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
假如时间能倒流回去,以旁观者的姿态重看一次,就会发现,有些被藏于地底的秘密,是出于爱。
六年前她最后一次和他通话,她一句你想家吗,让他猜出她的位置。
他不知道她家的旧址,迫不得已打给林末,那是他第一次开口求人。
去到她家,只看到一地的血,床上地板上零散着几颗药丸,有一个透明药盒,里面是空的。
她已经完全昏迷,无论他怎么喊,她都没反应。他第一次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惧。
送去医院抢救时,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
那时他连站都站不稳,血液像凝固了一样,脸白得厉害,是那种没有生机的惨白。
一天一夜后,总算抢救过来,用的最贵的药,但也不过是吊着一口气,而且她的求生意志本身薄弱。
听说医学界有一中医师,用药大胆独特,施针手法高超,曾救活过癌症病人和脑溢血患者,名声大噪。但收山多年,行踪不定,没人请得动。
而他父亲和他是至交,那是他第二次求人,他和父亲关系不亲近,甚至可以说恶劣,但他第一次卑躬屈膝,是对他父亲,跪了一天一夜。血浓于水,他父亲是不忍的,但也不会轻易欠人人情,去帮一个害过他儿子的人,而且她的父亲,还抢走了他妻子。
他父亲以此要挟,和他达成协议,他毕业后要回任氏继承家业,而且要和她一刀两断,此后都不能再见她。
她真的活了过来,昏迷时有心理师为她催眠过,加上她的心理创伤,潜意识有意逃避这些问题,醒来时,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末那时第一时间扔下手里的工作从国外赶回来,和他一样,在她昏迷时日夜守着她。
当她醒来时,就意味着他到了履行协议的时候。
她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林末,她以为救她的也是林末;失去记忆的她,在他面前笑得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而从没注意过长廊的另一端有个少年一直凝望着她。
她渐渐恢复,林末瞒着他带她去了英国,他又过上了那种自甘堕落的生活。
抽烟喝酒打架,把人打得粉碎性骨折,差点落得终身残废,他自己也没了半条命。
他父亲安抚好受害者,最终作出让步,如果五年后他还是忘不了她,他不再插手他们之间的事,但五年内,他必须在任氏作出成绩。
毕业后他就逐渐接管了任氏,仅一年时间,就把集团的总资产翻了几翻。
他一直有暗中调查她的动向,熬到第五年,他订了机票去英国。
人群中他一眼看到她,和朋友走在一起,脸上挂着明艳动人的笑。
她几乎天天在外面跑新闻,擦伤摔破是家常便饭,他使了些手段,让那家新闻社辞退了她,迫使她回国。
在ktv那次,她看到他手上的胎记惊慌失措,让他开始怀疑,即使没有父亲的阻挠,即使她忘了所有,他们在一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可是老天又给了他机会接近她,所有人都以为他带着恨来找她,曾经一度他也这样认为。
但到最后,他不过是想离她近一些。
爱到极致是痛,痛到极致是恨,恨的极致还是爱;
他只需确定,他是爱她的,便足够了。
他们之间,早已像藤蔓一样缠在一起,真正割舍放下,谈何容易。
……
许映笙抱着奶茶一晚没睡,盯着那奶茶发了一晚呆。
他的死穴难道是怕女人哭?
这么好说话,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坏。
她摸了摸刚刚被他亲过的地方,心里像浸了蜜汁一样,痴痴地笑了出来。
很快她又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糟了,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第二天周日,她不用上班,晚上睡得晚,早上也起的晚。
项迢苟给她发了句早安太阳的表情,又问:今天休息吗?
她昨晚简单回过他说有事去不成,大概被他误以为欲拒还迎的手段。
她干脆把手机撂一边,热了杯牛奶,烤了两片吐司和火腿肠,完了之后她才开始怀疑为什么要自己弄早餐?
既不用上班,而且现在是午餐时间,真是熬夜熬傻了。
她把牛奶喝了下去,两片吐司夹着火腿,边走边吃,她还想去张莉的店里吃鱼包面,刚走去,远远就看到李哲,身边跟着几个人,好像在和什么人谈判,一副气派的模样。
李哲眼尖,很快发现她,挥手招呼她过去,她
想当看不见,于是李哲真以为她看不见,大声喊,“许映笙,这边。”
于是她不得不过去。
“你在这儿干什么?”她咬着面包问。
“谈收购,”他说,“你呢,你怎么来这儿?”
