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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合法”内阁


  南方政.府大总统一直在做回师广东的准备。
早在组成东路讨贼军,任命许崇智为东路讨贼军总司令后不久,便任命蒋中正为总部参谋长。
为谋划在粤、桂两省发动讨逆军事并筹措钱粮,同时派邹鲁为驻港特派员,邓泽如为驻港理财员。
一九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邹鲁偕李文范抵香.港,邀邓泽如、林直勉、林树巍、胡毅生等,会商讨粤事宜。滇、桂军将领杨希闵、刘震寰、蒋光亮等均派代表来港接洽。
十一月八日,南方政.府大总统函滇军将领张开儒、杨希闵等,要求他们把握时机,速图广东。
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越来越得到南方政.府大总统重用,特别是在军事方面,这人就是蒋中正。
有一个很流行地说法,南方政.府大总统和陈炯明的分手给蒋提供了机会。当孙受困于军舰时,蒋抓住机会前去投奔,从而成就了其后来的人生。
十月二十二日,蒋中正到福州,至第二军部办公;并代表孙慰劳讨贼军各将领。
这时,东路讨贼军的情况并不好,许崇智部寄居福州,困难本就很多,黄大伟又因改编事,与许崇智不和。
面对乱局,蒋中正函呈孙,有离福州之意。
孙接函,急驰电阻止,电曰:“介石兄鉴:接函甚愕。我以回粤讨贼重任,托汝为与兄,无论如何困难,总须完成任务,方能释肩,万勿轻去,以致偾事。如有阻力,当随时为兄解除。仲恺即来相助。孙.文。皓。”
十一月二十四日,廖仲恺至福州,与蒋中正会晤。
又面交南方政.府大总统慰留手谕:“介石兄鉴:顷见兄致展堂、季新书,有‘十日内如毫无进展,则无可如何’等语。吁!是何言也。吾不能亲身来闽,而托兄以讨贼之任,兄何能遽萌退志如此!夫天下事,共不如人意者,固十常八九,总在能坚忍耐烦,劳怨不避,乃能期于有成。若十日无进步,则不愿干,则直无事可成也。……纵我无进步,而敌则日日退步;如敌军将士之日有觉悟也,敌人之团体日形瓦解也,百粤人心之恨彼日甚也,思我日深也,此即日日之无形进步也。由此以观,我能坚持,便等进步矣。故望兄切勿稍萌退志,必期达灭陈之目的,而后乃能成一段落。非然者,则必百事无成也。……
“能即进而灭广州之贼,固善。如其不能,则保守福州而坚持,亦为一进步也。盖有一日福州,则我有一日之凭借,外交内应,皆可以此为背景。倘并此而无之,则我不过为一租界之亡命客耳,奚足轻重!故兄能代我在军中多持一日,则我之信用可加多一日。故望兄为我而留,万勿以无进步而去。兄忘却在白鹅潭舟中之时乎!日惟睡食与望消息而已。当时何尝有一毫之进步,然其影响于世界者何如也!今则有我在外活动,而兄等在福州,则为我之后盾也。有此后盾,则我之计划措施,日日有进步,或者不必待兄等之恢复广州,我计划已达最后之成功,亦未可知也。故兄无论如何艰苦烦劳,必当留在军中,与我在外之奋斗相终始,庶几有成。……总之,十数年来,今日为绝好之机会,吾人当要分途奋斗,不可一时或息,庶不负先烈之牺牲,国人之期望也,千万识之。”
由此可见,南方政.府大总统对蒋中正其人是多么倚重。
汪大燮内阁是黎元洪使用元首特权自己提出来的。王宠惠内阁已不能维续,又不愿让津保派分子组阁,所以才把汪请出。  
黎把事情想得很简单,汪和各方面都无恩怨,由他来充当过渡内阁自不会惹出麻烦。这样,就可以争取时间,再物色一位能为各方接受的新总理。
但出乎黎元洪预料,汪内阁发表后,十二月一日,吴景濂、张伯烈首先通电表示反对。
二日,曹锟竟也发出通电公开唱反调。
电云:“汪大燮乃具保罗文干出检察厅之人,许世英为与奥债有关之华意银行总裁,绩任交长之高恩洪既有力庇罗案之行为,又有抵借京绥路之新案,阁员如斯,是对于国会提出查办之罗案,有意消灭。似此新阁,不但有蔑视国会之嫌,更何能符人民之望。锟为巩固中枢,整饬法纪计,决难承认。”
曹锟的这个通电根本不送达总统,当身边的人把曹的通电拿来,黎元洪看过后把电报扔在地上,气愤地说:“现在的事情真难办,我向他请示内阁问题,他始而置之不理,继而来电声明毫无成见,等到命令发表后,却又激烈地反对。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叫我如何办才好?我本不愿干这个无权无力的总统,他们一定要我上台,上了台又遇事掣肘,把我搞得进退两难。”
在曹锟通电之后,各省直系军阀和他的追随者自然纷纷响应,把与世无争的汪大燮搞得特别狼狈。保派的三位阁员用不就职来拆台,汪自己亲去拜访高凌霨,高竟托病谢客。
