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福通食肆(下)
沈于归面上一红,嘴角一勾:这方郎君,不愧是读书人,还真是会说话!
对面的方晏如一双眼含笑,三分戏谑,三分撩人。
沈于归道:“多谢郎君,这瓠羹该冷了,郎君快些吃吧!”
刚端上来的瓠羹本就烫手,升腾起来的雾气更浓,沈于归几乎都看不见对面方晏如的脸。沈于归夹了一块羊肉,舀了一勺热热的汤。
碗还没收回来呢,只见那行菜又端上来一个大盘子,上面堆满了猪骨头,行菜笑眯眯道:“这位官人、小娘子,这是配着瓠羹一起吃的骨头,二位请慢用。”
沈于归见送的这一盘骨头一点儿肉也没有,心中疑惑,却又不好多说什么。只见方晏如将这一盘骨头一抬手“哗啦”一下全倒进汤里,完了慢条斯理地擦擦手,仿佛刚才那不是他做的事儿一样。
方晏如笑着解释道:“这盘骨头就是要泡在羹汤里,吸了汤汁最后吃的。沈娘子快尝尝这瓠羹可否合你口味?”
沈于归咬下一口羊肉,肉质细嫩,紧而不硬。平时沈于归吃羊肉最怕羊肉的膻腥味,可这瓠羹里的羊肉却一点儿腥味也无,且羊肉入口还十分鲜香,约莫是在熬煮之前提前腌制过,才能腌入味。
且这汤似乎还不是羊肉汤,虽与羊肉同盛,带着羊肉香,喝起来却有一股骨头的浓郁。沈于归记得自己小时候,外婆的拿手好汤——猪骨汤,就是这个味道。
那汤是用数根大棒骨,在一个老旧的陈年瓦罐中,生了煤炭,用炭火将瓦罐吊着长达十个小时,煨出来的汤浓郁无比,比超市卖的高汤不知要好喝多少倍。只是自从外婆走后,再也没有人有那个闲心与精力花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去熬一碗汤了,于是这味道便也与童年的记忆一起被封存起来。
沈于归细细品着这汤,心中感慨万千,随口道:“这汤真是鲜美啊!”
方晏如也盛了一碗,一边喝一边随口应道:“这瓠羹乃是用瓠子嫩叶五斤,羊肉三斤,葱二斤,盐蚁五合炖成羹汤。嫩叶要选刚抽芽一月之内的,羊肉则选用羊后腿,这样顶好的食材熬成瓠羹,味道才能如此鲜美。”
沈于归疑惑:“郎君怎么知道?”
方晏如笑了笑,神神秘秘地把脑袋凑近,压低声音道:“你想知道?”
沈于归亦凑近脑袋,满脸期待地点了点头。
方晏如神秘兮兮道:“自然是我偷偷溜进福通食肆的后厨看到的呀!”
沈于归:“……”
面对着桌上的瓠羹,沈于归可谓是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自从自己穿越以来就没再吃过好的,尤其是肉类,更尤其是羊肉。如今碰上这个“金主爸爸”,可不得多吃点儿才对得起自己的肚子呀!
方晏如在对面自顾自饮酒,一边倒酒一边微笑:“慢点儿吃,别噎着了,这儿没人跟你抢。”
沈于归自觉失礼,抬起头,嘴里还叼着没啃完的羊骨头,只是一笑,含糊不清道:“今日多谢方郎君请奴家吃这许多好东西,平日里奴家可都吃不到这些。”
方晏如苦笑,只是心里道,别说你了,就连我自己都很少吃这些。
其实在宋朝,虽说猪肉的价格低廉,而羊肉却昂贵,只有御宴和贵族饭局上才会出现。比如说某个人只配吃猪肉,那是暗骂他地位低下。宋朝的羊依靠进口而来,一部分专供宫廷,另一部分在市场上高价出售依然十分抢手,普通老百姓是吃不起涮羊肉的。就算是自己这种京城命官,能吃到羊肉的机会也甚少。
这样想着,方晏如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失心疯了。若不是刚发这个月的俸禄,自己也不会点这一道瓠羹。如今瓠羹点是点了,对面这位娘子却是吃得欢快。
方晏如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奇怪,新年时节京城官场上需要打点的关系这么多,自己为何偏偏就要请她吃这一餐饭呢?