“吃个饭。”
“那你手里拿着什么?”
“早餐。”
“……”
李哲张了张嘴,朝她竖了个大拇指。
“收了多少?”
她看了眼大街,有很多店铺门口挂着关门停业的牌子。
“快五成了,”李哲有些得意,“不过有几间比较难搞,死活不卖。”
她关心道:“那怎么办?”
“只要等我们收购到了一定数量,”李哲也不隐瞒她,“根据土地管理条约,剩下的可以申请强制拍卖。”
她把剩下的面包塞进嘴里,有些口齿不清的问:“你们开的价格很高吗?”
“比市价高了三四成,大家又不傻,拿钱去享福不好?好过累死累活困在这里。”
她若有所思的扫了眼略显冷清的街道,“那你们继续,我去吃点东西。”
张莉不在店里,她照例点了两碗馄饨面,边吃边翻着朋友圈。
白伊发了一条朋友圈,写着:今生有幸,遇见你。
附上一张照片,是路灯拖长的两道黑影。
再往下拉下一条,是一大片红彤彤的花,配文:山上的彼岸花开了,今天打卡,太美了。
再往下几乎都一样,整个朋友圈几乎都被彼岸花霸屏。
她正想着下午怎么打发时间,看来有着落了。
结账时,她问老板:“叔,你这店要打算卖了吗?”
“卖?”老板边收桌子边义愤填膺,“除非我死,不然绝不会让人动我这里分毫。”
她打量了一眼店面,没有多说,付钱离开。
回家翻出一个背包,把相机塞里面,然后出发去旗山。
前几日下过雨,今天天气微凉,山下的空气都是清爽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在山脚碰到了任嘉奕,或者说一个很像任嘉奕的人。
她距他几步远的距离,从身形看很像他,毕竟没几个能做到这样出挑的。
但穿着风格大大改变,一件黑色t恤,一条牛仔裤,不像领导,更像个普通的大学生。
再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怎么有种情侣装的即视感。
她看不到他的脸,也不敢贸贸然上去盯着他的脸,万一认错了,还容易被当成女流氓。
就这样不远不近的跟了一段距离后,他停了下来,脸转过来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心脏砰砰砰地加速跳动。
她觉得自己的脸肯定发红了,但她的脸皮没有让她过多的在意这些,欣喜代替了害羞,她蹬蹬蹬地加快速度蹭到他身边。
“你怎么来了?”她问。
这个问题,深一层的原因是李哲打电话通水说看到她往旗山的方向走。
表一层的原因是——
“运动。”他淡定地说。
多么合理简单的理由。
她眨了眨眼,“你一个人?”
“嗯。”
她莫名有些兴奋,“我也一个人,我们一起吧,山上的花开了,我带你看啊。”
“嗯。”他耳根微微发红。
他们一起往前,他拉下她的背包挂在自己肩上,她则似乎对一切都很新鲜,活蹦乱跳的,这儿看看,那儿瞧瞧。
很快她就累了,渐渐消停下来,又蹭回他旁边。
这才注意到他手臂上有道新鲜的疤,原本的伤口应该挺深,看起来应该是刚恢复没多久。
平时他都穿着长袖衬衣,倒是从来没发现。
她指了指他的疤问:“你这儿怎么弄的?”
他语气平静,“不小心刮到。”
她皱了皱眉,这创口,明明像人为的,不过他不想说,她也不多问。
“痛吗?”她有些心疼,因为看着就疼。
他本就不怕痛,这点伤对他来说没有感觉,只是她忽然一句关心,让他心里狠狠悸动了一下。
“有点。”他说。
“那要不我们回去吧,我带你去医院看看,来,把包给我背。”
他伸手要拿过她的包,被他避开,“不用,你要是不介意,牵着我就行,这样会减轻疼痛。”
许映笙一头雾水,“这什么原理?”
他视线驻足在她脸上,顿了会说:“能起心理作用。”
“哈?”她没反应过来。
他伸手揉了揉她后脑勺,轻笑:“没事,开个玩笑,别被吓着。”
任嘉奕会开玩笑?这是什么玩笑?
“没事,”她学着他说,手已经牵上他的,“牵手多简单,反正大家都solo。”
他眉眼不自觉地弯了弯,又怕太明显显得早有预谋,轻咳一声稍稍收敛了些,回握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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