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月
“再见容易,再见很难。我爱你时,清白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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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剑桥,某咖啡厅。
黄晨阳一边喝着咖啡,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对面的女孩。
女孩并不搭理他,只顾着埋头写论文。
他自讨没趣地抿了口咖啡。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飘起了细碎的雨雾,在复古煤气灯半明半灭的灯光里,随着那带有英格兰特色肆意张扬的风翻飞上下。
不远处的剑桥河临摹着这座城市仅剩的残影,与暗夜撕扯着一张虚无缥缈的幻像。
看着时间不早,黄晨阳伸手敲了敲对面女生的电脑,“暑假也不打算回去吗,洪博士?”
女孩继续着手上的工作,没吭声。
“你看看你,整天埋在论文里,好好的女孩子都快学傻了,男朋友也不抓紧找一个。”
洪默抬起头,无奈地瞥了他一眼。
对面这个人,她已经叫了八年“哥哥”。
虽然两人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洪默早已把他当作亲哥一般对待。
“不回去了,导师这边任务多。”洪默简单明了地回绝了他。
答案似乎在黄晨阳意料之中。
“那如果我说,老程这个暑假来英国呢?”黄晨阳意味深长地盯着她,语气里带着丝丝刻意。
女孩忙碌打字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她没有看黄晨阳,只是合上电脑,收拾书包。
“我回宿舍了。”洪默没等他说一句,径自推门走了出去。
黄晨阳有些怅然地凝视着女孩离开的背影。
这孩子,终究还是放不下那个人呢。
女孩回宿舍的路上,买了份简单的三明治,打开钱包的瞬间,一张照片不经意间滑落。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模糊,但看得出来主人很爱惜。
照片上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和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两人并排站着,拘谨又青涩。
“excuseme,isthisyourphoto?”(不好意思,这是你的照片吗?)
眼尖的店员看到照片,叫住洪默。
“oops,yes,it''smihanks”(啊,是我的,谢谢。)
女孩很快捡起照片,小心地用袖口擦了擦灰,擦到照片上男生的脸时,她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
她想起了黄晨阳的话,想起他话音未落时自己显而易见的反常和慌张,突然觉得有些无力。
照片里的男生俊朗又谦和,笑颜被身后的烟花映衬得熠熠生辉。
洪默凝视着照片许久,嘴角扬起一抹苦涩的笑意。
程清宇,我们,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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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南城。
那年洪默15岁,读高一。
洪默人生的前15年,可以用四个字概括:
千疮百孔。
那是充斥着暴力、争吵和血腥气的15年。
而这一切都是拜她的父亲洪封所赐。
他性格暴虐,又嗜酒成性,洪默和母亲苏羽都没少挨他的拳打脚踢。
只不过,在外人看来,他却是个不可多得的优质男人,举止得体又通人情世故。
每次看到他逢场作戏的样子,洪默都觉得无比恶心。
而别人只觉得洪默不懂事,是个孤僻的怪孩子。
洪默早已不在乎别人的态度,她喜欢独处,也不想费力去信任任何人。
既然爱恨都让人支离破碎,冷漠是最好的解药。
而这,也是洪默走进新班级带给所有人的印象:
带着疏离的极致寒冷,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十五岁那年的九月,洪默认识了程清宇,他是她的临时数学代课老师。
洪默考进的是他们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的实验班,这里面每个人都曾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每张脸庞都带着朝气蓬勃的骄傲,除了洪默。
洪默的初中成绩并不是最拔尖的,不过是中等偏上一点,主要是因为写不出多么有感情的记叙文,也没有安静的家庭环境给她背下史政那些长长的文字。
毕竟,她唯一的一本历史笔记也被洪封发酒疯的时候撕成了碎片。
但是洪默喜欢数学,她喜欢数学那些看起来毫无温度的公式,直接又理性,不像人性这般复杂。
而那一年中考,刚好数学题特别难,许多成绩曾名列前茅的同学纷纷掉榜,而像洪默这样从不显山露水的人却默不作声地进了重点高中的实验班。
她承认这也许是她15年来唯一幸运的事。
又或许,这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毕竟,如果没有那张难得出奇的数学试卷,她也许就不会认识程清宇。
高一那年洪默独自去开学报到的时候,就听到有家长在讨论临时代课的数学老师。
其中有个妆容精致的丽人,一边侃侃而谈自己的教子经,一边用嗲到发腻的声音发着牢骚。
“怎么高一一开始原来的数学老师就请产假啊,高一数学打基础很重要的呀,一个代课老师怎么行的呀!”
另外一位家长也顺势帮腔,“对啊,我听说这个老师才22岁,22岁就进了重点高中实验班当代课老师和临时班主任,这没点关系怎么可能进得来!”
