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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满天星




        苏山是个好地方,像是陌上的公子,温文尔雅;像是私塾的先生,学识渊博;像是瑞士的钟表,先进周密。它是个现代化的城市,周边却依山傍水,乘车到希桐,只需要一个小时。

        希桐是一个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乡村,清溪,是希桐西面的一条小溪流。夏季,住在希桐的女人们常常结伴去清溪浣洗衣服。冬季,溪水结冰,大人们便不会到这里来了,只有贪玩的小孩子才会来到这里,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冬日时光。不过,这些年,住在希桐的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青年人去城市打工,孩子则去城市求学。所以现在,别说冰天雪地的冬季,就算是夏季,来这里戏水的人也是寥寥无几。

        孟熠每年冬夏跟着父母来希桐,只住几天,希桐是孟太太的家乡。

        孟太太不像希桐人,也不像苏山人,这里的女人大都温柔、安然,像潺潺的流水,像结着愁怨的丁香。

        孟太太还不是孟太太的时候,家徒四壁。希桐的小学十几个学生、六个年级、三个教室、两个老师,叶小姐——孟太太姓叶,二年级的时候,就跑去苏山的小学读书。叶小姐那时才九岁,小小的人儿,捧着满满一篮子鸡蛋,上面还沾着泥土和鸡的粪便,咬着牙敲开了亲戚的家门。

        叶小姐把亲戚家放置闲物的仓库打扫干净,搭几块木板,铺上厚厚的稻草,既是床,也是书桌。叶小姐的亲戚厚道,可她还是每天放学回去,把屋子收拾干净,做好大家的晚饭,再去囊萤映雪、凿壁偷光。

        叶小姐大学时认识了孟先生,孟先生是苏山人,有城市户口,家里政商关系良好。叶小姐成为孟太太以后,借力东风、平步青云(这是十几年后的时境遇)。孟先生却酷似魏晋名士落拓不羁、放浪形骸,高中没读完便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

        孟熠出生后,孟先生孟太太都很失望。孟先生失望孩子的性别,孟太太失望丈夫的收入,两个人见面像斗鸡一样威风凛凛,各自被啄下几根翎羽后骄傲的转身离去。

        小小的孟熠瑟瑟发抖却不敢走开,只能一边流泪一边小心翼翼的劝说妈妈——她害怕爸爸把她一脚踢开,妈妈更生气。她为她的存在道歉,她为没有早早夭折在母亲的输卵管而道歉——夭折在子宫会对母体产生伤害。五岁之前,孟熠夹在父母激烈的炮火中惶惶不可终日。

        二

        孟焕七岁那年,被他的妈妈送到孟家,那时,他叫姒甥——姓姒的女人生的男孩,多通俗易懂。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耐脏,破了,缝补的痕迹也不明显。脚上的鞋鞋底磨得很薄,像是用布裁剪的鞋垫粘在上面,鞋帮冒出了线头。衣服很旧,有些发灰,但洗的很干净,还有着淡淡的肥皂味,混在这个泛着淡淡幽香的房间,像是在摆着慕斯蛋糕和咖啡的桌子上放着的烤红薯。突兀、醒目、不合时宜。

        姒小姐眼窝深陷,大大的眼睛像是死了好几天的鱼的眼珠,血一般的腥红,空洞洞的挂在眼骨上。她的脸仿佛勾着薄薄一层的蛇蜕,摇摇欲坠。好似嵌着泥的沟壑深深地刻在她涂了脂粉依然灰败蜡黄的脸皮上。二十几岁的年纪,却好像一个垂垂老矣、形如枯槁的老妪。只有从她的儿子的眉目中,依稀可见当年青葱少女的影像。她跪在地上,泣不成声,求孟太太可怜。她的眼泪像是望庐山的瀑布,挂流三百丈,喷壑数十里。却并没有洗去尘颜,只是冲污了她脸上泛着粉笔灰气味的化妆品,然后混着年久失修的垝垣般斑驳的残色,洇湿了胸前的白衬衣。透过微微透明的衣衫能影影绰绰的看到胸部,干瘪下垂的□□像是挂在胸骨上残破的芭蕉叶、皱黄的三角巾。

        碎裂的玻璃杯静静的躺在地上,茶叶粘在杯壁上像是牙齿缝里保留的菜叶,蔫蔫的搭着。姒小姐哭的大脑缺氧,断断续续的说自己当年未婚先孕,只能辍学。父母兄弟避她如洪水猛兽,她还没有成年,找不到正规工作,只能打零工。可孩子三岁那年又生了大病,年轻的姑娘没有什么能变卖的,只能卖皮肉。她打了几次胎,现在,又得了病,实在活不下去了,只想让孩子的爸爸给孩子一口吃的。

