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和黑塞见面
一阵冷风从窗外灌进来,翁晓下意识的往男人身边靠了靠。柔软的身体依偎在男人的腰侧,似乎能汲取一丝暖意。
夜幕悬着明月,不是太亮,但仍有淡淡的光辉,眼睛在稍微的适应了一下黑暗后,就能隐隐的看到屋内大致的轮廓。
叶奉行动了动,低下头,注视着怀里的女人。
凝视了许久,他才低下头,在安静的黑暗中将薄唇印在她的眉心上。
这样似乎还是不够,他松了她的手,改为拥住了她的腰身,然后捧着她的脸,从眉心吻到她紧闭的双眼,然后是秀挺的鼻,香甜的唇,又蔓延了整个软腻的脸蛋,最后埋首在她肩膀的秀发里,深深的嗅着她身上的气息。
仿佛这样,才能叫他安心。
第二天早上。
叶奉行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女人埋在长发下白瓷般干净细腻的肌肤,她睡得还很沉,呼吸均匀,靠在他的怀里,格外恬静的模样。
他没有多想,扣着她的下巴就直接吻了下去。
翁晓是被吻醒的。
正睡的香甜,迷迷糊糊的觉得呼吸困难,于是蹙着眉睁开了眼睛,男人英俊的脸放大在她跟前。
真是……见鬼!
一大早的,睁开眼睛就看见叶奉行的这张脸,多么破坏心情啊。
翁晓皱着眉,推拒的双手表达着她的不悦。
然而直到她快喘不过气来了,男人才舍得松开她。
翁晓抱着被子翻了个身,将整个脑袋都埋进被子里。
被子被他从后面拽了拽,“晓晓,起床。”
她不清不楚的咕哝了一句,抱着被子继续睡。
叶奉行:“……”
见叫不醒她,他只能扳着她的肩膀,霸道的将她整个人翻转过来,毫不犹豫的再度吻了下去。
直到吻得女人呼吸不顺再度睁开了眼睛,一双杏眼气呼呼的瞪着他,他才用手捏了捏她的鼻子,“起床了小懒猪。”
翁晓拍开他的手,“你才是懒猪。”
他笑意盎然,“我是公猪,你是母猪。”
翁晓:“……”
总之,说不过他就是了。
被他这么一折腾,实际上她也没了睡意。
摸到手机扫了一眼,“才七点,这么早起床做什么?”
因为裴钰请假,她这几天都没戏拍。
就算睡到天黑,也没关系。
反而起的太早,还没事干。
叶奉行已经掀开被子下了床,白色的浴袍挂在身上,腰带松垮,胸膛也露出了大块的肌肤,他站在窗前,逆着窗外洒进来的阳光,顶着一头微乱的黑色短发,五官轮廓在晨光中格外的干净俊美。
有那么一瞬间,翁晓被惊艳到了。
听见她问,他转过头来,“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翁晓抓抓头发,“和黑塞见面,不是在晚上吗?”
现在才早上七点钟,只怕黑塞也缩在哪个女人怀里,呼呼大睡呢吧?
“去买衣服。”他说。
“给谁买?”
“你。”
翁晓:“……”
不等她说什么,他已经转身走了。
看着他高大的背影离开视线,翁晓抬手用力的揉了揉自己的脸,还是认命的起床了。
今天是报仇的大日子,不能赖床。
翁晓收拾完毕把梳妆台稍微收拾了下,站起身才猛然发现修长冷峻的男人斜倚在门框上,深沉的暗眸无声又专注,不知道站在那里盯着她看了很长时间。
她心一跳,站了起来,“我好了。”
“嗯。”他仍是看着她,眼睛里是温柔之意。
他朝她伸出手,翁晓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手递了过去。
在家吃完他亲手做的早饭,两人就去商场了。
想来是为了晚上见黑塞,所以才要给她买衣服。
翁晓难得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挑了几身衣服。
拿过来给叶奉行一看,男人眸色深深,“为什么都是黑色的?”
“你看出来了?”翁晓指着那几件裙子说,“报仇和黑色的衣服,不是更配么?”
叶奉行:“……”
转而起身,挑出架子上一件金色的长裙,“试试这个。”
翁晓摇头,挑出了一件黑色的,“我喜欢这个。”
叶奉行摇头,她点头。
叶奉行点头,她摇头。
意见不统一,最后还是他妥协,买下了那件黑色的长裙。
临走的时候,还是包下了那件金色的长裙。
两人逛了一上午,在附近吃了点东西,回家。
等到了傍晚,翁晓换好了那件黑色的长裙。
站在镜子前照的时候,目光落在了化妆台上。
她走过去,弯腰扯出抽屉,露出里面一把短小的水果刀。
这把水果刀,是她住进来的那天,放在这里的。
本来是用来防身的,但思翁别墅的治安特别好,一直没用上。
今天……
她目光凝在那把刀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男人的声音。
“好了吗?”
