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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七十一章年代文21


第二天李嫂子就带着二花过来拜师了,  虽然家境困难,但李嫂子没有重男轻女,女儿能学门手艺,  她当然乐意。

        至于女儿要学习,小儿子没人带要怎么办,  她已经想好了。

        小儿子已经六岁了,  平时也跟着村里的孩子跑来跑去,  实在不行她还可以带着去工厂,让小儿子帮忙洗甘蔗。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儿子即便只有六岁,也格外地懂事,李嫂子不担心。

        她真诚地感谢了桑语,还提着一只鸡,作为拜师礼。

        那鸡是活的,  还可以下蛋,  现在家家户户只能养两只鸡,  李嫂子家的这两只,  原本是要到过年再杀的,  现在却拿到当拜师礼了。

        桑语没有推辞,因为如果她不收的话,  李嫂子会不安,这十里八村都是这个礼数,孩子跟着人家学手艺,  送只鸡鸭,最好的礼是鹅。

        桑语不收,李嫂子会以为她是想要鹅,还不如现在干脆的收下,  以后慢慢还回去。

        今天正好又轮换了一周,之后一周是上晚班,早上没事做,桑语就让二花过来,教她做衣服。

        等到下午她下工了,二花可以回去,也可以在桑语家里用缝纫机练习。

        其实这样一安排,李嫂子也不用担心小儿子没人看着了。

        她上工的时候,二花在家,她回去后,二花可以来学习。

        教徒弟需要耐心,尤其桑语发现二花大字不识,问过之后才知道,到她要上学的年纪,她爹就牺牲了,娘又病了。

        家里的钱原本是紧着大树上学,可后来李嫂子病得越来越重,钱花了不少,却没有治好,就连大树都退学了。

        桑语没办法,只有从头开始教。

        一个合格的裁缝,怎么能不懂得设计呢,而既然她收了二花当徒弟,就不能让她当普通的裁缝,一个大师的称号怎么也得有。

        然而但是,你见过大字不识的大师吗?

        所以桑语把教学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教她识字,一部分教她怎么裁衣,怎么缝纫,又怎么做好看,色彩搭配的逻辑和审美原理。

        审美这一项目前不需要,但等二花长大,正是改革开放的好时机,大家追求丰富多彩,追求美。

        而审美是需要培养的,桑语坚信这一点。

        她小时候就是个农村的姑娘,跟着爸爸长大,从小像个假小子,读书的时候,也基本是校服。

        后来上了大学,她就发现了自己和同学的差距,不是生活水平上的,而是她农村出来的,读书也都在县城,而同寝室的姑娘们都在城市长大。

        她们见的更多,从小也培养了见识和审美,明明都是普通店淘来的衣服,人家就是能选中适合自己的,也没怎么特意搭配,可就是好看。

        而她从一开始只会选条纹的,到简单至极的白色,不出错,也不亮眼。

        桑语没觉得自卑,室友们也不会嘲笑她,甚至还会帮着她搭配,告诉她什么色配什么色好看,适合她的皮肤。

        这些都是小事,不妨碍她的生活,可桑语也清醒意识到,自己在审美上与人的差距。

        大学有一个有趣的社团,给涂鸦添上色彩,她们整个寝室都参加了,往往她画的是最丑的。

        桑语以前还幻想过,当设计师或者画家,可看到自己的能力,就果断放弃了。

        普通以下的审美,有些职业不适合她。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有更在乎的事,没有在这上面下功夫,不然按照现代信息发展的速度,她还是可以抢救的。

        而且穿越后,桑语觉得她的审美上了好几个档次,简单装扮一下,就让整个屋子雅致舒心起来。

        她不知道这本事是怎么锻炼起来的,难道死一次后,灵魂就得到了升华?连审美都提高了?

        好吧,她头疼,不想了。

        现在这个年代,所有人都穿的灰扑扑的,除非天赋异禀,不然二花的审美不可能多好。

        而她未来是要当裁缝的,或许这会成为她一辈子谋生的职业。

        作为第一个徒弟,桑语尽心地给她规划好了路,从裁缝到设计到绣花都要学,至于未来从事哪一种,那就看长大后的二花自己了。

        所以她得帮二花把审美培养出来,审美高,手上又有功夫,无论未来如何变化,都不愁没有二花一碗饭吃。

        在桑语教学的时候,村里人也知道了桑语这里可以做衣服,价格比去供销社买布回家自己做要便宜的多。

        一时间大家都心动了,今年又是大丰收的一年,虽然秋季的粮食要交六成,但剩下的也够他们吃了。

        而甘蔗熬成糖后,他们能得到的钱比去年更多,像是最困难的李嫂子家都能做得起衣服了,其他家只会更宽裕。

        更何况桑语这里是真的便宜,大家都纷纷找上门。

        桑语没想到他们能这么热情,听她报完价格,当即给家里每人定了一套,孩子多的就给老人孩子定,自己不要。家里孩子少的,也给夫妻俩定了。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知青院的知青们收到消息,也想要做。

