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第一章
一九七五年春,胜利村
刚下过春雨,土路上泥泞不堪,村口的大喇叭就开始播放着振奋人心的广播,“同志们,要为人民服务……”
小黄是一只二岁的土狗,因为常年饥饿导致它毛色暗淡,肚子干瘪,只是一双湿漉漉的眼睛里依然充满了对主人的忠诚,它在门口打转半天,发出可怜兮兮的呜呜叫声,最后坐在了门框旁边朝着里面望去。
透过破败的木门,可以看到家徒四壁的屋内,靠着窗户,有个用木板搭起来的简陋木床,上面躺着一个少女,或许是因为喇叭的声音太大了,下意识的用枕头捂住了耳朵,翻身继续睡了过去。
忽然传来脚步声,小黄兴奋的站了起来,朝着来人摇了摇尾巴。
“琳琳还没睡醒呢?”
李翠凤朝着屋里看了一眼,露出担忧的神色来,一旁的朱奎身材高大魁梧,但是仔细看就发现他十分的消瘦,只剩下骨架一般,而这种消瘦显得他的脸上的眼睛更大,鼻子更突出,让面容有多了几分些锋利。
他拿着一条因为用的太久而颜色暗黄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不耐烦的说道,“大夫不是说让大妮好好休息?她这会儿心里不痛快,就别吵着她了。”
朱家老太太腿不好,这会儿迈着不大利索的步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野菜粥,“赶紧吃了饭就上工去吧。”
说是菜粥,捞半天也不见几粒米,就是这朱奎也舍不得吃光,留了半碗放在了门口,说道,“留给大妮吃吧。”
夫妻俩草草的吃了早饭就上工去了。
朱老太太往屋里看了眼,喊了两声也不见朱琳回应,就把两碗粥都倒在了一起,说道,“大妮,饭放在门口了,你起来了自己吃,奶奶去河边走走。”
胜利村旁边靠着一条横穿整个富阳县的阳春河,时常会有野鸭子在那边下蛋,朱老太太就每天都去看两眼,想着能不能捡到野鸭蛋,改善下家里的伙食。
到了下午,朱琳是饿醒的,一低头就自己盖着大红牡丹花纹的旧棉被,还有那张贴在墙壁上的伟人画像,她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小黄大抵听到了朱琳的动静,叫了两声,朱琳顺着这狗叫声就看到放在门口放桌上的菜粥。
朱琳虽然不爱喝菜粥,但是太饿了,这会儿也没条件挑剔什么,起身走过来坐在一旁矮凳上,端起饭碗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甚至还不争气的添了碗底。
等着吃完就看到小黄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她看了眼比自己脸还干净的碗,有些内疚的摸了摸小黄的头,说道,“对不起,我给喝光了。”
小黄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又乖巧的趴在了朱琳的脚边。
朱琳摸着小黄毛茸茸的脑袋暂时得到了慰藉,她穿过来已经三天了,虽然一开始不愿意相信,但是这会儿已经没办法认命了
其实也不是不能忍受,主要是太饿了。
早上是菜粥,中午是菜粥,晚上还是菜粥,区别就在于早上的菜粥里还能见到米,到了晚上就真是一碗汤水了。
要是能吃上一顿肉?朱琳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门外传来朱老太太生气的声音,“真是没天理了,他们老王家抢了我们朱琳的婚事怎么还有脸在村里摆酒席,有肉?不去不去!赶紧给老娘滚!”
对方说了什么,但是因为声音太小听不清,朱琳一抬头就看到朱老太太气呼呼的走了进来,随后哐当一声的关上大门。
“大妮,你醒了吗?头还疼不?”
朱老太太看到朱琳醒了满脸的惊喜,随后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见正常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一旁的矮凳上唠叨的说道,“你说说你,怎么就想不开投河了?要是有个万一,你叫你爹娘,还有奶怎么活?”
朱老太太唠唠叨叨的半天,朱琳一句话都没听进去,那半碗菜粥似乎很快就消化掉了,这会儿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其实她刚穿过来那天就继承了朱琳的记忆,这朱琳跟她一个名,但是和容貌寻常的她不同是个少见的大美女。
晒不黑的皮肤,白净温润,弯弯的柳叶眉下面是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笑起来的还会带着两个浅浅的酒窝,叫人甜到心里去。
她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叫林国栋,林国栋也长的好,高大帅气,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站在一起简直是对璧人一般。不过林家要比朱家条件好上许多,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可以吃饱饭的人家,因为林家爸爸在供销社工作不说,林国栋还有个有个舅舅在县城钢铁厂里当组长,而且特别疼他外甥,很多人都说他早晚会被他舅舅接到城里去。
果不其然,前阵子林国栋就兴奋的告诉朱琳,他舅舅给他弄到了钢铁厂学徒工的名额,这消息在村里传开来,村子里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谁不想去城里领粮票?
