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是我老婆”
车窗开了一点,两旁的路灯、婆娑的树影和温柔的晚风,都让明翊感到安心。
车驶进了一个隧道,隧道里的灯很亮,她偏过头,甚至能看清季筠霄眼睛上长着的每根睫毛是往哪儿翘的。
明翊很喜欢隧道,在隧道里,短暂的那点时间里,她有一种车不知道会驶向何方的错觉。
“我很喜欢隧道。”这句话有些无厘头。
季筠霄专注地看着前方的道路,他说话的时候张嘴的幅度不大:“很多电影导演也很喜欢。”
明翊知道他说得对,各种类型的电影里,她都见过这样的画面,朦胧、躁动,点燃每个人心里最隐秘的那团火。
“我看过很多电影,但其实我不怎么喜欢电影。”明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她的目光转移到了季筠霄握在方向盘的手上,手指骨节分明。
摇摆的灯光下,明翊仔细描摹了一遍季筠霄的长相。他肯定很适合戴耳钉,穿着夸张的潮牌服饰,敲架子鼓。如果高中某天放学,在校门口遇到他骑着摩托问她要去哪里,她会断然拒绝,然后把这个画面装裱起来,挂在心里,小心回忆几百遍。
但现实是,季筠霄从初中进入一所位于英国的私立学校开始,就习惯了西装革履的正装打扮,话也很少,几乎不笑。
这种想象与现实的错位,是她一直对他有着强烈好奇的最大原因。
好奇、被吸引,并不意味着喜欢,所以在这段蛰伏危机的婚姻关系中,明翊依然感觉她是安全的。
明翊从来不发动态,所以她精挑细选的摆拍照只出现在了季筠霄的朋友圈。
选照片的时候,明翊又看到了那张季筠霄嘴唇擦过她耳朵的瞬间,慌乱中她点下按钮拍下的照片。
奇怪的角度、昏暗的光线、下颌角的残影,一张错误时间拍下的错误照片。
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原来这就是荷尔蒙作祟的感觉,明翊没有删除这张照片,为了她晚来五六年的青春期躁动。
刚到家,明翊还在洗手,就听到客厅里传来季筠霄的询问:“你知道有一个叫吴明的人?好像是你的高中校友。”
明翊甩掉手上的水珠,用毛巾擦干,同时在脑中过了一遍自己有印象的校友面孔,好像没有这号人物。
“这谁啊?不认识。”明翊答道。
季筠霄斜倚在酒柜旁的墙上,装饰灯正好打在他的脸上,眼睛一明一暗。
明翊坐在沙发上,他转身,对着明翊所在的位置解释道:“我刚刚不是在朋友圈发了合照吗?有一个实验室的学弟给我发消息,问我我们俩的关系?”
闻言,明翊皱眉,声音听上去也有点烦躁:“你把手机给我,我来回消息。”
明翊从季筠霄手中接过手机,直接在微信对话框里输入四个大字——“是我老婆”。
点击发送,明翊把手机还给了季筠霄。
她整个人往后一躺,从散落在一旁的一堆抱枕中抓了一个,搂在怀里。
季筠霄拿过手机一看,忍不住笑出了声。
“咔嚓”,明翊做了一个模拟照相机的动作,“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你露齿笑。”
“我拍结婚照的时候,不是也笑了吗?”
“那是露齿假笑,谢谢!”
季筠霄也在餐桌旁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道:“你不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喜欢你吗?”
明翊看了她一眼,做了一个挑眉的动作:“这有什么好可能的?肯定是啊。所以呢?我对他都没有任何印象,说明我根本就不喜欢他。而且你不觉得这个人情商很低吗?就我们摆拍的那个动作,除了是情侣关系或者结婚了,有第三种可能吗?太好笑了,居然会直接给你发消息问,这什么神奇的操作啊?”
“你拒绝人都这么干脆的吗?”季筠霄单手撑着下巴问道。
明翊现在的姿势很慵懒,她调整了一下抱枕在怀里的位置,想了想,缓缓道:“是的吧。我从来不发好人卡,都是直接拒绝的,我会直接说‘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你’。因为很多人我确实不认识,话都没说过一句,突然跑出来表白,谁知道你人好不好啊?不过会直接表白的人也不多,可能我‘恶名远扬’。我真的会黑着脸拒绝的。”
“为什么会黑脸呢?”
“因为我是一个特别讨厌生活节奏被打断的人,我每天早上对今天要做什么都会做好规划,突然跑出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就很麻烦。最神奇的还是我们高考前一天,回学校拿准考证,居然有一个奇葩找我表白。我那天有多生气你知道吗?”明翊夸张地深呼吸,恶狠狠道,“高考对我来说真的非常非常重要,我好不容易把状态调整到最好,突然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我当时就觉得我真的好倒霉啊,怎么会有这么拎不清的人啊?对他来说,考前状态可能不重要,但对我来说就是很重要啊,我可是要裸考p大的,这什么概念?每一分都很重要。我当时真的觉得这是一个不吉利的征兆,回家抱着我妈平复了很久心情。”
季筠霄觉得明翊应该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人,她说话总是带有一种天然的幽默感和亲和力,像她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感到孤独。
想了一下,明翊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被表白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你读过那不勒斯四部曲吗?我当然比两位女主人公的成长环境好多了,但有一点是一样的,读书对我来说是最可靠的上升通道。作为一个漂亮的女孩,成长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陷阱太多了,在关乎我命运的抉择上,我始终是风险厌恶的。谈恋爱一定会成绩变差吗?不是绝对的,但只要我不谈恋爱,恋爱对我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就是0。这对我来说可太重要了。”
说这段话的时候,明翊的表情是很严肃的,说完她停了停,再开口语气就轻松多了:“当然,我读书的时候也没遇到过帅哥。人都是多面的,长相绝不是唯一衡量标准。”明翊盯住了季筠霄的眼睛,“但我唯爱帅哥。”
季筠霄避开了明翊的视线,问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问题:“你肯定朋友很多吧?大家都很喜欢你。”
明翊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也没有吧。虽然我确实很讨人喜欢,但我没那个精力和很多人维持朋友关系。”
她摊了摊手,叹气道:“怎么说呢?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善解人意,又很聪慧,经常会有人向我抱怨生活里遇到的困难,开导一个两个不难,人多了就有点麻烦,所以我的朋友也不是非常多。”
刚刚回家的时候,明翊要去门口便利店买在超市忘买的巧克力,让季筠霄先回家。
季筠霄指纹解锁,打开厅里的灯,空荡荡的房间里悄无一声,寂寥是蛰伏在暗处的孤魂,立刻缠上了他。
这才是季筠霄生活的常态,安静的、孤独的,每天单调重复类似的旋律。比起回家,他更愿意待在公司工作,至少工作的时候,他不会产生自我厌恶的情绪,那是他可以完全掌控的领域。
感慨不了多久,明翊就哼着歌回来了,她一回家,整个家就亮了起来。
明翊看季筠霄好像在专心思考,就没有打扰他,等他回过神,对上她的视线的时候,明翊拿起一颗糖,递到他面前,轻声问道:“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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