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不留活口
“叮!”
欲转身逃走的浑邪胜,不得不转身,一刀架着砍来的一刀。
他与石蚕隔着刀刃四目对望,互相双眼发红,死死的盯着对方,暗暗运劲对持。
不过,浑邪胜的眼内,除了一股如野兽一般的狠意之外,还多了一种绝望心怯的色彩。
而石蚕,则是坚定冷静,死死的盯着浑邪胜。
“不错,在我们的袭击之下,居然还敢与我们对战。不过,你们的死期到了。”石蚕虽然要比浑邪胜的力道弱一些,但是在其强大的气势之下,居然隐隐能压着浑邪胜,把他推得缓缓的往后退。
浑邪胜真的不想死,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被这个武艺与自己相当的新汉军斥侯队长给缠住了,怕是难以脱身。现在,四周解决了战斗的新汉军斥侯已经围了上来,他自知再斗下去必死无疑。
在这一刻,他想到了自己的部族,想到了自己的十个妻子,想到了自己一堆的儿女。他真的不甘心,非常的不甘心就此伏诛。
可是,现在他还有什么的办法?
“啊!”
又一个匈奴斥侯,在新汉军斥拨的围攻之下被砍得头颅飞起,惨死倒地。
那两个匈奴斥侯,本已经被逼得背靠背在一起的,那个断头的匈奴身上,如泉一般喷起半丈高的鲜血,全都洒在那个匈奴斥侯的身上,喷了他一脸。
浓浓的血腥味,让他心里对死亡的恐惧压抑不住的升了起来。他心里一慌,双手一软,居然就如此扔掉了手上的兵器,更是双膝一跪,直接跪下。惊恐的喊道:“好汉爷饶命,我投降!我投降……”
“哈哈,刚才你不是横得很么?居然还敢反抗?”莫大山以一敌二。他身上也挂了彩,脸上被伤了,一道血肉模糊的伤口,触目惊心,如果再着力一点,恐会把他半边脸都砍削了去。
“我、我投降!”
可能是受那个喊着投降的匈奴斥侯的影响,与石蚕对持的浑邪胜。在这一刻顿生一股求生的欲念,他不甘心就如此被杀。他只想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可能再回去见自己的妻儿。现在,除了投降之外,他实在是起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继续活着。
“嗯?投降?”与浑邪胜对持的石蚕,眼内闪出一丝促狭的神色。警惕的望着浑邪胜。
“投降……只要你答应不杀我,我、我就投降,我、我叫浑邪胜,是一个小部族的族长,曾获得过我们匈奴大王的接见,如果你答应不杀我,我、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事都告诉你们。”浑邪胜以为有了求生的希望。当然向石蚕投了了名号。
“好,放下刀吧。”石蚕缓缓的收回刀,示意浑邪胜弃刀。
叮!
浑邪胜心里一喜,不敢迟疑,把手上的弯刀给扔掉,他心里想着,只要现在不死,将来就多的是机会逃走。只要让他逃进了大漠,他就有机会逃回自己的族人之间。
“死!”
就在浑邪胜把手上的弯刀扔掉,石蚕反手一刀,一道寒光掠过浑邪胜的咽喉,一条血线,显现在浑邪胜的颈项之间。
“呃……你、你……”浑邪胜蹬蹬的摇晃着身子退后两步,似用尽力气的抬了起来。指着石蚕。
“哼!对于你们匈奴人,我们新汉军不会再留活口!至于你所谓的情报,我们没有兴趣!死吧,下辈子。千万别再作匈奴人!”石蚕神色冷然,目无表情的道。
噗!