代表洛阳方面的高恩洪,很快通电就职。
有人告诉他说:老帅(指曹锟)对他怨恨极深,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和定庵(高恩洪)势不两立。”
高就职的通电刚发出,就接到曹的电报,质问他为什么要扣留与罗案有关的各项文电,吓得他马上将就职通告撤销。
黄郛觉得风向不对,也不敢就职,许世英借口尚未交卸安徽省长,王正廷则借口到山东办理接收青岛事宜,离开北京。
一个汪内阁,只剩下政学系的两位阁员出席国务会议,其余各部均由次长代表列席。
十一月三十日,吴佩孚再一次通电认错,电文中有言:“平生嫉恶甚严,虽亲不贷,岂肯自违初衷,曲庇素昧生平之人。”
所谓素昧生平之人,是指王宠惠和罗文干。
十二月五日,众议院通过查办交通总长高恩洪、前财政总长罗文干两人舞弊卖国、违法渎职,擅行签订铁路材料合同一案。
同一天,黎元洪面对一片反对之声,发出了一个“罪己”电报,解释汪内阁的组成,是为了要有一个由内阁总理副署接收青岛的命令。
原来中日两国根据华盛顿会议,正办理胶州湾转让手续,黎表示因之而出此权宜之计。同时并说他已决定请张绍曾组阁,即将向国会提出。
张绍曾是津保派,黎提张即表示放弃了原来的主见,决定组织保派内阁,是对曹锟的全面屈服。
十二月六日,黎正式把提名张绍曾组织内阁的同意案提交国会。
张绍曾早就和吴景濂串通一气,吴遂向黎拍胸膛,可以负责国会通过。
但这其实是吴景濂个人的想法,国会中各政党反对吴景濂一人包办,提出要政党参加内阁为通过总理任命的条件。
因张绍曾和吴佩孚是儿女亲家。曹锟左右虽把张绍曾拉入自己的阵营,不过对张并不十分放心,津保派一直希望由高凌霨出来组阁。
至于曹锟本人,则希望北京一直是无政.府状态。
曹锟到底还是有些眼光的。对于罗文干案,他反对打击面过大,主张对王宠惠,顾维钧等人予以适当的安抚。对于吴佩孚,他的态度也是吴既然低头认罪,就不必继续穷追猛打。
在他看来,保、洛两派在总统和内阁问题上虽然有分歧,但是在对国民党、对奉、对皖方面,根本利益还是一致的,毕竟还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十二月十一日,汪大燮代理国务总理十天之期届满。因为代理这个国务总理,他被骂得狗血淋头,在他答应代理时,即是以十天为期。十天受罪之期已满,当然是多一分钟都不肯继续,黎元洪不能不另想办法。
他邀请国会议长和回京的王正廷到总统府磋商内阁问题,当场提出请王正廷暂行代理总理以待正式内阁产生。
王开始不肯接受,但经不住总统的一再相劝,才勉强答应,只不过提出了三个条件:(一)请国会将张绍曾内阁的同意案立即列入议事日程。
(二)代理期间以十日为限。
(三)代理期内不公布重大政令,不任免重要人事。
黎元洪满口答应,经与国会议长商洽,获得同意后,即于十一日晚发布王正廷代理内阁总理的人事命令。
王正廷于十四日通电就职,于是,过渡内阁的无政.府状态暂告结束。
黎依照和王正廷的协议,把张绍曾组阁案送交国会。
十二月十五日,众议院讨论张内阁同意案,议员们争辩激烈,甚至飞起墨盒,大打出手。最后一哄而散,不得结果。
吴景濂提示张绍曾亲自招待参众两院议员,以联络感情。
张于十七日举行茶会,邀请议员们欢聚,大家互打哈哈。
张说了一套统一裁兵的冠冕堂皇话,又说了一些交换条件的私房话,总算获得大家勉强同意。
于是,张组阁的同意案,遂于十八日在众议院通过,二十九日又在参议院通过。
国会通过了张绍曾组阁是一件大事,因为黎元洪复职后,这是国会通过的正式内阁,也可以说是民国六年国会被解散以后唯一“合法”的内阁。
张绍曾组阁案获国会同意后,黎元洪很是兴奋,认为时局有了转机。
他本拟于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发表任命令,以便新阁能在元旦就职。但因阁员分配各方争议太大,终于没能如愿。
民国十二年元旦,每一年的这一天,总统都要发表文告。黎元洪这一年文告的主题是痛论各地兵匪之祸和督军制度的弊害。这一类的话,平头百姓虽然很爱听,但对于有识之士,已是麻木不仁。
一九二三年一月四日,黎元洪正式任命张绍曾组阁,并发表了准备提交国会的阁员名单:
国务总理张绍曾
外交总长施肇基
内务总长高凌霨
财政总长刘恩源
陆军总长张绍曾(兼)
海军总长李鼎新
司法总长王正廷
教育总长彭允彝
农商总长李根源
交通总长吴毓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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