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估衣街的传说
与楼兰三狗的相遇真的是个大大的意外,我实在是没想到人生无处不相逢这句谶语又落在了我的脑壳上。
我和他们根本就是他们逼着我结拜,把我搞成了第四只狗,还什么楼兰四狗,简直比我的二狗的贱名还难听,不过也好,这一路去往估衣街的旅途,也算是有了一点乐趣,尤其是一路上这三个逗比叽叽喳喳的,说些趣事,的确缓解了我不少的烦闷心情。
“对了,朝天射,你们四处散播消息,有没有遇见一个帅得不要不要的男人,他白衣白发,容貌堪比星辰,举止投足之间,涵盖仙家气韵?”
此时我真的想快一点找到四老宰,这里凶险异常,变数颇深,先是强大的沰罗候显世,然后又是深不可测的破军和南芷。
这些还不算什么,还有来自四方的探险者,而眼前估衣街举办夺金大会的骷髅王黑龙,又是何人?
四老宰,你在哪里,快快出现,我们合作一场吧,不然你就看着你独山后人陨落吧。
“你说的这个人的确很帅,而且我们也真的见到了,而且还告诉他了。”朝天射没有回答,泥人张却是替他抢答了。
“真的?快说,他现在怎么样,这么说这次的夺金大会他也会来了。”一想到很快就能够见到四老宰,我心中又不由得心潮澎湃起来。
“来他肯定要来的。至于他现在怎么样嘛,他现在很好,他的行踪就在眼前难道你看不见吗。”泥人张把头一仰说道。
就在眼前?卧槽你大爷的,泥人张,你敢耍小爷,你帅?那么母猪都称得上倾国倾城了。
一路上打打闹闹,逶迤来到了估衣街,路上虽无波澜,但是胜在闲适,而且疯疯癫癫的也从楼兰三狗的话语之中,知道了一些关于黑龙的秘密,一些关于夺金大会的前奏风云。
估衣街是一条历经千年的老街,长曰一千多米,坐落在估衣镇上,全程皆用上古的大青石打造,历经岁月风光,如歌雨幕,变得很是平滑。
这大青石可不是一般普通的大青石,而是大青石之中的稀有物种,青砂石,青砂石外观与大青石一发无二,只是普通的大青石历经风雨,必定变得平滑如镜,人走上去容易摔倒,但是砂石就不同了,虽然依旧平滑,但是他略微粗糙一些。
走上去既不磕脚,又不容易摔跤,用它来做地板之类的材料,当属在适合不过了。
这应该又算是楼兰人的一大智慧结晶,是值得学习的榜样。
估衣街两旁,店铺琳琅满目,依旧保持着原有的古意,楼兰三狗告诉我,那间估衣街的估衣铺存在了千年,还依旧存在着。
估衣街,之所以叫做估衣街,一说原是:“古衣街”的谐音,还有一个便是先有估衣铺,后有估衣街的传说。
当然“古衣街”的说法,太过于单调乏味,也许是真的,但是很多人,甚至大部分的人,都宁愿去相信那个先有估衣铺后有估衣街的传说。
这估衣街繁荣兴盛,小贩众多,我甚是奇怪,难道当初楼兰古国消失的的时候,估衣街却是完好无缺的保存了下来?
