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 敲诈
林皓的心一颤,身上的冷汗突然不要钱似的往下掉,像一个被抓奸的男人,面对着持刀凶悍的妻子一样,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我……我……我去了体察民情。”
“去哪体察民情了,身上女人的香味是怎么回事,哼哼。”林徽音眉毛一挑,冷笑道。
林皓支支吾吾回应:“额……那个地方女人比较多,香味熏到身上……不奇怪。”
“哼!”
林徽音哼了一声,没有在继续追问。
等到了吃饭的时候,她才悠悠道:“你年纪也不大了,是时候要结婚了,邻居家有个寡妇,长得挺能生养的,我明天给你拉拉线。”
轰隆!
林皓如五雷轰顶,一口饭喷了出来。
结婚,寡妇,什么鬼!!!
“姑奶奶,我不是说饿过了吗,现在我还是在事业上身阶段,结婚对我的事业很不利。况且这个世道这么乱,结婚有小孩,会束缚我以后生存的空间。”
林皓懵圈了良久,苦苦劝说道。
“我们古话有说,先成家后立业,我哥哥和你的祖先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事实上早点结婚并不耽误他们的事业。”林徽音淡淡道,“再说了,早点结婚,平时有个固定女人,你就不会乱来了。”
听到姑奶奶以祖先们的历史为证,林皓一下没话可说,因为结婚有小孩,生活压力会更加大,在责任感的迫使下,的确会推动男人事业的发展。
可是,道理是道理,但不一定会接受。
他接受不了年纪轻轻的当父亲,还想自由自在没拖油瓶的方式多生活几年呢。
更何况,隔壁寡妇的年龄成熟点他不介意,臀大点也无所谓,可长相真的不咋地。
而且,林皓记得墨迹县的人都是有处女情结,大家大户的人取媳妇,找的都是年纪十多岁出头的黄花闺女,为何到了姑奶奶口中,要介绍个熟龄寡妇给自己。
虽然现在自己不是大家大户,但也算是年纪轻轻,事业算是有所成的好不好!
一脸懵逼的林皓,实在想不出缘由,弱弱问道:“那为何是邻居寡妇?”
“邻居寡妇好啊,腚大,月匈也大,好生养。”林徽音眨了眨眼,似乎在回想邻居寡妇的模样,“这样的女人,取了好生养,没准三年就抱俩,五年抱四。我观察了她一段时间,还真的挺能干的,处理家务活一定很利索。”
“还有,寡妇懂得照顾人,像你这样的雏鸡,再配另外一个雏鸡,说不定还不懂生孩子。”
见姑奶奶绘声绘色描述着邻居寡妇的好处,林皓有一种感觉,貌似这事,她已经谋划了许久,不然也不会知道,邻居家寡妇的劳作和生活状态。
一时间,林皓想不到以什么借口反驳,只好硬着头皮顶嘴道:“你说得她那那那都好,但是她长得不好看啊。”
“要是跟她生的孩子长得丑怎么办!男的还好,以后我多赚点钱就是了,若是女,把一个县城贴出去,说不定都嫁不出去。”
林徽音给了他一个白眼,“你怎么知道她长得不好看。”
林皓理直气壮回应道:“我看过啊!”
