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牵线偶,抛却无端恨转长(上)
第三十三章、牵线偶,抛却无端恨转长(上)
白墨函对于柳振阳能懂他似乎并不意外,两人相见甚欢,聊到兴起白墨函甚至一口干掉半坛子的酒,将陆子诺视若无物。谁叫他们二人年纪相仿呢,小了五岁的她,又没去过那么多地方,自然只有听的份。
陆子诺也乐得清闲自在,一个人在旁边看书,时不时抬头看看那两人喝酒的盛况。
两人不知为何事一拍即合,大笑起来,陆子诺一抬头,正巧看见白墨函的神色,他眸光漆黑,似乎对着某些正在谈论问题的不屑与无奈,那一瞬竟起侠者风范,猛一拍桌,桌上酒坛欲坠,眼看一坛好酒要没,他却不慌不忙似的伸手接住酒坛,连带着转一圈,将酒坛里的酒也尽数收回。
“想什么呢?人都走了,也不送下。”柳振阳在陆子诺的额头上不轻不重一弹。
陆子诺揉着额头,没想什么,可是她狡黠的眼神骗不了柳振阳,他微微一笑,并不揭穿。
柳振阳喝得不少,头有些痛,此刻撑着头看向纱帘外的街巷,月光明晃晃的,似乎能点亮每一条街,可真的仔细看时,竟也觉得其实每一点光亮背后,都有黑暗。
“听说墨函兄很是擅长写话本,你之前说想写话本,若是能坚持下去,找他看看也未尝不可。”
“别别别,还拿不出手呢。”陆子诺的脸一下红了。
白墨函再次来访时,陆子诺还在埋首于话本中,这些天她买了许多关于浪子青的话本,恨不得将有关浪子青的故事看个遍,可有些故事她看了也不由得失笑。
“看什么呢?”白墨函凑了过来,开口问陆子诺,陆子诺将手里的话本递给他看,却不料白墨函上下一扫后竟然剑眉倒竖:“这些人简直就是乱写!”
陆子诺被他吓了一跳,忙道:“写得确实不怎么样,要是我,就绝不这样写。”
“你会如何写呢?”
“侠士无双,天下无敌啊。”陆子诺笑得献媚。
“他到底还是盗。”
“是盗又如何,这世间能有几个人被称为侠盗,他为百姓做事,不管有多少人诟病,都是我心中的侠。”陆子诺侧身,拧眉看着白墨函:“我可不喜别人说他半点不是。”
“他做事只凭本心,何时在意过那些。”白墨函扬眉一笑,眼里却掩不住对陆子诺的激赏:“可是侠盗两字相连,再有侠者风范也是盗,同样的,再被官府追捕他亦是侠。虽说凡事有好有坏,但我也希望他能早日安定下来。”
“我嘛,倒只盼着他能不忘初心。”陆子诺亦回以一笑。其实不过四个字,然而如果能做到,却是极为不容易的。越向前走,他就会发现越多的诱惑,浪子青也好,世界上的其他人也罢,他们都会经历很多的诱惑,而唯有自己才能救赎自己。
“我想为浪子青写一个话本,想让世人也知道,这世上没有纯粹的善恶好坏,其中分辨,自在人心。”
“好一句自在人心。”
旁边有人抚掌而笑,近时才看清是柳振阳提着食盒而回。
白墨函也不与两人客气,撩袍开吃“今日酒菜颇丰,不知有何喜事?柳兄来说一说,也好与人同乐。”
柳振阳朗声一笑:“我生日,所以从国子学告了假出来。”
正说笑着,翟仙闯了进来:“郎君,大小姐她们进京的车队五日前刚出发便被劫了,别人都还安好,只紫荀小姐下落不明。”
原本听着前句,惊得站了起来,心中亦是一阵剧痛,但闻后一句,心底却隐隐地有些明了,便又坐了下来。
“五日前?怎么今日才收到信儿?大姐她们现在何处?”
“说是明日午后到。”
白墨函忙问:“可有什么线索?”
“尚无。”翟仙忧心忡忡。
柳振阳紧锁了眉:“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那天醉酒,他知道陆子诺本就对牵连了姐姐们进宫,心中懊恼,如今五姐又出了事,他该是追悔莫及了吧。
可看向陆子诺,却发现他的面色虽然苍白,但神情冷静,并无慌张。
两人劝慰几句,也就告了辞。
陆子诺才拉着翟仙的手说:“也许是某人做的,他答应过我帮着五姐摆平这档事。”
“当真?”
“去把邕王殿下给我的那包东西拿来。”
翟仙应了,很快便取来一包物事,递给她的同时说:“我去问问风音阁的人。”
陆子诺点了点头,便从中翻来覆去的寻找,直到翻遍了才找到一只小玉笛,玉笛精致而小巧,只有陆子诺的小指大小,上头如真笛一样雕刻音孔,最上头拴着红流苏穗子,亦可作佩饰。
陆子诺试图吹响笛音,却发现什么声音也没有,她一连吹了三四次,依旧是空声,不由得泄了气。
她只记得慕容謜走的时候留给她一个小玉笛,告诉她如果需要帮忙吹笛即可,谁想到吹了也没有效果,如今情势危急,慕容謜又远在贝州,这一个小破笛子能有什么用。
这样想着,就来了小女子的脾气,直接将玉笛向外扔去,玉笛滑过一道青碧色的光芒,却未待落地,就被一小巧的黑影截住。陆子诺着实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只隼,它叼着玉笛在陆子诺身边盘旋一圈,最后落在廊前的鹦鹉架上,歪着头看她。
从前只听说隼是一种很凶残的飞禽,如今看来却又是乖巧温顺的,陆子诺伸出手去,接过隼口中的玉笛,仍旧是不敢触碰那只隼,只是稍微离得远一点观察它。
这是一只十分好看隼,若是在人类世界,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毛色纯洁,都是灰色中微微泛着银光,大概是平日里吃食十分好,毛色油亮,漆黑的眸里却依旧显着不容人小觑的凶光,想来体型如此娇小,也是早早挑选好的。
经由训练的隼是为了打猎,谁想着慕容謜居然突发奇想拿它来传信,她不在深宫生活,自然是不知道,鸽子虽然更好训练,可是鸽子飞的并不高,亦让人打中和抓捕,反而会毁了消息,而隼的翅膀强壮有力,能够飞到高空而不被人发现,就算在空中遇到鹰一类的敌人,也能勇敢取胜或是逃脱,不过训练起来十分费力就是了。
陆子诺到底是第一次用隼传信,不敢多言,只在上头写了“可知五姐下落”六个字。
但算着此去贝州,飞得再快,往返也要三四天吧,到底赌不赌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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