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完达山一号
一身水墨色衣物,清秀俊朗的面孔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出完美的侧脸,一双修长洁净的双手不时遮挡着阳光,有一股书生气质;
乌黑靓丽的长发,除了在前面留了两缕刘海儿,其余的全都整整齐齐地梳在后面,用绳子扎了一个长长的马尾。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收集起来的头发搞个发套,长度缩短了不少,不过这种发型有一种男儿硬朗、潇洒如风之气势。
不得不说,卖相极佳,气质迷人,宛如从画中走出来的美男子,又好似那不施粉黛的绝色佳人,一根绳子照样吊打那些所谓的花样美男。
同时,这也是一个潜在警告信息——可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想一想一个人翻山越岭的,走了这么远,又是风餐露宿、强盗精怪的,说自己是普通人,也得有人相信啊!
当然,毕竟也是一个士子举人,身后的书笈必不可少啊,这可是书生的标配啊!
书笈可是书生背在身后的带个棚的箱子,一般书生赶路求学的时候,用与放置书籍和笔墨纸砚等物品;
或者郎中上山采药会用到的背篓。书生上京赶考时背着书箱,里面放着行李衣服食物等,还能防晒、挡雨。
由于这一般的书笈不怎么防雨,随身携带着的笔墨纸最怕湿了,不得不用书箱遮雨。
而且在书笈有一个可以类似于小伞一样的装置,在雨天之时可以遮风挡雨,在烈日炎炎的时候可以遮阳!
背着书笈,丁廷岳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倩女幽魂》里面的宁采臣!
不过人家背的是笔墨纸砚,自己背的是一只来自东北的橘猫,人家堂堂山君,总不能牵着亦或是抱着吧?
肩上趴着,那就更不行了!
一是感觉怪怪的,二则是肩膀受不了。
当然,这些天过去,倒是和吊睛白额山君熟络亲近了不少,丁二少善于交际,山君估计也是长时间一虎修炼,憋的难受。
毕竟,两者一人一虎也没有什么坏心思,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或者图谋不轨之类的。
山君虽然愤怒地喊着“我要呲了你们”,但血气再旺盛的尸体(人的),看都不看一眼,而目前丁二少对山君而言,最值钱的是就是那一身血肉。
至于丁廷岳,他也没啥图谋的,他又不想穿虎皮大衣、喝虎骨酒,吃虎鞭补身…………
不过,在修炼之道上,彼此之间倒是交流了不少,双方也是各取所需。
“虎兄,我感觉你需要换一个名字。”
一边走着,一边聊着,倒也是挺悠哉。
“山君不好吗?”
“山中之君是很不错,但未免有些烂大街了,山君可是千千万。”
“嗯,说得有道理。”
书笈里传出声音,继续询问道。
“你是士子举人,你觉得起什么名字最好?”
“嗯……”
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语气非常坚定地说道:“我感觉完达山一号这个名字非常不错。”
“完达山,一号?”
“这名字,怎么如此怪异?”
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
“万达山,虎之圣山,绵延千里,高耸入云,峰峦雄伟…………”
反正是一个敢忽悠,一个敢信,不信也得信,毕竟后者除了从东北千里迢迢地跑到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宅虎,一直都在做山大王!
“而一号,就更不得了!”
“所谓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别人之会记得第一,谁会记得第二?”
山君点点头表示赞同。
“你可知,天下最高的山是珠穆朗玛峰,很少有人知道第二高的山是乔戈里峰,第三高的山是干城章嘉峰…………”
它知道个鸡儿,但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不愧是士子举人,如此见多识广、学富五车。
“我之廷字,乃天元之中,我之岳字,乃天下最高峰。廷岳两字,乃天元顶峰…………”
“好。”
虽然听得一知半解的,但是却有一股豪气冲天之意,令人从心底里升起一股豪迈之气。
其实,按照通俗易懂的说,就是第一决不拿第二,第二、一定拿第一;处于最中心的天元,又立于最为高耸的顶峰。
“而你的一号,自然是山中之君的第一,它们只是君王,而你是帝王,大帝之王。”
吊睛白额山君感到气血上涌,好像要燃了起来,脑子都有些不好使了,毕竟都要烧糊了,狠狠地握住拳头。
“好,我以后就改名为完达山一号。”
在吊睛白额山君,不,是完达山一号的眼中,完达山在丁二少的大忽悠之下已经成了虎之圣山发源地,就像是那第一个朝代夏朝一样。
而一号,更不用说了,所有的山中之君的君王,那就是帝王,大帝之王,怎能和三葬法师的四大圣僧之首有点异曲同工?
