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二次穿越
刘骁明白,以赵孟檬前十年经历的教育熏陶,她这辈子只会跟定自己一个人,但自己却不想耽误别人的余生,可耽误不耽误的,也得全凭自愿,人家愿意一棵树上吊死,你也得尊重这种执着,所以他想出一个折方案,保存自己的基因,若干年后,赵孟檬可以根据当时的心态做决定,是否为刘骁留下骨血。
做完这个,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刘骁的财产还挺多的,他做了一个家族基金信托,能确保父母和妻儿不会因为自己的失踪而衣食无着,也不会因为骤然掌握巨额资金胡乱投资导致破产。
赵孟檬现在是有合法身份的,她用了一个病重死亡的贵州女孩的身份,身份证的名字叫赵绣,无父无母,孤苦伶仃,刘骁和她办了个结婚登记,但没大张旗鼓的办婚礼,一切低调为主。
他安排好了后事,但穿越还是没有丝毫进展,崂山太大了,几十年时间砸进去未必有结果,这事儿急也急不来。
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后,刘骁是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的,用力的活着,认真的活着,因为不知道哪一天,他可能就消失不见了。
这天,刘骁和聂家兄妹照例去玩跳翼装飞行,因为
只有极限运动才能稍稍让他平静的心掀起涟漪。
一架轻型飞机在崂山上空飞过,舱门打开,刘骁戴着头盔,穿着翼装,对身后的聂放和聂红线做一个ok的手势,然后跳了下去。
翼装是用张力极强的尼龙材料做的冲压式膨胀气囊,跳下去之后,空气进入气囊,充气成为翼状产生浮力,然后通过移动身体控制飞行的高低方向,简单来说就人形滑翔机,这个运动死亡率极高,刺激度也是顶级的,但对于穿越过时空的人来说,依然是小儿科。
刘骁是翼装飞行的老手了,对崂山一带的情况也很了解,今天晴空万里,危险系数很低,何况他身上还背着降落伞,相比之下身后那两位就厉害了,连降落伞都不用的,人家直接从高空坠落都不会死,以前没玩过,只是因为没机会上高空而已,从百丈悬崖上跳下来那是家常便饭。
三个人在空手拉着手,随着气流盘旋飞翔,很快就不能同步了,因为刘骁是翼装飞行,他俩是自由落体,于是分手各自前(下)行。
刘骁翱翔在天际,远处是波光粼粼的大海,下面是崂山的林海,这一幕他熟稔无比,再过一会,他将会在一个事先定好的地点降落。
但是一阵突如其来的妖风打乱了步骤,刘骁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在云雾里手忙脚乱,他努力镇定心神,去拉降落伞绳。
没拉开,降落伞失灵了,再拉备用伞,依然失灵。
天旋地转,刘骁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回要死了。
大地越来越近,能看到树梢和建筑物,他最后看到的是一堵青砖墙。
……
刘骁感觉头疼欲裂,他猛然记起自己翼装飞行事故,一头拍在墙上,想必是脑袋瓜都拍烂了吧,挣扎着起身,抬头看去,是一轮皎洁的明月,四下静悄悄,回头望,是一堵完好无损的墙,周围建筑物是仿古的,似乎像个寺庙。
很快他就意识到,这不是什么仿古建筑,这就是古代,因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味道,他嗅得出空气的炊烟、牲畜臭和灯油燃烧的味道。
尝试着起身,却发现腿骨折了,站不起来,他长这么大没受过这么重的伤,但急救知识掌握的很多,他需要用木头做个夹板把腿固定住,如果不是粉碎性骨折的话,三个月就能愈合。
“有人么?”刘骁喊了一嗓子,无人回应,他又喊了几声,依旧没有人来,没办法,只能把翼装脱下来,拖着断腿往前走,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这是一个破败的院落,杂草丛生,月色下能看到屋檐上也长着草,木柱子和歪斜的门扇褪了色,屋里黑洞洞的,灰尘厚重,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刘骁暗道不好,这里荒无人烟,自己又断了腿,大山深处上哪儿求医问药去,搞不好命都得交代在这儿。
远处有狼嚎虎啸之声,气温不低,刘骁判断现在的应该是夏季,他爬进房子,适应了黑暗之后,发现这里有人居住的痕迹,有橱柜,书桌,屏风后面还有一张床,床上似乎躺着人。
准确地说,床上躺着的是个死人,刘骁上过战场,不会惧怕死人,他上前打量,床上的这具干尸死去的时间应该不太久,皮肤还有弹性,年岁也不大,二三十岁的壮年男子,留发髻,蓄胡须,躺着也能看出个头蛮高,和自己差不多,这并不稀奇,胶东半岛上的人在商周时期叫做东夷人,以体格魁梧著称,东夷人的基因肯定是流传下来的。