浑邪胜的头颅一侧,嘭的一声倒下。
“啊,不要杀我……呃……”
另一边,莫大山亦一刀挥下,把跪在地上的匈奴斥侯斩杀。
呼……
望着横七竖八倒在地下的匈奴斥侯,石蚕一屁股坐下,道:“看看小虎子如何,应该死不了。受伤的处理一下伤口,没伤的,打扫一下战场,准备撤走。”
匈奴斥候不简单,石蚕与浑邪胜一翻交战,现在已经有点脱力了。好几刀都差点要了他的命,握刀的手,虎口都被震破流血了。
石蚕觉得,应该要尽快把匈奴斥侯兵的实际战斗力如实的向上面反映,让自己人对匈奴军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莫要因为轻敌而着了匈奴人的道。
实际上,除了石蚕这一支小队与匈奴斥侯交锋之外,现在大漠上,到处都在上演着两军大战之前,互相斥侯兵的交锋战斗。其中,还真的有不少新汉军的斥侯着了匈奴人的道,由于轻敌,要不是暴露身形过早,被匈奴人的弓箭射杀,就是袭击他们之时,错误的低估匈奴人的战斗力,反被匈奴斥侯反击杀死。
最后,莫大山处理好伤口之后统计,除小虎子被浑邪胜击成重伤之外,还有一个士兵被直接砍断了一条手臂,虽然都不致死。可是小虎子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要休养,短时间之内不可能再参与战斗了。那个断臂的士兵,回去养好伤之后,就只能退役了,不可能再担任斥侯了。
另外的几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受了一点伤。
不过,不管如何,他们都成功的消灭了这一支十人队的匈奴斥侯,带着十个匈奴斥侯的人头回来,这就是一件不少的军功。
没伤的士兵,背着伤重的士兵,在大漠上慢慢行前,在夜色之下撤回长城。
至于匈奴斥侯的尸体,就不管了,任其暴露在荒野。大漠当中,有许多食肉的野兽,浓浓的血腥味,会把食肉的动物都引去,相信待天明之后,这十具匈奴尸首可能就只剩一堆白骨。
在半路,石蚕等人碰到了另外的新汉军斥侯,互相打过招呼就分别了。那叫近汉丘的大漠小绿洲,将会又有另外的一支新汉军斥侯小队潜伏过去,等待着下一批的匈奴斥侯,直到匈奴大军来到,他们才会真正的退回来。
石蚕所在的军队,是高顺的军队。
现在,高顺正在紧张的调派军马。紧张又有序的开展着坚守长城的工作。
他本来有两军,后来又调给了他一军骑兵。所以,他可以直接调派的军力就有七万五千人左右。
看似兵力很多,但是,想想近几千里的长城要防守,高顺就觉头痛。
他原来的两军,一军留在并州镇守并州边境长城。另一军在关中边境的长城。骑兵作为机动兵力。随时可以支援任何一个关门或某段长城。
可是,现在已经有了确切的情报,匈奴人集结了四十来万大军,近百万的匈奴族人向大汉边防涌来。他的这七万多兵马,在匈奴人的军队及匈奴族人的面前,显得就是太过微小了。
高顺已经派快马向洛阳汇报了情况。让洛阳朝廷急派军马来边境。同时,他还派快马赶去并州晋阳。
他打算,请辛毗从并州调得一两军人马,哪怕是临时组建的新军也好,调到崖门关,让他们去接手镇守并州境内的长城。因为,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并州长城内外,已经有了无数小堡垒,只要匈奴大军想从并州境内的长城突破进入新汉朝境内。他们没到就会被新汉军察觉到其行踪,到时候,他就可以利用骑兵的优势。配合着一个个的小堡垒,对匈奴大军造成很大的麻烦,让他们知难而退,不敢再直接杀到并州的长城之外。
如此。就可以逼得匈奴人,只能从关中境内的长城攻击。
可是,关中长城之内,全是一些荒芜的山陵地带。就算是让匈奴人进入,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抢掠的。而这样的一片方圆几千里的地形,可以很好的限制他们骑兵的机动性。如果匈奴人真的敢从关中长城入关,高顺就敢在那一片地方与匈奴人周旋。
可惜。因为幽州的局势,使得辛毗不能抽调兵马给高顺,并州的军马,要调到白马等城。严防袁绍攻击并州。
如此,高顺的军马就不敢乱动,只能按原来的兵力布置,准备死守长城。
不过,高顺现在也是白担心,因为,新汉朝的反应非常快。事实,就算匈奴人不来攻击,新汉军都差不多做好了出征的准备。所以,一接到匈奴人大军已经开始进发的消息,一支支新汉军就开付前线,直奔边境。
太史慈、黄叙、许诸、典韦等人,已经先后率军赶到了长城。集结了将近二、三十万的大军。
现在,就是如何与匈奴大军大决战的问题了。
刘易现在,还在洛阳皇宫尽情的享受着出征之前的悠闲时光。
对于前线的事,刘易现在并不太担心,高顺、太史慈、黄叙等大将都率军赶去了,一时半刻,匈奴人肯定占不了什么的好处。按戏志才、贾诩等人的估计,匈奴人对新汉朝的情报不足,不知道新汉军已经同样做好了出征大漠的准备,如果他们赶到了长城之外,发现新汉军已经严阵以待,他们未必就敢攻击长城。
到时候,哪怕新汉朝大开关门,恐怕他们都不敢轻易的进入大汉境内。那时,匈奴人可能会进退失据,进退不得。
当然,现在要做的是,首先要让匈奴人不能刺探到我军的情报,不能让他们察觉到攻击大汉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事而退走。
