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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十四年有期徒刑


以往也不是没有牵过手,但几乎,都是裴勋主动的。至少裴勋记得,由熹熹主动来牵自己,大概只有那么两三次。

        每一次他心都要快跳几下,这一次,因为李薇珑就在不远处,心跳得还格外快一点儿。

        他看看她脸上的笑容,脚下移了一步。

        裴勋的个头现在已经很高了,他这么一挡,从休息室里李薇珑的角度,看不到熹熹和他牵在一起的手。

        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一直握着,机场里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出他们两个还是中学生的样子。孩子们有些心思当然不算离奇的事儿,但好像也不方便太过张扬。

        路过的几个机场工作人员,和他们眼神碰上时,就都带着窃窃的笑,走远几步就开始聊:“哎妈,你瞅着没,那俩小孩儿,这是谈恋爱呢?”

        “那可不的,小孩儿长得挺好看啊。”

        这既然是好话就不怕人听见。裴勋视线往下一沉,就瞧见李微熹唇边笑意。

        李薇珑在vip休息室里,他们俩在外头,外加他的身形挡住,应该……

        他眼神一转,腰一欠头一低,李微熹眼前暗了那么一刹那,极柔软温暖的触感像是一片花瓣一样,从她额前一拂而过。

        她愣了,大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虽然还跟她牵着手,但已经把脸扭向了另一边的裴勋。

        需要几秒钟,才能从裴勋涨红的脸上确定自己刚才的体验不是幻觉。她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刚才被碰过的地方,松开裴勋的手:“我……我去洗个手。”

        换裴勋一时没想明白,她干什么去洗手,难道他手掌心里有汗,让她觉得不舒服?

        但“哎”了一声,被她瞪了一眼,他才明白过来。

        李微熹整张脸都红透了,不去洗手间处理一下,难道就这么顶着个柿子去见她妈?

        他也抬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立刻把手中的登机牌塞进了包里,也匆匆走向了男洗手间。

        等两个人在洗手间门口再会,看到彼此发际上还湿着的水痕,又都忍不住默契地一笑。

        这是处理得差不多了,vip休息室的灯光没那么强,李薇珑也不会盯着人看,可以回去了。

        但就算是回去了,裴勋想起方才自己的小小冒险,也觉得胸口的搏动又快了几分。

        他这个岁数,本来就会对女孩子有难以抑制的向往,对着那么喜欢的熹熹,每次见面最多也不过牵个手,这个程度可以让他欣喜,但……离他心里想的“恋爱”,差异也太大了。且不说他想的是怎样,但就算按女孩子喜欢的小说里看,恋爱的话,亲一下也不过分吧。

        今天终于有所突破。

        虽然只是那么一下,碰着额头了,却好像还是什么都没碰上就结束了,可也算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吧。

        下次,下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希望下次,能认认真真地亲她一下。

        他看看李微熹——她去休息室的点心台那里,拿了三个纸杯蛋糕过来,一个递给妈妈,一个递给他。

        给他的那个,奶油特别多。

        “不要?”在他盯着奶油心潮澎湃的时候,她这么问。

        立刻从她手上接了过来:“谢谢。”

        李微熹看着他的眼神也和从前不太一样,像是个狡黠的什么小动物。

        当然,她不可能是个什么小动物。

        裴勋比谁都清楚,熹熹哪怕成了沈乖乖,也从来没有指望别人去救她出苦海。如果在那个开学前被人追打的日子里,她没有遇到自己,而是独自躲进了图书室,会怎么样?

        也许事情不会那么容易就解决,毕竟没有一个“老大”能直接吓走那几位好汉,甚至还帮她出一口气。

        但她肯定有办法。

        他后来问过她:“如果你一直没碰上我,你打算怎么办?”

        “考个好成绩,上免费的高中,免费的大学,离这里远远的,直到能回启峦工作。”李微熹笑,立刻又解释,“那会儿,我不是不知道我爸……啊,梅阳……是那种人嘛。”

        裴勋想感叹这未必也太苦了——要上免费的大学容易,只要能考得上,申请助学贷款就不是问题,生活费靠勤工俭学也不是不行。

        但免费的高中就艰难得多。尤其是好高中,要申请免费,那起码要考到本校的前十名,老师才有空“爱才”吧。

        问题是,考前十,这不是个自己努力就一定能做到的事情。中考的政策各地不一样,这边是出分前就报了志愿——可想而知,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志愿往低里报,谁不奔着好学校去呢?

        但好学校竞争就大。

        可能某一年考710就能进前十,也可能考了730正好喜提第十一名。

        到时候,要不就是放弃这个学校,选择分数线次一点的,跟人家的招生办打好招呼,别人也不是不乐意挖个尖子生过去。但学校之所以会有“次一点”的评价,甚至连分数线都显然低一点,那一定是因为原先的教学质量就没那么高的。

        “那有什么办法?”李微熹听到他的问题,反倒笑了,“能有机会高考就好了啊。”

        总之,如果没有遇到他,她会选择一条完全自立自强的道路。可是,有这一句解释,裴勋就明白,就算她是沈乖乖,她也一样能读到高中,读到大学,一样能堂堂正正挺着胸走进启峦公司的大楼,去见一个注定会录用她的hr。

