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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要结婚了


雷诺领着还在兀自混乱的叶知远一齐离开了。

        一直回到车上,雷诺还能看见于谦和站在门口看着他们。距离太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想必是觉得有点儿意外。两个人的视线隔着挡风玻璃又交接了一会儿,于谦和方转回别墅。

        于谦和并没有揣摩错,他的确是有很多话想和他说的。在于谦和对叶知远一通穷追猛打,几乎失去冷静之前。

        有一件事,他一直没有和叶知远,包括任何一个人交过底。

        虽然他口口声声地说,一定有证据,但其实他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地肯定,一定会找到证据。于谦和的出现,可以说是他刑警生涯最大的危机。就算是九年前,那个从他手中逃脱的恶魔也比不上于谦和。

        无迹可寻。于谦和真地做到了。

        试想一下,丁树海是一个怎样的利害角色。毫不夸张地说,他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要想在这样一个精于计算、善于掌控的人周围,怀着仇恨等待了十年而不被他发现,需要怎样的智慧和耐心。

        相比之下,于谦和犯下的那些血案只不过是小菜一碟。更不用提十年间,他有多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实践,去完善、完善、再完善。

        昨天晚上,本来是雷诺的一次努力。努力用正常的手段去抓住于谦和。

        他知道那些收藏品一定就在那幢别墅里,他也知道叶知远一定会忍不住去翻个底朝天,不管合不合法定程序,甚至有没有合适的理由。他做不到的事,叶知远会替他做到。

        其实,他就是利用了叶知远。于谦和一定也看出来了。只有叶知远自己不知道。

        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而事实也证实,他应该做最坏的打算。叶知远只差动手拆墙了,也没有找到收藏品。

        于是叶知远被激怒的时候,他也被激怒了。站在地下室的门外可以很清晰地听到里面的动静。一直等到叶知远处于下风,他才出声阻止。

        然后那一晚,就再也没睡着过。

        他辗转反侧到天色微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必须认清一个现实,他们很有可能找不到证据了。他们也不可能真地监视他十年,二十年……那就只能去想别的办法。

        而这样的人从外面是伤不了他的,只有从里面才能让他粉身碎骨。

        要是叶知远,或者队里面的任何一个人知道他竟然有这样的想法,雷诺暗自思绪起伏,一定会大吃一惊吧。诚然这样的手段,并没有违法,可也不是良善之辈想得出来的。

        雷诺不易察觉地抿紧了嘴唇。

        但是另一个声音也很快从心底里冒了出来: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消失,是不会停止杀人的。不让他消失是不行的。

        在局里看到那叠资料时,他就想,终于找到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于谦和绝对想不到临时决定和叶知远做的那个交易,救了他自己一命。这就是为什么,雷诺本来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突然咽了回去。

        雷诺转头看一眼叶知远。

        年青人面色铁青地瞪着阳光普照里的小别墅,恨不得就这样在浅灰色的墙上烧出两个窟窿。十之八九还在和于谦和较劲,但是最终,还是会接受他的交易。

        想要缩短这个过程,只需要轻轻地、轻轻地,推他一把。

        “如果你想请假的话,”雷诺平心静气地说,“虽然有点儿困难,但也不是不可以。”

        “谁要答应他的狗屁交易了?”叶知远扭着嘴唇,还在嘴硬。

        “也好。”雷诺点了点头,“最近局里也比较忙,正是用人的时候。”

        叶知远又咬住嘴唇,半天没出声。整个人都紧绷着,两只手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攥住方向盘,像要生生掰下来一段。

        雷诺就知道他坚持不了多久了。果然还不到十秒钟,叶知远便愤懑地猛拍一把方向盘,低低地咒骂一声。

        “哥,我得去一趟青龙市。”他说。

        雷诺:“嗯。你现在去,大概可以赶上最后一班车。于谦和那里,我可以替你招呼一声。”

        叶知远有点儿别扭地抿起嘴唇,又僵持一会儿才从嘴里挤出“谢了”两个字。便一推车门,急匆匆地下去了。雷诺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有点儿怕冷似的,拉高了皮夹克的衣领,两只手揣在口袋里,顶着渐渐变强的夜风越走越远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自己也不能闲着。雷诺想。要抓紧这宝贵的时间做好更充分的准备。能让于谦和消失的机会只有一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必须尽快,去见一次丁氏父子了。