现在,才是初冬,庄稼也才刚刚收割完不久。在近来一个来月之间,正是匈奴人入侵大汉的最好时机。大漠还没有降雪,如果他们察觉到新汉朝早有准备,恐怕他们就会趁天气还没有完全严寒的时候退回大漠深处。到时候,新汉军要出征他们,就要面临已经集结好的四十万甚至更多的匈奴骑兵大军。
在大漠深处,与成军的匈奴大军作战是非常不利的,他们的大军,都可以正面和新汉军对决。互相兵力差不多的时候,新汉军要完全击败匈奴骑兵大军还真的不太现实,就算是能够击败他们,也只是惨胜收场。
如果是惨胜,那么这一次精心准备的行动,恐怕就不太可能实施了。万一新汉军的兵力在与匈奴大军的交战当中损失太多,那就肯定做不到剿灭匈奴人,将其灭族,将他们从地球上抹杀的可能。
所以,刘易也给前线的高顺、太史慈等将下了一道命令。让他们暂时先不要太急着出击,只要构筑好防线,让他们来攻,先消耗他们一定的兵力。同时,也尽可能的隐藏好新汉军的真正兵力,莫要吓跑了他们。
只要再拖一段时间,拖到降雪的时候。那时,匈奴人就会进退失据,如此,这场战争要怎么样打,就完全由新汉军来作主动了。
所以,刘易现在。真心不急,除了已经调去长城的几员大将及二十来万兵马之外。刘易又命令,戏志才、贾诩等人,在洛阳组建一支主力大军,这支大军,将会由刘易亲自率领向大漠进军。
现在,洛阳的城守。已经交由甘宁接手,颜良负责统率这支二十万大军当中的三支骑兵。文丑负责率两支步兵。
黄忠坚持要求一同远征大漠,也由他率两军。
余下一军,就是新汉军第一军,兵力刚好是二十万。
荀文若现在,已经把政务完全交给其叔荀爽、陈群等一众大臣处理,他负责军队补给事宜。一支支由百姓青装组成的运粮补给队在洛阳集结,已经有不少运粮队。千人或万人一起,配合小部份新汉军,押运粮食辎重到边境长城去了。
初步估计,参与押运粮食的百姓民众,恐怕要超过百万人。现在,军工部门,要日夜加班。尽快赶制大量的御寒物资出来,如棉衣、棉被、棉帽、皮靴等等。
这些东西,已经不只是仅仅向军队供应了,还得要向参与押运军资的百姓发放。特别是寒冬之后。一大部份百姓还要配合新汉军押运粮草深入大漠去的,他们没有防寒的衣物,怕也难以押运得了粮食深入大漠。
后勤补给非常重要,到时候,还要派出军马一路护送物资呢。
事情交待下去,密锣紧彭的准备着。
刘易与众女在皇宫里耐心的等着大军集结好的时刻。
当然,刘易也不会忘了把兰姬请来,她是兰陵一族的族主了。虽然她已经是刘易的女人,但是刘易却也不会限制她的行动自由,她可以去与她的族人一起生活,可以在族中处理族中的事务。这还是刘易回到了洛阳之后,派人去请她,她才返回洛阳来呢。
与她一起的,还有那美艳的洋妞丽丝。
在龙床上,丽丝满足的捧着刘易的俊脸一阵猛啃。
然后心满意足的伏在刘易的怀抱,娇媚的对刘易道:“亲爱的,丽丝太高兴了,你们是不是真正要深入到大漠去?丽丝也想跟着亲爱的你一起,丽丝虽然很喜欢繁华的洛阳,大汉朝,可是,更喜欢那一望无尽的大草原,大冰川。”
啪啪两声。
刘易用力的拍打了两下丽丝那雪白的丰殿,在她的两片屁股上分别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掌印。
也不知道为何,刘易对于别的女人,心里最不忍用力的拍打她们,可是,对着这个欢好的时候,特别狂乱疯狂的洋妞,刘易总忍不住要对其进行一点体罚。比如,用力的狠抓搓揉着她的一对雪白的酥胸,将其弄得不时的变化着形状,有时候还会抓得那雪白上一条条的红印。激动的时候,也会用力的拍打她的丰臀,直把她的丰臀拍打得充血变红。
可是,这洋妞,似乎被刘易如此弄着更加的疯狂,反而对刘易更加的痴迷。这让刘易常常忍不住的想这洋妞是否有着某种被虐的嗜好。
事实,对于丽丝,刘易其实真的没有如对别的女人那样的爱恋,隐隐的,似乎只是贪恋她的美色,只是拿她当作是一个泄欲的工具差不多。
可能是人种不同的问题,刘易虽然没有什么的种族歧视,可是,对丽丝还真的生不出太多的爱意来。
刘易用力的抓着她的两片丰臀,对她道:“什么更喜欢大草原?大冰川?你是想回家了吧?以为到了大漠的深处,就离你原来的家乡不远了吧?”
“嘿嘿……”丽丝有点被刘易看穿了心事的尴尬,傻笑两声,伏身上刘易的胸膛上。
“算了,看你把汉语学得不错的份上,这一次就带你一起去吧,让你与兰姬也有一个伴。”刘易道:“不过,现在你还不能回家乡,因为,你的家乡实在太远了,我们的军队也不可能远征那么远,我答应过你,将来一定会带你回家去看看的,我不会食言。等过些年吧,我一定会带你回去。”
“噢……”丽丝闻言,有点郁郁的应了一声,但天性没心没肺的她,马上又高兴的一口亲上了刘易的大嘴。
这洋妞,已经喜欢上了与刘易的亲热,弄得刘易都有点怕与她待在一起,不是说满足不了她,而是说她不怎么懂得分场合,只是兴致一来,就会抱着刘易一阵猛亲,并而还要是湿吻的那种。
这让刘易忍不住邪恶的想,西方人以亲吻作为见面礼的社交方式,是不是就从这古时代就有了的。如果没有,是不是从丽丝这里传承下去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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