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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野猫的告别赛


  迟念妤连忙道:“我不是不在意,我很在意的,只是...”
  关于你的,我怎么会不在意。
  迟念妤急得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顾遇笙兀自呢喃道:“我就是想着,这样我就有机会保送到L大,我们就不会分开,可你为什么...”
  迟念妤没有一丝犹豫,立刻道:“我们不会分开,永远都不会。”
  闻言,顾遇笙顿时瞪大了双眼,清澈见底的眼眸里映着迟念妤的样子。
  “真的吗?你说真的!”
  迟念妤展颜一笑:“当然了。”
  她主动抱住顾遇笙,哄道:“现在高兴了吧,可以去吃饭了吗?”
  他瞬间像个小孩一样开怀大笑:“嗯!去吃大排档,走喽。”
  说着,顾遇笙便拉起迟念妤的手,领着她向前跑,好像在追逐夏夜里的萤火。
  只不过,鹿鸣很少看见萤火虫。
  迟念妤也哈哈大笑起来,他们跑了半天,直到了一个红灯前,才终于停了下来,扶着膝盖气喘吁吁。
  绿灯亮起,顾遇笙要继续往前走,迟念妤忽然抽手,凤眸里星光闪闪。
  顾遇笙回眸问道:“怎么了?”
  “我想让你背我。”
  迟念妤说的有点小声,当时正是晚高峰,周围经过不少行人,人影绰绰,纷纷扰扰。
  但顾遇笙听的很清楚,他爽朗一笑,应道:“好。”
  迟念妤却突然有点打退堂鼓:“还...还是算了吧,人有点多。”
  顾遇笙不由分说地背起了她,赶上绿灯正在读秒,他便轻巧地跑了几步,过了这个路口。
  “放我下来吧,我说着玩的。”
  “快到了,到了就放你下来。”
  迟念妤忽然想到,刚认识他时,他便背着她的书包,告诉她,到家了就还给她。
  她从小到大没怎么被人背过,记忆里好像只有顾遇笙,把她放在背上,做她的双腿,代她行过前方未知的路。
  “还记得上一次背你还是在贵州。”
  “嗯,我把脚给崴了。”
  说起来,两人又开始哈哈哈笑个不停。
  原来当时觉得倒霉的不行的事,如今想起来都会这样开心。
  拥有明朗星辰的夏夜,两人并肩而行。
  聊了许多有的没的,不知不觉就聊到了高考之后。
  “等高考之后,我们去旅行吧。”
  迟念妤说的时候甚至有些蹦蹦跳跳的:“我们真的...去过不少地方了呢。”
  顾遇笙揉了揉她的发丝,在昏黄灯光下格外显得轻柔:“是啊,还想去哪?”
  “扶申吧,之前老姨带我去过,只不过都没去市里好好转过,那里还有民国时期留下来的小洋楼呢,都没机会去看看。”
  “好,那我们高考之后就买票。”
  从大排档到他们住的地方附近其实是段不近的路,可两人现下却也暗自嫌弃这段路太短。
  顾遇笙送迟念妤到楼下:“叶微约了我去打球,就不上去了。”
  迟念妤想起上次在赵逢萧生日宴的跟他交谈甚欢的那个人,估计就是叶微了,她清浅一笑:“这么晚去打球?”
  “嗯,叶微喜欢。”
  迟念妤忽然想起什么,眼角笑意更甚:“那...你打球也很厉害是不是?”
  顾遇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还没看过我打球,等以后吧,今天很晚了。”
  “嗯,以后有的是机会,你也早点回家,别太晚了。”
  “好。”
  迟念妤转身上楼,她想起他第一次送她回家,她站在一楼的缓步台好像与那天的自己重叠,看那人还立在原地,一步也没有挪。
  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寒冷的冬日变成了可爱的夏夜,萍水相逢的我们变成割舍不断的恋人。
  周日的早上迟念妤起的和平时一样早,直接在图书馆泡了一天。
  直到落日在她的书上印上斑驳的影子,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脖子有些酸疼,这时小黑也沉默地振动了一下。
  迟念妤去厕所接了电话。
  沈思优一如往常活泼明亮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响起:“你在哪?!”
  迟念妤如实答:“图书馆啊。”
  “啊?你怎么还在那,今天我们学校篮球队高三的有个告别赛,你现在过来估计还能赶上个加时赛什么的,我看他们还挺势均力敌的。”
  迟念妤刚想说没兴趣,就听见沈思优继续道:“我看见顾遇笙了,以为你也会来的。”
  “在哪?”
  “就在市体育场。”
  迟念妤抓起书包就出了图书馆,一路狂奔到了体育场。
  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余晖刚好洒到篮球场上,使得少年人身上的汗珠熠熠生辉。
  场边围满了人,迟念妤根本挤不进去,只能在最外围垫着脚往里瞧,果然如沈思优所说,已经进行到最后的加时赛了。
  所有人分为红队和蓝队,迟念妤一眼便看见了顾遇笙,不只是因为那俊朗的五官,还有他的身高也很是显眼,接近一米九的个子,全场几乎没人比他更高。
  他身着红色运动衣,衬得他整个人几乎白若樗蒱,双眸映照着晚霞,汗珠划过他凌厉的下颌,随着他的一个转身砸向地面。
  眼见着蓝队进了一个球赶超了比分,离比赛结束只剩下最后的十几秒钟。
  迟念妤明白红队败局已定,不过她也不失望,胜败乃兵家常事,而且不过就是输了一个球...
  她正这样想着,只见红队的一个队员抢到了球,传给了个子最高的队友,蓝队的几个人还沉浸在进球的喜悦中,只有两人跑过来防守。
  拿到球的红衣少年凭借着身高优势,踮起脚尖,越过他们的头顶,把球扔了出去。
  这无疑是孤注一掷,时间也进入了倒计时。
  令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篮球直接越过了大半个球场,落入了篮筐。
  刹那间,全场响起了欢呼声,震彻云霄。
  红队翻败为胜,逆风翻盘。
  “我的天,这个替补什么来头,也太他妈帅了吧!”
  “这算阳寿球了吧,太牛了!”
  ...
  没过多久,顾遇笙在一阵阵议论声中走出了人群,一眼便瞥见了角落里的迟念妤。
  “你怎么来了?”
  他立刻冲过去抱住了她。
  迟念妤也不顾他汗津津的衣服,轻轻地回抱着他。
  “我不能来?我要是不来,怎么知道我男朋友这么厉害。”
  顾遇笙被哄得咯咯直乐,半天不肯松开她。
  迟念妤拿出纸巾给他擦汗,一个不注意,不知他从哪变出来一束花来。
  是一束茉莉,清香馥郁。
  “我本来要去图书馆接你的,谁知道经过体育馆他们红队伤了一个队员,我就临时替补了。”
  顾遇笙把花束递给迟念妤:“这花是我在路上买的,我还没送过你花呢,喜不喜欢?”
  迟念妤见过人家送百合,玫瑰,满天星的,从来没见过送茉莉花的,她看着那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纯白色花骨朵儿,上面沁着一粒粒水珠,实在是淡雅脱俗。
  她接过这捧茉莉花,清香扑面而来,她莞尔一笑:“喜欢,特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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