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章
“啊啊,生活太无趣了!”
“喜欢的旧番和漫画全看完了。能看的新番每个星期2集、漫画每星期2话,塞牙缝呀。”
“新的欧美大片一年到头也没什么科幻大作,胜者即是正义之后也没什么有趣的日剧。”
“新出的古墓丽影9、海贼无双3、DOA5、猎魔人3、天谕、天涯明月刀倒是挺有兴致的。可是,7年的老爷本现在新出的游戏一个也玩不动呀!!!”
“唉,我为啥就这样穷呢,真是实足的一个苦比呀。”
莫小北无力的趴在他那间仅仅10平米的单人间地板上。
这是一间每月400元的小单间,没有空调的向阳房子。
欠债必还。
嗯,是向阳的,很“向阳”。
莫小北租住在一间3楼的居民楼中。本来3楼对于一般的现代城市楼房应该可以说是个不错的楼层了。
可是莫小北住的这个地方二十年前还是都市周边的一个小村落,随着城区扩张才将这个长嘴村改成了长嘴社区。而他租的这栋居民楼原本也只是农村中标准的自建3层小楼。
额,没错,3楼已经是顶楼了。
莫小北每天除了要面对直射进来的充沛阳光外,还要接受来自楼顶烘烤的腾腾热浪。
在这个华中以夏季酷热闻名的城市,莫小北只能开着据说能够带来鸿运的鸿运扇,脸贴着地面的瓷砖略微找到一丝慰藉。
生活早已把他打磨成了一个不太爱干净的成熟男士,但是唯独身下的这“一方净土”是几乎每日都要稍作清洁以供他消遣人生之用的。
莫小北的朋友舒仔曾经问过莫小北,“为什么你不去租一间阳光不那么强烈的房子?”
莫小北的回答是:“我曾经在广东租过一个300块每月的房子,那个房子比现在的大不少,而且自带厨房,唯独就是一年四季几乎不见阳光。
在我租住的那一年里,我就感觉自己成了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暗之遗民。所以我渴求阳光。
你知道这边城市工资待遇不咋地,房子的房价可比北上广还高。我现在租的房子在这边已经是最便宜的了,要么就是这种阳光特充沛的,要么就是那种阴冷潮湿不见光的地方,所以我选了这里。”
当时舒仔皱起眉,给了懒洋洋的莫小北一拳,“你也毕业好几年了吧,就算没赚什么钱,每个月多交两三百房租换个稍微好一点的房子总是没问题的吧。何必要这么跟自己过意不去。要不是我那边不方便,本来同你合租是挺好的。”
是的,要住在舒仔那边并不方便,因为和莫小北这个单身王不一样,舒仔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而他也自然是和女朋友住在一起。虽然莫小北一直认为舒仔的对象并不漂亮,但舒仔的观点则是“有老婆总比没老婆好。”莫小北虽说并不能认同舒仔的观点,倒也不好再说什么,何况还是未来可能成为嫂夫人的人。
而面对舒仔关于换个好点房子的建议,莫小北当时的回答则是:“啊,像我这种运气糟到爆的小刁丝,必须时刻进行自我鞭挞才是呀。”
是的,自我鞭挞,虽然实际上是从来没有产生任何作用的鞭挞。
莫小北整个人如同散架了似地趴在劣质的陶瓷地板上,好半天他转了个身,面对着有些斑驳的天花板,又一次叹息道:
“啊啊,生活真无趣呢。”
莫小北,今年24岁,本该是个大好青年,身高身体头脑都不差,相貌也还算俊秀。照莫小北自己的说法,如今的生活之所以这样糟糕,大多都可以归功于运气,嗯,奇差的运气。
就在前几天夜晚,莫小北还被房东乱写了水电费。以至于最后莫小北麻利的拿起手机要去对电表时,“啪”的一声脆响,自己辛苦攒钱刚买2月的手机掉在了地上。而在莫小北蹲在地上心疼摔坏的手机时,房东早已走了。
莫小北虽然有着和不少同龄人一样对生活的迷茫,但高出一截的是莫小北多年来其实一直保持着一个伟大的人生目标,只不过这个没标太过“伟大”,以至于以莫小北的能力实在难以实现。
而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目标,莫小北的生活和工作却总是会被打乱,到了最后这个难以实现的目标甚至渐渐成了莫小北对自己多年混迹江湖却毫无建树的自我借口。
莫小北想着自己“受尽曲折”的人生经历,未来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的倒霉运气,感到了一丝哀伤。
在这样一间蜗居中的蜗居,面对天花板躺在硬邦邦的地板上,莫小贝悲痛的闭上眼以手扶额,失落的感慨道:“即便自己死掉了,在房东下次收房租之前也不会有人发现吧。我的生死还真是无足轻重呀……简直就像是不存在一样。”
就在莫小北这么感慨的时候,睁开眼他突然发现扶着额头的右手渐渐从眼前消失了。
看着自己的右手由手指到手掌快速从自己面前消失是一件很奇特的体验,原本被手掌遮住的视线,现在直接就对上了天花板。
“米奇,米奇,你别离开我呀!”
