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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求博


  胡适在美国康乃耳大学农学院读书时的主要科目是英语、植物学、德语、拉丁文、生物学、气象学、化学、种果学、地质学、《圣经》课等。
有趣的是,胡适学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这些似乎与他日后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著名领袖、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关系不大,甚至南辕北辙。
实际上,当年胡适的确曾经为自己在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绩欣喜万分,踌躇满志。
“化学试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学得九十五分,植物学得八十三分,殊满意矣。”胡适的英语也学得颇好,“英文试卷得九十一分,颇自喜也。”
不仅如此,胡适已经能够用英语演讲。这记载于1911年2月18日的日记里:“夜有学生会,余适值日,须演说,即以《虚字》为题。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说也。”
最令胡适头疼的大概是德语科目,“德文新读一书,甚苦多生字。”“连日读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满意。”
除了应付这样那样的考试,还要参加学院例行的“农民周”的接待讲解的任务,胡适学习任务及其繁重,但他仍挤出时间读书写作。
随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学日记,便可以看出他的学习内容是相当丰富而驳杂的,这正是胡适的求博的特色。
他读左传,读《荷子》,读柏拉图、读培根,读司各脱、大仲马、狄更斯的小说,读莎士比亚的剧本《罗米欧与朱丽叶》、《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读古诗十九首,读谢灵运、杜甫、王安石,读弥尔顿、济慈、歌德、海涅、华滋华斯。他研读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学作品。他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读世界艺术史。他一面认真写植物、生物、土、气象的读书报告,一面翻译农业科学小品文章,撰《康乃尔君传》、《本校发达史》。
胡适在留美期间十分勤学苦读,十分珍惜时间,他曾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你爱生命吗?你若爱生命,就莫要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生命所由积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记扉页上。
他曾有一则“利用光阴”的日记:“有人赠我莎士比名剧享利第五,全书三百八十余页,用薄纸印之,故全书仅广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携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读之唯于周上及电车中读之,约一月而读毕,此亦利用废弃光阴之法也。”这里可以看出他挤时间读书的习惯,这个习惯胡适几平其生未改易。
后来胡不归著的(胡适之先生传)中,说到胡适在北京家中的所里马桶边总“放着几册书、一札纸、一枝铅”。
胡适的(一日一首诗》的书稿,就是他每日上所时选注一首诗的结集。胡适晚年津津乐道欧阳修的“三上”工夫,“马上、枕上、厕上”的构思著作的本领,他自己的文字也很多正是在轮船上火车上、旅馆中做出来的。
1921年3月北京大学的教授们为了索薪罢课,他就利用此段时间在家写出了,后来可以说是红学研究史上划时代的红楼梦考证。这当然是后话。
胡适彼时是官费生,衣食住用不愁。他看到当时美国大量的半工半读的苦读学生,十分感动,他曾在一则日记中说:“眼中最可敬爱之人,乃此邦之半工半读之学生。其人皆好学不厌之,乃ー校之低柱,国之命脉。吾对之焉敢不生数爱之心而益自激励乎?”
留美第一个寒假时,他曾在日记中记述:“平日已习于学,今假中一无所事,反觉心身无着落处,较之日日埋头读书尤难过也。”
美国大学在暑假时,往往开设有“夏课”,满足部分学生刻苦求知的要求。
但当时的中国政府派来的官方监督,却通令中国官费留学生不得参加校间“夏课”的学习,胡适感到大异:“以为闻所未闻,此真可笑之举动,夫学生之不乐荒嬉而欲以暇时习夏课,政府正宜奖励之,乃从面禁止之不亦骇人听闻之甚者乎?”
