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艾丽娅视角)
提摩西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不仅聪明还胆量过人。小学四年级时,就成功收集到校长的贪污证据,把对方送进了牢房。
我因为繁重的义警工作经常请假,和提摩西接触的不多,偶尔去学校,时常能听到这位小学弟的传闻——体操天才、勇敢无畏、机智过人,这位小学弟好像在学校备受推崇。
当然,不爽他的人也有很多,什么目中无人、心高气傲,也是我经常听到的词汇。
但是胆量过人,不代表一个人敢手拿照相机出现在凌晨的东区,追拍义警们工作吧。
这哪里是胆量过人,分明是胆大妄为。
“把照相机给我。”我伸出手道。
“……”提摩西没有说话,紧紧抱着怀中的照相机,以倔强的态度回答我的问题。
我不想惯着他,一把抢过照相机,查看里面的照片。
义警使用的交通工具花样百出,蝙蝠车是最常见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
男女号日常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是摩托车,上面印着各自的标志,但是在高楼间穿梭抓捕罪犯时,用的最多的还是钩爪枪和滑翔翼。速度极快,哪怕是高倍数的专业仪器也难以捕捉到义警们的身影。
提摩西拿着的相机并非专业仪器,拍出来的照片很模糊,但是胜在量多。里面有夜莺的照片,也有罗宾的照片……唔,我是说卡尔,大多还是两人的合照。
天啊,这是追踪了我们多久,没出事简直是万幸。
“相片没收。”我生气道。
“什么?那可是私人物品。”一直沉默着的男孩慌了,急忙翻身想要站起来,我顺势收回了套锁。
“你拍我的照片有征求过我的同意吗?”我按下‘全部删除’的按钮,把相机丢回提摩西的怀中,“义警不是偶像,你应该把你的心思放到学业上面,不要跟着我们乱跑。”
这样太危险了,很容易受到伤害。我心中暗道,明面上还是一副严肃的模样。
“夜莺,我是你的粉丝。”看到我转身要走,提摩西急忙表态。
“不是罗宾的吗?你的相机里面有80%的照片都是他。”
“你不是不常出现嘛!”提摩西的眼神飘忽了一下。
我好笑的听着男孩拙劣的谎言,双手交叉环在胸前道:“还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咳。”提摩西清了清嗓子,像是谈判一般正色说道:“我认为你应该给我一些补偿。”
“理由?”
“你把我的照片都删掉了,那是我多年的心血。”
理由合情合理。
我暗自点了点头,表面不动声色道:“你想要什么?”
“钩爪枪……”看到我挑眉准备回绝,提摩西急忙补充道:“我的意思是,希望你能用钩爪枪带我一程,我一直很想体验义警在空中飞翔的感觉。”
为什么不呢!?
既然你有这种要求,我就满足你的想法,就当是哈利马戏团合影照的回礼了。
钩爪枪内的绳索弹射而出,离开前,我快跑一步环住提摩西的腰,带他冲上了夜空。
提摩西倒抽一口冷气,似乎想要尖叫,但是在发声之前及时捂紧了自己的嘴,用明亮惊奇的目光看着脚下的哥谭——夜晚的哥谭灯火通明,仿佛星光在脚下闪烁。
“天啊,这真是太酷了,我就像是罗宾一样。”
“罗宾可不会被我抱在怀里。”我无奈摇了摇头,搂紧男孩的腰,以防他掉下去。
离开东区后,我放下提摩西,并叮嘱他早点回家,不要再做危险的事情了。提摩西意犹未尽,明明眼中的‘我想要’多的快要满溢而出,还是乖巧应了声好。
“夜莺。”转身离开前,提摩西认真的说了一句,“我真的是你的粉丝。”
“只是更喜欢罗宾一些?”我笑着补充。
“之前是,现在的话,喜欢你更多一些。”提摩西不好意思道。
我礼貌的向他道谢——说真的,不管是喜欢夜莺,还是喜欢罗宾,于我而言有什么区别呢?
目送提摩西坐车离开后,我看向原来的方向,卡尔还在和迪克争执。稍稍犹豫一下,我还是决定不过去了。
一方面,这是初代、二代罗宾之间的问题,应当交由卡尔自己解决;另一方面,我觉得自己过去后不但帮不上忙,还会加剧他们的矛盾,得不偿失。
利用无线遥控召来夜莺摩托,我准备完成剩下的工作。
另一边——
卡尔一拳命中迪克的眼睛后,毫不客气的哈哈大笑起来。
迪克的多米诺面具被打掉了,一大一小两个黑眼圈也因此暴露出来,突兀的挂在那张漂亮脸蛋上。
看拳头的大小,恐怕是蝙蝠侠留下的吧。
没想到自己被蝙蝠侠打出来的淤青会被另一个人看到,还是自己最讨厌的家伙,迪克恼羞成怒道:“别笑了,讨人厌的小鬼。”
卡尔立刻回怼:“迪基鸟、驴脸男,自大又狂妄。”
比骂人他怎么会输。
迪克皱眉:“天啊,蝙蝠侠为什么会让一个满口脏话的小鬼当罗宾?”
