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飞鹰堡上,花眉男》求票!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澹台明末站在房外,听得里边传来阵阵戏曲唱念之声,颇有些自在逍遥的意味。
轻轻推开房门,并未见到慕景奚,澹台明末继续向着里间走去,竟见到令其大跌眼镜的一幕。此时的慕景奚正立身铜镜之前,精心打扮!
慕景奚往日里虽说衣着还算得整洁,扮相也干净清秀,但对于细节可一向不太注重。今日不仅梳髻束发,而且换了一套行头。与以往穿着随意、发髻散漫的样子完全不同。一边挑拣衣服、一边对着镜子臭美、还不时唱着几句戏曲,全然未曾注意到身后的澹台明末。
“便好道杏花一色红千里,和花掩映美容仪。他把乌靴挑宝镫,玉带束腰围,真乃是能骑高价马,会着及时衣。”
“墙头马上?”澹台明末一挑眉道。
唱罢,慕景奚扭着腰身,细细欣赏着自己的英姿。乌丝金缕束发带、烫金圆领广袖玄裳、乌缎赤纹小朝靴。再加上腰系容臭,玉佩其身,活脱脱一副贵公子的形象。
闻了闻腰间清香,慕景奚显然还不满意,又伸手抓了一把白玉散......
“你小子发什么神经!”实在看不惯慕景奚这臭美的样子,澹台明末对着其后脑就是一个脑瓜崩!
“呀,师父,你来了,瞧瞧,咱这扮相!”慕景奚赶忙对着澹台明末臭美到。
不得不说,慕景奚本就清秀、英气,再这么一收拾,确实是有几分俊朗。但澹台明末可没夸奖他的意思:“总角小儿,还束什么发?切!”
闻言,慕景奚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顿时嗤声,给了澹台明末一个白眼。慕景奚年不过十三,确实该是束总角妆容,但慕景奚一贯嫌其幼稚,再加上那散漫懒得收拾的性子,所以少有束发。撇了撇嘴道:“老天爷呵护,给咱一副好皮囊,可不得收拾打扮好了。”
“切,王婆卖瓜!”澹台明末道。
“哟,你是嫉妒吧?时光一过不回头,鲜肉风干成腊肉。”慕景奚讥讽道。
“哼!为师虽说已过而立之年,但一向注重保养。不仅有着天生俊俏的底子,再加上岁月的沉淀,那份骨子里的岁月感和气质,可不是你比得了的。且不说现在,就说当年,为师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那家伙,不知多少男子妒忌......”
看着澹台明末喋喋不休,慕景奚顿时一副惊奇的样子,一口翻译腔讽刺地道:“喔!我的盘古呀!看看这喋喋不休的澹台先生!看看他都在说些什么狂妄无知的话!噢!亲爱的澹台先生,你究竟是受了什么刺激?愿盘古赦免你愚蠢的灵魂!”
澹台明末额头青筋暴起!一个耳刮子招呼了过去——没想到慕景奚早有防备,就在那电光石火间,抄起桌子上的茶杯就是一泼......
闹了片刻,师徒二人都是累得气喘吁吁。澹台明末坐在桌子上,休息了片刻,对着“桌布”道:“我说你小子今天打扮得如此妖艳,是要和哪家裁缝店合作呀?”
“桌布”挣扎了片刻,叫嚷道:“切!你懂什么?哪家裁缝店请得起我?见心上人当然要收拾!”
“喔?哪家母猪呀?”
“滚!你才母猪呢!”
“哟?”澹台明末闻言一乐,起开身又道:“谁呀?”
澹台明末起开身,慕景奚赶紧活动了一下筋骨,随后一脸羞涩地道:“就是......那天!”
“哪天啊?”
“哎呀!那天!”
“我当是谁呢。”澹台明末嗤笑一声,慕景奚说的该是那天城门口遇见的女子。
“今天不是展览会嘛。”慕景奚傻笑到。
澹台明末摇了摇头,语气严肃了下来:“你小子,没个正行,说吧。”
澹台明末知道,什么打扮了去见意中人完全就是慕景奚在胡闹,他点名要去找那女子定有什么原因。慕景奚闻言,咧嘴一笑。不错,他要找那女子确实是另有原因。
“说吧,你发现什么了?”
“嘿嘿,师父,你觉得那女子什么来头儿?”慕景奚反问道。
“嗯,应该不是哪家珠宝行派来参展的。”澹台明末想了想道。
“为什么?”
