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连珠箭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发现。
在千钧一发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孙二死了,贼子射得好准。”
话音刚落,第三箭又来,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喷了众人一头一脸。
顿时,土匪们乱成一团。
隔这这么远的距离,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要知道,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看起来好象不远,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
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
这群匪徒总共六人,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他们又没有带弓箭,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动挨打。这也正常,在古代,弓手都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至少也得生的牛高马大。若是气力不足,又如何开得了弓?
而且,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
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
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心中冒起一股寒气。
有人大喊:“古头儿,贼子箭术了得,快走!”
另外一人则尖锐地叫道:“西军,刘光世的西军精锐。”没错,西军每战以强弓硬弩压阵,也只有那些关中汉子中才能有如此高明的箭手。
这个时候,王慎的第四箭正指着那个叫古头儿的面颊,听到“刘光世”三个字,一呆,眼前的红色消失不见,他瞬间恢复了清醒:刘光世,刘光世,这名字听起来好生耳熟。
也因此,这一箭却射偏了,擦着那个古姓匪首的耳朵没入后面的草丛中。
古头儿显然是一个悍匪,死里逃生,不但不惧,反大吼一声提刀朝王慎扑来:“临敌不过三发,冲上去,冲上去!”
五十步距离何等之近,只几个起落,古头儿就奔自王慎身前二十步的地方。
敌人如何凶悍出乎王慎的意料,不过他心中却不惧怕,心中冷笑:“二三十米距离就是打苍蝇,看我在你身上射个透明窟窿!”
双手一用力,就要拉个满弓。
可就在这个时候,无力感袭来。
他臂膀一软,不但没有拉开这张硬弓,反被弓臂的反作用力拉得朝前一个趔趄。眼前突然发黑,有金星闪烁。
“糟糕,没力气了。”他心中一凉,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手中这把传统弓和现代弓箭俱乐部用来消遣的现代弓不同,是用来打仗杀人的。既然要用来杀人,弓力自然是越强越好。
以他看来,这把复合蒙古弓至少有七十磅以上。这种力量的弓让一个普通现代人来拉,可以说是要将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但对于古代弓手来说,也不过是堪堪入门。据说,南宋的战神岳飞就能开三石强弓。
三石,那就是三百斤,也就是三百多磅。俱乐部的定制弓最强的也就九十九磅,除了教练没一人拉得开,可想岳飞岳鹏举的力气大成何等程度。
王慎平日间开七十磅的弓本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他两天没有喝水。此刻一口气射了五箭,力气已经耗尽了。
“难道说我王慎今天要死在这里?”
“贼子受死!”说时迟,那时快。见王慎拉不开弓,古头儿心中狂喜,手中的直刀当头朝王慎砍来。以他的力气,以这把刀的锋利程度,他有信心把这贼秃的脑袋砍成两瓣。
“草你妈!”眼见着这一刀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王慎一口咬破自己的舌头,借着剧痛带来的那一丝清醒。不退反进,猛地扑进古头儿的怀里。
“碰”一声闷响,所有人头抬头看去。
却见古头儿趔趔趄趄地后退几步,捂着喉咙坐到地上。在他的咽喉处正插着一支长箭,鲜血沿着他的指缝不住渗出来。
原来,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一瞬间,王慎顾不得开弓,右手一用力,直接将箭刺进敌人的喉管中。
这一招几乎用尽了他的全身力气,眼前的金星更多,再也看不见了。
顾不得去查看古头儿的死活,王慎又摸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他也没有力气拉弓,只冷笑着看着前方。
他的眼神中一片空洞,面上溅满了古头儿的鲜血,显得分外狰狞。
“逃啊!”见王慎毫不费力就杀了四个同伴,就连武艺高强的古头儿在他手下也走不过一招,两个匪徒精神终于崩溃,丢掉手中兵器,发出一声喊,不要命地逃了。
“不能昏过去,不能昏过去,不能……”王慎心中大喊。
可是,满天满地的金星消失,一片黑幕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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