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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出售版权


“您再看一下合同,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签字了。”

        明翊面前摆着的是一份版权合同,在纠结了一个礼拜以后,她还是决定把《黄昏以前》的影视改编权卖给了星辰影视,邀请迟红莉出演女主。

        明翊之前在家就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并就一些具体条款的细节问题和对方公司法务沟通过了,现在她只是简单地翻阅了一遍合同,然后用黑色钢笔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作愉快!”

        明翊点头,和对方握手,然后离开了会议室。

        一个人站在紧闭的电梯门前,明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她已经把小说版权卖出去了,那现在再纠结小说公开发表,其他人会给出怎样的反应,已经没有意义了。

        其实明翊最怕的还是她妈妈会从小说的母亲形象里看到对她的投射。坦诚地说,迟红莉将要出演的那个角色,明翊确实赋予了她一些自己眼中母亲的特点。她很诚实地表达了自己对于母亲为家庭做出个人牺牲的看法和一些她观察到的潜伏于她父母之间暗流涌动的情感危机。

        明翊和她妈妈开诚布公地谈过心,但那都是在关于她人生方向的选择上,他们从未谈过她妈妈的人生,她妈总是有意避开这些话题,好像她生来就是明翊的母亲。

        这是明翊那么纠结的根本原因,如果被投资方看上想要影视化的是其他以年轻人为主角的小说,那明翊根本就不会担忧,她会欢天喜地地签下合同,高高兴兴地等着最终成品的公映。无论观众提出怎样的意见,她照单全收,因为她创作的最基本期望是她的故事能被更多人看到。这是她和陌生人沟通的方式。

        现在已经很难在社交媒体上和陌生人进行任何有效的沟通了,对话的双方总是预设立场,并且用一些激进的言论维护自己的观点,不只是别人是这样,明翊自己也是这样,她扪心自问,她没指望理解持有对立观点的网友做出判断的原因。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明翊大幅减少了自己在社交媒体软件停留的时间。

        写作是一个相对安静、独立的过程,虽然她写出来的小说还很稚拙,但她很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且为不同的声音留下了讨论的空间。

        在乘坐电梯到走出写字楼的这段时间里,明翊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以至于她一走出写字楼旋转门,直面室外的阳光时,眼睛因为不适应强烈的光线,下意识地眯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室外的阳光还是这么耀眼,夏天的傍晚依然炎热。

        明翊给季筠霄发了个消息,停在附近停车场的季筠霄把车开过来花了大概5分钟,期间明翊站在树荫底下低头看手机。

        这个习惯她高中暑假补课等公交的时候就有了。她知道一直盯着手机屏幕看不好,但这么多年,等车看手机的习惯没改掉,她对手机的依赖程度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这么多年”,明翊思忖道,她现在24岁,距离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已经过去六年了,但她时不时晃神会以为自己停留在15岁的夏天,是的,比高考结束更靠前,她总在想着中考结束的那个夏天。

        高考明翊要裸考p大,当然也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但当时17岁的她已经学会了掌控自己的情绪,她高三基本没有经历过情绪崩溃的瞬间,她想得很清楚,就算最后没发挥好,去了复交,那也完全是她能接受的结果,这也没什么,复交就够好的了。她爸妈也是这样对她说的,她就是进复交,她也是他们整个家族学习最好的人了。当她听到她爸爸用了“家族”这个词的时候,她愣了一会儿,这个词很大,她突然意识到她对两边亲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国庆、春节长假回老家探亲会见到的那些亲戚,她只知道自己该怎么称呼他们,但她对他们的名字、他们的人生经历,知之甚少。

        明翊发现自己的脑海中对农村是一片空白,可他们家离开农村到她才算是两代人。她爸妈小时候都是在农村长大的。

        在高考冲刺那段时间,明翊的思绪被这些厚重的问题缠绕了。那应该是更能沉淀下来的记忆,可对于那段时间明翊的记忆只剩下一种情绪,她现在依然可以回顾自己当时的感受,因为这些问题出现了就再没消失过,她现在也时常思索个人史、家族史,以及他们家两代人经历的学历背景、物质条件的巨变。