        毕竟,连他当时都觉得,“沈同学”虽然又瘦弱又贫穷,但一看就知道是有想法也有手段的人。

        也许沈乖乖要为李微熹报仇,那就得走很远很绕的路,但总能实现的——虽然那个时候,也许李阿姨已经不在了,也许启峦也被侵蚀一空了,但熹熹总能赢过那对土鸡瓦狗的父子的。

        “沈乖乖”的长相本来是温驯羞怯的,就算长得漂亮,原本也是带着一股小家子气。

        刚见面的时候,熹熹成心骗他的时候,有时候眼神就像不满月的小奶狗,让人不能不帮她。

        但现在,同一张脸,却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如果还要用犬科动物来打比方,熹熹现在肯定是已经成了精的狐狸,根本不需要人帮她,她倒是有一口尖牙利齿,随便能把坏人的喉咙咬断。什么娇滴滴的眼神温柔的声音,她可以有,但也可以没有。

        但,他真喜欢这样的她。

        裴勋倒是真恨不得能把时间直接拨到几年之后,至少给他一个订婚的机会——虽然现实中他也没听说什么豪门联姻需要订婚的,小说里但凡订婚的男女又总是会分手,但,好歹定下个名分……

        再说,小说里的未婚夫妻分手,不都是因为那位“x少”“x总”“x爷”在外头还有段纠缠不清的爱情吗。要是男人有点儿定力,要么别订婚,要么别招惹外头清纯可爱不做作的那位,也就不会有缠缠绵绵惹人泪下的三十万字。

        可是他大概和注定要做宠妻男主角的男人不一样,他就喜欢想法多的聪明女孩子。如果他要疼爱照顾一个女孩,那女孩也至少应该能明白他的心思才是好的啊。

        如果那个聪明的女孩子不是熹熹,可能也没那么喜欢。

        而且,如果做熹熹做的这些事的,是另外一个人,他可能也就,没那么支持。

        比如说李薇珑和梅阳离婚,又“余情未了”搞了个死磕律师去替梅阳打官司这事儿,要是没有熹熹这一层,他可能会觉得,虽然这女人令人肃然起敬,可这手段也是真狠。

        现在?渣男活该。

        比如说高忱试图杀害李微熹谋求李家财产这事儿,他可能也会觉得,这怎么可能,高忱明明是比他还小点儿的少年,说不定是冤枉了吧。

        现在?反社会人格,就算不能死,也别活着出来才好。

        因为在意,所以会感受到对方的痛苦和愤怒,会和她们一样,觉得这些事情不可原谅。

        李薇珑哪怕不能出席庭审也要赶回去,这种心态,他隐约也能体察到几分。于是想了想,还悄悄跟熹熹说:“要是判决结果不理想,你也劝劝阿姨。反正还能二审……”

        对,能二审,能终审,能抗诉。李微熹看看这个表情认真的少年,她也好好点了头。

        但其实,走不走这些程序,她觉得影响不大。

        高忱又不可能就死刑了,他早晚要出来,晚出来不如早出来,早出来才能早投胎。

        这话又不能说。

        总之,现在她能做的不多,不如静观其变。

        所以三天后,当高忱判了十四年有期徒刑的消息传来时,李薇珑差点气吐血,而李微熹还是挺冷静的。

        冷静得几乎冷漠。

        她也觉得十四年,有点短。

        但私下里打听到的消息说,高忱在犯罪动机上把自己遮盖得很好。

        他坚称自己没有想故意杀害李微熹,那场马术事故,是他安排的没错,但他没想过李微熹会死。同理,爆炸案之所以导致三人死亡,他也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炸掉那座房子——毕竟那三人里有他的亲妈呢,世界上哪有人想杀别人还故意把自己妈弄去一并炸死?

        他真的只因,身为私生子,对父亲的妻女心怀嫉妒和仇恨罢了,所以,他很想毁了她们的生活,让她们也感受一下无望和痛苦的人生是怎样的。

        虽然这个动机听着也很变态,并且完全找错了报仇对象,但程度好歹比“为了骗我爸亡妻的家产我勾引了我的异母妹妹”低一点。

        这个程度,一般人不会支持,但会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对他这个人的评价,也不过是“太极端了”而已。

        而如果是“勾引并故意杀害亲妹妹”这种行径,就只能被惊怒的口气冠以“什么猪狗”的名号了。

        既然公检法都没撬开高忱的嘴,他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故意杀人,最后的罪名,也就定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十四年已经是考虑了他前后害死了四个人的实情后做出的判决了。

        如果只死了李微熹一个,连十四年都没有呢。

        李薇珑坐在客厅,抱着一盒纸巾掉泪,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李微熹坐到她身边去,也不好说话,只能伸只手给她握着,就这么陪着她。

        也不敢揣测妈妈在想什么,总之不会是什么快乐的事情。

        李薇珑怎么可能忘记……忘记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忘记她一点点长大的样子,忘记她的笑容和喊妈妈的声音,忘记她冰冷僵硬的尸骨。

        可是,关于那个“自己”,就算做母亲的记得,还能记多久呢。

        这连李微熹都说不上,原先的房子毁于爆炸,她幼年时的相片,和储存电子照片的电脑,统统都没了。而在接下来的半辈子里,李薇珑能看到的女儿,只能是沈乖乖的样子。

        再这么下去,妈妈还会记得,原本的李微熹长什么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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