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薄红梅色冷
皇城面朝濉山,背靠行水,毗邻荆州,呈得天独厚的优势。
祝枕寒和沈樾抵达皇城的时候,已是十七日后了。
一路上,无论沈樾怎么说,他几乎都要将嘴皮子磨出泡了,祝枕寒也不肯住进顾厌的府中,仿佛顾厌的府邸就是龙潭虎穴,比落雁门还要叫他警惕几分、忌惮几分似的。
沈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祝枕寒去住客栈。
他倒也不是非要和顾厌住一起不可,这话说来有些羞惭,为了给祝枕寒买那一串和田墨玉的手链,他身上就剩了一点儿碎银——沈樾不是不想去住客栈,只是他实在捉襟见肘,兜里空空,要祝枕寒帮忙给钱吧,他又不好意思,所以借口说是想去叙叙旧了。
祝枕寒面上不显,说,好。
沈樾心想,肯定是有点生气了。
祝枕寒不喜欢顾厌,他是知道的。虽然这位清清白白的小师叔神色总是很淡,每当自己提及顾厌的时候,他的情绪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波动,不过,沈樾何其了解祝枕寒,他向来都很认真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唯独“顾厌”二字,一说出口,就漫不经心了。
因为祝枕寒从来没有说过要沈樾远离顾厌的话。
所以沈樾也从来没有说过要祝枕寒远离他那位心机颇深的朋友。
这事情一拖,就是好几年时光。
顾厌毕竟是沈樾最要好的友人,他当然希望看到祝枕寒与顾厌和谐相处了。
故而,沈樾才借此机会提出要和祝枕寒一起入住顾厌府邸,顾厌府中人少房多,想必也是不介意的,只是他没想到祝枕寒对顾厌的好感竟然如此低,叫他这样抗拒此事。
沈樾想着,按了按眉心。
慢慢来吧他心想,不住就不住了,好歹祝枕寒答应了第二日清早来拜访。
走时,见祝枕寒正要拿着行李上楼,沈樾又转过去喊住他。
小师叔闻声低眉,垂眼看来,沈樾迎着他的眼神,忽而生出不舍的情绪来。
他几步走过去,浑身的饰物响得好似快板,噼里啪啦,狂风骤雨般的,簇着他走到祝枕寒面前,然后沈樾取出藏在怀里十多个夜晚的小锦囊,在祝枕寒略带疑惑的眼神中将那串手链戴在了他腕上。和田墨玉的颜色像是浓得化不开的夜色,横亘在那截雪白的腕节之上,相得益彰,远远望过去,只叫人想起泅着一场烟雨的雪峰,安静而又皎洁。
“先前多谢小师叔耐着性子陪我胡闹了。”沈樾说的时候,觉得有点好笑,“这是我在阆风阁时买的,当时我瞧着这串手链就觉得很适合你,如今一看,果真很适合。”
祝枕寒沉下眸子,看向腕上的墨色玉石。
路上的时候,他说要将玉冠还给沈樾,也被沈樾以“没地方放”为由拒绝了。
沈樾越是这样客气,祝枕寒心里就越是有点不是滋味。
就好像那人情债欠着比不欠着更好,至少欠着,还有能够牵扯的余地。
其实沈樾原先也喜欢这样送他各种东西,只是这几日里祝枕寒心里一直惦记着临走前胥沉鱼的那番话,翻来覆去的想,最后成了心口郁结,此后沈樾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要在脑子里多转几个弯,要多想好几次,久而久之,几乎都要给他害出疑心病来了。
沈樾收手时,还轻轻转了转手链的珠子,祝枕寒兀自沉思,也没注意到他动作。
等到祝枕寒嘴唇动了动,正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沈樾都已经抽身走了,生怕他吐出拒绝的话似的,说了句“明天早上记得要来顾厌府上找我哦”,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偃宅,并非一处宅邸,而是商会的称谓。
它经营着珠宝首饰、衣裳、绸缎、胭脂一类商品的流通,这天底下的姑娘,凡是有几分家境的,都是以使用偃宅的东西为傲,因为偃宅的珠宝首饰是请最好的工匠雕饰而成,衣裳是请皇城里最好的十八位绣娘织成,就连绸缎,也是从异国千里迢迢运来的。
顾厌懒是懒,每逢绸缎珠宝进货,他都是要一一去过目的。
所有人对他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审美极佳,恨的是他盆满钵满,还傲慢至极。
婢女三十,个个娇美又武功高强,马夫七八,个个俊俏又身强体壮,离府要乘轿,步行要铺绸,搭千里屏风为嶂,令漫天飞花相迎,从来也不肯叫身上沾染一粒尘埃。
倘若不出门,就是安然无恙,倘若出门了,就是闹得皇城鸡犬不宁。
他是当今皇后的远方亲戚,有一部分赫舍里氏的血脉,所以其他人也奈何他不得,况且他也没有真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能盼着他少出门,要是烂在府邸里最好。
顾厌与沈樾同是出身商都,所以小时候常在一处玩,后来才搬去了皇城。
沈樾来到顾府时,夜幕已至,从外头看着,府中却是灯火通明。
守门的侍卫认得沈樾,却没让他进去,说道:“沈少爷,我们主子说过,倘若你这次要是再忘记给他带阆风阁的铜铃,即使你在门口哭一夜,他也不会让你进去的。”
沈樾气笑了:“我买了我买了!快让我进去吧!”