        但她又无比清楚有一部分的自己留在了15岁中考完的那个夏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自己和15岁的时候也没太大区别。上了高中以后的时间对我来说真的是过得飞快,高中前两年我都在适应大家都很聪明、同辈压力大得飞起的环境,高三一年又只顾着忙考试了。

        上了大学以后,我接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去了另一座城市,见到了更多的人,但我从来没有觉得我属于那段时间,我只是在那段时间里赶着要去下一个地点,我也顺利地去梦校读研了。但好像这些我想要紧紧握住的时间和经历都不真正属于我。等升学压力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整个人一放松,还是回到了中考完的那个状态,有一种匆匆应付了很多年以后终于又开始生活的感觉。这很可怕,不是吗?”明翊靠在副驾驶的椅背上,头微微仰起,看着前面停着的红色越野车的车牌号,等着绿灯亮了以后,车流再次流动起来。她的余光注视着季筠霄。

        “我也很想给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我好像做不到。”季筠霄沉默了半分多钟说道。

        “没关系,我只是需要把这些话说出来。本来这也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明翊说道,“想起来也挺神奇的,我从相亲饭局那天开始,跟你说话一直都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但其实我们当时连朋友都算不上。”

        “可能我看上去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明翊摇了摇头,否定道:“那肯定不是啊。你看上去很明显就是一个很难接近的人,而且很神秘。跟你搭话对我来说也是需要一点勇气的,如果不是那次莫名其妙的相亲局,那我就算遇到你大概率也是不会主动跟你说话的。”

        “那没有关系,我会主动跟你说话的。”季筠霄回应道。

        明翊不是很相信他说的话,质疑道:“真的吗?我不觉得。我们那次吃饭,你全程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完全是我一个人在努力找话题,好吧?”

        季筠霄用很平淡的语气说道:“那次你在博物馆认错人,拉着我的手跑到门口,当时我并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即使有也是有点愠怒。你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当时我是这样觉得的。然后这件事就被我彻底遗忘了,直到差不多半年后有一天早上我醒过来,觉得格外神清气爽,我不知道我梦里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依稀记得那个梦和你有关。但这中间的半年多时间里,我一次也没有想起过你。

        我在清醒理智的情况下是知道我没理由喜欢一个就见过两次的陌生人的,但我好像潜意识里对你有好感。”

        明翊很难收敛自己扬起的嘴角,她尽量克制自己,用尽可能冷静的语调说道:“那我们还是不会在一起啊。你也说了你只是潜意识里对我有好感,你白天清醒的时候也不会主动和我搭话吧。”

        “一旦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出现,它就不会凭空消失。我知道我没有靠近你的理由,但想靠近你的想法客观存在,我总会做出一些我自己无法解释的举动来接近你的。”季筠霄的声音有点低沉。

        “那你当时提出协议结婚,这属于非理智的、潜意识想要接近我才做出的举动吗?”明翊问道。

        她等了两分钟,没有等来季筠霄的回答。就在明翊准备放弃,不纠结于一个答案的时候,她听到了季筠霄用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算”。

        “那你当时表现得那么冷淡,一副被迫无奈的样子?我们试礼服那天,我穿着婚纱出来,你都没有任何表示,比机器人还面无表情,这合理吗?”现在明翊再回顾他们刚认识那段时间的互动,只觉得离谱。

        季筠霄为自己辩白道:“我们当时就是陌生人,如果我表现得很欣喜,那看上去更奇怪。”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你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我有好感,理智情况下会忽视这种莫名的心动,但忍久了,有可能会突然发疯,违背自己的理性靠近我。是这个意思,没错吧?”

