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中书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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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皇恩浩荡
什么叫皇恩浩荡?明朝那些年隆庆皇帝和李太后对张居正的重用和宠幸就是最好的表现:朱载垕即位之初就将自己的老师张居正以重录《永乐大典》的名义晋升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第二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张居正再进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又进少傅兼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晋升少师。短短五六年时间,张居正加官进爵,其升迁之速令人膛目结舌!
隆庆驾崩,年仅十几岁的万历皇帝登台以后,李太后无论在台前幕后都对张居正给予绝对的支持和信赖。和后来满清两宫垂帘听政不同的是,被历史学家认为很有政治才干的李太后并没有慈禧太后那样的野心和权欲,张居正又设法让李彩凤的身份由太子妃、李贵妃变成李太后,得到了她想要的名份、也满足了虚荣心,而且还与张居正有了暧昧关系的皇太后自然将“大权悉委之于居正焉”,放手让张居正以帝师的名义摄政;加之以张居正为首的内阁阁臣的“票拟”理政与冯保为首的司礼监太监的朱笔“批红”早就以政治和经济利益、人员资源上做等价交换,结成了密不可分的战略伙伴关系,于是,在张居正当政的十年中,尽管依然不断面临弹劾,但由于明神宗母子与大太监冯保的全力支持,这位内阁首辅总是能从容应对、涉险过关。
这一点,可以从张居正夺情之事中略见端倪。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九月十三,张居正父亲张文明去世。按照明朝丁忧的制度,官员遇到父母丧事,自闻丧之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否则便是违反伦常。张居正照例上疏请求回原籍守制,万历皇帝不允;张居正又多次上疏,朱翊钧以政务繁忙、不必离职守孝为由,下诏挽留张居正“夺情视事”。不仅在圣旨中写道:“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还表示:“朕于幼冲之年,垂拱仰成,顷刻离卿不得,安能等得三年?况且爱卿身系国家安危,又岂是一般的金革之事可比?请强抑哀情,勉遵前旨,以不负我皇考委托之重,勿得固辞”。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的挽留当然不是出自年幼的万历皇帝,而是来自于张居正的政治盟友冯保,以及对张居正有颇多依靠的李太后的决定。可是张居正在长期以来的斗争中积累了大量的政敌,加之大明王朝真的有不少顽固不化的榆木脑袋,硬是认为夺情不仅从形式上违背了祖制,从伦理上也背叛了三纲五常,所以打出维护封建礼制的旗号,一个个站出来指责张居正贪恋利禄。
有趣的是,率先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的居然是与张居正有师生之谊的翰林院编修吴中行(公元1540-1594年),紧跟其后的是张居正的另外一位弟子翰林院检讨、后来当过吏部侍郎的赵用贤(公元1535-1596年);然后又是张居正的两位同乡刑部员外郎艾穆和主事、后来当过番禺知县的沈思孝(公元1542-1611年)联名上疏。张居正在感到意外的同时肯定也感到十分悲哀,因为这些人都是他的的门生或同乡。于是,张居正愤怒了:假借万历皇帝之名对那四人执行了廷杖。吴中行和赵用贤各杖六十,逐出京城,发回原籍为民,永不叙用;艾穆和沈思孝各杖八十发配边地,而且注明不在大赦之列。
可是居然还有刑部观政邹元标(公元1551-1624年)那样的官员在那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高压状态下不顾自己的安危,就在上述四人挨杖的当天,将自己反对夺情的奏疏呈上,尖锐地指出:张居正自称非常之人,其实亲丧不奔,别人视他为禽彘。结果,那个不怕死的邹元标也被廷杖八十,遣戍都匀卫。有趣的就是,同时遭廷杖的还有一位来自浙江余姚的布衣姚韩,他也慷慨激昂的上了一封万言疏指责张居正夺情,被抓来打了一顿后,因为没有官职,就只好发送回原籍草草了事。
从目睹严嵩垮台到徐阶上台,张居正成为渔翁得利的最大受益者,再到与冯保、李太后结成三足鼎立的联合体,张居正很圆滑的运用政治手腕,将自己的恩师高拱赶走,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大明王朝的内阁首辅,而且一干就是7年,张居正的上位乃至入阁,帝师乃至受宠,到那时已是水到渠成。他在自己办公的墙壁上挂了一幅自己写的条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以用舍刑赏还诸公论。”言下之意,他的最大理想是要将皇权还给皇帝,将政权还给内阁各部门,将法律的公正还给公众舆论。其实这不过就是说说罢了,自我标榜,当不得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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