死人不是威胁,刘骁不去管他,在屋里找到一些能用的东西,比如劈柴的斧头,他用斧头把椅子劈了,用椅子腿做了个夹板,撕开床单把断腿固定起来,缓了一口气,四处找水喝,找食物补充能量。
缸里有水,但上面一层浮着物,看着不干净,不敢喝,米缸有些陈谷子,不够一顿吃的,仅此而已。
刘骁翻出书架上的典籍看,当他看到《四书章句集注》时长长出了一口气,这是朱熹的著作,儒家理学的典籍,科举考试的必备参考书,这说明时代没错。
今晚疲惫而亢奋,什么事儿都做不了,他握着斧头在墙角对付了一夜,次日黎明,旭日东升,刘骁也起身做事,先查验屋里的物件来再次确认年代和地理位置。
根据屋里留下的字,能看出死者名叫张埜,字宪之,号草庐先生,是山东莱州的一名秀才,看他的章还是儒家理学的一套东西,另外居然还有些格物,就是数学加上基础的物理化学之类,以此分析,刘骁判断自己来对了,这是经过自己改变的时空位面。
刘骁出去转了转,确认这是一处废弃的道观,崂山上有太清宫,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想到太清宫,就想到崂山道士,想到崂山道士,就想到穿墙术,想到穿墙术,就想到昨夜自己头撞墙,也许那堵墙就是穿越之门呢。
他试了试,闭着眼走向那堵墙,结果只有一个,就是碰壁,在其他位置再试验,撞了几百回后终于承认,此路不通。
看来时空门的规格不同,这是个单向的。
道观里有一口井,有井绳木桶和辘轳,刘骁打了一桶水,在阳光下观察无色无味,应该不会毒死人,尝了一口,果然清冽甘甜,放心饮用一番,又拿水煮了一顿稀饭,吃完了才料理尸体。
张宪之的死因是什么不得而知,以他死在床上来看,或许是心脑血管突发导致,或许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烧引起的久病卧床,没人照料,硬生生灯枯油尽熬死的。
刘骁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把张宪之用席子卷了,浅浅的埋了,还立了个木牌子,想写上名字,书房里却找不到墨了,斧头太钝无法拿来刻字,只好作罢。
很容易就能分析出来,张宪之是个读书人,在此攻读诗书,这就说明此处距离有人烟的地方不算太远,但也不会太近,否则不可能死了这么久没人发现。
屋里没有银子和铜钱,只有一张山东东路发行的当五贯大宋宝钞,年号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但印刷技术不错,而且也证明了山东已经收复,刘骁兴奋起来,天下太平,那自己的寻亲之路就省事了。
他怕的就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以他现在的能力,能全须全尾的从山东走到四川可是个高难度的事情,路上很有可能被乱兵抓去充军,甚至杀死,战乱时期,千里赤地,遍地土匪,孤身一人很难长途跋涉,现在这些担忧都不存在了。
刘骁身上的衣服是不合适穿出去的,他搜寻了一下张宪之的衣物鞋子,这倒霉蛋与刘骁身量差不多,可以直接借过来穿,最妙的是还有一张身份证明和路条,古代人很少有人出门远行,只有做生意的商人,赶考的书生,调任的官员才需要出门的证件,张宪之要去济南府参加乡试,自然得有证明件。
证明件上是没有照片的,只有对该人的大致描述,刘骁基本符合,拿来用正合适。
刘骁收拾了一些书籍具,把翼装叠好放进藤编的书箱,出门砍了一棵树,做成双拐,背着书箱踏上旅途,一路向西南,这里既然是崂山,向东只有大海,西南才是城市的位置。
上路之前,刘骁又去大殿拜了一下三清,他不信神佛,只信科学,但是对所有宗教都持尊重的态度,不管有没有其他人在场,他的态度都是一致的。
从正殿出来,鬼使神差的,他走向偏殿,想看看里面供奉的是哪尊神仙,可是却看到了自己的牌位。
道观规模有限,用不起金身塑像,只是一具木雕而已,银盔银甲的造型,眉眼和自己没什么相似之处,就是一个俊俏小生而已,只有从牌位上才能看出名堂。
现在刘骁的名头很长,全称叫做:骠骑大将军合川节度使兼四川甘肃云南招讨使兼提调天下茶马盐铁管书门下平章军国重事开府仪同三司金紫光禄大夫殿前司都统制合川郡王白龙王蜀王护国真君。
一口气念不下来,这些名头都是刘骁之前没有过的,可以想象都是“走后”的追封,反正是虚衔,可劲的给呗,又没啥成本,这也从侧面反映,自己离开后一家人过的不错,在政治上没覆灭。
光封王就三回,合川郡王,白龙王,蜀王,规格一次比一次高,最后的词儿是护国真君,这已经超出凡人官职的范畴,是朝廷给自己封神了。