胡适读书的兴趣广博而宽泛,他在美国校园里接触到的“西方学者兴之博”,更今他为之敬服,忍不住发出“真吾人国者所不可不留意”的感叹。
他接触的老师教授,几乎个个博学多才。如“电学工程师”高拉彼托夫,不仅为美国的著名电学技师,却又最工音乐,能演奏多种乐器,为当地演奏名手。“计学教师”约翰生,懂埃及、希腊诸古文,又擅文学,曾著有一部颇为风行的小说。哲学教师狄菜精通意大利语。康大校内博及诸学的教师如历史教师衰尔、古代语音教员须密则更使胡适仰服不已。
为此胡适深有感触地说:“近人洛威尔之言曰:教育之目的在于使人知一物之物物,与夫物物之一物也。一物之物物者,专门也,精也物物之物者,普及也,博也。若终身守一物,虽有所成,臂之能行之书厨,无有生趣矣。今吾国学者多蹈此弊,其习工程者,机械之外,几于一物不知,此大害也。吾屡以为言,然一二人之言安能收效,是在有心人之同力为之,庶可挽救此偏枯之弊耳。”
更令胡适沮丧甚而愤慨的是,“吾国学者”的更深刻的学术危机,“他们不少人不仅在学科上不能博通旁涉、而且对应该通晓的祖国历史文化竟懵然无所知”。
当时中国留美学生界确实存在的普遍弊病。胡适在《非留学篇》中指责的“重实科轻文科”便是此弊病的一大表现。
“俄国学生,无不知托尔斯泰之全集,无不知屠格涅夫及杜思拖夫斯基者;吾国之学子,有几人能道李杜之诗、左迁之史、柳欧苏之文乎?可耻也!”
早在胡适选学农科时,他课余时就已经相当关心人文学科的诸多学术同题。1911年他就写过《  罗米欧与朱丽叶》一剧的分析、论宋儒之功等学术心得的札记。后来他又研读从《柏拉图理想国》到近世西方各国的政治哲学和文学诗歌。他读勃朗宁的诗,也研究他的乐观主义,读爱默生的札记,研究他的哲学思想与文学思想。他被英国诗人拜伦的爱国热情与献身精神鼓舞激起,翻译了拜伦的《衰希脂歌》。他读温斯顿吉尔的探讨宗教问题的著作,不忍释手。他读大限重信之(日本开国五十年史》,读罗素(论战争)均深有悟得。
在文学方面,他翻译了法国著名小说家都德的《最后一课》《易名》《割地》,发表于上海(大共和日报),(林之国》发表于甲寅)杂志。都德的小说是胡适最早译成中文介绍给国人的,这一点他一直颇为得意。
他的一位朋友还从他那里索得译稿,寄给了都德的遗孀。
在留美期间,他还翻译了俄国作家泰来夏甫的《决斗)、英国作家吉百龄的《百愁门》、法国莫伯桑的《二渔夫》等优秀短篇小说,这实际上为他后来有计划地翻译介绍外国短篇小说。开了一个丰实的先端。
但是,胡适对农学院的课程实在没有兴趣。特别是一门“果树学”的课程,每周有实习,要求每个学生每次将几十个苹果分类填表。例如茎的长短,果脐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果肉的韧度,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等,项目分得很细。美国那时有四百多种苹果,都要一一细分。中国学生对这许多苹果不了解,填起表来便觉十分枯燥,令人头痛。
一次,胡适在康奈尔大学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上实验课,面对眼前30多个苹果一筹莫展。美国学生对各种苹果异常熟悉,谈笑间就把苹果分类做完,随即挑选几个中意的苹果塞进口袋,扬长而去。他与其他几名中国同学只得在实验室埋头苦干,终于一一分出类别。可就算这般加倍努力,考试成绩还是差强人意。
在这些实验之后,胡适开始反躬自省:自己这样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他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没有兴趣,而他早年所学,也派不上丝毫用场,与他自信有天分有兴趣的各方面,都背道而驰。虽说胡适记忆力非常好,考试前临时抱佛脚也能应付考试,可几天之后,就会把那400多种苹果的分类忘得一干二净。胡适意识到,勉强去学习,对自己来说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由于美国的农学院可免学费,故胡适在选择学农学专业很重要的方面是考虑到家境条件。这一则是可以节省出学费当生活花费,再则还可接济自己在国内的家人。
如他自己所说:“那时进康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康大有当时最好的农学院,且不收学费,而每个月又可获得八十元的津贴;我刚才说过,我家破了产,母亲待养,那时我还没结婚,一切从俭,所以可将部分的钱拿回养家。另一是我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农民,将来学会了科学的农业,也许可以有益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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