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李牧迫不及待的展开信纸,乔麦的字算不上漂亮,但看起来干净,秀气,笔锋很有力。他想起她眼中的倔强。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问候家人平安,工作上的事没说太多,只说是进了一个电子厂,同事们都很好,老乡们也很关照,一切都好。李牧知道,像乔麦这样的女孩,只会报喜不报忧。
看完信,乔础又把照片递给他。照片看起来是在一个公园拍的,有一串长长的青石台阶,两旁很多高大的树木,叶子是深深浅浅的红,黄,还剩零星点儿绿,混在一起五彩斑斓,很是好看,长长的青石台阶上落满了树叶,乔麦站在一级台阶上,穿着杏色的棉布长裙,头发披在肩上,清浅温柔的笑着,明媚温柔。她白了不少,比之前越发漂亮了。“这么美好的女孩,真不放心啊。”
李牧捧着她的照片,激动,开心,甜蜜,惆怅,担忧…
“小础,这个照片能不能送给我。”
“这个不行,我们也很想念二姐。”
“好小础,你写信给姐姐,让她下次再寄回来。”
“嗯,那好吧。不过,阿牧哥哥,你可以给我姐写信啊。”
“我会写的。”李牧把信封上的地址抄下来,和照片一起,宝贝似的揣进了怀里。
转眼到了元旦,这天厂里放假,电脑培训中心也放假,这还是乔麦来到这个地方第一次假期,突然闲下来,她反而不知如何安排。舍友们都早早的出去逛街买衣服去了,乔麦每月的工资还一部分给春花姐,还留一部分两个月一次寄给家里,吃住都在厂里,只给自己留下买一些日常用品的钱,逛街,她没钱。便打算去附近的公园走走。
春花姐来了,邀请她一起出去吃饭,乔麦本能的要拒绝,她觉得自己欠春花姐太多了,目前又没什么能还的,春花姐知道她心思,忙说:“不是我请客,我男朋友,你也认识一下。”说着还红了脸。
“春花姐,你谈恋爱啦。”
“嗯,三车间的机修,走吧,以后迟早要认识的。”
“恭喜春花姐。”乔麦看着春花姐羞赧的样子,应该是遇到了喜欢的人,为她高兴。
厂门外,春花姐的男朋友已等在那儿,个头不高,理着平头,看起来是老实憨厚的一个人。乔麦见过,只是没打过交道而已。
他和春花姐商量要去买拖糖,难得放假也顺便去逛逛,附近没有大商超,便坐了公交去了镇上,这是荞麦第一次进大商超,干净明亮宽阔的空间让人舒适,琳琅满目的商品闪花了她的眼,空调下的温度,冷暖适宜。
“不是为了什么回报,所以关怀,不是为了什么明天,所以期待…那些想太多的人,有生之年都不会明白,因为爱,所以爱…”商场里正在播放一首歌,这声音,这旋律,这歌词,让乔麦瞬间征愣在原地,周围的商品,人群,嘈杂都退去,她的世界里似乎只剩这歌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哀伤,心痛袭来,让她的心一阵一阵的抽痛。她好像又看到那个有着如阳光般灿烂笑容的少年在看着她。
“小麦,小麦,你怎么啦?”她感觉有人在摇着她的肩膀,回过神来,春花姐焦急的脸在她眼前,而自己脸上已是湿漉漉一片。
“没事,春花姐,只是,突然想家了。”她赶紧抬手抹去脸上的泪痕。
“你突然之间就…吓我一跳,没事,快过年了,过年了咱一起回去,很快可以见到家人了。”春花姐安慰她。
乔麦点了点头,她后来去打听了这首歌曲的名字,不知道为啥,她听到这首歌的第一秒,就能想到他,后来,她常常自己一个人听这首歌,在她想念他的时候。
元旦假期后,厂里贴出了通知,招生产文员一名。
乔麦第一时间写了申请,她学电脑已3个多月,她学习东西接受能力强,又很用心,哪里不懂的就问老师,基本的办公软件早已能熟练操作,因为有目标,平时上班有心学习每道生产工序,她自信能胜任生产文员。但报名的也多,经过笔试,面试,车间实操,层层刷下来,乔麦以最好的成绩胜出,成了生产文员。
老乡们都来庆祝,像乔麦这样只有初中学历,不靠关系,完全凭自己实力,而且进厂不到4个月还算是新人的情况下能晋升的,在厂里很少,可以说基本上没有过先例,因此,大家都觉得与有荣焉。
乔麦自己也很开心,因为,生产文员比自己做普工的平均收入,要多几百块一个月,也有更多晋升加薪的机会。
新的工作内容一两天实践下来也就熟练了,普通员工只有在订单比较少时晚上不用加班,乔麦也算幸运,刚好遇到淡季,给了她学电脑的时间,元旦一过,订单剧增,晚上都得加班到十一点,虽然是计件,但加班要求却是强制的,不过,大家并没意见,因为不加班,做的货少,拿到手的钱就少,出门在外,可不是来享福的,谁不想多赚点钱?