        “我没这样说。”

        “但你说了那么多,直白来说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明翊很强势地做出总结。

        “想想也挺神奇的,认识你之前我母胎solo了23年。我当时真的觉得自己有可能不会结婚,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我连个crush对象都找不到,我怀疑过我是不是没有喜欢别人的能力。

        当时慌乱中拉错人,到室外看清你的脸的时候,我是有心动的,我当时就觉得这很难得,我不应该错过这个机会。但你看上去实在是太有钱了,我不知道你们家到底是什么背景,我不敢贸然行动。真的,我一想到你们家可能非常有钱,我就不太敢主动接近你了。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我只想过好我自己的生活。

        但我们还是遇到了,并且在一起了。五年前我跟别人说我23岁会结婚,有谁会信呢?我自己也不会信的。这听上去太离谱了。在我的预想里,我大概会一直单身到26、7岁,然后我爸妈可能会开始着急,催着我找对象,但我还是不愿意找。遇到你属实是个意外。”

        明翊感叹着相遇不易的时候,季筠霄已经把车停在了商场地下车库。

        “到了,下车。”

        来这家店吃烤肉是明翊主动提出的,但现在烤好的肉放在明翊面前的盘子里,她又没什么胃口了。

        “闻起来好香啊,但吃起来就那样,也没什么好吃的,尤其是这个蘸料还有点腻。”明翊做出点评。

        因为她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有人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所以他们这桌是季筠霄自己在烤的,没有让店员帮忙。

        季筠霄已经习惯了明翊的三分钟热度,她经常临时起意要买什么东西,等拿到手里又嫌这嫌那。

        明翊的这个坏习惯是从小被她妈重点抨击的对象,她爸妈一直让她改,但她就是改不掉,为了少被批评,她只是减少了抱怨的频率。

        但季筠霄会惯着她。

        “说实话,我感觉我现在被惯得坏毛病越来越多了,依然没什么生活自理能力,还更喜欢挑刺了。”明翊自我批评道。

        季筠霄不以为意:“有什么关系?”

        明翊被这句话噎住了,想来想去,好像也没什么大问题,于是说道:“这样很麻烦,太作了,让人讨厌。”

        季筠霄说得理直气壮:“我不觉得麻烦,也不觉得讨厌。”

        明翊用吸管一口气吸上来半杯乌梅汁,糖浆的味道很明显,口感一般,但明翊现在很开心,所以她还是觉得饮料是好喝的。

        吃完饭,明翊提出要在商场里逛一逛再回家。她跟季筠霄肩并肩走在一起,但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反应过来以后,明翊挽起季筠霄的手臂,才觉得正常起来了。

        季筠霄很明显地僵了一下,背挺得笔直,明翊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腕,说道:“至于吗?不要这么夸张,老公。”

        突然更改称呼是明翊临时起意,她确实是想逗逗季筠霄,但她真没想到季筠霄反应会这么大。他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明翊本来还想接着逗他的,都不好意思继续说了。

        随便地在商场里走了两圈,明翊看季筠霄仍然处于一种半出神的状态,和他说话他会回应,但耳朵还是红着,心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回到车里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明翊反而觉得气更顺了。刚刚走在商场里,她总觉得往来的人都在盯着他们看。

        车子开了不到20分钟,就到他们小区了。

        回家以后,明翊洗了个手,回到客厅,发现季筠霄坐在沙发上,肢体语言僵硬,不声不响地在发呆。

        明翊在季筠霄身旁坐下,她捏了一下季筠霄的左手,劝道:“好嘞,不要再害羞了。你先适应适应,以后喊的机会还多着呢。”

        明翊剩下的话都被堵回去了。季筠霄反手握住她的手,把她带到自己怀里,亲了下去。明翊暂时大脑短路了。

        两人稍微拉开了一点距离,明翊现在半坐在季筠霄的膝盖上,耳畔季筠霄的呼吸声很有存在感,他的手不安分地搭上了她的右耳耳垂,还对着她的右耳吹了口气。

        明翊也不知道事情的走向怎么又变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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