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大梁国地处辽阔的中原,自15年前,梁幽帝坐稳了江山后,境内再无战乱。百姓们安居乐业,不知何时起,上到国王君主,下到黎明百姓,逐渐掀起了一股慕美风潮。
九月初三,金陵最为繁华的东街,人潮拥挤。不少人明明已经走远了,特意又掉了个头回来。
为的就是在回眸那一霎,能朝客来居包间的窗口处,坐着的那倾城少女,多看上一眼。
倚靠在窗边的少女,半个身子处在阳光下,白皙如玉的肌肤,像是被打上了层金光,美艳又神圣。
柔和饱满的面容,加上精致小巧的五官,灵动到一个回眸、一个眨眼,都能叫人心跳为之加速。
底下路人见了,纷纷低头偷吶凉气,却意见统一的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怕的就是不小心发出的声音,会将楼上的少女惊动,从而消失在众人面前。
容珠不知底下路人的心思,她双眉颦蹙,略带烦躁地将目光,从街角处较为人少的书店门口移开。
收回的目光,无意瞥了眼底下的路人,与几个还未收回的惊叹目光相触。
“呵”,容珠忍不住冷笑出声,立刻将目光从路人身上抽离开来。
世人还真是善变。
或许他们是忘了,前世和今生还未重生前,是如何避她如蛇蝎的?
现在又做这番表情,想想都觉得可笑!
容珠,金陵第一富商容山的独女,自小就被捧在手心长大的掌上明珠。
人称:金陵土公主。
容家富贵,不仅有钱,在权势上,也是百姓和官员不敢随意得罪府。
常有百姓戏谑容家的富贵,说是:容家随便抹把汗,手上沾的都是钻。
这话对于容家来说,还丁点不为过。
不过,相较于容家的富贵,容珠反而才是金陵众人最津津乐道的。
当然,这乐道的可不是容珠的美貌,恰恰相反的,是容珠的丑颜。
在前世,容珠受一本书所制,不仅有些痴傻,还被按上了喜欢穿红着绿的怪癖,不仅如此,每日还喜欢往脸上,抹些红白间绿的胭脂。
这一套行头出门,威力十分恐怖。
不仅将小孩吓地哇哇大哭,便是大人,也被吓地四处逃窜。
书中,就在这样描写容珠的:在金陵,只要有容珠在的地方,百姓必定闻之先掉头,小孩必定见之就吓哭;只要容珠上街,街上必定人去街秒空。
而且,大家还口径十分一致地送了容珠一个称号:“万人嫌”。
瞧瞧,这些愚昧又肤浅的人,容珠再次瞥了楼下一眼,又百般无赖地收回目光。
脑海里回想起前世死后,自己前世的经历,恰好就是那书中的内容,到现在心里都不能平静,好气!
没错,容珠是重生一世的人。
书,是她前世死后见到的东西,也是那本书,才让她知道:原她活在了一本话本子里。
还是话本子里的恶毒女配,坏事做尽的坏胚子。
前世,于容珠而言,她确实如书中所说又蠢又傻。
不过,那不是容珠的本意,而是被那书本操控着,才做下那许多没头没脑的事。
若她清醒,定不会如书中那般行事!
见还未出现自己要等的人,容珠低头又回想起了前世的事。
前世,容珠是死在了闹市上疯马的铁蹄下。
如果真按书中所写,她确实是咎由自取。不过,容珠知道的,那书所言并非全部事实。
那本书,是一个类似于人间话本子的东西,只不过,故事是他们这些活生生的人演绎的。
且这书邪门的很,还会操控人的意志,让人按照它书中所写的那样,去生活和发展。
那本书的主角,是容珠前世的夫君:许有之。
故事是他传奇的一生:从一个落魄寒门书生,一路考取状元、求娶公主、再到封侯拜相。
至于容珠自己,不仅不是书里的主角,还是这本书,前期花了不少笔墨,描写的恶毒女配。
前世,容珠不仅是百姓空中避如蛇蝎的万人嫌,还做了一件十分恶毒的事:便是因为慕美,对貌美的男主一见钟情。
之后,以权势欺压,让男主被迫娶了她。
虽然没两年,得知男主高中的消息那日,容珠就在闹市,被飞奔而来的疯马轰轰烈烈给踩死了。
但是,谁又能想到,在男主娶了静阳公主,多年之后,还能因为已经成为一抔黄土的她,引发多次争吵。
真是人在地下躺,锅从天上来呀!
容珠心想:我和那男主成婚两年,连手都没拉过,也值得死后,还要被人拉出来做绊脚石。
这本书,简直是连死了的她都不放过,榨干她最后的利用价值。
要不是因为容珠实在不知道,这书是谁人所?不然,铁定要上去锤爆他的狗头。
前世给她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不说,还给她降智了。
虽说她前世是嚣张跋扈了些,喜欢穿红着绿,爱抹些红白间绿的胭脂。
可那也是书中要求她的,她自己可丁点不喜!
再说了,她可从来没做过恶,凭什么是恶毒女配?