但文员7点可以下班。这样,她晚上的时间就空了出来,这也是她那么强烈渴望做生产文员的理由之一,有了晚上的空余时间,她可以再学点什么。
她去电脑培训班向老师打听,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提高学历。
这几个月下来,乔麦的聪敏好学谦虚有礼,让培训班的老师都对她印象非常好,老师告诉她,可以参加成人高考,但是她现在年龄不够,成人高考要满17岁,主要以高中知识为主,建议她到时报个夜校读高考辅导班,或者函授,只要成绩优秀,成人高考,也有机会能被重点本科院校录取。
乔麦心里升腾起新的希望,正好,两年时间在经济上也能让她有个准备。只是,这两年内她的业余时间总得做点什么。她想到宿舍里女孩们爱看的各种打工杂志,她在学校时曾在校园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或许,她可以尝试写作。
有了这个想法,她又马上向老师打听哪里有二手书店,老师告诉她,坐公交车去镇上就有,哪个位置什么店名都告诉她,乔麦很是高兴,摸了摸自己袋子里不多的生活费,略一踌躇,便做了决定,对老师道了谢,马上坐车去二手书店淘书。
这家店不大,被旧书塞得满满当当,收银台后坐着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头,捧着一本书在看,大概是店主,现在临近晚上十点,今天又不是周末,店里没有其他客人,乔麦进来,老店主只是从掉落到鼻根的眼镜上方抬眼瞅了瞅,没有招呼,继续看书。
乔麦选了一些知名作家的经典书籍,又挑了几本打工杂志,她特意挑选品相差的,封面有磨损,里面有笔记划痕,但不妨碍内容阅读,抱到老店主面前,带着几分小心的问:“您好,这里一共多少钱?”老板掀了掀眼皮,看了一下乔麦又看了下她选的那堆书,“小姑娘,也喜欢叔本华?”
乔麦老实说道:“我没读过,只是在学校时听过他,一直想读,没机会。”
“学生?”
“不是,没上学了,在厂里工作。”
“喔,厂里打工为什么买这么多书啊?”
乔麦心想,这老板真奇怪,他对每个买书的都这么查根问底吗?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我晚上有时间,想多看点书。”
老板似乎满意的点了点头,“20块都拿走吧。”
“啊!”乔麦惊讶了,这里可是有30本书呢,她本来做好了把全部早餐钱都拿来买书的打算。“我是老板,我说20就20,你看完了,不想留着也别丢掉,不要损坏,再给我送回来,我还回收,只是回收价格也便宜。”
乔麦心知是遇到怪脾气的好心人了,高高兴兴的道谢付钱,走路都差点要蹦起来了。
老板看着她的背影,露出了一个微笑。
乔麦后来是这家书店的常客,很久后跟老店主很熟了,老人教了她不少东西,她才知道,老店主是本地人,收租就能把日子过得很丰润,开书店是不想闲着,退休前是一个小学校长,喜欢看到年轻人看书。这是一个工业城市,来这里打工的年轻人多,来这店里淘书的也不少,但大部分是买几本打工杂志,言情小说。像乔麦这样挑这么多经典书籍的不多,而且这个年纪,爱看书却没上学,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有意给她优惠,好让她今后能常来。
乔麦在知道了老人的用心后。感动了很久,一个陌生人的善良,给了她很大的力量,托举她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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