        姒甥静静的看着这一切,仿佛地上跪着的不是他的母亲。听到母亲的艰难时,他没有同情;听到母亲出卖色相时,他也没有难堪。自始至终,他只是默默的站在一旁,七岁的孩子,比水的颜色还要淡,仿佛寺中的僧侣。略长的头发遮住了额头,浓眉下的瞳仁倒是像墨染过的黑,黑珍珠一样泛着光,只是被垂下的眼睑和长长的睫毛遮住,显得晦暗不明。英挺的鼻梁下那两瓣薄薄唇紧紧抿着,这是一张极俊美的少年的脸,只是很淡漠,略有些不近人情。

        四岁的孟熠坐在房间的书桌前,早起奔波于补习班的疲惫、练字的枯燥加上午后透过窗户的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阳光,不禁让小小的孟熠昏昏欲睡。睡意朦胧间,依稀听到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便揉着眼睛坐了起来。钢笔尖戳到米字格的书法纸上,晕成了圆圆的一摊墨迹,她打算拿去向妈妈道歉,并想着,这次加练几张字帖才能平息妈妈的怒气。可她却不知道,现在,算错算数,练坏字帖,都不像以前那样毁天灭地了。孟太太现在的怒气,是就算现在她把卫夫人的簪花小字练得炉火纯青也无济于事的。

        孟先生会须一饮三百杯后回到家里看到的一幕让他红光满面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像是刚漆过的墙面。

        三

        姒甥作为长子留在了孟家。

        孟先生谢他酒朋诗侣,专心工作。

        孟太太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和女儿身上,说一不二。

        九月份,姒甥改名孟焕,和孟熠一起上学。

        苏山第一小学是苏山市民默认的小学清华。它是苏山明德大学的附属小学,可以凭着校内考试直升明德大学的附属中学。在十年寒窗这条路上,进入苏山第一小学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孟太太把孩子送到了特优班,两个孩子坐在第一排中间,一举一动,讲台上的老师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孟太太每天检查孟熠的功课,总是不满意,无论是书法或是算数,即便孟熠的书法作品已经参赛拿了国家级青年书法三等奖,算数也考了第二——第一是孟焕。孟太太看到成绩单上第一名的名字,总是如鲠在喉。看着妈妈难看的脸,孟熠的心微微刺痛,妈妈爱我,她默念。

        孟熠对自己身上的大大小小的伤已经习以为常。右手中指上有厚厚的茧,连着指甲的形状都和左手有些不一样——这是长期用力握笔磨的。刚开始是水泡,鼓鼓的,软软的,一扎,就冒出了血水。后来愈合、磨破、再愈合,就变成了茧,不疼,可是孟熠很讨厌。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看着,就希望这个圆圆的茧能够消失。她经常用指甲刀一点一点把这个茧剪的小一些,刚开始,总是流血,她也不在意,慢慢的,就不再流血。每剪一次,就能小一些,过几天,外面那层茧又长出来,再剪掉,周而复始。

        孟熠两只小小的手白的像瓷,只是,翻过来,手心又红又肿,那是字没练好孟太太用一寸厚的木板打的。伤了手,笔就不稳,字写的孟太太更加不满意,于是,小小的手心愈发红肿。孟熠练字费纸、费笔,厚厚的一本米字格书法专用纸,几天就用完了。钢笔一只用不上一个月,笔尖就劈了叉,不过,也不完全是练字练的,也有摔的。每当这个时候,孟熠都会想,妈妈爱我。

        孟熠三岁学书法,懵懵懂懂的,一听妈妈说,要坐在桌子前练上两个小时,就要拒绝。孟太太没有苦口婆心的劝说女儿,那么小的人儿,能听明白什么道理?她只说了一句,练了书法,字写的漂亮,妈妈想要熠熠写出一手漂亮的字。于是,孟熠点了点头,却又担心的说“如果练不好,妈妈会骂我,还会打我。”孟太太温柔的摸着孟熠的头说,“只要用心学,练不好也不要紧,妈妈绝对不会打骂你的,不管熠熠写的字好不好看,都是妈妈的宝贝。”孟熠听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练字。但是,练什么字?怎么练?她一无所知。

