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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总是怎样的人 ①


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床头的闹钟滴答滴答的走着,指针走到7点的位置,铃声准时响起。

        床头柜上,一张名片静静的躺在那里。名片的设计很简洁,黑色打底,上面是烫金的字体,简单写着:明达集团总经理——明媚。

        三十年前,明达集团董事长明淮山以投资开发房地产起家,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如今集团业务范围已扩大渗透到各个行业,是清江市数一数二的龙头企业。

        明媚身为明家的长女,大学时期开始进入公司实习。待到念完书,她就直接接替了父亲的位置,成为了明达集团的当家人。虽然那时候她不过才22岁,完全是初生牛犊,可却丝毫不影响她在公司迅速站稳脚跟。

        既是初生牛犊,自然就有无人可挡的锐气。而她明家长女的身份,是她理所当然且无可撼动的底气和后盾。公司在她手上经营了六年时间,这六年里,公司业绩虽然谈不上突飞猛进,但也是在稳打稳扎中逐步发展壮大。

        像明媚这样身份的一个人,在旁人惯有的想象中,应该是日理万机,每天除了睡觉,就是抱着一堆工作过日子的状态才对。

        可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对明媚来说,她不会让自己过这样的生活。

        明媚对自己的认知一向清楚,她算不上什么经商奇才,充其量也就是能守住家业的水平。而她的弟弟明朗,比她还要不争气,对经商完全没有兴趣。高三毕业瞒着家里报考了上海一所以服装设计闻名的大学,虽然也是211,但是在父母眼中,他放着偌大的家业不管,跑去念服装设计,那完全就是不务正业。

        本来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结果这位“胳膊”兄,把主意打到了她这个姐姐头上。最后逼得明媚不得不站出来表态,说自己会接下家里的生意,这才有了明朗那小子逍遥自在的生活。

        明媚进公司工作两年后,发现自己逐渐力不从心,于是找来了自己大学的师兄司南,硬是把他按在了副总的位置上。从此公司的大小事宜,但凡明媚觉得头疼搞不定的,全数都丢给司南去处理。

        司南对明媚来说,是必须恭恭敬敬捧着的大神,说祖宗也不为过,不敢得罪那种。不然万一人家撂挑子跑了,惨的还是她自己。

        所以闹钟响了几遍,都没能将明媚从被窝里给拉起来,直到司南的电话打过来。

        明媚拥着被子的一角,迷瞪着眼睛,勉强从床头柜上摸到了手机,接起来。

        电话另一边,司南用见惯不怪的语气说道:“明小姐,您老人家昨天晚上又熬夜刷视频了是不是?”

        明媚心虚,干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才道:“也没有很晚,差不多1点睡的。”

        不用想也知道,电话那头的司副总,表情一定很无语。

        “所以呢,是谁昨天还在说,追剧可以,但绝不会熬夜,因为会秃头。一向标榜要么美要么死的明总,这是不打算要头发了?”

        外人绝对不会想到,身为一家大企业的正副两位领导,电话打通后讲的话,会是这些和公司正经事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内容。

        司南高了明媚两届,但是两人都在学生会里待过,处成了勾肩搭背的兄妹情谊。司南是独生子,明媚没有哥哥,一个当自己认了个妹妹,一个当自己白捡了个哥哥,两人算是一拍即合。

        从此明媚只要遇到难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司南。毕竟在她心目中,司南出类拔萃,能力卓绝,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一个存在。

        司南大学毕业后,又去国外深造了两年。深造结束刚回国,人就被明媚高薪加人情双管齐下的攻势给锁定了,直接进了明达集团任职。

        明媚志不在从商,所以找个有能力的副手,对她来说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证明,这几年下来,公司的事有了司南掌舵,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绕回眼前的话题。关于熬夜这件事情,她也不想啊。可是追剧不就是这样的,手机一打开,时间呼啦啦就过去了,根本停不下来。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那时候,明媚生了场病,在家休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假。也是因为无聊,她随手打开了一个视频网站,然后又顺手点开了一部飘在首页的偶像剧,打算随便看看打发时间。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部剧当时在网上有多火爆。她纯粹是因为无聊,正好又觉得封面图的男主角看起来很养眼,才点开的。

        然后看着看着,忽然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其实明媚念书那会也追剧,看到喜欢的明星,也会起哄式的欢呼两声,一直都和其他女孩没有两样。可是进了公司以后,工作太忙,整日的生活环境也让她根本无暇再去接触这些东西,导致她渐渐也失去了追剧的兴致。

        大约是她的少女心和骨子里的那点疯狂劲儿被束缚太久了,人一旦闲下来,就容易放松。那些没机会出现在生活中的喜好,也开始从骨子里冒出来了。

        然后在那一个星期里,她一口气刷完了那部《春风知我意》已经播出的前三十集。在大结局出来之前,她甚至还开始对前面剧情的二刷。

        明媚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特别喜欢这部剧,除了剧本身的质量确实不错之外,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出自对男主角演员的喜欢。

        明媚一边刷剧,一边也会看一些关于男主角以前做的访谈,她发现这个叫时隽的男演员,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都完美的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首先,他今年已经27岁了,只比明媚小一岁,这个年纪在娱乐圈里还是一个小透明演员,基本上都已经快错过大火的花期了。不是有句话说:小火靠捧,大火靠命。按照时隽当下的情况,他几乎已经被认定为没有大火特质的一个人。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他拍了一部小成本的网剧,演的也只是一个看简介很普通的甜甜恋爱故事。神奇就神奇在,这部既没有大投资,也没有大牌演员加持的小剧作,居然在开播不久后,在豆瓣拿到了85的高分。

        一个普通的现代爱情偶像剧,能拿到这个分数,实属非常少见的。毕竟这两年,一些制作精良的大ip,也很少能拿到这样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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