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
苏蒙正在家里听着昆曲,手里捧着书卷。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
声音悠悠扬扬,干净清脆。
“妹妹。”一个声音从苏蒙的身后想起。
苏蒙抬头,看来的人是丁薇华,苏蒙没有说话,丁薇华笑道:“妹妹素来也喜欢听昆曲?”
“嗯,喜欢。”苏蒙淡淡地说了一句。
丁薇华紧接着说:“妹妹,我可是学昆曲出生呢!早年间也得过几次奖,后来生了相儿就放弃了事业。”
只见苏蒙还是不说话,却递了一杯茶水给她,她拿起水杯押了一口茶水继续说:“当我我和程经认识的时候还是靠昆曲认识的呢!当年他也很喜欢我唱昆曲,说雅致得很。”
苏蒙拿起一杯茶水,抿了一口,缓缓道:“哦?难怪你的声音这么清脆干净,感情是练家子。”
苏蒙的声音也很清脆干净,但却不是练家子,而是内在的修为呈现出来的干净。
丁薇华笑道:“哪里是什么练家子,这不都好些年没练了吗!全部时间都耽误在了无相的身上,差不多也撩开了手。生疏得很。”
其实若不聊程经的话,苏蒙很愿意和丁薇华多聊几句,着实觉得她身上还是有一些文化气息的。
苏蒙将昆曲的声音调小了一些,只听她慢慢地站起身,声情并茂的唱起了《牡丹亭·皂罗袍》。
她这一开嗓,顿时失去平时谄媚的样子,顿时觉得她整个人都自然了,自信了!此时此刻,惹的保姆们都来围观,客观来说确实不错!
在她余音绕梁的嗓音中,苏蒙想起了那日她拿来的字帖,看着着实不错,不但浑厚有力,而且行云流水!要不是她对自己有夺夫之意,苏蒙定能和她交个不错的好友,兴许这个好友比暖暖,林筜还要好。可是偏偏同时看上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并不喜欢她,她还执迷不悟,这也许就是戏文里的词曲:情切切,情迷迷。
当一个人对情感执迷不悟的时候,是很难用既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做事的。所以她现在可能就是在情迷之时。
至于她为何生完孩子迟迟不肯来找程经,而是到了孩子七八岁才来寻他。这是一个谜。
唱音落下,苏蒙已经煮好了一壶飘香四溢的龙井准备给她润润嗓子,茶香萦绕在鼻尖,曲音舒展在耳边,苏蒙恭敬的将茶水递在了丁薇华面前,闲闲的说道:“姐姐为何这些年一个人过也不肯来找孩子他父亲呢?”
丁薇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也没放下茶杯,用细长的手指慢慢地在杯子口轻轻地搓了搓,有些不自然的说道:“不瞒妹妹你说,我一向来就知道程经是一个浪子,阅女无数,所以当年我并不爱他,只是有过一夜情,后来我和我的一个深爱的师哥在一起了,并且生下了无相,我和我的师哥恩爱的生活了七八年,之后就发现无相并不是我师哥的孩子,我的生活圈子很简单,所以自从我和我的师哥分开后我就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程经,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苏蒙见她提起她的师哥,眼眶红红的,私有万分的委屈,一时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安慰她?苏蒙此时想的竟然是安慰她!
接着丁薇华,继续道:“我知道前阵子我做得事情可能有点激进,我很渴望一个完整的家,有时候我都会想,苏蒙你如此宽厚,也许也能接受共事一夫···”
“不能,我不能接受共事一夫。”苏蒙道。
“现在我知道了,现在我只是想和你做一个知心朋友,相信以苏蒙你的才情,我也应该配得上做你的知心好友。”丁薇华道。
“当然,你也很有才情,或许哪天你也能把林老太的心笼络住,她老人家很喜欢有深度的人。”苏蒙道。
丁薇华道:“林老太见微知著,我···想笼络她恐怕有点困难。”
苏蒙道:“你想要一个安稳的所在,把孩子将养长大,这点我和林老太和程经都是可以答应的,至于其他的,我和林老太说的话是一样的。”
丁薇华道:“苏蒙妹妹如此坦白,我就知道我没来错地方。”
苏蒙道:“也别埋没了你的才情,你应该继续唱戏才是。你唱戏的时候人很自信,很自然,或许你应该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中,孩子的一切林老太太都会安顿好,这点你放心。”
说完,苏蒙便起身去了书房,说是要去抄经,经文抄一半不好搁下。
丁薇华也不紧不慢的跟在了苏蒙的身后,说是要看看苏蒙抄什么经文。
来到书房,只见她纤纤玉指摊开了一张古色宣纸,一边慢慢地研磨一边慢慢地翻开了一本《金刚经》,闲闲地说道:“有兴趣的话可以留下来一起观摩。”
丁薇华自然是想留下来观赏的,此画此景活脱脱一位病娇美人抄经图,丁薇华感叹此时的自己不会绘画,若是会绘画她定能将苏蒙此时的情景渲染于丹青墨画之中。
丁薇华在戏园子里看过不少的美人情景,但却都不及她这一副清净自在的样子,感觉这位女子似乎从画里走出来的似的。
此时她惊叹,惊叹的唱出了一句戏词:“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有一美人,清扬婉兮。”
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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