而听着嘈杂的吆喝之声,以及各种的讨价还价声,看着这繁荣不减当年的老街,那个关于估衣街的传说又在我的脑海之中迅速的蔓延开来。
“估衣有铺,绮绮长街,此去千里,余情何嗟,卿若不来,吾何敢孤独终老。”
恍恍惚惚之间,仿若有一个小男孩锦衣玉袍,儒雅如星的朝我走来,嘴中念叨着这段关于估衣街的誓言,而这个小男孩,便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萧寒夜,萧寒夜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要富甲天下,却要做一介布衣。”
没有人能够理解他的这一句话,富甲天下,似乎永远和一介布衣相对,两者必定是一个相对的物体,永远也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但是萧寒夜还说了一句话,一句看似年少轻狂的话:“我富甲天下,并非锦衣玉食,只是为了更好的遇见以后的自己,遇见以后的她,若喜欢,我便结束她的颠沛流离,她要金山玉墅,我也给得起。”
这看似轻狂的话并不是谁都敢说的,但是萧寒夜向来不是个说什么都当成放屁的人,相反他说出的话都会付出相应的努力。
于是萧寒夜六岁之时,便以然是这里的富豪。
不过这些看来,不过是小小成绩尔,在他看来,都不足为奇,他继修商学,并走出了这个小镇,向楼兰全国,发动了他的商业扩张。
他与国王做过生意,与汉朝来的使者做过交易,用楼兰的特产和他们交换汉朝商学经典,丝织瓷器,再把这些瓷器转给楼兰当地的居民。他用他的商品去大宛城交换千里汗血宝马,并将汗血宝马卖到汉朝,在汉朝同样有着强力的商业资源,汉朝有个汗血城,便是他的产业。
他还和婼羌,卢胡等等楼兰附近的国人有着密切的的商业往来。
他用他的智慧和商学创造了一个商业帝国,可以说影响甚是深远。
俗话说有钱人的世界观也会跟着发生改变,他继续进行商业扩张,产业一度越过沪狙城【今西班牙东部】,跨越大洲,大洋性的商业贸易。
在当时完虐所有的富商大贾,真正做到了富甲天下,真正用实力证明,和诠释了这个词语的真正涵义。
那一年,他十八岁。
然就是这样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心中却是有着一个平凡的梦想,便是: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他富而仁侠,他不仅力修商学,还修汉家儒学,常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句话作为座右铭,扶危济困,以商养商,造福一方。
越是这样,他的名声就越大,喜欢和支持他的人也就越多。他的事业也就越做越大。
人若成功了,桃花运也就随之而来了,表白和爱慕他的女人越来越多,曾有卢胡群主送他一个稀世珍宝,心之泉,表达对他的爱慕,被他婉拒,而后西班牙皇室家族的欧尼汨雅伯爵,跟在他的身边整整三年,陪着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可惜两人最后成了最好的异性朋友。
在萧寒夜的爱情观之中,最好的爱情是不需要表白的,也不需要追求,他认为最好的爱情应该是最好的遇见,然后一起终老余生。
就这样他带着这个执念,奔走于四海八荒,继续做着他的生意,也期待着一场美好的相遇。
直到二十四岁那年,他重新返回家乡,他想给这个小镇带来一场机缘,让这个小镇重新焕发出新的面貌。
他要彻底的将这个小镇打造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城镇,而就是这次回乡下他救下了一个女乞丐。
他认为女人不应该受这种苦,女人天生便应该一辈子漂漂亮亮的活着,他让他手下的人将女乞丐带到镇上的澡堂,并给她换了一套斩新的服装。
可是这次的萧寒夜看到换过装之后的女乞丐,仿佛恋爱了。女乞丐告诉他,她被父母给抛弃了,萧寒夜一来喜欢她,二来又觉得他可怜,于是就让她留下来。
而建设小镇的计划也在加紧启动中,时光如歌,两人一起建设这个小镇,这青砂石铺就的长街,据说还是当初的这个女乞丐出得注意。
两人将它取名为keepwatch意为守望之路。
或许思想近的人更容易走到一起吧,萧寒夜曾经问过女乞丐,她向往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她答: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世界上想法相同的人本就不多,万里未必能够挑一,但是有生之年,萧寒夜是幸运的,他遇见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两人在这里谈起了恋爱,如火如荼。
萧寒夜在这里开了一家商铺,两人取名估衣铺,而两人的心也终究有了一个归宿。
萧寒夜不再东奔西跑,他有了他想要的一切,估衣铺很好,这里的乡人都很好,他的妻子也很好。
可是上天就是个贼,就是个扯卵蛋的鸡扒玩意儿!他见不得别人比他好,见不得世界上长久的幸福安宁。
一段时间之后,女乞丐消失了,并留下了一封信,到这个时候萧寒夜才知道女乞丐的身世乃是龟兹国的公主,因贪玩逃离皇宫,落魄这里,与他邂逅,此时听闻姑墨,乌垒两国联兵,马踏龟兹,心念家人安危,心急如惶,回去了,她在信尾说,此行必定凶多吉少,让萧寒夜不必等她。
萧寒夜是何许人也,看完信之后,即时启动了他商业帝国的力量,从大宛买下了八万汗血,召集四海宾朋前去救援,并许以楼兰王以后每年免费向楼兰国提供三千大宛良驹的重大诱惑,请求楼兰王发兵增援。
过程是如何的惨烈的我是不知道,古书之中没有记载。
只是结局说了,当时楼兰王也发兵增援了,可是却远远的落在了最后面,这也怪不得他,因为不管快慢,都已然影响不了这场战局。
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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