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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32


简默应下来了。

        不过不是帮忙说情,只说刘倩倩如果害怕,她可以陪着,再度遇见麻烦,她不会坐视不理。

        总算把人糊弄走,回到宿舍躺着,热气一蒸腾,她昏昏欲睡。

        眼一闭,琐事都抛诸脑后,在午睡的片刻,温暖潮湿的下铺像是母亲的子宫,包裹着她,一梦回到童年。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童年是一个美好的意象,基本可以指代一种无忧无虑的状态。成长过程中,简默遇到过很多擅长回忆童年的人。她永远记得那些因为回忆而闪闪发光的眼,和那些与她无关的童年故事。

        幼儿园时候把不喜欢吃的鸡蛋丢到小男生的碗里,一年级被数学老师当女儿一样抱起来转圈圈,雪天家属院里堆雪人,刨出来一块钱和好朋友去小卖部买了两包辣条。

        她把别人的童年记得很清楚,渐渐的,也当做是自己的童年。

        那样就可以忘记自己的童年是没有鸡蛋,雪人,辣条和偏爱的。

        她八岁那年,姐姐二十岁。

        二十岁的简愿已经弄丢妹妹简默两年了,经多方寻找,循着线索来到了万山村。

        姐姐来到万山村的那一天,她早早听说有人要来找被拐的孩子,蹲在村头显眼的地方,和隔壁邻居家的小傻妞玩儿。

        万山村在买卖人口的线路上是很有名的中转地,像她这样被拐来留在万山村的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到了这里再转手卖出去。她阿妈会帮忙收容照顾被拐来的孩子们,算是一个收入。她跟着帮忙,因为乖觉又凶狠,她也曾是孩子王。

        所有在她家落脚过的小孩,她都盘问过姓甚名谁,家住何处,还记得什么。

        大部分小孩都很蠢,说不上来几句话,只会阿巴阿巴和哭闹不休。偶尔有些逻辑清晰的,一般戒备心也强,聊来聊去,真真假假,有的还想套她的话。

        她没有上过学,书也只看过一本童话书,但对这些却非常敏感,嘴巴一直很严实,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什么时候该装傻。

        这也是阿妈能放心让她帮忙的原因。

        谁会戒备一个长得乖巧的八岁女孩呢?尤其当人们知道,她也是被拐来的时候。

        她帮阿妈看两脚羊的这几年,只犯过一次错,被阿妈拿着皮带抽了三天。

        那是她六岁的时候,人还天真,放走过一个小女孩。

        那个女孩很难形容,说傻也不傻,能明明白白说出来个一二三四,说聪明呢,却愿意对她推心置腹。她俩年纪相仿,长相也有六分相似,都喜欢童话故事,可以说是异常投缘。夜来圆月照破窗,像两只小老鼠一样坐在窗台下,看着月光皎皎,互相讲故事。

        小女孩讲的故事她都没听说过,什么安徒生写的,她不认识,她只认识一个格林。她讲的故事,小女孩都听过,她只好现编,小女孩问谁写的,她说是月光写的。

        月是岳飞的月,光是吴广的光。

        小女孩信了,问她要不要一起跑,她打开门,说你自己跑吧。

        愿月光保佑你。

        可惜月光没有保佑生人,次日夜晚,她看到冷冷月光照在逝者身上,死的倒不凄惨,只是溺水而已。

        后来她听了李白之死的传说,觉得或许古往今来,月光颇爱照水鬼。

        小女孩死后,她挨了三天打,没哭也没认错。

        在她心里,放走别的孩子而挨打,是愚蠢犯错,但放走那个小女孩不是。尽管相交不久,她已经在自己心里把小女孩当做是另一个自己了,她们什么都相似,年纪,长相,爱好。她已经不能走,就让另一个自己逃走。

        这不是愚蠢犯错,这是最后的念想。

        直到阿妈说:“你放她是害了她,没有你心软,她现在还活着。”

        她抱着阿妈的腿,大哭一场。

        “我错了,阿妈,我再不敢了。”

        错也就这么过去了,日子照样过,两脚羊照样贩卖,一批一批的人来这里寻找流离的孩子。她总蹲在村头看一看,心想万一有一天,她亲阿妈也会来寻她呢?

        可直到跟着姐姐离开万山村,她亲阿妈也没有来找过她。

        她跟姐姐说上的第一句话她至今犹记得。

        “小朋友,你在讲什么故事呢,讲给姐姐听听好不好?”

        她回过头,看见一个漂亮姐姐,和所有正在寻寻觅觅的人一样,看起来非常憔悴。但又和那些人不一样,那些人太匆忙了,不会关心村头蹲着玩耍的孩子。

        后来她清楚知道,这也并不是出于什么别致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她的长相而已。

        她回过头,给姐姐讲了刺猬小姐的故事,这是她在月夜给小女孩讲过的,如今再给姐姐讲一遍。

        姐姐听完问了她一句:“你是几岁来的这里?”

        她摇摇头,用小女孩惯常喜欢的那种姿态,微微抬眼,有点拘谨地看着姐姐,不说话。

        “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吗?”

        她摇头开始哭。

        “不记得了。”

        后来姐姐牵着她去找阿妈,一路上问她小时候的事,就像是她曾经盘问那些小孩子们一样。

        她给姐姐讲了小女孩小时候的事。

        幼儿园时候把不喜欢吃的鸡蛋丢到小男生的碗里,一年级被数学老师当女儿一样抱起来转圈圈,雪天家属院里堆雪人,刨出来一块钱和好朋友去小卖部买了两包辣条。

        回到家,姐姐和阿妈两个女人在堂屋里大吵,姐姐声嘶力竭说她怎么可能不是简默。

        阿妈阴恻恻揭穿了她的谎言,说真正的简默两年前就死在万山村了,这个小贱种从小就会撒谎,她就是骗你带她走。

        后来十年,她再没有见过姐姐那样失望的眼神。

        但姐姐还是把她带走了,告诉她,她叫简默。

        简默跟着姐姐回了家,在简默被姐姐弄丢的这两年,这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

        爸爸在找简默的路上出了事,妈妈照顾爸爸积劳成疾卧病在床,姐姐终于找到了她,让妈妈终于不至于带着遗憾离开。

        而她需要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说出一个死去之人的童年。

        并在往后的余生,都替别人活着。

        妈妈的葬礼上,她穿着小黑裙子站在角落看姐姐招呼前来吊唁的宾客,大家看到她的时候,都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眼神。

        八岁的简默忽然明白,寻找太累了,大家需要的只是一个结果,至于结果是真是假,没有太多人介意。

        她不是简默这件事,成为了她和姐姐之间共同的秘密。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童话成真了。

        为了获取姐姐的爱,她成为了反穿皮毛的刺猬。

        扭曲自己性格以迎合姐姐期待,很不舒服,不过还能忍。日子久了,也就麻木了,至少只有梦里才觉得喘不过气。

        而梦终究会醒,刺耳的铃声响起,简默皱眉捞起来手机,满脸都是暴躁。

        是刘倩倩。

        “简默,出门,我们一起去班上。”

        好早……

        没睡醒。

        就这么几步路,颜妍真的会闲到在宿舍门口堵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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