        可惜,他们来的晚了点,桑语这边的布已经没了,不是都做了,而是都定出去了。

        可村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没定到,当然不甘心了,于是一个个跑来询问桑语,还有没有布,能不能给他们匀一点。

        桑语无奈,只好道,“我给京城的朋友去信,问问她还有没有瑕疵布,有的话让她都给寄过来。”

        “那可太好了,谢谢你啊,桑知青。”

        “现在不是知青了,改叫桑厂长了,谢谢你,厂长。”

        “不客气,”桑语无语,好声好气地把他们送走,然后给京城纺织厂的李小红写信,问问她那里还有没有瑕疵布,如果没有的话,能不能帮忙问问其他人。

        价格可以比之前高一点,有的话就寄过来,邮费她出。

        没想到头一回给京城写信,寄的是一个陌生人。

        不过说到写信,桑语想到了周红霞,不知道她收到自己的信后有什么反应,有没有按照她说的去做,真的好像知道桑家鸡飞狗跳的日子。

        除了想做衣服的人以外,还有三个人想要送女儿或孙女过来学手艺。

        一个是毛会计的孙女,叫毛晓晓。

        毛会计有一儿一女,女儿就是毛云,他给女儿安排进了制糖厂,儿子儿媳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肯定犯嘀咕。

        但毛会计是个疼女儿的,毛云读到了初中毕业,可惜没有考上高中,也没机会找到好工作。

        好不容易有个可以不让闺女下地的机会,毛会计自然不会放弃。

        但他也知道,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这次一听到消息,立刻提着一只鸡和一篮子鸡蛋来桑语家,请她教一教毛晓晓。

        毛晓晓今年只有五岁,眼珠子咕溜溜转,显得极为机灵。

        桑语问了几句话,就知道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小孩。

        “学手艺是门辛苦活,我虽然不打骂徒弟,但学的不好,也是要受惩罚的,你确定自己能熬得住?”桑语挑眉。

        “我确定,师傅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毛晓晓拍着胸脯保证,“对了师傅,你知道绣花吗?你会吗?我想学那个。”

        “我会。”桑语深深地看她,这里虽然地处南方,但整个村都没什么绣花的概念,她一个五岁小孩是怎么知道的?

        桑语决定试探一二,“绣花分很多种,你想学哪种?须知贪多嚼不烂,你最好选一种。”

        “师傅你都会?”毛晓晓眼前一亮,“那我要学双面绣。”

        毛晓晓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接触这门失传的手艺。

        她是穿越的,在她的时代,绣花的全成了机器,没有灵活不说,一种据说是古代传统手工绣花的最高水平双面绣,机器也做不到。

        她有幸参观了一次绣品展览,看到唯一一幅双面绣,惊为天人。

        前面是栩栩如生的老虎,毫毛毕现,后面是百花盛开,耀眼夺目。

        她顿时就迷住了,都舍不得走,可展览的时间有限,不得不离开。

        她就见过这么一次,然后念念不忘好久,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已经没人会这门技术了,通过机器也不能复刻出来,实在太遗憾了。

        之后她因意外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里,书的主角就是她亲姑姑毛云。

        毛云自小就长得好看,学习又好,初中毕业后,爷爷找了关系安排进了县里的制糖厂。

        后来制糖厂经营不下去,是毛云力挽狂澜,亲自出去跑销售,然后又回村说服支书种甘蔗,在艰难的三年过去,制糖厂节节攀升,效益越来越好。

        而毛云也得到了厂长的赏识,一再提拔,之后嫁给了厂长的儿子。

        后来两人一路高升,从一个厂,到国营单位,到国家干部,风光一辈子。

        培养出当干部的女儿,毛会计可太骄傲了,以这个女儿为荣。

        可小说不会只有主角,当然也会有配角和炮灰,而毛晓晓一家就是那个配角。

        他们认为毛会计偏心女儿,心里嫉妒,随着毛云发展越好,就越发地上蹿下跳惹人厌,最终得罪了毛云。

        原主毛晓晓小小年纪就不学好,想凭着年轻貌美把身居高位的姑父抢走,可惜,姑父只爱姑姑,怎么可能背叛自己的妻子。

        她被打落谷底,一无所有。

        毛晓晓穿来后,就发现现实和自己看的书里不符,虽然同样是制糖厂,可毛云进的是自家村里的,而不是县城那个。

        并且,村里那里知青可太厉害了,估计也不需要毛云力挽狂澜。

        那么,毛云还会嫁给县城制糖厂厂长的儿子吗?

