骂了两句,无辜的抬起头,不知是为何。

“你会照顾,给你照顾行了吧。”

刚刚捂嘴轻笑的梁丘画人听到自己哥哥的话,一脚便将他踹下地,板凳都被踹断两条腿。

村长见状刚欲制止,许岳笑着说道:

“我们赔,双倍赔偿。”

村长这才笑着说道:

“无妨无妨,只是一条凳子而已,几位少侠如此说真是折煞小老儿了。”

说着,他把凳子默默的挪到了梁丘话人的屁股下面。

“狐妖?难道真的有妖怪吗?”

话本小说中常有记载,草木成精的山怪精魅可吸取地脉气运修炼成精,动物同样也是如此,他们一百年修得灵智,再又两百年习得人言,后有两百年修成人身。

对于绝大部分妖怪而言,天生便比人少五百年修为,所以人根本无需感到惊恐。

村长喝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他又喝了一大口酒,好似要通过酒来压制心中的恐惧。

“小老儿亲眼所见,那个狐妖两个眼睛犹如铜铃,一红一黑,在他的身后跟一大群鬼兵,恐怖至极啊!”

就在几人听得入迷之时,院门外响起孩童的惊呼。

“哇,大马!大马!娘亲,快抱我,我要看大马!”

村里的牛都是很少见的,整个槐柳村也不过村长家一头牛而已,而马便更是少见了,只有偶尔有商贾旅人或者是与魏子庚等人一样的江湖侠客路过时才能看到。

孩童心性,对于马总是心有向往,每个人都有一个江湖梦,他们或多会少,在成长的道路中丢失或是被深深掩埋在心底。

“福娃!不得胡闹!杨柳,家中有贵客,带福娃回屋!”

年轻妇人听闻自家公公的训斥,抱着孩子,对着魏子庚等人笑着微微一弯腰,以表歉意。

许岳放下碗筷,来到孩子面前,说道:

“要不要上去骑一骑?”

名叫福娃的孩子双眼放光,点头如捣蒜。

“要!要!”

许岳接过妇人手中的孩子,将他放在马背上,孩子上马后兴奋的拉着缰绳,在马背上前后摇晃,口中念叨着:

“驾!驾!驾!”

平湖山庄的马匹极为听话,即便孩子如何拉扯缰绳,马匹仍是纹丝未动。

“嗯?”

孩子低头一看,只见马鞍一侧放着一柄精致的纯白色窄口长刀,他怯生生的带着恳求的目光看向许岳。

“这个可不能拔,因为这是一柄真正的刀!不过给你摸一摸倒是可以。”

孩童拿起沉甸甸的白涟长刀,双眼熠熠生辉。

年轻妇人怎会不知他们是怎样的人,江湖中不乏杀伐果断之辈,而刀更是他们的第二条性命,甚至有些人将刀看的比性命更加重要。

“福娃,不准胡闹!再这样,娘就带你回屋了!”

见到母亲佯装愤怒的模样,福娃低下了头,放下了刀,双手伸向自己娘亲,后者将他抱下了马。

魏子庚看着孩子,面带微笑。

“这孩子很有教养,之前我像他这般大年纪时,不会像他这般听话。”

这句话很是手中,老村长听着甚是高兴。

“他爹,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整天不务正业,只是苦了我这儿媳妇,又要操持家务,又要带孩子。”

吃完了饭,年轻妇人收拾碗筷,打扫屋子,准备好第二天需要洗的衣物,整个家被收拾的井井有条。

福娃则是骑着一个扫把,作骑马状,在院内跑来跑去。

今日他骑了马,又摸了刀,想着明天可以在小伙伴间好好吹嘘一番,这样一来,他便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了!

天色擦黑,年轻妇人在他们收拾出两间屋子,许岳坚持让梁丘画人单独睡一间屋子,而他们三人共同挤一间。

梁丘话人此刻已是再无脾气,只能是点点头。

“是是是,我妹妹是黄花大闺女,我这做哥哥的没有一点自觉性。”

在他之前看来,两人本就是亲兄妹,又是江湖儿女,本就不必在乎拘泥于此些小结才对。

深夜,梁丘画人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许岳的模样。

此生第一次有其他男子为自己出头,为她夹鸡腿,凡事都能第一时间考虑到她。

她觉得,这样的男子就很好,好的不能再好了。

想到这里,她将头蒙进杯子里,偷偷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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