        别的孩子都在玩捉迷藏、过家家,春天摘花、秋天捡叶、冬天打雪仗、夏天捉知了,孟熠却已经拿着铅笔,背abcd、默写cat(猫)、dog(狗),算算数,读古诗。现在,她又开始拿起钢笔,练字横、竖、撇、捺,知道了顿笔,知道了竖分为悬针竖和垂露竖,知道了要写出字上下左右四点,字才好看,从一二三四到口日大水。简单的笔画和汉字,孟熠学的很好,老师常说,她的年纪最小,学的最快。孟太太节节课坐在女儿的旁边,老师讲,她就记在本子上,老师说练字,她也跟着写,不懂的,就问老师,写好了,就指导女儿。中间下课十分钟,别的同学出去玩卡片,买零食,她就让女儿去给老师看她写的字。孟太太虽然严格,不过,看着女儿写的字,心里满意,下课后,在回家的途中,偶尔会给早上来不及吃饭、奔波了一上午的女儿买个不加肠的鸡蛋饼,还会帮女儿拎着小书包。

        这样温情脉脉的时光只持续了不到两个月。

        单一结构的汉字练习的差不多了,便开始练习合体结构的汉字,这种汉字,需要掌握字的间架结构,对于刚刚学习的三岁孩子来说,难度很大。孟熠接受老师纠正的次数越来越多,孟太太对女儿也愈发冷淡,孟熠在第一次母亲冷硬的说不要紧、多练习的时候,就敏感的察觉到了,她学得更用心、练得更刻苦,握着笔的手也更加用力,常常还没写几个字,手心里就全是汗,汗湿的小手确实冰冷的。她喜欢孩子被老师指导,却不喜欢孩子被老师纠正,可是,不纠正错误,又怎么能算指导,分明是赞美。

        孟熠被老师纠正的次数越多,孟太太就让女儿去找老师指导的次数就越多,每一次,孟熠都像上断头台一般视死如归,可即使这样,心还是砰砰砰跳的厉害。随着孟熠上讲台次数的增多,孟太太的脸像是天,从最开始的艳阳高照,到后来的日暮黄昏,接着,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直到比黑夜还黑。

        那是练习“之”字的时候。“之”和“心”虽然是独体字,但认字容易,写字难,要想写的好看,更是难上加难。

        练习“心”字的时候,孟熠写了整整一个本,当然,有一大半是被孟太太撕下去的。老师说,“心”左右两个点要放低,还要展开,中间的点要挑高,底下的卧钩要平缓有力,如果弯折,字就毁了。孟太太压抑着自己,没有大声斥骂,每一次,老师纠正的时候,她都会在桌子下狠狠地掐女儿的大腿,白嫩的皮肤瞬间青紫,像是墨染了宣纸。不能打手板,老师在这里,未免越俎代庖,在写出的字不和她的心意的时候,把本子抢过来,撕掉那页纸,窝成一团,丢进垃圾桶。孟熠晚上洗澡的时候,腿上一个个月牙形的青紫印记。这样掐人——只捏起一点点皮肉,最疼,这是她和孟太太心照不宣的在长期掐与被掐总结出来的。这种程度的伤造成的疼痛几乎近无,她甚至都不认为这种疼痛也可称之为疼痛。她更担心“之”字的练习,因为老师说,它比“心”字还难。孟熠不敢磨蹭,冲了冲就擦干身体,穿上衣服,她还要背英语单词,已经学到watermelon(西瓜)了,这个单词,她总是记不住。

        练习“之”字的时候,用了三个星期,两个本,多买了三支钢笔。

        “‘之’最后的捺画要下挑,结束的时候笔锋要出来,不能写成‘z’。”

        “老师讲的不是很清楚了吗?你最后一笔为什么还写这么平?都要难看死了。”“死了”两个字像是咬出来的,孟太太扇了女儿一个耳光,头撞到了旁边的墙上,撞出沉闷的声响,让这个在沉闷夏日里本就寂静的教室更加寂静。孟太太抢过本子,把前面所有的页一把撕下,撕的四分五裂,狠狠掼到地上。“老师下课扫地的时候,碎纸片应该很不好清扫”孟熠心里想着,无声的说了句抱歉。然而,她对老师的歉意很快就像洒水车喷在柏油路面的水一样烟消云散了。