翁晓回头,看见叶奉行站在门口。
黑色的西装搭配浅色的衬衫,和她的黑色长裙,莫名般配。
翁晓转过身,手在背后拿起了那把水果刀,不动声色的塞进了黑色的手包里,朝他走过来,“好了。”
“走吧。”叶奉行没有怀疑什么。
到地下酒庄时,已经过去一个小时。
外面的天色也已经黑下来了。
下车,翁晓站在叶奉行的身边,直接挽上了男人的手臂。
叶奉行微微侧眸看了她一眼,对于她这个主动挽他手臂的动作,显然是十分满意的。
两人没有说什么,进了地下酒庄。
冷峻俊美的男人跟娇媚清纯的女人走在一起,那注定是一道引人瞩目的风景线。
叶奉行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被人瞩目,翁晓还不太适应,被人盯着看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的垂下眸子,掩去眸底那一丝丝的慌乱神采。
下去的时候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
她低头,看着被他紧紧握住的手,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
好在,电梯没有运行多久,很快就到了最底层。
地下酒庄,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在地底下的酒庄。
最开始,酒庄只卖酒。
发展到现在,不止卖酒,还开了赌场和会所。
是个集吃喝玩乐于一身的地下城,安城许多有钱人都喜欢来这里玩。
两年前,翁晓也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蹦迪。
两年后再次踏足这里,却四处透着陌生。
这里比之前更大了,也更繁华了。
彩色的霓虹灯,透出这里的旖旎奢靡。
翁晓忽然发现,两年后的自己,早已不适应这种上流社会的玩法了。
来这里,她竟然觉得想逃离?
手指下意识的蜷起,叶奉行有所察觉的微微转头看向她。
深黑的眸子将她的害怕退缩收在眼底,一句话没说,只是握着她的那只手紧了紧,像是要给她传递勇气似的。
刚走到大门处,就有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叶少,请跟我来。”
翁晓觉得,那就是黑塞的人。
跟着那人往前走的时候,翁晓的手轻轻扯了扯叶奉行的衣摆,“这里是黑塞的地盘?”
叶奉行低头看了她一眼,低低地应,“嗯。”
翁晓了然,同时又有些紧张起来。
在黑塞的地盘,和黑塞见面,始终觉得被人掌握。
她往四周看了一圈,凑近叶奉行的身边,用只有两个人可以听见的声音问:“你的人呢?”
“嗯?”他反问了一句,“什么人?”
“你安排的人。”翁晓说。
来这里见面,他肯定是要安排人手的。
可叶奉行的回答却是,“没有。”
翁晓呆了呆,“没有?”
“嗯。”他淡淡的声音传过来,“我没带人过来。除了你和我,没别人。”
翁晓:“……”
她是该夸奖他英勇无畏呢?还是该说他傻呢?
像是看出她心中腹诽,他悄悄的捏了捏她的手指,说:“别怕,有我在。”
翁晓皱皱眉,没说话。
他们穿过了一扇扇的门,终于,走在前面的年轻人,推开了一扇黑色的门。他站在门边,微微弯腰,朝她和叶奉行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叶奉行牵着她往里,穿过那扇黑色的门,踩在柔软的地毯上。
整个房间便都被他们收进眼底。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房间,类似于包间一样的,里面设了一张巨大的牌桌。
他们进来的时候,牌桌三方,已经坐了三个男人。
他们在赌钱。
其中一个有些谢顶的老男人,把牌一推,“妈的,又输了?!”
其余的两个人,都是一脸淡然。
老男人脸上是忿忿之色,但愿赌服输,技不如人他也是没有办法。
只能叹口气,将外套一卷,走了。
和叶奉行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停一下。
翁晓的视线,落在剩下的两个男人的身上。
和走的那个男人差不多,两个都是中年老男人。
都是西装革履,一个手里夹着烟,一个手里捏着两个大核桃,转啊转啊。
这两个人,翁晓一个都不认识。
既不是安城里名声赫赫的商贾,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政界人物。
翁晓的视线在两人身上来回的转,最后落在核桃男的身上。
揣度着,他更像黑塞。
叶奉行已经带着她,走到了牌桌面前,停下。
抽着烟的男人看见他,笑着说:“叶三少?真是稀客啊。”
叶奉行微微颔首,还算礼貌的,“我与黑塞有约。”
抽烟男顿了一下,“来玩两把?”
叶奉行没有推辞,“好。”
然后在旁边空掉的位置上坐下来。
翁晓不知道他们之间在打什么太极,只能跟着叶奉行坐下来。
牌发下来,叶奉行的牌面,明显没有其他两个人的好。
四张牌,四个不同的花色,他却一直在跟。
直到最后,翻牌。
叶奉行输了。
抽烟的男人赢的最多,呵呵笑着说:“叶三少是故意输给我们的?”
叶奉行淡淡一笑,“开心就好。”
“难得叶三少肯哄我们开心。”抽烟男说着,把牌一撂,“行,我先走。你们聊。”
抽烟男走了,核桃男还在那坐着。
并且,从一开始到先走,核桃男都没说一句话。
可以见得,他就是黑塞无疑了。
翁晓盯着黑塞看,黑塞幽幽的转过眸子,视线落过来。
“这位就是翁小姐?”他的目光不怀好意的扫过来,“听说叶三少为了你,没少欺负我们丝丝?”