“愚不可教也!叶寡妇长得不比黑炭头老妈差,只是平时故意遮掩了容颜而已。”林徽音用手指戳了戳孙子的脑袋,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
“真的?”林皓一下子来了兴趣。
“我骗你干什么。要不明天我亲自过去给你提亲?”林徽音一脸的不屑。
男人果然不靠谱,这么多年过去了,由哥哥开始,到他的儿子,孙子,孙子的儿子,孙子的孙子……每一代,都是贪图好色,以貌取人。
得知邻居寡妇的姿色,居然不下于田晗晗,林皓心里变得有点火热火热的。
他这个年纪,钢板都能撞传,如果有个固定消耗火药的山地,的确也是挺不错的。
不过,他瞄了一眼姑奶奶不屑的脸色,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么快就变节,会被瞧不起的。
于是义正言辞说道:“漂亮又怎么样,我是那种贪图美色的人吗!我现在的身心都在未来的事业上,其它的事情我就先不考虑了。”
林徽音狐疑盯着他看,似乎想从他那张脸上看出什么来,“叶寡妇抢手得很,据我所知,找她的媒婆不下一打,你不要后悔哦,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表面不动声色的林皓心里一抽,悔得都想骂娘了,可为了不让姑奶奶小瞧,依然装得一副高冷脸。
大不了等有机会,自己偷偷过去仔细打量一番叶寡妇,要是真的如姑奶奶说得那么好,到时候再想办法就是了。
反正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比其它人多了一个巨大的优势。
想到这,林皓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感觉到人生又充满意义,正能量满满的。
……
现在案件邪教一案,林皓知道了幕后大佬是谁,他不打算做大汉国的死忠粉,豁出小命去抓捕张角归案,反而打起了小算盘。
大汉国的圣天子继续这一下去,一代不如一代,无论国家军力再大,亡国也是迟早的时,迟亡还不如早亡,早亡早升天,好让下一朝的明君接手,国内的百姓能早点过上好日子。
只是,一个朝代的崩裂,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陷入混乱,明哲保身为自己留后路才是林皓需要重视的事情。
考虑了一宿,天亮的时候,林皓决定要进去战城,找些宝物回来,提高个人战力和找一批财宝,好准备动乱时收兵买马。
这次,林徽音依然没有陪着林皓过去战城,而是选择呆在家里和橘猫一起睡懒觉。
“还男的靠谱,连动物都是如此。”
林皓刚出院子,土黑便连忙跟了上去,感动得他一塌涂地,难得温和地摸起了狗头。
“汪汪汪!(等这次回来,我的实力一定会大涨,到时候一定要把家中宠物老大的地位夺回,让那不懂事的肥猫吃我吃剩的骨头。)”土黑一边吠一边旋转着尾巴。
一人一狗走了半个小时,离坍塌的墓地还有一里路的时候,却被巡逻的士兵给拦住了。
戴着黑盔的士兵,持着长枪,歪着头,叼着狗尾巴草,哼了一声,“停!”
见林皓迷茫的停下步伐后,士兵从嘴巴拿下狗尾巴草,摇摇晃晃地走到他身前,瞟了他一眼,“小子,这里是军事军区,闲人莫进。”
“这里之前都是山路,怎么突然就成了军事禁区,发生了什么事吗?”林皓皱起眉头,暗道不好。
一定是陈贾把战城的事汇报上去,上面的人发现战城曝光了,所以重视起来不给其它人进去。
这下麻烦了,自己还得进去拜祭祖先,现在居然路被拦了,拳拳的孝心没办法落实呀。
就在他苦恼时,士兵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的衣服洗得发白,裤腿上还打着几个补丁,于是心中有了想法,嘴一歪,贱笑道:“这些事是你一个贱民该知道的吗?看你贼模贼样的,我怀疑你是反贼,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良民身份,就准备坐大牢吧。”
林皓愣了愣,疑惑的问道:“那我该怎样证明我良民的身份?”
士兵伸出两根手指比划,“放二两银子在我这抵押,要是连二两银子都没有,就是反贼。”
“为何没有二两银子就是反贼?”林皓乐了,想知道这货的脑回是怎么来的。
“连二两银子都没有,等于是赤贫,反贼都是赤贫的身份,是不是这个道理。”士兵流里流气道。
话说,他的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绝大多数人会造反,就是穷得活不下去了,有钱有势的,日子过得美滋滋的,有几个不怕死的会想去造反。
林皓点点头,有点认同他的说法,“你说的有道理,但要是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他的身上的钱还真不够二两银子,钱之前就被林徽音败光了,还等着后天俸禄钱续命呢。
被他这样问来问去,士兵不耐烦了,呵斥道:“小子怎么就这么多话呢,是不是不想回去了。爽快点,给不给钱!”
搁在以前,林皓就得据理力争了。
但现在,他只需掏出狗不理治安亭副亭长的令牌,拍在士兵的脑袋上,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我是治安亭的副亭长,你的狗眼是不是瞎了,想钱想疯了吧,找我要钱。”
士兵脑袋被拍得嗡嗡作响,那看得了他的令牌,而且这家伙态度一下子变得如此嚣张,比自己嚣张得多,拿级别肯定不会假的了,只好忍着。
两人的动静,很快就引起了值班队伍的注意,一下子哗啦啦从树林冲出几个衣冠不整的士兵。
为首的一个红衣队长,持刀大喝:“停手,否则杀无赦。”
听到喊声,林皓停下继续拍打士兵,只是他一停手,士兵直愣愣地拍他拍晕倒在地上。
其他士兵见状,立马冲过去,将林皓围了起来,枪尖瞄准了他的心脏,咽喉,头颅致命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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