        廖小乔最后往炒锅里加了几滴花生油,便听刺啦一声,一股香味先爆了出来。再用铲子翻上几翻,那香味便飘得整个厨房都是。一盘金灿灿的韭黄炒蛋完美出锅,今天的菜就全齐了。

        楼上的练琴室里还响着激昂的钢琴声。

        这些日子苗童总反复地弹同一首曲子。廖小乔也听不出曲目和好坏,只觉得是一只充满了力量的曲子,洪亮得像潮水一样澎湃着,随时能把窗户都冲破一样。

        很难想象,像苗童那样娇小的女孩可以有这样的爆发力。

        她把饭都盛好,四菜一汤也都一一摆上桌子,便擦了擦手解下围裙。走到楼梯边等到一曲终了,方告诉苗童可以吃饭了。

        不多久,便听到钢琴盖放下的轻响,然后门也咔哒一声打开了。

        苗童穿了一件黑色的毛呢连衣裙,扶着栏杆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比起她日益激荡的演奏,她的食欲却一天不如一天。不管廖小乔怎么用心地调整菜谱,变着花样地做些开胃的美食,都不能挽回。昨天即使做了她最爱吃的冰糖元蹄,她也只吃上两块便放下了。晚上的甜品动也没动,廖小乔临走时什么样放在那里,今早过来也还是什么样放在那里。

        眼看着好好儿的一个人,不到半个月就瘦得眼窝深陷,脸色青灰,连眼珠都好像没有了光泽。

        行尸走肉。

        “今天买到了一条很新鲜的鲈鱼,做了一道莼鲈羹。”苗童从她身边走过时,廖小乔说,“虽然莼菜不是鲜的,只是干货,但是味道应该也不错。”

        苗童恍恍惚惚地嗯一声,自顾自地走到餐桌前。看到一桌子的饭菜,不禁一怔,方回过头看向廖小乔:“今天的菜怎么这么丰富?”

        廖小乔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早说晚说都一样。再说她和那个人定下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要结婚了。”

        苗童怔忡地看着她,耳朵听见了她的话大脑却没有理解过来:“结婚?”

        廖小乔:“嗯,到时可能要跟你请一天假吧。”

        “哦。”苗童顿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问下去,“和谁?”

        “其实那个人你说认识也认识,只是你不知道他是谁。”廖小乔有点儿害羞,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让开心占了上风,“就是那天救你的人,他叫于谦和。”

        接下来的事让廖小乔吓了一大跳。

        苗童陡然睁大了眼睛。眼窝本来就深深陷了进去,这一睁就好像再也盛不住眼球似的。只一会儿她就不能控制地轻轻摇晃起来,三魂走了七魄。砰的一声,一手撑在饭桌上,挣扎着坚持了几秒钟,还是两眼一闭,全身像被人抽了筋骨似地滑倒在地。

        其实苗童并没有完全昏绝。

        大脑里还剩下了一丝神智拖拖拉拉地不肯消失。她睁不开眼睛,但是知道廖小乔费尽心力地把她背到了二楼卧室,又是拿毛巾,又是盖被子。好像还跟她说了一些话,但是没有听清楚。一会儿,眼睛勉强睁开了一条缝,一大片白光就拼命地涌了进来,数不清的银针似的,扎得瞳孔隐隐作痛。

        白光里绰绰约约有一个人影在晃动。

        眼皮重得不像话,一个劲儿地往下眼皮靠。等不及她多看一眼,就闭上了。她又使劲地再睁开。就这样闭上又睁开,反复地努力,睫毛也不停地抖动,弄得那片白光和人影都像池面的波纹一样震颤不已。花了好半天的力气,才将那个人影看清楚。

        那个人有一张干净温和的脸,专注地看着人的时候,瞳仁会显得格外深黑。猛一看也只是让人觉得很舒服而已,可是再仔细地看下去,却叫她再也不想看别人。

        一张很舒服的,男人的脸。

        苗童的眼里一下子湿热起来,有滚烫的水滴从眼角溢出,一直流进头发里。水光荡漾中,那个人的脸也渐渐变得模糊。在他即将消失前,她依稀看到他的嘴唇动了动,对她说了几个字。

        我要结婚了。

        她陡然睁大眼睛,倒抽一口凉气。整个胸口一片冰凉,好像那里面忽然结了一层又一层的霜花,冻得心脏都冷嗖嗖的疼。

        “你醒了?”廖小乔的脸清晰起来,一半放松了,一半还在担心,“你没事吧?”

        苗童咝咝地喘着气,喉咙里又干又涩,几乎有了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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