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 是秋天的代名词
一场雨过后,整个世界都会一尘不染。而一场模糊不清的恋爱过后,自我感觉我和他之间的整个关系会变得很轻,只需轻轻一吹,好像就能被风吹走似的,外面风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想到这些,可能因为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可能我还是想要一个答案。
你会在什么时候突然很想念一个人?
我偶尔会在夜晚中,在快要睡觉的时候想起以前那个他,那是一种没来由的想念,你开心不起来,脸上也沉默了不少,如你所想象,是毫无表情。
怎么?又联想到他了。
关上客厅的灯,往房间走去,站在房间门口处。手里拿着的手机被我随意一扔,扔在了床上,很精准没有扔过位置,也从没失误过。
因为刚好床离门口不远处。然后,去开了卫生间的灯,进去刷了牙就回房间睡觉了。
没有星星的夜空,夜晚是很黑的,但屋里的人安稳的熟睡过去。
秋是慢入的,但冷是突然的。晴不知夏已去,一雨方知秋已来。
后知后觉的秋天突然到来。
会被闹钟吵醒的早晨,是忙碌的“天呐,40分了,要迟到了。”距离八点只剩20分钟了。
粉色窗帘缝隙处,已经有些许阳光冒出来了,太阳早就醒了。
又是被时间催促着要保持清醒的一天。
赶紧下床着急忙慌的穿好拖鞋跑厕所去,挤上牙膏,牙齿开始了今天第一次的护理和冲洗。
大概几分钟过后毛巾弄湿水,扭干后直往脸上搓了几下,挂好后就回房间。
直接从沙发上的衣服堆里拿了件衣服和裤子,换上今日暖色系短袖和浅色牛仔短裤,还从箱子里找了对暖色系袜子,穿上纯白色鞋子。
看了会时间:07:50。打了好几个哈欠后,这会不再睡眼惺忪了。
突然放慢了速度,疏了个高马尾发型,心里想着:太好了,一次过,不用重新扎。
两手将其扎紧。紧接着唇膏打底,涂上奶茶色口红,上手抹匀,擦掉多余口红,齐活,出门啦。
谁能想到短短15分钟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我都一通收拾好,今天又是个精致的开心女孩了!
走路去上班,等了一分钟红绿灯过后,终于花光了剩下的时间。八点整了,我就快要到公司了。
这会儿我倒不紧不慢,在公司门口看到了同事芳姐正在停车。
蹦哒几下跑了过去。
“哈哈,好巧,八点过了。”我指着手机里的时间给她看。
“没事,我都没看见老板的车,估计还没来呢。”芳姐拔下车的钥匙,我们朝楼梯口走去上楼。
今天将会是阳光灿烂的一天!
这边,另一个我的同事夏可可,还在面包店里买着面包。
“你好,我要那两个火腿肠面包,还要两瓶瓶装牛奶,原味。”
她望着厨柜里的各种面包,最后选择了她想要吃的那款。
“是需要打包带走吗”?面包店的小姐姐问着她。“是的,打包带走。”她拎着吃的就去上班了。
我和芳姐打卡后回到了办公室,十多分钟过去了,可可刚到。
可可是八点半上班的,所以她总是踩着时间点来,刚好八点半,没迟到也没早到,就是刚刚好。
每次闻到香味,就可以猜到是她又买了好吃的,今天也不例外。
“亲爱的,你吃早餐了吗?”可可站在我身后问着我。
“今天起晚了,还没吃呢。”在手机里看老半天外卖了。
“给你,你的早餐。”她把放在她背后的面包和牛奶递给了我。“这面包是咸的哦,牛奶是甜的。”她还不忘告诉我这味道。
“你呢?你吃早餐了?怎么有我一份呀?”我耷拉着脑袋问她。
“哈哈,我也有,买多了一份,不过我猜你真是没吃早餐。”说完她就回她的部门去了。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右手按着鼠标移动着电脑文件,左手拿起桌前的面包吃了起来,咬了挺大一口,嚼了后果真是咸味的面包。
“其实我不太喜欢吃面包,甜的不喜欢,咸的更不喜欢,而且还有火腿肠,火腿肠我也不喜欢吃。”自己心里嘀咕了好久。
就吃一次吧,别辜负了小姐姐的好意,然后我就把面包都吃完了,没剩,还喝了那瓶牛奶。
“谢谢你送的早餐啦”!