小鬼小鬼的,烦死了!
从见面到现在,这只大蓝鸟就没说过卡尔这两个字,看不起谁呢?
“蝙蝠侠让我当罗宾?我想你应该换一个词,用邀请比较好。”蝙蝠侠当然没有邀请卡尔成为罗宾,但不妨碍他戏耍一下这只大蓝鸟。
“怎么可能……”迪克想要反驳,却又缄默不言,看似遭受了重大打击。
艾丽娅失踪那一天,迪克想要参与救援任务,但是被蝙蝠侠拒绝,最后是超人和他一起去的。
因为担心艾丽娅的安危,迪克一直在大都会等超人,直到从对方口中听到艾丽娅平安无事的消息,才松了一口气。
除此之外,他还得知了另一件事,蝙蝠侠从丧钟手中救下了一个资质优秀的男孩。
那个男孩就是如今的罗宾。
迪克作为少年泰坦的领队,和丧钟交手数次。丧钟看好迪克的资质,多次邀请他加入自己的队伍,屡屡被拒后依旧贼心不死。
迪克虽然觉得丧钟是个大麻烦,但也利用过这份特殊,用两枚硬币让丧钟放弃了任务。
如今……
蝙蝠侠、艾丽娅、丧钟……这个不提也罢,全部站在了那个讨人厌的小鬼身边,他凭什么!
迪克的喉结上下滑动了好几次,最终按压下怒火道:“也许你的资质是不错,但是我永远不会承认一个差点越线的罗宾。”
“我不需要你的承认。”
两人不欢而散。
凌晨时分,我结束夜巡工作回到房间,径直走向床上那只闷闷不乐的小鸟。
卡尔睁开假寐的双眼,把我拉过来拥入怀中。两人在黑暗中沉默了许久,他终于忍不住出声抱怨道:“迪克是个混蛋。”
我:“嗯。”
卡尔:“他还自大又狂妄,总是一副傲慢的模样。”
我:“嗯。”
卡尔:“他……他……”
紧握的拳头发出“咔吧咔吧”的声音,我察觉到卡尔的不甘心,温柔的掰开他的手掌,与他十指相扣。
我曾经说过:作为ai几十年,我早已过够了非凡的生活,只想当一个平凡快乐的普通人。直到经历了杰克和萝丝的死亡、卡尔差点被绑架的波折后,才决心做出改变。
卡尔接过罗宾的披风是一种改变,我成为夜莺也是一种改变,但是这条路注定漫长。
蝙蝠侠和初代罗宾作为哥谭的义警,是多数青少年崇拜向往的对象。卡尔对他们虽无崇拜之情,但是作为蝙蝠侠的助手,新任的二代罗宾,说不在意他们的看法,简直是自欺欺人。
黑暗中,我看不到卡尔的表情,只能听到他用不甘心的语气问:“我真的适合罗宾这个称号吗?”
困惑与质疑自内心弥漫而出,那是卡尔在自我怀疑。
成为罗宾将近一年时间,只有我知道卡尔付出了什么,无休止的训练与考核,蝙蝠侠的教条与规矩。最让他无法忍受的,还是人们对罗宾的看法——罗宾应该怎么样,罗宾应该怎么做,仿佛罗宾的一切都有固定模板。
好像罗宾可以是哥谭的神奇小子,可以是蝙蝠侠的助手,唯独不可以是卡尔本人。
卡尔不该背负这些。
在我眼中,他比任何人都要优秀,即使脱下罗宾的制服,也能在天空中展翅飞翔。
想到这里,我翻身而起压在卡尔身上,描摹着他的眉眼,体会着他的感受道:“你当然不是罗宾,罗宾是哥谭的小鸟,而你是自由飞翔的雄鹰。”
两人的呼吸声在黑暗中交错,又逐渐同调。卡尔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将我抱得更紧。
解决掉困扰卡尔数月之久的问题后,我们两人凑在一起,开始琢磨新的称号。
卡尔想把自己的称号改成红脚隼,被我坚决否决了。这只是他的一时气话,恶心到迪克的同时又伤害了自己,我不允许他用这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招数。
两人经过反复讨论,最终一致决定用红鹰(redeagle)作为新的称号。
自此,卡尔的制服摆脱了交通灯的配色。护甲被喷涂成棕色,黑色的紧身衣胸前印有一只展翅飞翔的老鹰,心心念念的兜帽披风垂在身后。
布鲁斯对此没有多说什么,除了时不时把红鹰叫做罗宾外,一切堪称完美。而在一周后,两只小鸟结束夜巡工作回到蝙蝠洞,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之外的人——
杰森·陶德被绑在椅子上,透过嘴上的绑带对我们发出“吱吱呜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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