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夜市
“东西太多,不便于取拿。”
“劳烦老板娘让人送到丁家大宅,多谢了。”
丁廷岳边说边从衣襟之中的贴身内兜里取出三片金叶子,专门存放一些贵重物品,比如那三张符器。
不仅如此,束的紧紧的袖子内部,也有着更小的兜囊,可以存放一些小的物件;也有一些江湖人士用来存放暗器,紧邻手边,取用方便,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在腰间的腰带上还有着一些卡扣,用来挂一些钱袋,腰牌,以他的装饰品;
当然也有着可以方便佩戴剑等武器的效用。
这些小细节简单实用,基本上是行走江湖必备之物!
可惜装备准备得倒是齐全,最远也只是去过永州,一般还都是以丘城为中心打转悠,走天涯之梦从未开始。
“好的,丁公子出手还是这么阔绰。”
说罢,将那三枚金叶子贴身收好,这成色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别看如此轻巧极薄,分量可不轻,毕竟这可是足金啊!
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大吊铜钱=100钱银子/小吊铜钱=10000文铜钱。
金银那可是典型的上层货币,寻常人家一辈子见到的估计也就是铜钱,亦或者是将铜钱串起来的吊钱,别说碎银子了,就是金银裸子都难得一见。
在城镇的小摊小贩所用所看到的也只是散碎银子罢了,至于那官银整银之类的很少见,更别说金子之类的了。
不过他丁某人一个举人老爷身份,家里地主老财,良田数千亩、佃户过百,拿金子买东西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这个世界,目前可没有什么银票之类的纸质货币的存在,他又不会“壶天”这种须弥空间法术,又没有储物的东西。
拿钱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毕竟一身金银在衣物里砰砰作响的,确实有些那啥、比较招摇,这金叶子的确是一个好东西。
也难怪很多男人不愿意去妻子的娘家,一来一回这花销那叫一个大,光是这些胭脂水粉加上首饰,三枚金叶子就没了。
再加上点其它的东西,没有十枚金叶子打底,感觉都不够,也幸亏自己身家丰厚,不然这一大家子的“姐姐”能让自己破产。
都说男人是鳝变的,女人更是善变的,这一趟下来仿佛打开了风盈儿的大门,对接下来的挑选礼物一直乐此不疲。
也可能是美食吃够了,物质需要满足了,需要满足一下精神需要。
唉,无所谓,一些金叶子而已,和蹭一波灵韵突破晋升练气巅峰相比,前者连提鞋都不配;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钱有了,就是买不着自己想要的东西。
特么的,这大周皇朝活该药丸,自己要是一朝得势之后,绝对会添一把火,把火烧的大大的,旺旺的。
就是因为它的把控封锁,让“天赋异禀”的自己一直没有门路修炼,也难怪旁门左道之法横行遍布;
除了一些急于求成的,有正统大道不走,谁特么吃饱了撑的走歪道邪道?
“廷岳哥哥,你在想什么呢?”
“怎么看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风盈儿蹦蹦跳跳地走过来,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在想不要这么早回去,今晚有夜市,更有烟火盛宴。”
“要不要见识一下?”
“好!”
笑眯眯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开心地牵着他的手,充满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朦胧的夜色,伴随着清凉的夜风,抬头一看华灯初上,繁星点点,月光如水一般倾泻洒下,又如轻纱般将万物覆盖。
“静谧的夜开始热闹起来了。”
口中喃喃自语道,夜市是一个城市夜晚最明亮的地方,论充斥着烟火气、食物的香气和人潮涌动的乐趣:
各色各样的小摊、各色各样的话语、小摊小贩,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不绝于耳,却又感觉很动听;
在人来人往的市井中,不只是有高悬幌子招除顾客的夜店、夜铺,还有手提肩挑的小贩,夜空中,回响着卖糖的悠悠萧声。
“姑娘,你的眼光真不错,这可是扶桑制式的狐仙面具。”
“唉,戴上去真不错。”
面具摊老板一边恭维着,一边兴高采烈地接过数个铜板。
“廷岳哥哥,你要不要戴上一个?”
戴着狐仙面具的风盈儿问道,然后拿起一个质感不错、质量不轻的银狼面具。
银狼?
淫狼,色狼,贪狼?
要不是看你一脸纯真蠢萌的样子,还以为你在内涵我。
不过想想以后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蒙着面确实有些不安全,戴个面具确实也不错;
再说了,不是有“面具越怪,脱下越帅”的说法吗?