看到自己如此进步,刘骁很开心,下山的路,拄着双拐都走的虎虎生风,他现在的计划是找到村落,让里正去县衙通报,就说白龙王回来了,知县大人还不带着轿子亲自来接啊。
刘骁背着藤箱走走歇歇,下山的道路崎岖,只有一条人走出来的小路,还荆棘密布的,就这样从天亮走到天黑,终于看见村落。
点点灯光,袅袅炊烟,刘骁兴奋的差点喊出来,远处的马蹄声将他的喊声憋了回去,这马蹄声太急了,来者不善。
铁蹄铮铮,一队骑兵奔向村庄,刘骁急忙隐藏在树后观察。
骑兵大约十余人,衣甲鲜明,没打旗帜,看不出部别,这架势不像朝廷官军,倒像是土匪打劫。
很快村子里鸡飞狗跳,鬼哭狼嚎,间或还有一两声枪响,看来骑兵们是装备了火枪的。
许久,骑兵们终于满载而归,他们从村里带走了粮食牲畜和壮丁,留下满地哀鸣。
刘骁等骑兵走后,才步入村落,村里的人似乎对洗劫已经习以为常,这里连强壮年男人都绝迹了,只有老青妇女以及老头、幼童看着这个外乡人。
村子很穷,屋顶是海草的,墙壁是泥土的,百姓是面有菜色的,目光是麻木带着些许警惕的。
刘骁决定向离他最近的一个年轻点的女人求助。
“大嫂,有吃的么?我有钱。”刘骁拿出那张五贯大宋宝钞说。
女人怀里抱着娃娃,胸前干瘪如空的面口袋,娃娃徒劳的吮吸着。
“这钱没用。”女人看了看大宋宝钞说。
“五贯啊。”刘骁再次抖了抖纸币,在他印象,就像是会子贬值,五贯钱也能顶几十个铜钱,买一顿饭应该,没问题。
女人还是摇头。
刘骁饿的不行,他腿骨折无法寻找食物,只能靠化缘,既然纸币不管用,那就用实物,他摘下手腕上的iwc飞行员表说:“大嫂,你看这个值钱不?”
精致的机械小玩意在任何时代都是值钱的,哪怕是乡下女人也识货,女人晦暗的眼睛亮了起来,接过手表看了看又还回来,把孩子塞给男人,开始做饭。
家里是有男人的,一个断腿的青年男人,讪笑着面对刘骁。
“你这是战场上留下的伤吧。”刘骁说。
“回老爷,是去年和元军打仗时受的伤,小的不是战兵,是民夫,腿上挨了一发炮子儿,郎就给我把腿锯了。”
刘骁心一沉,蒙古不但没亡,还进化成了大元,看来这个世界远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美好。
“如今大宋官家是谁?”刘骁问道。
男人懵懂摇头:“俺们只知道齐王,不知道官家是哪个。”
“齐王是李南山还是李彦简?”刘骁记得李璮有两个儿子,次子李南山就是从合川采购军火的那位,现在的天下也许还是李家的。
“是他们的爹。”男人回答。
原来李璮还活着,刘骁又问:“现在是哪一年?距离景定三年过去多久了?”
男人再次懵懂摇头,山野之人,并不知道当下的年号,更不知道二十多年前宋朝的年号。
乡下消息太过闭塞,几乎打听不到什么有价值的,刘骁和男人聊着,女人已经做好了饭,一锅稀糊糊颜色很难看,简直不是人吃的东西。
但刘骁知道,自己必须补充营养,防人之心不可无,他借口太烫嘴,看着男人吃了半碗才开始吃,这是糠和野菜的混合体,只有最贫困穷苦的人才吃这玩意。
好歹对付完了这顿饭,女人使了个眼色,男人抱着孩子拄着拐杖出去了,草屋里只剩下刘骁,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女人撩了撩头发,说道:“客人,你这东西太贵重,俺们要不起,你去城里换了钱,给俺买些粮食就好。”
说着就要脱衣服,这意思很明白,要以陪夜换取口粮。
刘骁第一感觉是民风淳朴,人家没图财害命直接把你毒死或者一斧头砍死,图你的手表,而是认可你宝贝的价值并且尊重市场规律,用自己仅剩下的一点资源来换取。
第二感觉是,这地方的百姓活的真是太苦了,不但苦,还毫无尊严。
“你叫什么,多大岁数。”刘骁问。
“奴家夫家姓王,名二娘,二十岁。”女人说。
“二娘,从这里往东半天路程的地方有个道观你可知道?”
“知道。”
“我在道观里放了十匹丝绢,你可去取来换钱。”刘骁是个谨慎的人,这里情况复杂,他不敢露白,iwc手表是会引起轰动的稀罕物,不可以拿到城镇显摆,但他必须给王二娘报酬,那么留在道观里的降落伞就是最合适的物件。
二战时期的降落伞是用丝绸做的,深得人民喜爱,盟军特工在敌后跳伞后,降落伞被当地人拿去做衣服,能让一家人都穿上丝绸衬衫,到了刘骁所处的时代,降落伞的材质变成了耐磨抗撕裂性强的合成材料,依然是做衣服的上好货色。
“你就是那个读书人。”女人说,“我认得你,三年前你路过村子,在我家讨过一碗水,那时候我还没嫁人。”
刘骁没有否认,萍水相逢,惊鸿一瞥,女人认错人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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