这是莫小北面对发生在面前的不可思议事件后说出的第一句话。
莫小北自己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去年的神番《寄生兽》,那个侵占了主角右臂却化身成主角新的右手的迷样寄生生物米奇。
然而消失还在继续,右手之后左手、手臂连同身上的衣服都还在不断变得透明,照这样子看用不了多久莫小北整个人都要不见了。
“虽然平日里我的存在感的确很低,但是老天你也不能真的连我的存在也直接剥夺了呀,这样我会很没面子的。”
莫小北终于惶恐起来,他奋力地想要坐起身,以至于忘了自己已经失去了双手。也是因为这一时的忘却,让莫小北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他的手虽然看上去消失了,实际上却还是存在的。
莫小北用力的握了握拳,因为用力过度指尖挤压皮肤产生了些许疼痛感。
“有知觉,所以说我的身体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变得看不见了。换句话说就是我变透明了。”
知道自己的身体安然无恙,而且还似乎获得了透明的能力,莫小北现在也不在乎透明的身体是否还能恢复正常,蠢动的心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香吉士,你最想要的透明果实能力我帮你获得了!”
在海贼王的故事中,香吉士最想要,或许也是唯一想要的恶魔果实就是透明果实。可惜,香吉士在幽灵岛上发现自己梦想已久的透明果实已经被一只狮子吃掉了。最终,香吉士也没有得到透明果实而去实现他心中男人的浪漫。
然而现在,香吉士梦寐以求的透明果实能力却被莫小北拥有了。
“那么接下来是不是要用这个能力去帮香吉士完成他最大的心愿之一呢?”
“不对,香吉士的心愿是必须完成的,我应该考虑的只不过是怎么去实现而已。”
莫小北很快的下定了决心,然后逐渐的开始冷静下来。
莫小北开始研究这个透明现象是否真的是一种能力,也就是说这种透明现象是不是能够被他自己掌控。
莫小北看了眼自己消失的只剩双脚的身体,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找到让这具就快完全消失的身体能够自由切换透明和正常状态的方法,必然是有某种类似切换开关一样的东西的。
然而可惜,莫小北费劲了心思也没有找到那个切换开关。于是他不得不接受现在这个还不受控制的完全透明状态。
“罢了罢了,或许这就是贼老天的意旨了吧。天不仁,莫怪我行不意道。”
莫小北自我安慰着,面对天的不公,他已经决定扔掉他那微不足道的节操了。
“啊啊,无聊的人生,变成透明人总会有趣了吧?”
