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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气管炎


林之南擦了擦脸,道:“嗯,没事。”

        早餐吃的很沉默,林之南精神恹恹的,陶元纬自然也看出来了,还没开口问,林之南就道:“我昨天做梦,梦到乐乐了。”

        陶元纬动作一顿,若无其事的道:“是吗,他说什么了。”

        “他说,”林之南回忆着昨天晚上的梦境,神情有些恍惚,“他说,他希望我快乐。”

        陶元纬看着她泛红的眼睛,坚定的道:“我们都是这么希望的。”

        林之南转过头看他,道:“你说,我们去了美国之后,以后还会回来吗?”

        “如果你想回来了,我们就回来,如果你不想回来,那我们就一辈子都不要再回来。”陶元纬这样答。

        确定了要去美国之后,陶元纬高效的订了机票,动作快的生怕林之南反悔一样。陶元纬事务所的事情还要安排一番,所以时间定在了一个月后,林之南倒是没什么事情,就动手收东西。

        其实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是觉得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否则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

        小狗似乎也察觉到了要分离了,最近格外的粘着林之南,它背上的伤口恢复的很好,已经可以跑跳了。林之南大多数时间将它抱在怀里,不停的跟它说话,小狗也听得很认真,偶尔伸出粉红色小舌头,在林之南手背上舔一下,再用湿漉漉的眼睛凝视着她,着实乖巧的不像话。

        林之南心里软乎乎的,将所有能想到的话都叮嘱了一遍,说到最后,又把自己的眼圈说红了。

        她变得格外多愁善感,一点小事情都会勾起她的眼泪。为了不让陶元纬担忧,默默将眼泪全都吞了回去。

        一个月过得风平浪静,离开的前两天,林之南找到沈路遥,将小狗托付给了她。

        沈路遥也是才听到他们要离开这里前往美国,脸上却没有多少惊讶之色,好似早在意料之中。

        “我想来想去,小狗只能托付给你,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毕竟,沈路遥现在是一个公司的总裁,每天有数不清的事情。

        她上任之后,大刀阔斧的辞了一批人,那些都是在沈明颉离开之后,落井下石的,后来股票一度跌停,沈路遥临危受命,过了很长时间才坐稳那个位置。

        “没事,我也早就想养只宠物了,你知道的,沈园那么大,现在除了我,就一个佣人,空空荡荡的,怪寂寞的。”沈路遥若无其事的笑着,笑容恬淡。

        林之南放下了心,道:“小狗很乖的,也不怎么吵,如果没时间陪它,它自己也可以玩的很快乐,我家里有很多小玩具,都是它喜欢的,今天没带来,改天给你送过去。”

        沈路遥想了想,道:“我去拿吧,你们要走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到时候一起吃个饭吧。”

        对沈明颉的怨恨,早就在他身死那一刻烟消云散,对沈路遥,自然也早就放下了芥蒂。林之南应了下来,并表示,这一顿饭,让她来请。

        在这座城市,没有什么好的回忆,所以也没什么需要告别的,将小狗托付出去后,好似与这里就再也没有关系了。林之南没有多留恋,但那天晚上,她跟沈路遥都喝醉了。

        沈路遥反复说了不知道多少个对不起,林之南也不知道自己回应了没有,都不重要了。

        沈家害过她,沈明颉也为了救她赔上了性命,过往的恩怨,就这么一笔勾销吧。

        飞机冲上蓝天时,林之南这样想。

        窗外阳光闪烁,云层如在脚下游弋。

        林之南有些困了,头一点一点,混沌之际,一只大手伸过来,小心将她的脑袋拨到自己肩膀上,低低在她耳边道:“睡吧。”

        想睁开眼睛看看说话的人,可林之南实在是太困了,最终还是靠在他肩膀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悠远而绵长,做了很多纷乱的梦,梦里她比现在年轻得多,嘴角轻扬,笑容明媚。

        陶元纬放下手上的书,侧头定定的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的女人,这张他爱了这么多年的脸,早就不复第一次见面的天真,眉目间甚至带着很深的忧愁,可他的爱意,却从来没有减少过。

        无论如何,她都是那个他爱的人。

        伸手轻轻揉了揉林之南的眉心,大概是她掌心的温度太过温暖了,林之南的眉头慢慢的舒展了开来。陶元纬问空姐要了一条毯子,小心搭在林之南身上,就着侧头的姿势,也睡了过去。

        半年后。

        纽约某别墅里。

        林之南在自己的卧室里跟人打电话,突然,房门被推开了,陶元纬仍然穿着白天的那套西装白衬衫,甚至连扣子都系到了最上面一颗,他斜斜的倚着门框,浑身散发出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气势。

        只看了一眼,林之南就迅速转过了头,耳根有些发热,跟那边说了句改天聊后,着急忙慌的挂了电话,然后又假装不悦的冲陶元纬道:“你又不敲门就进我卧室!”