这就很有意思了,起了名字之后,那可是相见恨晚啊,确认过眼神,是同一类人,都是要攀登顶峰,坐那高处不胜寒之人。
那可真的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找了一破败的茅草屋,一人一虎,在那里称兄道弟地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起来,就差没有喝血酒,拜把子了。
就是那一副场景搞得挺怪异:
一虎(犬类差不多大小的)直立起身子暂且不提,坐在那石凳上,下面的两条腿和钢鞭似的尾巴呈三角形固定住身体。
不得不说,三角形不愧是结构最稳固的!
而前面的两条腿,就像是人的两只手一样,无论是端碗喝酒,还是拿烤串,都是轻而易举;
但特么的,竟然能用筷子叨菜吃火锅,这不是有些过分了?
“来,完兄,接着干。”
“丁兄,你也来。”
咕噜咕噜的声音不断地响起,有时间不得不佩服人的天赋异禀,和人容易打交道就算了,特么的能和妖都能混得这么开。
丁二少表示这都是小意思,不就是妖嘛,和漂亮的女妖深入交流都不是十次八次了;人嘛,发明了语言和文字,以及那么多的门门道道,只是将其学以致用而已。
有较强的执行实践能力!
“好法术。”
数坛米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冰凉起来,甚至起了一层薄薄的冰层。
“借天地之间的冷风寒风,此乃地煞七十二术的借风术。”
又是地煞七十二术,完达山一号对其的身份是越来越迷了,不过背景肯定很深很大,不过却忍不住地问道。
“可有更高一级的御风术?”
“自然。”
“真的?”
“这太好了,能否…………”
听到回答之后,差点激动地跳了起来,借风术,尤其是御风术,对于一个修炼风道的诱惑力,简直太大了!
“小意思。”
说罢,将那两道玉简弹到其面前,搞得完达山一号有些不知所措。
竟能如此的大方豪迈,自己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了!
丁二少,心中嘿嘿一笑,还真的是一头单纯得可爱的老虎,用两道对自己没有价值的法术,获得一只凶悍大妖的友谊和人情,很值,非常的值。
同时,此虎的虎品不错,在梅花卫下如此阴毒的手段之后,才会施展那阴狠的风蚀盲冥,当然这个他不知道;
他知道的是,面对如此诱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商量,而不是巧取豪夺。
“那就多谢丁兄了,这人情我记下了。”
“这些东西,和这两道地煞七十二术相比不算什么,但请不要拒绝,也算是我的一些心意。”
说罢,从口中吐出一地“杂七杂八”的东西:
利器、法器、天材地宝、甚至有破损的神兵、玉简、法钱…………
靠,这一次,丁廷岳又震惊了,它的风道能疗伤治愈勉强可以接受,毕竟什么秋风送爽、如沐春风的;
但是特么的还能用来储存,到底是风道如此全面厉害,还是它领悟摸索得如此全面?
寻常大道,包涵的有两大基础——攻击和防御,再其后有移动,武修叫身法,法修叫逃遁;
至于什么辅助、探测、推演、储存、治愈之类的,有些大道确实做不到。
但是现在,风道不仅能用来治愈,还能用来储存,实在是让他感到出乎意料;不过这件事情可以暂且搁置,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这是一只似玉似竹的笛子,似竹子一般修直挺拔,竹青墨绿之色,但却又像玉一般温润透明,特别是那种细腻光洁,握在手中,感觉十分的舒适。
飘逸、帅酷、装逼…………
而且名字叫——青云笛,在其内部刻画着数道云纹,实则是借助这笛子法器所施展而出的数道法术。
一眼决定就是它了!
暂且不提强不强的问题,要得就是帅,要得就是逼格风范,毕竟帅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不错。”
“五音五声倒也是有趣。”
五音:唇、舌、齿、鼻、喉。
五声:宫、商、角、徵、羽。
以宫为音阶起点的是宫调式,为乐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于核心地位的主音;以商为音阶起点的是商调,商为主音,其余类推。这样,五声音阶就可以有五种主音不同的调式。
宫”音为五音之主、五音之君,统帅众音。宫属土,君之象……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施始生,为四声之纲
“商”音为五音第二级,居“宫”之次。“商,属金,臣之象”,“臣而和之。”
“角”为五音之第三级,居“商”之次。“角属木,民之象”。
“徵”为五音之第四级,居“角”之次。“徵属火,事之象”。
“羽”为五音之第五级,居“徵”之次。“羽属水,物之象”。
……………………
音道可真的是博大精深,不过丁二少是用来突出逼格风范的,自然不会多下什么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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