若真说她前世唯一做错的,也就只有在男主还没有功名的时候,强嫁给他这一件事。
除此之外,她平日里,可是连只蚂蚁都没踩死过。偏偏最后,却惨死在了疯马的蹄子下。
也算是为了强嫁男主,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一切,也都可抵消了吧?
可偏偏人家不乐意呀!
重生后,容珠想要好好做人,而这本书,算计了她一世还不够,居然还想操控她这一世。
容珠:没门!
前世,荒唐过了一辈子就够了,这世,打死都不会去走前世荒唐的老路,更不要惨死!
男人生的再好,又如何?
容珠现在可没有被降智,她脑子清醒的很!
也算是看开了,全然没必要为了个破男人,把命都搭进去。
反正这世,只要能摆脱这个恶毒女配的紧箍咒,她就能肆意而活。
男人算什么?世上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遍地都是?
她有必要,为了那么一个不喜自己、又百般嫌弃自己的人,去受那诸多委屈?
再说,就她家里的这般富裕,何须靠男人活着?
简而言之,容珠绝对不会,再像前世那般被人操控,为个不喜自己的人,委屈求全的活着。
至于,给前世惨死的自己报仇?就请暂且原谅容珠,无胆且无谋吧!
她前世死在疯马的蹄子下,这世既然也不想走前世的老路了,也没必要未雨绸缪。
更不可能找出那匹疯马,报仇雪恨。
别说容珠记不住,就是记住了,这世界上每匹马都长得差不多,让她上哪找去?
书中的男主,已经强求过一次了,这世,容珠不仅要敬而远之,白送都不要!
终起因果,这世想肆意而活,最要紧的,就是先摆脱这本书,那恶心的操控。
断了这恶毒女配的可能!
至于这恶毒女配的初始,还要从前世,和男主初遇开始说起。
那看似美好、却又无意的初见,是开起那段,用命终结的孽缘。
楼下那个,容珠一直盯着的书店,就是前世二人相遇的地方。
当初,容珠就是如今日这般,坐在客来居的包间里。
随意往外头一瞧,刚好瞧见男主,从书店走出来。
身着寻常布衣,却有着玉树临风的身姿。加上那张面如玉冠的脸,哪怕只是一个侧颜,就使得容珠彻底沦陷!
容珠当即就把这人,放在了心里第一的位置。
见人即将走远,又不甘心这般错过,进而匆忙追了出去,有了后续书中的故事。
今日,她特意早早地等在这里。
相信只要她今日不追出去,就不会有前世后面的一切。她也就不用,再去当什么劳什子恶毒女配了!
本来容珠可以不来的,但按照最近她的观察,那本书,还没放弃操控她。
还不死心!还想要她按照书中写的内容走。
若是今日避开了男主,不一定来日,又会被安排在别的地方偶遇。
与其等待那些不知的事情发生,不如趁现在,她掌握事态主动出击。
容珠可不是什么坐以待毙的人。
正想着,久没有动静的楼下书店,终于走出了一个清隽挺拔的身影。
打眼望去,是个身量很高的清瘦书生,年岁莫约不过20。
容珠收回思绪,赶紧往那人身上望去,只一眼,便确定了。
那人是书中男主:许有之。
重生一世,如今容珠看向男主时的目光,完全不同于前世,眼中一片清明,半点没有前世见到人时,那种黏黏糊糊的情谊。
现在的男主,还是一个寒酸书生,一如前世初见那般,身着一件普通的青衫。
不过身板很好,肩宽腿长倒是一览无余。
墨黑的长发,被一根青色发带半束在头顶,另外一半披在身后。
行走间,额前碎发无风自动,若说吸引,容珠不得不承认,男主确实有这资本。
他从书店走出来,脊背挺拔,一举一动间都仿若自带了一股风韵。
倒是当真是应了书中那句:玉树临风。
容珠本来是打量人的,可没一会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她虽然面色清冷,心口处,却像是揣上了一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砰砰砰”地闹腾地厉害。
仿佛随时,那小兔子都能从胸腔里跳出来。
容珠很肯定:她现在很冷静!
哪怕见到英俊的男主,也半点没有动心!
这些情绪不是她的,是那本书,它在意图影响自己!
一想到这该死的操控,容珠脸上的神色,便冷了下来。
她皱着眉头,清冷绝尘的面容,仿佛带着千年寒冰。
那双美艳惑人的桃花眼,也因为身体里两种情绪的撩拨和冲突,带上了丝丝红晕。
细看之下,竟蕴含了满满地怒意。
容珠:这该死的操控!
藏在衣袖的手指,紧紧拽紧成拳头,长长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自己的肉里了,指间却还在用力。
因为只要这样,才能帮助容珠拉回自己的思绪,抵抗那书的控制。
站在容珠身后的瓜子脸侍女,也朝窗边走近了一步。
她的双手,正在不停地搓揉着手中的帕子。一双羞涩的眼里春风荡漾,那眼神,简直快要越过窗户,直接粘到书生身上了。
许有之并不知道,他自走出书店大门,就被人盯上了。
正当他朝前走去时,听到有人在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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