工作后,也最珍惜与同事们的友谊了,感情是相互的,你对我好,我也会想要加倍对你好。
也不知道什么开始,只知道每天的上班下班时间,偶尔被问到今天多少号了,还得去翻翻手机日历才清楚,大概是工作以后吧。
“今天立秋了,好快呀,要过秋天了。”芳姐说着。
“广东会有秋天吗?你感受下,今天天气都还好热。”说到天气。办公室里的人都坐不住了。
那是,是很温柔的初秋了吗?我想说,浪漫的季节要开始了!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秋天。
“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这标题文章,又占据微博热搜,稳居不下。
以至于在睡醒后的午后,视频微博和朋友圈里都看到有这句话。还有一下午空闲时间都和芳姐在聊着“入秋”这个话题,可太多好说的了。
二十四节气中的“立秋”,会被定义上专属的文案只属于秋天。你也收到了秋天的专属文案了吗?而且是只属于你的文案。
收到了一条夏先生的微信“祝你:秋天快乐!”还附带发了一张他的朋友圈截图给我看,果不其然,就是“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秋天要快乐”!回了句。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下午两点。其他同事也陆陆续续回到了工作位置开始上班。
而我们部门今天业务量不多,大家忙完后,部门经理就组织我们打扫部门卫生。玻璃门上张贴的宣传广告语贴纸,上次被撕的不够彻底,底胶糊的很难看。忘了谁上次说先不弄的。
看见经理拿来一瓶“药液”,看样子像是,他说是药店买的。
“试试这个吧,别人说去处胶水印很有用。”于是,他扣起瓶盖后从仓库里随便找了块抹布,就直接上手去擦拭玻璃了。
我们看着他也纷纷动起了手,都从仓库里拿出了抹布,开始行动。
一股奇奇怪怪的味道,随即散漫了整个部门,连空气也弥漫着那味道,挥之不去。
“这是什么?天那水?难怪味道那么刺鼻。”其他人一闻到这味道,就知道是什么神奇的“药液”了,而我还稀里糊涂的不知。
同事们都从那瓶里分别倒了些无色有味的水在一次性水杯中,捂着口鼻,左手拿着沾满那水擦玻璃,效果真是极好,一会儿玻璃就变得崭新且光亮透明,好干净。
终于在几小时过后,活都干完了,手却脏的不行,在洗手处硬是洗了好几次,抹了好多洗洁精,才把那味道覆盖掉很多,味道不重。
“你把手抹些洗洁精,等它乳化一下,就能洗干净手了。”我在跟芳姐说我以为的去处味道方法。
在洗手处那回头一看,男同事小苏盯着我看并且笑着问我“你真的有一米六吗?我怎么看着你身高才一米半呢?”
“哪里没有?你才一米半……你才多高,就敢嫌弃我矮。”我一直怼着这家伙傲娇的和他对话。
他走来站在了我的旁边,用手比划着我俩身高“也就比你高个18厘米的样子,而且你还穿了大概看上去是2厘米的增高鞋……”
瞬间翻了个白眼给他看。“你真是,瞎说什么大实话,你真气人。就你高,我矮,哼。”芳姐看着我们聊天也忍不住笑了,她还被我拉着陪我气冲冲的走了。
好喜欢和这种很有趣的人一起共事,一致习惯他的社交牛逼症,还能有活跃气氛的超能力,也适应他的玩笑话语和暖心安慰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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