        毛晓晓没那么多忌妒心,穿越前她还是个单纯的高中生,除了学习,有各种各样的爱好,而刺绣是她临死前最痴迷的一个。

        穿越后她原本想按部就班,上学,读初中高中,考大学,然后找个工作,和原本的生活轨迹一样。

        昨天晚上,爷爷回来突然宣布,要送她去学裁缝。

        毛晓晓的妈不以为意,当裁缝有当工人挣钱吗?公爹就是偏心,可她女儿只有五岁,也不可能去当工人。

        有总比没有好吧,抱着这种心态,毛母答应了。

        而毛晓晓则是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可听到桑语居然会刺绣,顿时来了兴趣,双眼明亮地盯着桑语,想要得到确切的答案。

        “双面绣在湘绣、苏绣、粤绣和蜀绣中都有,双面绣就是在一块底料上,绣出正反两面一样的图案,在此基础上,还有双面三异绣,正反两面图样不同,针脚不同,色彩也不同。”

        毛晓晓眼神一亮,“我就要学这个。”

        桑语挑眉,“这个很难,非常难,没有数年时间是不可能学会的。”

        “我可以,多久都愿意学。”毛晓晓坚定地道。

        桑语认真看着她,确定了,这孩子不是穿越的,就是重生的。

        不过这个和她无关,只要毛晓晓认真学习,那就是她的好徒弟。

        桑语收下了这个学生,和二花不一样,毛晓晓专攻刺绣,她可以不用学裁衣,缝纫,但她要学配色,绘画,和最重要的握针。

        说起来,毛晓晓学的会更难,但她也更具有优势,她的审美很好,手指灵活,脑瓜子也好使,举一反三。

        最重要的是,毛晓晓认字,上辈子还学过画画。

        原本她是要掩饰的,可桑语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让她装傻,直接把更难的地方开始讲。

        两人的教学不一样,当然是分开来,因此二花也不知道毛晓晓的进度。

        这让毛晓晓松了一口气,在师傅面前露馅,她已经吓出一声冷汗,好在这个师傅好似也不是一般人。

        一般的知青怎么可能懂刺绣,还懂绘画,所以,她是真的抱了一个金大腿吧?

        毛晓晓乐滋滋,每天都动力十足。

        在收下毛晓晓后,又有两人带着小姑娘过来,一个是村里的大户。

        这个大户不是说他家多有钱,而是人多,爷爷辈就有三兄弟,三兄弟又各自生了七八个儿子,儿子再生孙子。

        到现在,他们一家总共有三十几个孙子,从已经结婚的,到刚刚出生的,应有尽有。

        这样的人家不缺孙子,但缺孙女,三兄弟加起来就唯一一个孙女,而这孙女的妈还是一位知青。

        可想而知,这唯一的孙女在家里有多受宠,那是下地走路都很少,被哥哥们背来背去。

        但她妈是个有见识的,知道女儿太娇惯了不行,也想着让女儿学一门手艺,于是就求到了桑语这里。

        怎么说呢,这孩子是真的娇气,第一天拿针戳到自己的手,就再也不愿意碰针了。

        她倒是不哭,睁着大而懵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你,手背到身后,怎么也不肯伸出来。

        桑语不想哄小孩,就让她妈带回去,“让这孩子读书吧,以后也是出路。无论是当裁缝还是绣娘,都是个辛苦活。”

        柳知青没办法,看着可可爱爱撒娇的女儿,舍不得责备,然而她眼珠子一转,看到毛晓晓放在桌子上的毛笔画,眼前一亮,“可不可以让萌萌学这个?”