“那女子华贵非凡,背后势力的财力自然是毋庸置疑,但我观那女子举止不似商旅,隐隐间有一丝贵气。况且,按常理来说,商人一般低调,那会如此招摇。”澹台明末沉思道。
“可凡事总有例外啊,或者说这是某家商会的噱头?”慕景奚又问道。
“有可能,我之前也是这么猜测,但......你还记得队伍后方的几辆马车吗?”澹台明末问道。
“记得。”慕景奚答道。那几辆马车过后,竟然在地上留下极深的车辙印,那便说明,里面装载的该是极为沉重之物。能留下如此辙印,看来里边大概率是金银!
“对,如果是来参展的,应该着重在技法展示,器皿也只需要带上一些精品即可,难道会搬空全部身家?所以,里面装的该是未成器皿的金银。”澹台明末道。
“会不会是当地金行押运的金银料?”
“不太可能,毕竟押运队伍该不会这么高调。据我猜测,大概率是来展会竞拍什么东西的。你觉得呢?”
“我所想和你差不多,但还是需要你来帮我印证。听了你的分析,我先前发现的东西就合理了。”慕景奚道。
“什么?”
“跟在队里的一名骑马男子,或者说是他腰间所系的无意间露出来的一个锦囊!”慕景奚道。
原来,澹台明末并非天晟帝国人士,认不出那锦囊来。可对于慕景奚来说,此物算不得陌生。在天晟帝国,凡是官身皆佩有证明其身份、品阶的符印。三品及以上官员佩戴龟符,其下至五品佩戴鱼符,而后,龟符、鱼符各依金、银、铜袋包装,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金龟婿”这一说法。
而那男子所佩正是一银纹鱼符,也就是说,此人乃是一四品官员!但如此身份,为何会在队伍之中居于后方呢?那名女子该是什么身份?所以,他们断然不会是前来参展的珠宝商!
“有意思。”澹台明末也对那女子好奇起来了。
怒库城,惊峰镇。
此镇建于山峰危崖,算是一处奇观。此镇除去下方建在稍微开阔的一处坡地外,全部是开凿山体所成石室、吊在峭壁的楼宇。其间栈道相连,壮观雄奇!与其说是建在山峰,倒不如说是“贴”在上面更为合适。
而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开凿山体、岩石垒建的“飞鹰堡”!此堡原先乃是帝国所建军事要塞,堡垒内植山体,又以花岗岩扩建三层,即便是虚空境武者也难以撼动。加上其下方峭壁之上开凿的众多石室、营垒,构成了一处坚不可摧的工事。随着天晟帝国疆域的逐步扩展,此地便被废弃。随后,当地居民继续开凿山体,又以木材在峭壁之上构建屋舍,方成今日奇景。
看着脚下栈道,慕景奚不禁啧啧称奇。这里的屋舍、栈道,皆是由深入山体岩石之中的硬木圆柱为支撑,即使比起那些石室来,牢固程度也不遑多让!而那些巨大的石室,也早已不再是冷冰冰的军事营垒,而是一处处商业繁茂的小聚落。就如同慕景奚刚刚踏入的一处山体,其内灯火通明,在此处石室,竟然有一家餐馆,五户人家。而走至山顶,更是令慕景奚瞪大了嘴巴。
这飞鹰堡下方的山体竟然已经被开凿出一处足有三纵两横的街市,街市顶上犹如太阳一般照亮此处的是一枚夜光石。
师徒二人并未过多停留,穿过市集,在洞穴边缘有一石洞,步入洞内,是一径直向上的狭长石阶。前行许久,待得离开隧道,二人已然到达山顶,见到眼前宏伟的建筑,正是飞鹰堡!
看着沿山而建的城廓,将此地与外界完全隔离,慕景奚不禁感叹,这飞鹰堡果然不简单。想要到达此处,必须通过山体之内的石阶,而石阶又被建于山体内外的各处石室、栈道哨所层层把守,可以说,一旦爆发战事,此处完全可以迅速成为一根楔在帝国西南的楔子,起到极大的军事作用。
“这飞鹰堡周遭遍布石室、哨所,成网状由一条条栈道、隧道连接起来。一旦有敌情,便可层层设防,如果那一哨所被攻占,又只需要将相连的道路堵死,便可使其断绝交通,成为一座孤岛。另外,你看,各层营垒分布皆成交错形态,加上地势险要,敌人只能在峡谷、洼地之间挺进,而无论哪一个点都将面对至少来自四个方向的弩箭,居于高处的营垒便可居高临下,成交叉对射之态,啧啧啧......真是绝呀。”
扶着城郭,一男子瞭望四下,对着同行之人分析着这飞鹰堡的布局。令慕景奚也是听得入了迷。
不过,再怎么巧妙,现下的飞鹰堡都不再是一处铁马金戈之地,只有那垒体之上的痕迹默默诉说着那曾经峥嵘的岁月。不过,反过来想,如果飞鹰堡会说话,对于现在这般繁荣升平,它一定也会欣慰吧。
由于时日尚早,师徒二人并不着急,便准备四下逛逛,但慕景奚实在和澹台明末玩不到一块,二人便约定傍晚时分再碰头。闲逛了许久,慕景奚忽然闻到一股香味,偏头过去,见有一酒肆,便走入其中。
“客官,来点什么?”