方晏如不知不觉喝了三杯酒,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能使自己信服的原因来。
只是心里觉得很开心就是了。
方晏如脸色突然一抽,乔三娘子前不久说的话又在耳畔想起:
“方郎君,你不会是……心悦我们家于归吧?”
难道自己真的心悦……她?!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方郎君?”
方晏如突然从思绪中惊醒,不知发生了什么:“啊?”
对面沈于归道:“方郎君你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不知自己怎么了,仿佛被鬼上身了一般,方晏如道:“想你。”
气氛瞬间凝固,只听见“啪嗒”一声,原来是沈于归叼着的骨头摔进了碗里,溅了自己一脸的汤汁。
二人皆着急忙慌地找着手绢,还是方晏如先找到自己的,递给沈于归,沈于归却只是带着满脸的汤汁看了看他,并未接过,又低下头接着翻找。
方晏如又讪讪地收了手绢,沈于归低头翻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手绢,低下头仔细擦拭自己的脸。
没有铜镜,沈于归又看不到自己的脸,方晏如坐在对面看着也只能干着急。见她嘴角还有汤渍没擦干净,刚想上手,又缩回来,只是道:“右边。”
沈于归擦干净脸,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默默地从汤里把骨头捞出来接着啃,心中却早已一团乱麻了。
他刚才那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周围忽的一阵骚动,沈于归抬眼一看,原来是行菜又上菜来了。这次是将东坡肉与时蔬一齐上的,老远就能闻到东坡肉独特而诱人的肉香。
宋人对肥肉一直都有着谜一样的崇拜,在宋朝是否能吃上肥肉可以说能代表一户家庭的生活水平。于是,集市上的肥肉是最受百姓欢迎的,既可以炼油增香又可以解大快朵颐之馋。若是谁家请客吃饭和祭祀祖先,没有肥肉浓汤,主人就会觉得招待不周,心生愧疚。
而要说到肥肉的新吃法,无疑要感谢当朝知府苏东坡。在现代读苏东坡的诗词时,面对苏轼的“东坡肉”,沈于归便很是眼馋,只是苦于千年之后,与“东坡肉”的创始人早已阴阳两隔,于是只好作罢,如今已经回到宋朝,面对着自己的“大厨偶像”,沈于归怎么能不心动呢!
只是没想到苏东坡仍在世的时候,他的名菜“东坡肉”便已经闻名汴京城。沈于归虽是穿越来的,可坐在自己对面的郎君却不是啊!
对面方晏如正不自在地想找个机会偷偷溜走,刚鼓起勇气一抬头便对上对面沈于归一脸崇拜的星星眼:“方郎君可知道一个叫苏轼的人?”
方晏如理所应当道:“自然,知府苏东坡,那可是名扬天下的大才子!一门三苏,谁人不知?”
沈于归兴奋道:“那他现在在哪里啊?”
方晏如道:“大约是在扬州吧……数月前,小生还未任京官,听到他被贬扬州的消息,小生还——”
沈于归疑惑:“还怎么?”
方晏如只是用眼睛快速瞟了瞟四周道:“没什么。”
末了又小声道:“这里人多耳杂,说话不太方便。”
沈于归也知他难处,原来活在语文课本中的名人如今也不在京城,既然如此,沈于归也毫无办法,只好低下头来专心吃肉。
东坡肉装在一个青色瓷盘中,肥肉被切成方块状,烧得红酥酥油亮亮的,所谓浓油赤酱也不过如此。不知这福通食肆的厨子用了什么方法,肥肉上面那层肉皮做出来是晶莹剔透,让人看着就极有食欲。
沈于归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入口还有些许甜味,正好解了肥肉的腻味。果真是肥瘦相间,肉块紧致饱满,肥而不腻,瘦却不柴。软糯与紧实结合,一切都刚刚好。
不愧是北宋第一才子,就连他发明的肥肉都这么好吃!
方晏如却不知沈于归的秘密,依旧试探道:“沈娘子是……认识苏先生?”
沈于归道:“不是,只是他写的诗词太出名了,太有才写得太好了,所以奴家一直想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晏如笑道:“娘子也这么认为?那可真是太好了!小生也喜欢苏先生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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