为表诚意,他还从怀里摸出了那枚铜铃,等侍卫看过之后,方才准他进府。
顾厌是个怪人,他皮肤矜贵娇嫩,所以不晒太阳,晒月亮。
所以沈樾迈进顾府的门槛,被侍女引着走到后花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鹅黄纱裙的侍女手持莲花宫灯,素衫薄裙的侍女拿着一面团扇轻轻扇着,藕荷罗裙的侍女正梳着头发,玄色罩衫的侍女俯身捶肩,一旁还有个美艳的侍女弹着琵琶哼唱。
而藤椅上的美人恹恹地闭着眼,一身红衣锦袍,如瀑长发倾泻肩头,淋着月光,就连落在他身上的枝影也变得扭曲冰冷,单眼皮,薄嘴唇,他眉目称不上清朗,用朦胧来形容最合适不过,远远看着,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无端生出一种冷淡的距离感。
灯火憧憧,照得他肤白似素锦,是常年不经风吹日晒的结果,几乎有些吓人了。
听到沈樾的声音,顾厌慢腾腾睁开眼睛,支起身子,几缕黑发顺着侍女的手滑落,轻扫过眼角。他神态慵懒,可偏偏就有一双丹凤眼,抬眼时,竟又有种锋利的美感。
很像是一柄以红绸裹藏的匕首,刃口不利,隔着绸缎,可毕竟是匕首。
“东西带来了?”
尾音也吊着,咬字又轻又缓,比那侍女指间流泻的琶音更低切温吞。
顾厌向来如此,要什么就说什么,沈樾早已习以为常,朝他晃了晃手中的铜铃。
“”顾厌说,“别晃,招呼狗呢。”
他嗓音轻柔,没甚气势,似浅浅的一汪水洼,再刻薄的话也不显得咄咄逼人。
于是沈樾止住铃音,过去把那枚红色的铃铛放入顾厌掌中。顾厌不胜其烦,微微侧身让了位子出来给沈樾坐,侍女适时地将宫灯递过来,他借着烛光看了一阵子,也没说什么,想来他府中珍贵的东西不少,缺这一样也只为了收藏,转手就交由了侍女收着。
沈樾视线追着那远去的侍女,问道:“我这次要是没带,你还真不让我来了?”
顾厌轻描淡写地否决:“不止。你若是左脚先进顾府,我就让侍卫把你扔出去;你若是右脚先进顾府,我就让侍女摘了你一身饰物;你若是敢跳进来,一年都别想来。”
沈樾才不信。
顾厌说完,又端详了一阵沈樾。
他问:“我听说你是和祝枕寒一起离开的落雁门,怎么,他半路走丢了?”
沈樾猛地被顾厌呛了这么一下,不禁心疑起来,“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小师叔?”
顾厌不答,只是反问:“你见过我喜欢过谁,不喜欢过谁吗?”
沈樾想了想,顾厌这个人,性子懒得要命,人如其名,几乎对所有东西都提不起兴致,他连喜欢都不会喜欢的,又何谈有余力去讨厌一个人?正准备开导自己,转念又一想,可这是顾厌先开口问的祝枕寒,以顾厌的性子,好像从来不会问他不在意的人或事。
顾厌看着沈樾的脸色越来越奇怪,实在无法放任他胡思乱想,便启唇说道:“只是觉得你很奇怪罢了。你两年前不是还为了祝枕寒要死要活的,如今终于同路,你却不去和他住一间客栈,反倒是屈尊跑到我这里来说你实在想念我,我是不太信的。”
沈樾说:“我就是。”
顾厌说:“别胡扯。”
沈樾说:“我没钱了。”
顾厌说:“我就知道。”
沈樾还有句话没说,他也是想来陪陪顾厌的,自从多年前顾厌家中出事,偌大一个顾家就只剩下了顾厌一个人,这府邸无论多大,多富丽堂皇,终究是少了一丝人气的。
反正顾厌不信,他也就不说了,说多了煽情、肉麻。
顾厌又问:“你还没有向沈叔低头?真打算一辈子都不回去了吗?”
“我爹他——”沈樾眉间染上阴翳,他似是不想谈,却又不得不谈,沉默半晌,说道,“他脾气倔,我脾气也倔,既然他让我走,那我就不留,这两年不还是好端端的。”
“哦。”顾厌不为所动,“前段时间你哥向我打听了你的事情,我说我这两年只与你书信来往,未曾见到你,你也不告诉我你去了哪里,他听了之后,神色很是黯然。”
沈樾忽然叹了一声。
他脸上没了笑意,有的只是寂寥秋风,瑟瑟凄凉。
“我知道,但是我回不去了。”他说,“至少现在回不去了。”
顾厌说:“鸳鸯剑谱一事,早晚会传到沈叔耳中的,或许你的掌门已经说了。”
沈樾不自觉地抠着藤椅上镶嵌的那颗夜明珠,被顾厌看到,问他都穷成这样了?
他就闷闷不乐地收回手来,交叠膝上,说道:“他知道与不知道没有分别。”
于是顾厌凉凉的,嘲他:“你为了你那个小师叔,可真是人财两空。”
“是啊,人财两空。”
沈樾泄了力气,倚靠在藤椅上,望着皎洁夜空,他觉得他可能压到顾厌的头发了,因为顾厌有点不耐烦地推他,沈樾懒得动弹,顾厌推了他一阵,见他毫无自觉,也只好罢休。过了一阵子,换了首小曲儿,节奏越舒缓,声调越低切,好似春风拂面江南渡。
他忽然又说:“可能也没空。”
顾厌被扯着头皮,心烦,“什么。”
沈樾说:“人,可能没空。”
顾厌不信他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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