见慕景奚坐下,一名跑堂赶忙擦拭桌面,倒上茶水。
“有什么特色?”慕景奚问到。
“呵呵,客官,别看我们这只是一处小摊,可好东西不少。在这一片可是极其出名。只要不是龙肝凤髓,应有尽有。水陆南北、各地菜色,只要有食材,我们就能做。”小二笑着道。
“喔?这话说的有点大了吧。”慕景奚笑着道。
“哈哈哈,夸张是有点,不过也算不得吹牛。我们这走南闯北的客人多了,但凡到过此处的客人,无论是哪方人士,我们基本都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小二道。
“这么说,你们精通各大菜系?”慕景奚饶有兴趣。
“这么跟您说吧,咱这的老板,就是主厨,曾经是上任峨松郡郡令大人的私厨。”小二颇为傲然。
“喔,这么回事。”慕景奚点了点头,有道是大隐隐于市,看来这怒库倒是个藏龙卧虎之地。
小二见状,倒是有些惊奇,慕景奚虽说衣着华贵,但他们来过的显赫也不少,听到主厨的身份却如此淡定的可还是头一遭。
耳听为虚,慕景奚当下决定考一考这店家,开口道:“怀抱鲤。”
后厨,一名大汉正在颠勺,三个小厮手脚极其利索,只要大汉下令,便可立即将大汉所需的食材、工具准备齐全。大汉虽然面相粗犷,但手法却极为细腻,不多时便将一道菜品完成。
就在此时,小二来至跟前,对着大汉道:“掌柜的,有人点菜。”
“喔,是要吃什么呀?”大汉一边擦着手,一边道。
“说是什么......怀抱鲤。”
闻言,大汉身子当即一顿,问到:“孔府菜?是谁?”
小二撩开帘子,大汉一瞟,见到正在喝茶的慕景奚。
“掌柜的,有什么问题吗?”
“看来是想考考老夫......呵呵,没问题。”
慕景奚边饮茶,边静待,倒要瞧瞧这老板的手艺。原来,慕景奚点这道“怀抱鲤”是有深意的。如这店家所说,如果客人点的是什么奇异食材方能做出的菜肴,那他们也没办法。但如果是寻常食材,那不管什么菜系,他们都能得心应手。可如果只是寻常菜肴,可看不出厨师的手艺,于是慕景奚便点了这道由鲤鱼制作的孔府菜。
又道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孔府名菜最是考究,能真切的反映出厨师的水准,而鲤鱼也算不得什么难得的食材,倒也不算为难店家。
看着亲自着手每一个环节的掌柜,小二有些疑惑:“掌柜的,您平日里只是做火工,今日怎么亲自操刀?”
“这个客人不简单,鲤鱼不过寻常之物,不算为难,他要考的是咱的手艺。”
“这怀抱鲤到底是什么菜。”
“这菜品由大小鲜鲤合制,其余食材也不过平凡的肥膘、木耳等。但此菜却是孔府菜!真正考究的是橱子的手艺。寻常人恐怕听都没听说过,所以此人只怕有些来历,见识也是不凡,当然马虎不得。”
“原来如此!”
......
片刻之后,菜肴完成,在小二紧张地注视下,慕景奚细细品味起来,尝过一口,便知深浅,当时便翘起大拇指。看样子,这掌柜果然不凡!
小二躬身退下,慕景奚细细品尝起来。
这家掌柜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如此小摊,却有客人往来不绝。
“哟,怀抱鲤?小兄弟挺会吃嘛。”此时一道略微有些轻佻意味的声音响起。
慕景奚寻声一看,原来是邻座一男子。男子起身,对着慕景奚抱拳行礼,慕景奚赶忙停箸,抱拳还礼。只见男子年岁约莫三十至四十之间,衣着朴素,行止之间总有些慵懒意味,最让人注目的是其眉毛,一黑一白,甚是怪异。中等个头,略显福态,地阁方圆,鸢肩龟脊。
“小兄弟,应该不是本地人吧?说你会吃,到此处却不尝尝本地美食,说不会吃,又知晓这孔府菜。”男子咧嘴一笑,对着慕景奚挑了挑眉。
“阁下有何见教?”
“诶,别那么客套,你是个小吃货,我是个老吃货,咱们何不拼个桌,互相品尝一下对方的菜肴?”花眉男子道。随即将手中酒壶放在桌上。
“呵呵,既然先生有此美意,那便请坐。”慕景奚道。
“爽快!”花眉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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