“比如利用透明能力跟踪可人的妹子做些奇怪的事……”
漂亮妹子也有一样的烦恼
莫小北难得地抖擞精神迈出了门。
眼光十分明媚,以至于明媚过了头。莫小北略作活动已经是满身汗水,好在这汗水似乎也被苍天抹杀掉了不见半分痕迹。
这酷热难挡的都市中,对于莫小北这样刁丝男青年来说唯一的救赎就只有夏日可口的冰饮和满街清凉着装的各色妹纸了。
然而平日里喝冰饮是得要钱的,清凉的妹子也不好随便看的。
当然那只是平日,现在的莫小北可以被老天抹消掉的“不存在的存在”。
现在的莫小北可以肆无忌惮的欣赏所有穿着短裙的可爱妹子们白花花的大长腿。只要他愿意,只要小心点,别说免费的冰饮,就算成打的钞票也能顺道卷走。因为他发现一个奇妙的事——凡是被他放入口袋的东西也都会变得肉眼看不见。只不过现在的他,就算拿着大把的钞票也没法消费。
风雨欲来
三千里云梦泽,渺渺不现头尾。身临湖上仿若置身大海,烟云蔽眼浑然而使人忘乎天地。有云:“一入云梦,湖似自言梦幻。”就是说一旦进入了云梦泽,仿佛可以听见湖水向人们诉说着某种虚无缥缈的事情。此间但有四方泽沼星罗于湖中,大荒之泽十有七八尽在其地,道是“泽中有泽”。洪泽中多有虎豹狼虫盘踞其内,洪荒猛兽更是巢居其中。清水之内不生浊物,却潜藏灵兽蛟蟒。
“酒家,知道南边那个云梦泽吗?”穿着笔挺蓝衫的客人对着酒保问道。
“南边那个很大的云梦泽这呀,当然知道。我曾经还亲自去看过呢。”臂拐披着两条毛巾,穿着朴实衣服的酒保带着笑脸回答客人提出的问题。
“那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客人接着问道。
“那时候我是专程跑过去看的,毕竟离我们这也不太远。湖里面我是没去过。据说古往今来欲入云梦一探究竟者不计其数,到最后却大都失去了踪迹。听几个运气好,跟在队伍后面没走多远的人说,湖里面住着很多吃人的猛兽。我只在湖边上看过。虽然我没见过海,但恐怕和云梦泽的感觉差不多吧。那种无边无际,心情也跟着变得开阔的感觉。说起来,客官难道是打算去云梦泽看看?”
“啊,听说云梦泽是华夏第一大泽,很在以前就想去看看了。就算湖里住着猛兽,也不至于那么多人全部都运气差给遇上了。再说既然是有胆进入的人,肯定也都是有些身手了得的吧?”
“好像是说云梦北边大都是沼泽,而南边都是彻底的湖泊。北边沼泽里居住着虎豹狼虫和各种凶悍异常的洪荒猛兽;南边湖水里虽然没有老虎和其他异兽,湖水下却有蛟和龙这类的水中灵兽。如果你打算进去的话,我劝你还是放弃这个念头吧。”好心的酒保给出善意的忠告。
“既然都来了,完全不去也太可惜了。至少像你一样到湖边上瞧瞧呀。”笔挺蓝衫的客人微笑着感谢酒保的好意。
“今日天色也晚了,客官你还是休息一晚,明日再去吧。”
“也好。今夜睡一觉,明天早点起来过去看看。”
夜,深了呢。清冷的月光撒在一个临湖孤立的斗笠身上,这感觉真是有几分落寂。好大的一片水域,这到底是海还是湖?闻不到海风那咸咸湿湿的感觉呢,这应该是一个大的夸张的湖吧。大的夸张的湖,这不由的让人想到了那充满了危险和神秘的云梦泽。莫非这个戴斗笠的人这种时候是站在那令人神往而又畏惧的云梦泽边上?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仔细看,他并不是真的孤身一人。在他肩上还趴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小动物,形似青鼬而短小。忽然,戴斗笠的男子将斗笠扔到地上,然后纵身一跃跳入了湖里。不会是自寻短见吧!
不是,当然不是!人家这是在回家呢,怎么能说这种话呢。戴斗笠的男子叫做楚风,是一名刚满20岁的青年。要说他为什么半夜会跳入这个人们谈而变色的云梦泽,那是因为他的家就住在云梦泽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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