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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章 “世界公民”


  胡适留学期间,曾自诩为“世界公民”。他在谈国家与世界的关系时,征引过一位诗人的话:“彼爱其祖国最挚者,真乃世界公民也”。
胡适这一思想的形成,与他积极参与世界学生会的活动不无关系。
胡适曾经是世界学生会的康乃尔分会主.席。“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是他们的会训。表述这句话的葛得洪•斯密斯是康大名教授之一,教历史,英国籍。此人对康大一往情深,曾捐大笔款额为康大文学院建造大楼,那是康大校园内建筑群的中心,它被命名为葛得洪•斯密斯大楼。
胡适说你:“吾辈醉心大同主义者不可不自根本着手。根本者何?一种世界的国家主义是也。爱国是大好事,惟当知国家之上更有一大目的在,更有一更大之团体在,葛得宏斯密斯(Goldwin  Smith)所谓‘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是也。”
19世纪40年代,美国和墨西哥就领土问题发生过一场战争。美国其时自然带有扩张主义的冲动。事实上这场战争使美国版图大为扩大,成为一个横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国家。几十年过后,美墨边境依然时有冲突。胡适留学期间,就有碰到。
1914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爆发七个月的战争。其时美国为强权,墨西哥为弱国。
这时康大所在小城的伊萨卡杂志(Ithaca)有一篇社论:“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大意为:美国即使欺压弱小的墨西哥,占夺其土地,不管自己国家行为的是非,它总是自己的国家,只要我是美国人,就要支持。这是一种明显的”国家主义“言论。
据胡适1914年日记:“自美墨交衅以来,本城之Ithaca  journal(《伊萨卡杂志》)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意言但论国界,不论是非。”就美墨冲突而言,美方在道义上难免有亏。因此,当地日报便有了如上的言论,却也反映了不少美国人的意思:自己的国家,不论是非,终究是自己的国家。这是为国家开脱的言论,。一切都应向着自己的国家。胡适称之为:但论国界,不论是非(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
该报言论既出,便引发了争议。这时候胡适正担任着康奈尔大学的“世界学生会”会长。来自各国的同学热议这个问题,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莫衷一是。其中一位美国学生就认为:“不问该国行为之是非,总以其国家利益为立场。”身为会长的胡适很有感触,写了一篇稿子,投给报纸。报纸题名为“胡适的意见”登了出来。
胡适的意见是,国民在国家正义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假如国家违宪向我征税,或者非法将我的财产充公,抑或未经审讯即将我投入监狱,“吾势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事。……然而涉及国际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胡适的意见很明确。国家关系间,自己的国家错了,照样批评。这就是世界公民的情怀。
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揭橥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他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
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
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  Standar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几欲自夸‘智者所见略同’矣”。
但两个月过后,他的想法似乎有所改变。那是作了一次题为“大同”的演说后,他再次征引了那句话“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认为那种“但论国界,不辨是非”是“狭义爱国心之代表”。
演说后,有两位听众对胡适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一位夫人认为:这句话(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的真实意思不是“吾国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为是”,而是“无论吾国为是耶非耶,吾终不忍不爱之耳”。这位夫人的解读不可谓无道理,也能理解她对自己国家的感情,但这种感情不顾国之是非,而仅仅就因为它是“My  country”,也只能说,这是旧农业文明时代的情感了。
几天后胡适又遇见了Smpson教授,又聊到了这个问题。这位教授说:“此言可左右其义,不易折衷,然其本意谓‘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他耐心地给胡适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为醉酒而有辱于路人,对方如果拔剑而起,那么,做哥哥的是保卫喝醉的弟弟呢,还是置之不顾呢,抑或帮助受辱者?这个教授其实也是在表达他对“My  country”的理解,他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
但,无论这个并不伦类的例子,还是他的结论,都难让人苟同。兄弟是血缘,而个人与国家并无这种关系,这个比喻是跛脚的。
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出生地并非就是父母之邦,即以美国而论,任何人如果在美国出生,就可以是美国人,而他的父母却可能不是。同样,一对美国夫妇也可以收养一个他国儿童,只要儿童的父母或国家同意。因此,把“My  country”视为“父母之邦”,这是农业文明时代的状况。
何况,即使在农业文明时代,中国古老的《诗经》还有“适彼乐土,誓将去汝”的意识。更何况,依这两位北美人士的说法,又何以解释他们的先辈冒着生命危险离开本邦而来北美?这分明是“誓将去汝”的跨国现代版,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用脚投票”。它的精神内涵应当这样表述:“自由在哪里,祖国就在哪里”。
可是,胡适似乎被侃晕了,听了这位先生和女士的话,联想到自己对故国的情愫,便在7月26日的日记中做了自我检讨:“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师友匡正之耳。”
好在胡适写完这篇“师友匡正”的日记后,仍然思考这个问题。同一天他又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吾亦未尝无私,吾所谓‘执笔报国’之说,何尝不时时为宗国讳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胜爱国之心者,则是另一问题。”
在此,胡适再一次匡正了自己。“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大小若干战矣,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英法之役之类,恒谓中国直矣;至庚子之役,则吾终不谓拳匪直矣。”
这是胡适经过一个大转折后,自我更新,终点又回到了起点。对自己国家的有一说一,包括批评,是爱国的表现,也是世界公民的表现。这正是开头那句诗的表白:“彼爱其祖国最挚者,真乃世界公民也。”
留学时的胡适是一个超越国家主义的世界主义者。在其后的日记中,他用英文抄录了一些大同主义的先哲格言。比如“当有人问及他是何国之人时,第欧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苏格拉底说他既不是一个雅典人也不是一个希腊人,只不过是一个世界公民”,等等。胡适亦以此自许,但并不妨碍他同时也是爱国的。当然,他的爱国同那些不问是非的“血缘爱国”不同,更多是超越其上的“道义爱国”。
毫无疑问,如果在国与国的交往中,在各国人民的交往中,如果不问是非,只问是何国。自己国家错的也是对的,别的国家对的也是错的,国与国和各国人民的交往还能存在吗
20世纪末,世界经济呈现出全球化发展趋势,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日益成为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受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世界各国之间以经济为桥梁与纽带,在政治、文化、科技等各领域的联系得到加强,进而使世界各国成为一个互相依存的整体。进入21世纪,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当今世界,业己是一个处于全球化浪潮中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被众多学者们描述为“全球公民社会”、“世界公民社会”、“全球共同体”、“地球村”、“世界共和国”等等。
全球化对所有国家及其国民都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不论是哪个民族或哪个国家的哪个人,都将从一国的“国民”或“公民”变成全球的“村民”或世界的“公民”。全球化造就了“世界公民”的角色需求。“世界公民”要求一国的公民要具有面向世界的观念和相应的能力,不仅要履行作为世界一员的义务,还要在国家和全球的双重范畴下寻求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世界公民乃是人类一种古老的情怀。正如人既有爱国之情,亦有兼爱之心,哪怕它们有时是矛盾的。
胡适的故事对今天仍有启示。爱国之心并不妨碍世界公民的是非之辨。国家犯错,列国都有。国家运作假如和其他国家发生利益冲突,这样的冲突当今世界比比皆是,又假如冲突的责任是在自己,公民为什么不可以批评?超越国家民族利益,转而从兼爱之心亦即从世界公民的角度,分清是非,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普世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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