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老人犯法,一样要坐牢!
法外狂徒想送人进去,就送人进去?
王文轩和王雅雅丝毫不慌。
反正有这个证据,他们估计就可以出来了。
就算不能出来,法院这边轻判也是可以的吧?
到时候,出狱了之后,那还是不还钱。
到时候他们还是赚的盆满钵满,王国胜能拿他们怎么办?
法外狂徒能拿他们有什么办法?
顾晨一看就知道了。
欠条?
有欠条为什么一审不拿出来?
虚空欠条都来了?
欠条都可以伪造?
审判长张金秀也是皱了皱眉头。
这王文轩真把审判长当成傻逼啊?
一审都判完了,二审又拿出来新的欠条?
谁不知道王云霞是王文轩的亲妹妹?
王云霞能买房子,能买豪车给王文轩...
两个人的关系,随便写个欠条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认识专业的鉴定机构!我可以申请让他们过来,现场进行鉴定!权威的鉴定机构鉴定这张欠条,可以鉴定出来大概签写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他们只要过来,只要十五分钟就可以鉴定出来。”
“我看看这张欠条是什么时候写的。”
“包括手印,签的名字,还有纸张存放了多长时间,等等,都可以检测出来的。”顾晨说道。
这个世界上的效率都很快。
不仅仅是打官司,一些专业机构鉴定的效率也很快。
尤其是鉴定欠条上面的字迹,手印什么的....
随便一下就鉴定出来了。
听到顾晨要现场鉴定,王文轩头皮发麻。
不是...
这顾晨玩的这么认真的?
他们都拿出来了欠条了,顾晨就不能放他们一马吗?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欠了顾晨的钱啊。
一个律师,这么上心干什么?
王国胜要回来钱,会分给顾晨一分钱吗?
正好审判长张金秀这边也有此意。
很快,在联系了专业的权威机构之后,很快就有机构过来进行鉴定。
而鉴定结果,也很快出来了。
“经检测,这张欠条上的字迹,都是属于王文轩和王云霞本人,但是签写欠条的时间,是在一周内,按压手印的时间也在一周内。”
“这上面的纸张是一年内新生产出的A4纸,两个人的欠条并不是几年前的欠条。”
鉴定结果一出来之后,王文轩人都傻了。
审判者张金秀也是冷冷的看了一眼王文轩和王雅雅。
顾晨说道:“审判长,作伪证会严重影响司法秩序、破坏司法公正。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参与诉讼活动,如实提供证言、证据等,不得故意作虚假陈述或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工作。
“被告当事人王文轩和王云霞,制造虚假欠条,制造伪证!恶意不还钱,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而一审的判决,我认为还判的轻了。”
顾晨拿出了一则视频。
视频里面,正是新闻记者当天跟着王国胜去了云山胜地的场景。
云山胜地里面,王浩和张艳艳,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那里闹事,妨碍执法。
本来法院都要过去强制执行,结果这两个老人带队闹事。
甚至这两个老人还要带人打人!
耍无赖!
甚至一个执法人员还被张艳艳给咬伤了!
另一个执法人员,还被王浩拿起拖鞋击打头部。
顾晨说道:“大家也都看到了,法院这边去强制执行,但是王浩击打执法人员的头部,张艳艳咬伤执法人员。”
“这两个人正是王文轩和王云霞的亲生父母。”
“两个人故意闹事,妨碍执法,已经触犯了法律!”
王文轩连忙说道:“不啊!他们都是老人了,这个年纪的老人,打人也不会疼的,你们计较这种小事干什么?”
”而且老人哪儿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人要上门执法,出来维权不是很正常的吗?你们这属于暴力执法了!你们想动老人,老人想反抗不是很正常?”
“而且老人哪儿能打得过你们执法人员?对你们动手动脚,你们肯定也不会疼的啊!”
王雅雅也在一旁说道:“说了这么多,这还不是执法人员的问题?你们要是不上门执法,不去云山胜地,人家会出来妨碍你们吗?咬伤你们,打伤你们也是活该!你们自己活该!!”
审判长张金秀:“????”
直播间的网友也是满头问号。
不是,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啊!
典中典啊!
老人动手打人,打人就不疼了?
因为是老人,所以就不能和老人计较?
什么逻辑?
因为你是老人,天生就要让着你?
谁被打不疼啊?
谁被咬不疼啊?
居然还说出来是执法人员的问题,怪执法人员不上门执法。
顾晨站了起来,说道:“审判长,视频监控已经可以很清楚的看到。”
“王浩,张艳艳,两个人带着一大堆老人,显然是提前知道执法人员要上门,所以带着一大堆老人妨碍执法。”
“其中,王浩用拖鞋拍打执法人员的头部,对执法人员造成了伤害。”
“张艳艳咬执法人员的手指,并且咬伤了执法人员。”
“哪怕他们两个人是老人...法律也应该严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能因为他们是老人,犯法了就姑息他们!”
“如果今天股息他们,明天就会有更多的老人站出来去尝试犯法!”
“古人经常说一句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老人犯法,一样应该判刑!”
“王文轩,王雅雅两个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仅提供伪证罪,而且还和家人串通一气,妨碍执法,一审对他们的判决过于轻了,我认为二审应当加重判决!”
“王浩,张艳艳两个人,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我认为,应当抓捕王浩,张艳艳,两个人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ps:没想到今天没写完,写嗨了,但是下一章这个老赖案肯定是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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