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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斯坦福(1)


2005年6月16日,史蒂夫早上醒来时内心忐忑不安。事实上,根据劳伦的说法,“我从未见过他如此紧张。”

        史蒂夫是天生的表演家,在他的演绎下,任何产品展示都如同高雅艺术。今天他之所以如此紧张,是因为要在斯坦福大学2005届毕业典礼上演讲。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亨尼斯(John  Hennessy)几个月前向史蒂夫发出了邀请,史蒂夫很快就答应了。经常有大学邀请史蒂夫演讲,但他无一例外都拒绝了,事实上请他在毕业典礼上演讲的大学实在太多,导致这个段子在劳伦和其他获得本科或硕士学位的朋友间传开了:史蒂夫说他会接受一次演讲邀请,在一天之内就能拿到博士学位,不像他们要花好多年时间。不过,他拒绝演讲邀请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投资回报,公开场合演讲带来的效益远远比不上钻研新产品、在麦金塔展示会上演讲,或陪伴家人。“如果你仔细观察他的作息,”库克说,“你会发现他几乎不出差,也不像其他CEO那样频繁开会、应酬,他喜欢回家吃晚饭。”

        尽管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没法让史蒂夫成为乔布斯博士,因为斯坦福大学从不颁发荣誉博士学位,但斯坦福大学对史蒂夫来说意义非凡。首先,史蒂夫不用出差,也不会错过和家人的晚餐,从他家开车去学校只要7分钟。更重要的是,斯坦福大学与硅谷技术圈密不可分,它的教育水准世界一流,史蒂夫这些年遇到过的斯坦福教授,比如吉姆·柯林斯,也是世界一流的。尽管史蒂夫早早退学了,但他一直喜欢与聪明的大学生相处。“他只想做一次毕业演讲,”劳伦说道,“这所学校只能是斯坦福大学。”

        写演讲稿的过程让史蒂夫大伤脑筋。他征求过几位朋友的意见,甚至咨询过编剧阿伦·索尔金(Aaron  Sorkin)的看法,但收获不大,他最终决定自己写稿子。他花了一个晚上写出了初稿,然后不断与劳伦、蒂姆和其他几位朋友交流看法。“他真的在意这篇稿子,”劳伦说道,“他希望说一些真正在意的事。”稿子的语言措辞略微有些调整,但整体结构始终没有变,用三个小故事串起了他的人生经历,传达了他的价值观。毕业典礼之前的那段时间,他一边在家里踱步,一边背稿子,从楼上的卧室一直走到楼下的厨房,孩子们看着父亲从自己身边飘过,状态就如同明天要参加麦金塔展会或苹果全球研发者大会。他有好几次在吃晚饭时向全家人念稿子。

        星期天早上,全家人正要出发赶往斯坦福大学体育场出席毕业典礼,史蒂夫却在四处寻找SUV(运动型多用途汽车)的车钥匙,后来他决定让妻子开车,自己要利用这段时间再排练一遍。全家人终于都钻进车里,但时间已经晚了。劳伦开车,史蒂夫在副驾驶位置上看稿子,3个孩子坐在后排。在去体育场的路上,史蒂夫和劳伦翻遍了口袋和手提包,试图寻找斯坦福大学给他们寄来的VIP(贵宾)停车证,但就是找不到。

        快开到斯坦福校园时,他们才意识到应该留出更多的时间—那天早上,体育场将迎来2.3万人。体育场就在国王大道旁边,平时开车进去完全不成问题,但今天为了让毕业生和家长能够步行前往体育场,很多路都设置了路障,禁止车辆通行。当他们终于到达校园外的桉树林时,劳伦必须驾车绕过一个又一个路障,这里被临时辟为了停车场。史蒂夫很紧张,他觉得自己可能赶不上人生中唯一一次毕业演讲了。

        终于他们来到了最后一个路障处,体育场就在眼前了。一位女警官站在路障边挥手示意劳伦停车。她慢慢走向汽车驾驶员一侧。

        “你不能往这里走,”警官说道,“这里不能停车,你必须穿过国王大道,回到帕洛阿尔托高中那里。”

        “不,不,不,”劳伦说,“我们有停车证,只不过弄丢了。”

        警官盯着她看。

        “你不知道,”劳伦说,“车上坐着毕业典礼演讲人,他真的在车上,真的!”