黑塞肯让金丝丝带话给叶奉行,就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
此刻听黑塞这么问,颇有种要替金丝丝要个说法的意思。
叶奉行开口:“还没介绍,这是我的未婚妻。翁晓。”
他用未婚妻这样的字眼来介绍她,别具用心。
既然是未婚妻,那与别人自然是不同的。
黑塞勾勾唇,“叶少既这么说,我也不好再多问。”
他抬手打了个响指,立刻有人过来,手里端着红葡萄酒和精致漂亮的玻璃杯。
酒刚倒好,黑色的门从外面推开,金丝丝迈着妖娆的步子走了进来。
人未到,声先至,“哥。”
这一声哥,无疑是喊的黑塞。
自然不是亲兄妹,只是金丝丝叫的,比亲妹妹还要热络三分。
加上她长得媚态,几个男人招架得住这样的?
黑塞冷漠的脸在见到她的时候,果然绽放出一些微笑,朝她招招手,“怎么才来?”
金丝丝在他身边的位置上坐下来,“我早就来了,在外面赌了一会而已。”
“怎么样?”黑塞问。
“不好。”金丝丝撅起嘴巴,“全输了。”
黑塞挑眉,“谁敢赢你的钱?”
“是霍少。”
金丝丝提到霍尹的时候,意味深长的朝翁晓看了一眼。叶奉行也似乎有所察觉的,侧眸看向翁晓。
她安安静静的坐着,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像是一点都不意外。
金丝丝问:“翁晓是不是知道霍少在?”
翁晓抬起眼帘,懒懒的目光落过去,“怎么?”
“没怎么,就是觉得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翁晓扯唇,”有什么好惊讶的?这里是上流社会的圈子,霍少出现在这里,很奇怪吗?”
“不奇怪,就是听说你和霍少情谊非常……”
“情谊非常?”翁晓打断她的话,“金小姐真会给我乱扣帽子。我现在坐在这里,可是以叶少的未婚妻的身份。你这么说,我可以理解为挑拨离间吗?”
未婚妻?
金丝丝脸上的表情有些僵,挂在唇边的笑意也变得有些不走心。看见翁晓伸手挽住了叶奉行的胳膊,她暗暗的咬牙。
但面上,笑容依旧浮现,“我没有那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翁晓盯着她的眼睛说:“如果你真没那个意思,我自然不会误会。”
金丝丝:“……”
今天晚上的翁晓,变得好尖锐。
金丝丝那一套柔弱戏码,根本没办法使出去。
只能憋住一肚子的火气,坐在黑塞身边,不说话了。
后面翁晓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端着那漂亮的玻璃杯,慢慢悠悠的品着红酒。
金丝丝手里也拿着红酒,可是视线却总是忍不住的朝翁晓那边飘。
翁晓毕竟出身非凡,之前是首富的女儿,那一股子娇贵之气,是从小养起来的。即便她现在不是首富的女儿了,但从小养成的习惯,使得她举手投足间,都是惹人瞩目的千金气质。
而这一点,是金丝丝远远比不上的。
好的出身可以锦上添花,而坏的出身,则会让你背负一辈子,隅隅独行。
翁晓是前者,所以哪怕她早已经不是千金大小姐,可是在叶奉行的心里,依旧很有地位。
而金丝丝自己,是后者。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摆脱不好的出身,永远也无法成为叶奉行眼睛里的那个人。
金丝丝捏着酒杯,心中全是愤然。
她绝对不会败在出身上!
她一定要赢!
叶奉行和黑塞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的都是生意上的事儿。
翁晓忽然扯了扯他的衣服,“我去下洗手间。”
她还没起身,叶奉行就牵着她,跟着站起来,对黑塞说:“我们去个洗手间。”
黑塞扫了翁晓一眼,“叶少对未婚妻真是体贴,上个洗手间也要陪着。”
“你有所不知,我这个未婚妻是宝贝,还有点迷糊,会很容易走丢。两年前她就走丢了一回,我花了两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找到她,可不是战战兢兢不敢再弄丢了么?上一次丢下是两年,下一次说不定就是十年二十年了,我耗不起。”
翁晓被他牵着出了门,朝洗手间的方向去。
她跟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洗手间门口,他松开她的手,“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翁晓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他,“你为什么要那么说?”
男人站在走廊的灯底下,温暖的光晕将他笼罩,在他周身打出一层朦胧的光,他侧着身子而站,微微转过头来的时候,俊脸又些模糊。
听他淡淡的说道:“在我心里,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他说的那么认真,脸上的表情那么肯定。
翁晓捏了捏手指,垂下眸子,“我进去了。”
“嗯。”
大概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被感动到了,所以满脑子都是叶奉行的样子。
翁晓洗了手,在镜子前拍拍自己的脸颊,“翁晓,清醒点。他是仇人,是仇人!”
不能心软,不能放弃!
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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