“等一下,这位公子,能否将这面具割爱呢?”
一手持浮尘、身着青色道袍的中年长须男子走过来说道。
“不能。”
“这面具我看着挺喜欢的。”
直接断然拒绝,眉头一皱,感觉事情有些不对,这银狼面具应该不简单。
地摊捡漏?
这主角捡漏致富的待遇终于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吗?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自己这“主角”这半年多来,混得确实有些悲催。
“看公子体型健硕,想必也是练武之人。”
“如果发觉不对劲,一定要扔掉,一定要切记。”
“贫道青云子先告辞了。”
说罢,身影快速地消失不见。
这,这,这特么的不按套路出牌啊,不是得发生互相加价较劲,然后引发冲突,最后再打一架决出胜负吗?
怎么,这道士提醒两句,一副你好自为之的样子,然后就走了!
这银狼面具难道有问题,
还是那道士故弄玄虚,忽悠自己?
不管了,哪怕这银狼面具是阴间玩意儿,自己也不惧,都是和蛇妖负距离接触、和狐妖你侬我侬的人,还怕这些?
催动法力、施展灵眼术,好像没有什么异常啊,倒是没有患得患失的感觉;
毕竟,买来它的原因,还真的是拿来用的。
“奇怪,我的灵觉怎么告诉我这夜市里好像有妖,离我还不远。”
青云子其实并没有真正离开,更是一直紧紧盯着两人。
“刀疤大哥,就是那个小子。”
伤势未好的陈二狗有些激动地隔空指着拿着面具的丁廷岳,咬牙切齿的样子,哪怕是个傻子也知道这是存心报复。
但是刀疤男并没有多说什么,他现在也是“病急乱投医”,不然也不会指望陈二狗那些混混无赖,实在是被大哥逼急了!
大哥急了,一发疯,那可真的是要吃人的,啃食血肉的那种生吃啊;可不是把那些中了魇昧术的武者修,变成的驴肉”做出下酒菜。
所以,索性就试试看呗,多试一次也不亏,万一蒙对了,那可就……
“我靠,师兄,好大的蟒蛇啊!”
“这玩意儿不会成精化妖了吧?”
一身着练功短服,露出比常人大腿还要粗的臂膀的青壮男子指了指前方说道。
“就算没有成精化妖,这么大的蟒蛇,蛇胆也是一个好东西。”
“对,动手,还能发一笔横财啊,哈哈哈。”
两师兄弟目露贪婪的神色,快速地跑向如同面条一般的黑风蛇妖那里。
“快了,快了,就快了!”
“吞下这两个武修的血肉,我能恢复大半的伤势。”
“该死的梅花卫,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
黑风心中无比愤恨地暗道,随即准备张开血盆大口,将那两人一股脑地吞下去。
然而——
次啦~
次啦~
次啦~
血肉鳞片被利器划破、刺入、割裂的声音不断地响起,黑风的七寸之处已经是遍体鳞伤,鲜血横流,好不凄惨。
“这点小伎俩,真以为我鹰爪铁布衫的人是傻子吗?”
师兄周泽甩落着手上的蛇血,不屑的笑容,冷嘲热讽的话语,差点没有让黑风气炸,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人类小子,你找死。”
一口毒雾扩散性地喷涌而出,瞬间就以扇形笼罩住了面前的区域。
然而毒雾散去之后,周泽一身精悍的肌肉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身如一条流线型的豹子极速窜出;
张开双臂,又像一只腾空而起的雄鹰,迎面对上了眼前的黑色巨蟒,双手成爪状,好似钢铁打造成的鹰爪,逸散而出锋锐无比的气息……
“奇怪,一直没有蛇妖追来。”
“难道我的嗜血蛊真的那么有作用吗?”
已经恢复差不多的吕卉看了看身后,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那如同拖拉机冒出来的滚滚黑烟根本就没有看到。
地面上的滚滚震动,也没有感觉到,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她施展的的灵嗅术,并没有闻到那条黑色蟒蛇的气息。
而此时的黑风正在和周泽、吴鹏两兄弟激斗得正酣:
你一爪子,我一甩尾;你吐毒雾,我发血气;你卷缠绞杀,我爪击撕裂……
武修不愧是最生猛的,尤其是这鹰爪铁布衫的两师兄弟,那可是连武器都不用,仅凭着强悍的肉体和双爪,就和“不可一世”的黑风打得有来有回,甚至将其压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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