        警官透过车窗向车里张望了一下,看到了后座的3个孩子、开车的金发女郎和副驾驶座位上穿着旧T恤、牛仔裤和勃肯鞋的男士。他一边摆弄着膝盖上的几张纸,一边抬起头透过无框眼镜看了一眼警官。警官往后退了一步,双臂交叉放在胸前。

        “真的吗?”她抬眼问道,“哪位是演讲人?”

        车里的每个人都笑了。“真的,”史蒂夫举起手说道,“是我。”

        他们终于赶到了体育场。史蒂夫穿上毕业袍,戴上学位帽,跟随亨尼斯校长一起向演讲台走去,劳伦和孩子们则和校长的女儿们一起去了体育场上方的VIP包厢。现场的气氛既庄严又轻快,是典型的斯坦福风格。有些学生戴着假发、穿着奇装异服四处走动,参加所谓的“奇装秀”(wacky  walk);有些学生则穿着正常的毕业袍;有几个学生居然打扮成了iPod的样子。亨尼斯校长花了几分钟简单介绍了史蒂夫,他说史蒂夫虽然大学没毕业,但其广博的思维却足以成为典范。毕业生对校长选择的这位演讲嘉宾非常满意,比起那些西装笔挺的演讲嘉宾,史蒂夫要平易近人得多。他喝了一口讲台下方架子上摆着的矿泉水后,开始了15分钟的演讲,这场演讲将成为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毕业典礼演讲:

        很荣幸能和各位一起参加毕业典礼,斯坦福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我从来没有从大学毕业过。说实话,今天也许是我距离大学毕业最近的一天了。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生命中的3个故事。不高谈阔论,只是3个故事而已。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如何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

        我在里德大学读了6个月后就退学了,但我在学校里又待了18个月才真正离开。我为什么要退学呢?

        故事还得从我出生前讲起。我的亲生母亲是一位年轻的未婚大学毕业生,她决定让别人收养我,她非常希望收养我的人是大学毕业生。当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安排好让一对律师夫妇收养我。但她没有料到,在最后一分钟那对律师夫妇突然决定要收养一个女孩儿。我的养父母当时在待选名单上,他们在半夜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我们这儿有一个男婴,你们想收养吗?”他们回答道:“当然!”但是我亲生母亲随后发现,我的养母没有读过大学,我的养父甚至连高中文凭都没有,她拒绝签署收养协议。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养父母保证一定送我上大学,她才改变态度。这是我人生的开始。

        17年后,我真的上了大学。但是我愚蠢地选择了一所和斯坦福大学一样昂贵的学校,我的蓝领父母几乎把所有积蓄都花在了我的学费上。6个月后,我看不到这一切究竟有什么价值。我不知道这辈子到底想做什么,也不知道大学是否能帮我找到答案,我只知道读大学几乎花光了父母一生所有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并且相信一切都会顺利。我当时确实非常害怕,但是现在看来,这是我一生中最棒的决定。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必去上那些毫无兴趣的必修课,有时间旁听真正感兴趣的课程。

        然而,退学并非那么浪漫。我连宿舍都没有了,只能睡在朋友宿舍的地板上,为了填饱肚子,我去捡可以换5美分的可乐罐子。每个星期天晚上,我还要长途跋涉7英里,只是为了去克利希那(Hare  Krishna)神庙吃上一周唯一的一顿好饭,我喜欢那里的饭菜。我愿意追随自己的直觉和好奇心,无意中遇到的很多东西事后都成了无价之宝。举个例子:

        里德大学的艺术字课程在当时可能是美国最棒的。整个校园里,每张海报、每个抽屉的标签上全是漂亮的艺术字。因为我退学了,不必再上必修课,我决定去旁听这门课程,学习怎样做出漂亮的字体。我学到了有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之间的区别,学到了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中改变间距,以及怎样才能做出最棒的印刷式样。美妙字体所呈现的历史感和艺术感是科学永远都无法捕捉的,我发现这一切非常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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