        别墅是两层的,不大,两人的卧室就挨在一起,书房在隔壁,陶元纬每天晚上完成工作后,看到林之南的卧室还有灯光,都会走过来搞突然袭击。按理说,以陶元纬的性子,不会做这种事情才是,可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但做了,还做的非常得心应手。

        最最重要的是,林之南每次都表示自己很生气,然而转瞬就原谅了他,这大概也是陶元纬可以肆无忌惮的原因。

        从国内来到美国后,两人的相处每天都有变化,可能在人生地不熟,只有彼此的地方,林之南对陶元纬更为依赖,而她自己并不清楚这些变化,倒是陶元纬全都看在眼里,心里很是高兴,乐得让林之南跟他耍耍小脾气。

        此刻,听完林之南的控诉,陶元纬指了指手表,道:“快十二点了,还不睡?”

        林之南手上捏着打的发烫的手机,理直气壮的道:“安娜找我聊天,有些问题要请教我,我不可能不理人家。”

        “她怎么每次都大晚上找你。”陶元纬脸上平静,但声音隐隐透露着一丝不满,就他知道的,安娜已经在半夜找过林之南三次了。

        林之南倒是不以为意,“她白天要上课,自然只能晚上找我,再说也不是每天,偶尔两三次,还全都被你抓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运气。

        安娜是林之南的学生,她长着黄皮肤黑眼睛,却一个汉字都不会说,她爷爷奶奶那一辈就移民到了美国,从出生开始,就从来没回过,她母亲以前是陶元纬的导师,之前有一段时间缠着陶元纬学中文,陶元纬把她介绍给了林之南

        结果,这师生俩还挺投缘的,安娜性子活泼跳脱,带的林之南也外向了不少。陶元纬的本意就是给林之南找点事情做,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效果,出人意料的好。

        他反倒有些后悔了,因为这个学生实在是分出了林之南太多的注意力,说归说,看着林之南一天天开朗起来,陶元纬心里也很高兴。

        陶元纬作无奈状看了林之南一眼,道:“好,理都在你这边,你是对的,不过熬夜终归是不好的,下次我与她说说,让她有什么问题,白天问你。”

        林之南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赶着陶元纬赶紧去休息。

        到美国之后,陶元纬并没有闲下来,他那些同学学长之类的,得到他回到美国的消息,立刻抛出了橄榄枝,有让他去自己公司干活的,有跟他合伙开公司的,陶元纬全都拒绝了,而是操起了老本行,创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他的能力和成绩摆在那里,再加上事务所又是起步阶段,头三个月忙的脚打脑后勺,后面才慢慢好了一点,但也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每天加班到深夜,比在国内的时候还要辛苦。

        林之南看着都觉得累,但陶元纬再怎么辛苦,在她的事情上,从来都不含糊。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得到,连林之南自己没注意的事情,他都能发现,心里不是不感动,表现出来的,就是想让自己早日变得更好,让陶元纬不那么操心。

        陶元纬还没去找安娜,她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日,陶元纬推掉了同事的聚会,按时回来,为此,同事们都取笑他,有了老婆,什么都不要了。

        类似的聚会,陶元纬基本上能不去就不去,就算推不掉,也是走个过场就回来。大家不太清楚他家里的情况,不过也猜测肯定有人在家里等着,为此还唏嘘不已。

        不得不说,他们猜的八九不离十,只是现在还不是老婆。

        陶元纬兴致匆匆的赶回来,时间进入一月份,天气越来越冷了,他把带着风雪的大衣挂在挂钩上,叫了林之南几声,都没人应声,又到房间去找了一番,仍是没找到,心里就有些打鼓了,掏出手机给林之南打电话,却得知人现在还在一个离这里有些远的超市,外面下雪了,不太好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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