        没错,桑语教毛晓晓绘画,是教的国画,刺绣到了后面就是艺术品了,国画的写意是她需要的境界。

        如果仅仅是照本宣科,永远也成不了大师。

        桑语看了周萌萌一眼,拿起毛笔,让她随意涂鸦。

        周萌萌眼珠子一转,照着刚刚毛晓晓画的,依葫芦画瓢,也画了一遍,由于年纪小,又没有握过毛笔,所以线条有点不稳,但总体却是神似的。

        桑语惊奇,这个周萌萌身上有着一股子灵气,是二花和毛晓晓都比不上的,倒也适合学国画,但她身上的娇气更重。

        学国画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没有日复一日的练习,是不可能学好的。

        桑语丑话放在前面,“萌萌确实有天赋,但她很娇气,如果不改掉这个习惯,也就只能学个皮毛,你不要报太大希望。”

        柳知青眼前一亮,“当然,只要桑知青您愿意教就好,谢谢了。”

        她放下一篮子拜师礼就离开了。

        周家准备的拜师礼是最丰盛的,有肉有鱼,鸡蛋和糕点,还有一瓶麦乳精。

        桑语没说什么,收下了,然后从房间,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拿出适合小孩子的笔墨纸砚。

        教导周萌萌需要不同的方法,她娇气,乖巧中透着绝不妥协的倔强,要让她学习,就得提起她的兴趣。

        当着她的面,桑语用毛笔画了一幅人物肖像,正是周萌萌自己,栩栩如生,机灵可爱,歪着头的模样和周萌萌像了个十足十。

        周萌萌一下子就怔住了,双眼亮晶晶的盯着画,手里的小毛笔无意识的模仿着。

        桑语没管她,先让她感受感受,等她自己想学了,就会主动过来询问的。

        被疼爱的孩子,少了一层顾忌。

        相比之下,最后一位小姑娘就显得畏缩,这是村里的孤女,七岁,原先一直是村里养着。

        她刚出生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抛下她改嫁,她就和奶奶相依为命。

        可四年前,她的奶奶也死了,之后他就在周支书家,毛会计家,两个大队长和春花婶子家轮流住,口粮是公家出。

        周支书把她送过来,也是想着她是个孤女,无依无靠,如果学门手艺,以后也能养活自己。

        并且周支书还打算自己出拜师礼,被桑语推辞了。

        考察过后,发现这个叫周红的小姑娘性格极为沉默,却也极坚韧。

        小小年纪就能把所有的家务都包了,她本是来学手艺的,结果一来就抢着帮桑语打扫。

        一开始桑语没让,她非常不安,一直低着头沉默不语。

        大概寄人篱下的孩子就是这样,希望通过劳动让别人不要嫌弃自己。

        桑语没办法,只好让她做,渐渐地,她都快成为桑语的小保姆了。

        桑语有一种负罪感,好像自己在雇佣童工,可这个小家伙在有事做后,却肉眼可见的放松下来。

        学习的时候也会和小姐妹们说一两句话。

        桑语没学过儿童心理,见她如此可以安心,就这样吧。

        不过慢慢地,桑语就把她留下来吃饭,然后发展成直接住在这边,颇有一种亲传弟子的架势。

        周支书见此,和其他人商量了一下,就把她的口粮送了过来。

        至此,周红算是在桑语家安家落户了,而有她在,桑语也不用愁做饭的事了,因为她虽然只有七岁,但手艺比一般的妇人都好。

        她在几家轮住,帮着做饭,算是博采众长了,司徒泽不在的时候,就轮到她做饭。

        为了让她少干一点活,桑语给她安排的功课也是最重的,就希望占据她所有时间。

        这好歹是为了她以后学习,虽然累点,总比帮桑语做家务好吧?

        桑语是这么想的,而周红意识到她的想法后,也没有抗拒,认认真真学习起来,空闲的时间才帮着桑语做事。

        而她最常做的,当然是做饭。

        周红做的饭菜越来越有司徒泽的味道,某天,桑语吃着鱼肉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件事,问司徒泽,“周红这个徒弟,不会是你帮我找来的吧?”

        司徒泽不会接触桑语任何徒弟,唯独周红,只要他做饭,就让周红在一边看着,顺便出言教导几句。

        这么看来,很像是特意找来给桑语做饭的啊!

        司徒泽笑了笑,“两相便宜的事,周红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她的口粮也不够养活自己,更别说上学了。我们需要一个做饭的人,我不在的时候,你总是吃剩饭,这很不营养。她能给你做饭,我们养她长大,送她上学,顺便你还能教她一门手艺,不是很好嘛。”

        桑语哑然,“是很好。”

        他为了自己倒是操碎了心,说实话,挺感动的。

        日子渐渐安稳下来,桑语的生活过得平淡而充实,上工,做衣服,教学,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

        不过她并不觉得难过,三餐有周红接手,司徒泽不在的日子,她也不用对付着过。

        而司徒泽在的时候,她更加不用做家务活,这样的日子怎么可能不舒心。

        而还有一件更让她高兴的是,那就是李小红回信了,有瑕疵布卖。

        不仅如此,她还提到了桑家的境况,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啊,桑语看得笑出了声。

        唔,作为狗血剧的导演,她果然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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