        一个耳光、几页纸平息不了孟太太的怒火。她拿起桌上的钢笔,用力甩了出去,“怎么别人能学会你就学不会,你比别人少什么了?我缺你什么了?供你吃供你穿,你算没算我养你这么大花多少钱?要不是为了你,我用得着在三伏天这么遭罪吗?”孟太太有文化,有教养,不骂人。“去把钢笔捡回来!”孟熠在心里猛地抬起头来,狠狠地咬住自己的下唇,不让哭腔泄出。捡回来,在所有人屏息凝神的注视下去捡回来。她甚至想,就这么快速的跑出去,跑到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地方,藏起来。把这些人通通甩到一旁,谁也不用理,也不用再忍受那些探寻的目光。她想问问妈妈,她丢掉的笔为什么还让自己去捡?丢掉了,不就是不想要的意思吗?但她没有问,她隐隐觉得,问了,情况会比现在更糟糕,虽然,她不知道,到底还能糟到什么地步。“我说你没听见啊,快去啊,我看你不要个死脸。”教室里鸦雀无声,连纸张飘向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孟熠独自在家练字的时候都没觉得这么安静,安静得让人窒息。她知道,现在的安静是暴风雨来临前海面的平静,在她不在的时候,听不见、看不到的时候,他们会用低低的却足以让旁人听到的声音去描述她此时的难堪,他们会在她路过的时候,在她背后,三五成群,指指点点,苍蝇一样的嗡鸣,将充斥着整个夏天。此时此刻,她还不知道,这个场景,贯穿了她以后每一个夏天。她默默的起身,走出座位,经过一排排的同学和几个家长,一步一步挪向讲台。她从没感觉到像今天这样难堪,她甚至希望悬在头顶的那个老旧泛黄的风扇砸下来,砸到她的头上,砸得鲜血淋漓、脑浆迸裂,这样,她就可以结束这难堪的场面。可惜,她平平安安走到了讲台,她低着头,不让旁人看到她泛红的眼睛、红肿的脸颊,苦苦地维持着碎的不能再碎的尊严。一寸一寸,寻找被丢出去的钢笔。她在角落里捡起了沾上了灰和蜘蛛网的钢笔,站起身之前,努力把泪水逼回眼眶。一寸一寸,挪回了自己的座位。妈妈爱我,孟熠默念。

        “接着写,这节课写不好,下节课接着写,写不好,别想回家。”孟太太恨声说。

        那天,孟熠下午一时才回家。早上六时出发,七时到九时、九时到十一时。中指上的茧瘪了进去,没多久,又鼓了回来,比之前更大。那是新磨出的水泡。

        路过卖鸡蛋饼的小推车,孟太太买了一个,加蛋加肠,最贵的那种。阿姨下意识把做好的鸡蛋饼递给孟熠,孟太太一把夺过,“练成那样还有脸吃?养猪都比你划算,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都给你,你就这么回报我?”一边付了钱。好贵,孟熠心里想,原来,还有十元钱的鸡蛋饼。孟太太只买四元钱的给她。

        孟太太边走边吃,鸡蛋饼的香味顺着风飘进了孟熠的鼻子。但她并不怎么饿,早上就没有吃,早就饿过劲了,她只是有一点发晕。何况,与她接下来的处境相比,饥饿简直是人间天堂!

        孟太太没有直接去公交车站,反而,领着女儿进了商场。孟熠努力让自己的脚踩到地面上,她感觉,自己一路飘了过来。

        “我今天脸都被你丢尽了,活了三十多年,从来没这么丢脸。我像是被人扇了耳光一样,不像你,跟没事人似的,把脸扔在地上给别人踩。”一边说,一边把青菜扔进推车。孟熠默默的听着,一句话也没说。

        回去的路上,孟熠拎着沉甸甸的购物袋,小心翼翼地把小书包递给妈妈。孟太太挎着手提包,厌恶地推开了女儿递过来的手,像怕沾染了病毒一样拿纸擦了擦手。孟熠咬着唇,再次递过去,手微微发抖。不是害怕,是购物袋太沉,把手勒出了深深的血痕,她举不稳书包。书包不沉,一个本、一支笔、几张字帖而已。并不是一定要妈妈帮着拎。只是,平时妈妈会帮她拎,如果,妈妈接过去了,就说明,妈妈原谅她了。这次,孟太太接了过去,远远的丢在地上。掀起的灰落在书包上,像个被抛弃的孩子,孤零零的躺在地上。孟熠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去,捡起书包,再次递过去。丢出、捡起、递过去,再丢出、捡起、递过去,再丢出、捡起,孟熠忘了自己捡了多少次,书包上粘了一层厚厚的灰,靠拾废品为生的老爷爷问他能不能给他。孟熠抱歉的摇了摇头,说,这个我没有打算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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