其余家长纷纷点头附和,毕竟在这种大学刚毕业的年纪就能带尖子班的老师确实寥寥无几,大家都不免怀疑他的实力。
不过,开学第一天早自习程清宇走进洪默班里的时候,的确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洪默记得,程清宇那天穿着一件白衬衫,9月的阳光柔和得正好,让他整个人被一层薄薄的光晕包裹。
程清宇很好看,洪默也承认。高挑干净又棱角分明,眼睛深邃净澈,像是晴时的星河,又像是风起时的涟漪,明亮又忧郁。
程清宇还没来得及踏上讲台,洪默瞥到身边同桌已经恨不得把程清宇盯出一个洞了。
她收回目光,无声息地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本《几何原本》开始啃了起来。
好看的皮囊算什么,洪封也有一副。不过如此。
“大家好,我叫程清宇,禾呈程,曹植诗里‘去君子之清宇’的清宇,是你们的临时班主任和代课数学老师。”
程清宇的自我介绍很简洁。
“老师,这是曹植的哪首诗?”洪默听到同桌突然发问。
“《愍志赋》。整句是‘去君子之清宇,归小人之蓬庐’。”
“您能解释一下吗?”洪默同桌的女孩对新来的老师好像充满了兴趣。
程清宇很有耐心地笑了笑,“意思是,胸怀大志,四海为家。”
女生没再发问,只是暗自嘟囔了一句,“老师你教语文似乎也可以。”
自我介绍后,程清宇安排了一些开学工作,让大家自行申报班委。
“我希望大家都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所以班委也包括课代表和组长。”
他停顿几秒继续说,“大家每人写一个最想当的和一个最不想当的职务,我会运用科学的数学方法进行合理分配。”
洪默对这些本就不感兴趣,但为了完成任务,她在最想担任的职务那里写上了数学课代表,而最不想担任的那一栏写上了英语课代表。
洪默英语不好,其实她的口语写作都不差,她只是不会做那些弯弯绕绕全是陷阱的选择题和阅读题。
当然,她也没想过自己会当上数学课代表,这个位置早已被程清宇的众多迷妹觊觎。
一二两节是英语课,英语老师并不是打扮时髦、口音花哨的年轻女老师,而是一位大腹便便年长又憨厚的男老师。
老师姓黄,说英语略带中式口音,他刚一开口洪默就听到隔壁同桌的叹气声。
对于英语学习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孩子们来说,除了英语分数,最拿的出手的门面就是英语语音了。
但洪默却发现老黄的表达竟意外得地道,出口成章。
英语课结束之后就是数学课,还没上课洪默就感受到了班里的期待。
“你们知道吗,我听说程老师高中也是在这里读的,他高一就拿数学国赛金奖了,国际赛联还破格让他参加多种课程竞赛,他没训练过也照样拿第一。”
周围听取“哇”声一片。
“不止呢,他现在在校篮球队还有传奇故事呢,听说他的空心三分球超漂亮。”
后排的男生在上课前不断窃窃私语。
然而,从程清宇开始讲集合的第一秒起,所有人都噤了声。
他仿佛有种魔力引领着大家听课,带着自己独特的节奏,让人无法分心。
洪默内心暗服,听程清宇上课确实是一种享受,没有死板的教条和公式,充斥着有趣的推理、理性的思考以及顺理成章的结论,幽默风趣又井井有条。
“这节课就到这里”,当他说出这句话时,下课铃应时响起。
程清宇这种神奇的掐表能力又为他圈了许多粉丝。
这天最后的班会课,程清宇来宣布班干部职务分配结果,而大家最期待的并不是班长是谁,而是数学课代表花落谁家。
“语文课代表——冯沁。”
冯沁是洪默同桌的名字,洪默注意到女孩溢于言表的失望。
“数学课代表——”
教室开始骚动起来,周围响起了窃窃私语。
“洪默。”
洪默永远都忘不了程清宇第一次念出她的名字的场景,她在同桌的推搡后才反应过来,满脸诧异地与程清宇四目相对。
她怀疑地看向讲台上的年轻男生,而他却回以肯定。
压力从四面八方向她涌来,她想安安静静度过的高中,终究从那一刻开始不如她所愿了。
“有很多人申请了数学课代表,我在这里很感谢大家的抬爱,之所以选择洪默,一是结合了她的数学中考成绩,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注意到她在看《几何原本》,这也是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经典,希望我能和我的数学课代表有共同话题。”
洪默从没想到会有这种歪打正着的事情。
只能在周围灼热的目光和窃窃私语里默认了这一现实。
高一还没有晚自习,傍晚走在回家的路上,9月的风虽然带着8月遗留的热气,却已经有了秋天的寒凉。
比起一年四季的其他季节,洪默好像一直更喜欢秋天。
她喜欢秋天的萧瑟味道,秋天是有自己的特殊气味的,万物凋零归寂,就如同她自己。
洪默放学后不会直接回家,洪封和苏羽工作都很忙,没有谁有时间照顾她吃饭,所以从初中起她就在一家小吃摊上解决自己的晚饭。
摊主是一对夫妇,很热情也很老实,丈夫的腿脚不好,因此丈夫主要负责做饭,妻子负责应付里里外外的客人,两人虽然不富裕,但偶尔也哼哼小曲儿,活得自在。
洪默一般都点馄饨、面条或者炒饭,老板做饭手艺很好,而且每次都给她盛满满一大碗,毫不吝啬。
如果客人不多,洪默喜欢在这里吃完饭就做做作业,摊主二人让她很自在,从不过问私事,却也满是照顾。
对她而言,面对着那个支离破碎的家,这点温暖和清净已经足够。
在这漫长而冰冷的十五年里,陌生人的温暖也许是洪默最渴望的。
没有长期关系的维系,只有心照不宣又萍水相逢的一点暖意,已足够让她在不断挣扎的生活里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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