朱琳的爸爸朱奎的就想让林国栋和朱琳早点结婚,这样扯了结婚证,也能跟着林国栋一起去城里了。
谁知道林家却变了卦,要让林国栋和村里王会计的家的二丫头王春芳结婚,朱琳一时气不过就投河了,然后就这芯子就变成了她这个从现代二十一世纪穿过来的另一个朱琳。
其实穿过来三天了,朱琳到现在还是懵的,穿越之前她就是寻常的下班回家,吃了一顿妈妈留给她的水饺,洗漱之后就打了一会儿游戏,然后就去睡了,结果一觉醒来就发现到这里来了。
她努力回想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很顺利呀?一定要揪出什么事,那大概就是打游戏骂了几句。
但是不至于吧?
只不过她想了三天也没想出个什么,而且木已成舟这会儿也只能认命了。
因为继承了原主的身体,朱琳听到林国栋几个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红了眼圈,她能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无奈感。
朱老太太看了就心疼了起来,骂道,“他们家真不是东西,就这还有脸叫我们去吃酒席……”
朱琳饿的迷迷糊糊的突然被酒席两个字迷住了,抬头有气无力的问道,“奶,他们办酒了?有肉吃吗?”
“说是有……”
林家小日子过的不错,林国栋的爸爸林鹏在供销社工作,经常可以拿到一些别人拿不到的东西,倒腾两下自然比村里吃工分的强,加上王会计家里也有家底,这一次的婚宴居然做了猪肉炖粉条子来撑场面,这可是一个大菜。
原本吃酒席就是让人期待的事情,加上因为有猪肉粉条这样大菜,让村里的人都激动了起来,这还没到饭点呢,林家院子里就人满为患,甚至有隔壁村赶过来的,虽然不一定有位置,但是闻个味道也好不是?
朱琳和朱老太太到的时候里面乌压压的一群人,好容易看到西北角的那桌还有几个空位置,这才算是坐下来。
这时候的物资匮乏,虽然是婚宴,但也十分的简陋,一碟子炒鸡蛋,油炸花生就是少见的好菜了,别说还有一大海碗的猪肉炖粉条。
其实朱琳一进来就感受到了注目礼,但是她神淡淡的,就像是没事人一样,加上大家的心思都在酒席上,很快就忘了这件事。
煎鸡蛋又香又软,而花生米则是吃的唇齿生香,越嚼越有味道,当然最好吃的还是猪肉炖粉条,也不知道是不是朱琳错觉的,觉得这时候的猪肉非常的好吃,就是肥肉的部分也不腻,她一口气吃了好几口饭。
一桌子的人吃的正香,突然有人往朱琳这边推了推,说道,“同志,往里靠一靠,让新娘新郎吃口饭吧。”
朱琳一抬头就看到今天的新郎林国栋。
林国栋看到朱琳一愣,其实他刚才就知道朱琳来了,但是想着她也不至于来婚宴来捣乱吧?她也没有那样的胆子呀!谁知道居然还没走,然后还跟他坐一桌?
新娘王春芳其实也看到了朱琳,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了。
这会儿刚刚初春,天气还有些凉意,朱琳穿着一件半旧的碎花长袖,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厚毛衣,这还是李翠凤结婚时候穿的衣裳,实在是穿太久了,两边袖子都磨掉了,索性拆掉只当个无袖的毛衣穿,下面则是一条军绿色的旧裤,膝盖处打着补丁。
说起来这穿着相当的寒酸,可是偏偏朱琳生的好看,乌黑柔顺的头发扎成了两条麻花辫,露出一张白皙娟秀的脸来,一双杏眼澄清透彻,不点而红的朱唇像是花瓣一般娇媚。
王春芳今天算是认真打扮过了,崭新的红色格子上衣,外翻的大领子,十分的新潮漂亮,加上特意找人画了新娘妆,那自然是全场的焦点,结果朱琳一过来偏偏就把她衬的黯淡无光。
朱琳实在是太漂亮了。
今天的婚宴意外的热闹,这让王春芳和林国栋也找不到其他空位,不然也会挤到这边来了,只好坐了下来。
一时整个饭桌上都安静了下来。
要说这里最淡定的反而是朱琳,她头也不抬的认真吃饭,还时常给朱老太太夹菜,吃的那叫一个香,好似根本就忘记了旁边还有个林国栋和王春芳。
王春芳看着朱琳夕阳下,白的近乎透明的肤色,在看自己被晒黑的肌肤,就是用了费力弄来的雪花膏也不见好,心中就生出妒忌来,说道,“朱琳同志,欢迎你来参加我和林国栋的婚礼。”
“你好。”
朱琳礼貌的点了点头,继续埋头吃饭。
王春芳忽然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她轻轻皱眉,在看仔细看眼四周,发现她们这里似乎成了焦点,所有人都在偷偷的打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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